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完整试题因此,可以说公民生活垃圾分类行为的性质走向强制性法律义务,并不意味着其道德义务属性的灭失。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完善的法律体系、严格的处罚与监督等外在约束机制与多元参与、教育宣传等软性的内在行为与道德培养机制并行是生活垃圾分类得以成功的共同经验。我国生活垃圾分类的广泛推广与深入实施,也需构建契合其双重属性性质的、惩戒约束与激励引导相互协作的义务实现机制,其具体制度实现路径应包括:以法律责任为内容的惩罚制度、法律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以及以声誉评价与物质奖励为中心的激励制度、以环境教育与道德培育为手段的自我实现制度等。
(摘编自赵汝《生活垃圾分类从道德义务走向法律义务》)
材料三:
旧金山是美国第一个通过垃圾分类回收相关法律的城市,强制性要求企业和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并通过调控垃圾清运费来鼓励和督促居民减少生活垃圾。日本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市民如违反分类规定乱扔垃圾,就会被拘捕并处以巨额罚款。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通过立法对投放垃圾行为进行强制性规范和约束,是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必由之路。
2019年7月1日起,上海开始施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经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明确了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规定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单位和个人可处以罚款。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处罚不是目的,我们希望大家能够明确垃圾分类是法定的职责,每个单位、每个人都应该依法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从该《条例》施行三个多月的实践来看,垃圾分类对市民生活习惯形成了巨大冲击。为达到更好的效果,社区建立了居民垃圾分类档案,以实现生活垃圾投放可追踪溯源,责任落实到一户一家。
垃圾分类应当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选择题”变为“必答题”。
(摘编自王薇《城市垃圾分类,一道难解的题》)
1.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生活垃圾是城市公害,但只要做到了正确的分类就会成为一笔可观的财富。
B. 公众普遍欠缺环境意识,证明了过去采取政府主导的环保工作模式是错误的。
C. 公众对垃圾分类由消极观望转为积极配合,需强制性义务和道德义务相结合。
D. 材料三以具体的事例证明材料二阐述的观点,中外事例的选取增强了说服力。
2. 根据材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生活垃圾分类执行不力的原因除了较高的经济成本和劳动力成本,还有对分类的标准和方法不清楚或掌握不够准确。
B. 从材料二中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纳入法律可以看出,我国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是不断完善的。
C. 在上海,不论产生垃圾者是单位还是个人,若未能将垃圾准确分类投放,有可能会被追责。
D. 美国、日本和中国上海的垃圾分类回收相关法律相比较,上海的最严厉,其严厉程度超过日本。
3. 下列说法中,可以作为论据来支撑材料二观点的一项是
A. 完善《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