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完整试题(摘编自孔庆东《金庸与国民文学》)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 金庸小说广受读者的欢迎,与他从文化角度构建了中国的民族国家形象,建立了一个磅礴宏伟的“文化中国”有关。 B. 文章用“一部众声喧哗的文化交响乐”说明金庸的作品思想意蕴丰富,形象地展示了不同地域各具特色的文化风貌。 C. 《神雕侠侣》中既有郭靖的侠肝义胆,也有杨过的蔑视礼法,由此可看出金庸的思想从早期的儒家已经转变为道家。 D. 金庸笔下的作品几乎涵盖了中国各个文化分区,读者阅读他的小说时,就相当于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中国文化旅游。 2.下列对原文论述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 文章提及儒家思想在金庸的作品中是富有变化的,体现了金庸对文化的批判意识。 B. 文章以《天龙八部》中灰衣老僧的事件为例,旨在证明金庸对佛家文化研究之深。 C. 文章用具体的作品来论证观点,说服力强,也加深了读者对金庸作品思想的理解。 D. 文章先总述金庸小说取得的成就,然后从多个维度分别进行阐述,论证结构清晰。 3.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 狄云和石破天对于如何做人的疑惑体现了金庸后期的作品常有很浓重的佛家思想,展现了金庸小说虚无与消极的一面。 B. 金庸在他的作品中对儒家文化的展现从博大刚健到气象衰弱,体现了金庸对儒家文化的态度由认同到否定的心理变化。 C. 金庸小说中许多人物的个性与他们的“水土”密切相关,说明成长环境的文化差异,对人物性格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 D. “五四” 时期新文学所推崇的美学惯性,导致50-70年代的文学作品让读者处于紧张的状态。 (二)实用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 材料一: 2018年的武大樱花季除了传统的樱花看点之外,就要数武汉大学在校园管理上的优化了。除了保持“实名限额、免费预约、双重核验”等基本政策外,还特别引入了人脸识别闸机,预约而来的游客需要“刷脸”才能进入校区。 从2015年到2017年,人脸识别技术经历了从快速落地到多领域应用的井喷式发展。如今,坐车可以刷脸、支付可以刷脸、自动取款也能刷脸、甚至连公厕取纸都能够刷脸……没有一点点防备,“刷脸”已经融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金融、交通、教育、安防、社保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什么人脸识别能够独得市场认可,落地与应用都如此迅速呢? 首先,相比于指纹识别必须要采集指纹信息,人脸识别具有非强制性。它不需要被测者主动提供任何信息,只要你露出你的脸,它就能在不经意间对你完成识别。因此,人脸识别在便利性和隐蔽性方面更具优势。其次,因为人脸识别是利用可见光获取人脸图像信息,无需接触设备,因此不用担心病毒的接触性传染,在安全性和卫生方面更有保障。最后,在实际应用场景中,人脸识别技术可以进行多个人脸的分拣、判断及识别,并发性特点让其在识别速度和范围上具有明显优势。 (中国智能制造网) 材料二: 上周公布了iPhoneX应用脸部识别功能,就在几天前,杭州一肯德基餐厅宣布可以刷脸支付了;农业银行总行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推广人脸识别系统;旅游业界很多领域已经开始试水应用刷脸技术——“刷脸”应用呈爆发式增长。但不少人也对该技术的安全性提出质疑。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对此做专题报告,对齐爱民教授进行专访。 记者:指纹、虹膜、面容甚至基因等个人生物信息被大量搜集存储,目前这些已经被采集的生物信息,其利用和保护现状如何?我们该用怎样的眼光看待这些问题? 齐教授:指纹、虹膜、面容等生物信息毫无疑问是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同于地址、电话号码等由社会生活经验等而形成的其他社会性抽象符号,这些生物信息直接采集于人体,体现个人的生理特性且与唯一对应。通常正是由于此唯一对应性降低了用户的被“复制”和“替代”的担忧。但在特殊情形下,指纹、虹膜、面容等此类唯一识别生物信息的收集,将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推入更大的不确定风险中,一旦为他人非法使用,造成的个人信息侵权问题、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个人生活安全甚至是生命安全都将远远大于其他社会类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处理和利用。 鉴于此类个人生物信息可直接且唯一识别到个人,从个人信息理论分类角度,其敏感程度远高于一般信息,甚至可称之为“敏感信息”中的“敏感信息”。鉴于其存在特殊风险,因此在保护层级上要高于“一般信息”,需要受到特殊关注和保护,但是以上讨论还仅限于学术领域,未列入立法实践的议程。 记者:技术革新改变了人们的习惯,包括生物信息、健康数据、生活习惯等在内的个人信息被国外厂商大量搜集利用,可能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和后果? 齐教授:由于全球化和国际化趋势的加强,个人信息早就突破了地域的局限,成为各国竞争和关注的焦点。在当今信息时代,谁掌握了信息,谁就掌握了主动权。个人信息跨国传输问题早就超越个人信息保护的层面,上升到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领域。在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为他国厂商广泛收集的情况下,其除了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等透视我国公民的消费习惯和购买倾向外,同样可以了解我国整体社会发展状况及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我国国家安全面临极大的安全隐患。2013年出现的斯诺登事件就是一个例证,但这只是被揭露出的冰山一角,事件已经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上述安全威胁却并未停止。在生物识别信息相关法律保护体系还未成熟之前贸然授予个人权限存在风险,尤其是在支付领域,因此较为稳妥的做法是保留个人权限或者为其设定上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数据人》第732期) 材料三: 用户上网产生的位置信息、购物历史、网页浏览痕迹等数据归谁所有?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大规模收集和分析这些数据,是否合法?日前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人工智能与未来法治”论坛上,与会者就人工智能背景下数据财产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现行《物权法》把物权分为动产和不动产,而数据作为一种新型财产,难以按照此种分类方法进行归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提到,有观点认为,数据财产权的基本原则是谁的数据归谁所有,没有任何主体指向的数据是公共资源,但人工智能收集、储存、加工信息的过程中,数据的占有和转移是无形的,也没有有效的权属证明。如何对数据进行确权并且建构起权利内容和权利转移制度,这些问题尚未解决,需要立法予以回应。(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