浏览完整试题从金、石学的兴衰与金、石研究的新生之历程,可深切地感到,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学术研究,其水平的高低是与时代所给予的政治环境、科学世界观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时代的历史需求密切相关的。 (朱凤瀚《金石学的兴衰与传承创新》) 1. 下列关于原文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 中国古代有一种文化传统,为将文字资料永久保存而将其刻于石上或铸于青铜器上。“金”主要是指青铜器及其铭文,而“石”则是指石刻而且主要是指石刻文字。 B. 清朝时期,始终未能厘清古器物形制变化的脉络及其与铭文的关系,也没有科学的古文字学理论,又受到传统史观的局限,金石学研究进程受到影响。 C. 金石之学可以证经补史,有助于复原古礼,适应了北宋王朝鼓励经学、巩固传统秩序之需要,而且金石之学的实证研究色彩,也很受当时的学者们推重。 D. 王国维倡导“二重证据法”,对中国古史研究在方法论上的进步起了积极推动作用。郭沫若借鉴考古学的类型学,提出了青铜器研究的“标准器法”。 2.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 ) A. 较之简帛,青铜器铭文和石刻保存的时间更为长久。在汉代时,保存于简帛上的先秦文献已相当残缺,所以商周青铜器铭文与东周以后的石刻文字资料显得特别珍贵。 B. 清代学者在青铜器及金文研究上建树不少,对石刻研究投入精力更多,研究成果亦更加系统;而此时青铜器等古器物仍是零散出土的,且多属未知共存的器物,研究进展不大。 C. 在北宋以前,青铜器及其铭文以及石刻文字等文献资料还并不是很受学术界的高度重视,直到北宋年间金石学出现后,这种状况才得到较大改观。 D. 西方先进的科学思想被引入中国,尤其是“五四运动”强调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与理论结合实际的科学方法,促进了中国现代考古学的诞生。 3.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 清初以顾炎武等为代表的学者,强调“通经致用”,重视考据学及小学,金石学因与小学密切相关,被推到当时学术高端的地位。 B. 北宋时造纸、印刷与墨拓技术为金石学的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20世纪以来 照相技术与印刷水平的提高使传统金石学研究门类获得了新的发展。 C.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对殷墟的发掘,标志着中国青铜器研究从旧金石学范畴进入现代考古学的研究领域,石刻研究也逐渐被纳入现代考古学和史学的研究范畴。 D. 金石学作为一门学问,属于特定历史阶段,具有特定内涵,在20世纪初已停滞不前,但对其研究的主要门类,则继金石学之后获得新生。 (二)文学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 纯生活 冉正万 姑父五十一岁那年,仍然是个壮劳力。有一阵感觉到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说这事时不像得病了,而是像终于知道什么人和他开了个玩笑,甚至像一个小小的奖励终于到手。我们以为忍一下就过去了,小病小痛不是常事么?姑父自己也没打算去医院,他向村里的人求了个偏方。 半年后疼痛加重了,走路都相当困难了,他忍痛烧了一窑砖,卖掉后拿钱去遵义检查。医生说是骨癌,必须截肢, 并且不能再拖了,一旦转移到大腿根,就没法截了。如果他早点去,截掉小腿就行了,现在已经转移到膝关节之上了,只能从大腿中间截。 二十天后,姑父从医院回来了。因为截面还没完全愈合,他必须躺在家里。过了三个多月,姑父拄着一根棍子出现在村道上,动不动就向别人展示他的断腿,直到别人不再有兴趣为止。 我是姑父的最后一个观众。放寒假了,我去帮表哥表妹们干活。先把砖窑里烧好的尚有余温的熟砖搬出来,再把生砖码进去。姑父不能干活了,表哥表妹得自己挣钱上学。大 表哥还有半年就从师范毕业了 ,最爱和我讨论当教师收入高还是当医生收入高。二表哥早就辍学在家,用姑父的话说,他和书本有仇,和锄头钉耙倒亲热得不得了。姑父先说了些什么我记不得了,只记得他笑着说:“万娃你不晓得,医生的大汗都锯出来了。是一个老医生,头发都白了。他先用笔在下锯的地方打了个记号,然后在离记号两寸远的地方下刀,把皮反剥过来。不这样做不行的,一家伙锯下去,拿什么东西包啊。把皮剥开,锯断后就有东西包了。”说到这里他挽起剪掉一半的裤腿,像经验丰富的教师展示教具一样。我看到的断腿像糖果枕头,正下面像龙眼包子,皱褶是漂亮的,但让人发麻。 “皮剥开了,还要把肉切开,锯子只用来锯骨头,不用来锯肉。钢锯嘎吱嘎吱的,老半天锯不断。我告诉他,你应该找个木匠来嘛,哈哈哈哈。”我当时还没开始写作,无法理解姑父的乐观。二十年过去了,我写了一大堆东西,但我仍然无法理解,他为什么就那么快乐。 那天晚上,姑父让我和他睡一床。不是他家床少安排不过来,而是他太喜欢我了。我在搬砖时他就在旁边看着我,不时 叫我休息一会儿。叫我喝水,叫我吃地瓜。叫我和他睡一床,也是施爱。我心里有一千个不愿意,可还是答应了,因为我从小受的教育是不能忤逆长辈。姑父没有立即躺下,他在蚊帐顶上摸索了半天,掏出几个黑褐色的柿子,像刚上一年级的小学生一样真诚地说:“专门给你留的,你吃。”他藏在上面的,谁都不知道。这种柿子有股烟味。是黄熟前摘下来削掉皮熏熟的,很甜。我以前特别喜欢吃,可多读了几年书后,被卫生啦、细菌啦等等知识搞得很尴尬。姑父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要给我,他竖起耳朵听了听,确认其他人已经入睡,或者即便没有睡也听不见他的声音,他才挽起裤腿, 让我再看一次赭红色的断腿。他期望我摸摸,我没摸,他自己摸了,半闭着眼睛。“在长肉。”他说。意思是伤口正在愈合。 “要是不锯掉,我活不过五十五。”他说。这不是废话嘛。我也说了一句废话:“是啊,全世界都没有找到治疗癌症的药物。”“其实我得的不是癌。”他说。“医生锯错了?”“没锯错,但不是癌症。” 姑父说,他得的是一种遗传病。他的父亲,同样是腿痛,但以前医疗技术差,没有像他一样截肢,五十二岁就死掉了。他的祖父,死时才四十八岁,同样从腿痛开始的。 我一下明白了,刚开始发现病症,他为什么像得了个小小的奖励一样面带微笑,因为这是必然会来到的,他早就等着它,知道这个遗传病后就在悄悄地等着它,现在终于来了,反倒轻松了,放心了。这当然不是什么奖励,它只不过带着一点正气:我说了会来,就会来的,我不说假话。姑父知道自己在迎接什么,反倒没什么好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