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完整试题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8题。(9分,每小题3分) 所谓“变形”,是相对于“常形”而言。“常形”是指现实生活中客观物象的正常自然形态;“变形”是指客观物象反应在艺术中的形态的改变。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物象的形态有时会出现变异,例如两头蛇、三脚鸡等,这种“变形”虽然怪异,但不是艺术美学研究的对象。艺术美学所研究的,是正常的自然形态在艺术变形中的变化及其美学意义。 艺术上的“变形”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从广义上说,任何种类和流派的艺术,不论其创作思想和手法多么不同,它所塑造的形象较之原形都会有某些强调、选择、集中乃至改变。从这个意义上说,变形乃是艺术反映生活的一种普遍现象。不过一般地说,艺术上关于“变形”的观念是指狭义的“变形”,它表现为客观物象的几何图形所发生的改变。例如杜甫的《古柏行》:“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宋代科学家沈括(字存中)分析道:“四十围乃是径七尺,无乃大细长乎?此亦文章病也。”沈括生得太早一些,他不懂得艺术变形的美学意义。比沈括稍晚的王观国有所不同,他:“‘四十围’、‘二千尺’者,姑言其大且高也。诗人之言当如此,而存中乃拘拘然以尺寸较之,则过矣。”其实,古代诗歌中这类“变形”甚多,诸如“黄河之水天上来”、“飞流直下三千尺”、“白发三千丈”等等都是。当然古代诗人很懂得运用夸张的手法,可是未必有自觉的“变形”观念。 宋元以来,“变形”的美学观念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到明清戏曲中,舞曲程式和脸谱等都是对生活常形的改变。如脸谱中用红表忠诚,白表奸诈,舞蹈动作鸣冤叫屈时甩发,生离死别时跪步等,这些“变形”大大丰富和增强了戏曲艺术的表现手法和表现力。 艺术作品中的“变形”是创作者主观感受的一种强化,因此艺术家们常用“变形”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例如清初八大山人的《鸣鱼图卷》,鱼、鸭的眼眶变成了圆形,眸子有的画成绿豆小点,有的画成圆弧线,传达出“白眼看天”的蔑视情绪。这种“变形”美学的本质,是对于传统道德,特别是对于理学的反叛,是人性的高标,个性的张扬。(摘编自曾祖荫、曾新《怪异:明清启蒙美学之特征》) 6、下列关于“变形”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客观物象在现实中具有正常的自然形态,艺术上所谓的“变形”,是指客观物象在艺术中表现出来的形态的改变。 B. 在现实生活中客观物象的形态偶然会出现变异,由于这一现象不是艺术美学研究的对象,所以人们并不把它称为“变形”。 C. 关于“变形”,艺术美学所研究的是正常的自然形态在艺术表现中所发生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的美学意义。 D. 艺术上所说的“变形”往往是指狭义的“变形”,即指在艺术表现中客观物象的几何图形所发生的改变。 7、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杜甫诗“黛色参天二千尺”、李白诗“白发三千丈”等,都只是夸张手法,不见得是自觉的“变形”观念。 B.相对于现实生活,明清戏曲中的舞蹈程式和脸谱是一种典型的“变形”,这种“变形”有利于戏曲的发展。 C.艺术上的“变形”是创作者主观感受的强化,艺术家们只有采用这种办法,才能强烈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D.清初八大山人的《鱼鸭图卷》表现了一种蔑视情绪,反映了他对于传统道德,特别是对于理学的反叛意识。 8、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艺术上的“变形”是相对于客观物象的“常形”而言的,可以说“变形”来源于“常形”,有时甚至“变形”就是“常形”。 B. 在艺术上,广义层面上的“变形”是艺术反映生活的普遍现象,而狭义层面上的“变形”只是前者的一种特殊现象。 C. 王观国认为沈括对于杜甫诗的批评是“拘拘然以尺寸较之,则过矣”,看来王观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变形”美学观念。 D.大致上,中国古代的“变形”美学观念在宋元时代受到人们注意,而到明清时候这种观念在实践中得到了大量的运用。 三、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9——12题 豫人张氏者,其先齐人。明末齐大乱,妻为北兵掠去。张常客豫,遂家焉。娶于豫,生子讷。无何,妻卒,又娶继室牛氏,生子诚。牛氏悍甚,每嫉讷,奴畜之,啖以恶食。且使之樵,日责柴一肩,无则挞楚诟诅,不可堪。隐畜甘脆饵诚,使从塾师读。 诚渐长,性孝友,不忍兄劬○1,阴劝母;母弗听。一日,讷入山樵,未终,值大风雨,避身岩下,雨止而日已暮。腹中大馁,遂负薪归。母验之少,怒不与食。饥火烧心,入室僵卧。诚自塾中来,见讷嗒然,问:“病乎?”曰:“饿耳。”问其故,以情告。诚愀然便去,移时,怀饼来食兄。兄问其所自来,曰:“余窃面倩邻妇为者,但食勿言也。”讷食之,嘱曰:“后勿复然,事发累弟。且日一啖,饥当不死。”诚曰:“兄故弱,恶能多樵!”次日食后,窃赴山,至兄樵处。兄见之,惊问:“将何作?”答曰:“将助采樵。”问:“谁之使?”曰:“我自来耳。”兄曰:“无论弟不能樵,纵或能之,且犹不可。”于是速归之。诚不听,以手足断柴助兄。且曰:“明日当以斧来。”兄近止之。见其指已破,履已穿,悲曰:“汝不速归,我即以斧自刭死!”诚乃归。兄送之半途,方回复樵。既归,诣塾嘱其师曰:“吾弟年幼,宜闲之。山中虎狼恶。”师曰:“午前不知何往,业夏②楚之。”归谓诚曰:“不听吾言,遭师责矣!”诚笑曰:“无之。”明日,怀斧又去。兄骇曰:“我固谓子勿来,何复尔?”诚弗应,刈薪且急,汗交颐不少休。约足一束,不辞而还。师笞之,乃实告焉。师叹其贤,遂不之禁。兄屡止之,终不听。 一日,与数人樵山中,欻○3有虎至,众惧而伏。虎竟衔诚去。虎负人行缓,为讷追及。讷力斧之,中胯。虎痛狂奔,莫可寻逐,痛哭而返。众慰解之,哭益悲,曰:“吾弟,非犹夫人之弟;况为我死,我何生焉!”遂以斧自刎其项。众急救之,入肉者已寸许,血溢如涌,眩瞀殒绝。众骇,裂其衣而束之,群扶以归。母哭骂曰:“汝杀吾儿,欲劙○4颈以塞责耶!”讷呻云:“母勿烦恼,弟死,我定不生!”置榻上,创痛不能眠,惟昼夜倚壁而哭。父恐其亦死,时就榻少哺之,牛辄诟责。讷遂不食,三日而毙。(节选自《聊斋志异•张诚》,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