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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需要罚,还是法?
           k12评论     2002-11-19     k12网友:peter 

 

    近来看见这样一类命题:“教育离不开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需要惩罚”。 

    同时我们也看到这样的命题(苏霍姆林斯基):“在培养道德习惯的过程中,不容许采用惩罚的手段”,“教育不应当是惩罚”,“绝对正常的教育是与惩罚无缘的。这一信念不是书面推理的结果,而是多年实践的总结”。 

    两类命题相反。但也有可能是对“惩罚”的解释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 

    “对学生要教育”,这一命题成立。但“教育不是万能的”这一命题也成立。面对目前学校中的种种难题,教育一时难以奏效,怎么办?一些人往往就想到“罚”:好好教育你不听,还不该惩罚?但仔细思考一下,许多问题也随之而来:怎么罚?罚到什么程度?谁给的权力?由谁来罚?罚的根据是什么?罚了是不是问题就解决了?矛盾激化了又怎么办?罚对老师、学生和其他有关人精神身心有什么影响?这些问题不解决,恐怕只会造成滥用惩罚,使矛盾更大。 

    我这儿想谈另一个字:“法”,具体说就是法规,纪律,科学管理。 

    最近学习香港一姐妹学校的管理制度,深深感到他们真是“依法治校”,对各种可能的情况都有处理“流程图”——怎么办,谁来办,一目了然。相比之下,我们的管理制度也是厚厚一本,但空话套话多,处理具体问题就无所适从。 

    比如经常看到的令许多学校老师头疼的作业问题(迟到等问题也类似)。我们要求按时交,不交的要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听呢?就看各位老师的“本领”了。姐妹学校是这么做的:1.学生入学前学校就有“家长手册”讲明要求,使学生家长都知道应该怎么办;2.无故不交作业,记录扣一分,老师教育(学生可以解释原因,有时需要家长说明,如果说谎或态度恶劣另外扣分);3.学年扣5分记录一小过,班主任参加教育(常约请家长);4.扣10分为中过,训导处(主任)参加教育,(常有心理咨询员配合,多数为义工);5.扣15分为大过,校长参加教育;6.记小过不能当优秀学生;7.给予改正机会,希望取消扣分的学生订立“自新计划”,保证一个月内没有违反纪律的现象,或者另有立功表现,计划由学生本人、家长、老师、班主任签名认可,像一份合同,并且真正做到(实施过程中老师、朋友关注、鼓励、督促),然后扣分就可以取消了。 

    其他如对破坏课堂纪律、打架斗欧、抽烟吸毒、拉帮结派、作弊以及不合适的打扮等的处理都有具体规则,明明白白,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借鉴。一切按规则办,事事有人管,整个学校管理也就井井有条。 

    大家都按规定办,也就很少有无故不交作业(或迟到等)的了。有的学生从外地转来,原来习惯不好,到了这样的环境,也容易变好。办的过程中,不需要提高嗓门、红脸、训斥或其他什么惩罚——有点像现在交警“文明执法”,立正敬礼微笑:“您刚才违反了第几条第几款,我将记录您的违章,如有申诉可以去某处。”不需要喊叫推打。也像现代企业科学管理制度,层层负责,事事按规定,这样一般的人也能管理好,否则再有本事的人也难以管理,或冲突不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有法,才能稳定;学校有法,才有正常的教育秩序,才能教育好孩子。 

    但我们现在有两个问题:1.应试教育压力。作业过多过难,只要求学生就不那么合理;2.执法是对各有关方面方的约束,特别是领导要负责,不能什么都推给老师班主任。 

    有人可能会说:“这样‘执法’不也是一种惩罚吗?”这里是有区别的。“法”(规章、制度、纪律)是为保障集体、大多数正常学习工作生活而经过大家民主讨论制订的,比较明确、合理、科学(有不合理不完善的当然也要修订补充改革),执行起来有根据,要求公开公平公正,不至于随意性太大,被执法者也只能怪自己违法了,同时受到“法”的教育。也有的地方的有的“法”包括了较重的“罚”甚至体罚,如前一阵韩国有学校规定在有些情况下可以体罚学生,前两年另一亚洲国家新加坡因为一美国青年违法而要依法“鞭打”他,引得美国人一片哗然,美国总统都出来求情,该青年还是挨打了。这儿不讲这些“罚”的对错,依法办事总比随便惩罚要好。我们要的是法制,不能靠“人治”。 

    “法”对老师、校长也是约束。有法要依,要公平。该你管的不管就是失职。大家各司其职,管理自然上路子。姐妹学校给我们印象最深的,是该主任校长先生办的,他们总是负责去办,不借口忙(他们只有校长,没有副校长,不像我们有好几个副校长),不指责老师班主任(他们知道老师们已经做了该做的,每次教育谈话都有记录签名)。 

    学校里依法办事也是一种素质教育。从小是守纪律的好学生,长大到社会上就能成为守法的好公民。如果只是课本上课堂里教学生守法,考卷上能答题,学校管理却无章法,学生毕业也不会守法。 

    惩罚对老师有什么好?很难说。从人的心理、健康说。谁不希望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大家客气礼貌、笑容满面。学校里,谁不希望良好的师生关系?谁愿意整天板着脸、跟学生生气发火?——有损声带,神经紧张,血压升高,心跳加快,对健康很不利;谁愿意去惩罚或体罚?——弄不好矛盾激化甚至好心却犯了法惹上官司。看着身边外籍老师课堂内外欢声笑语不断,谁不羡慕?他们没有应试压力!我们的老师实在是应试教育压力太大,顾不上学生的长远和全面发展,顾不上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加上没有完善的制度,遇到学生老是不听教育,还有把什么都推给老师班主任的领导,就往往失去理智,不能冷静思考,不由自主地就提高了嗓门扭曲了面孔甚至扬起了手,作出自己不愿意做,做了又后悔的事。如果仔细想想,为应试教育牺牲健康触犯刑律,真是不值得。倒不如采取相对“不合作”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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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指望“惩罚”能帮什么忙。那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且要十分慎重的。如果环境许可,不如促进学校(或更小范围,一个班,年级)制订切实可行的“法”(规章制度),搞点科学管理。 

    现在有的学校管理混乱,一般惩罚不奏效,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断,已经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甚至社会的稳定。有的文章片面指责老师,认为是老师素质不高所致。这是不公平的。老师们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和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不得不违心做了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已经够痛苦了。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找出问题的根源,为老师们松绑减压,关心老师,才能充分调动广大老师的积极性。抛弃“以分治校”,实行“依法治校”,才是办好教育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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