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 手机版
首页
备课
教案
论文
杂文
试题
课件
素材
音像
公开课
类目:
首页
》
教育新闻
》
作文指导
阅读:286
标签:
作文指导
招生受贿案:招生权妙手化作招财树
金羊网·羊城晚报 2002-12-18
粤首宗高校招生受贿案宣判,某大学体育部副主任一审被判刑5年半
本报讯 记者罗颖,通讯员吕少江报道:“什么时候能结案?我想早点回去搞科研!”利用招生和采购校服便利、大肆受贿的广州某知名大学体育部副主任李兆森自首后竟如此问道。日前,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处李兆森有期徒刑5年半。据悉,这是广东省各级法院判处的首宗高校招生的腐败案件。
身为学校体育部“首席副主任”的李兆森今年53岁,案发前不久还正在申报国家社会科学科研课题和硕士研究生导师。就是这样一位国家精心培养的优秀体育科研工作者,在今年6月7日受贿行为行将败露之际,来到海珠区检察院自首,交代了受贿22.4万元的事实,并退回了所有赃款。但法律意识实在淡薄的他,自首后竟问检察官:“什么时候能结案?我想早点回去搞科研”!
据李兆森交代,2000年9月-2001年9月间,他先后多次收受学生家长张某、李某等8人的贿赂款共13.3万元,并在招生时为这些学生开了“绿灯”。因为李作为学校体育部主管招收体尖生的负责人,在招生时有最后的决定权,只要送了钱,李就会利用他最后决定名额的职权给予“关照”。
一位网球特长生的母亲为了让女儿顺利地通过录取关,千方百计找到李兆森,硬是塞给他两万块钱。李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说:“当时我不愿收她的钱,但她母亲又说如果我不收就表示不录取她,我推辞不了,只好收下这两万元人民币。”
为人师表的李兆森一开始对送来的贿赂款还半推半就,但不久就开始心安理得,竟然打电话催中间人补上“拖欠”的贿赂款。2001年,李兆森到辽宁鞍山招生,认识了一位专门推荐体育特招生的中间人。中间人要求李帮忙招进3位学生,并许诺每招一个就给2万。2001年5月,这位中间人到广州请李吃饭,席间给了3万元,说录取后再给3万。后来这3位学生都如愿“考”上了,但许诺的另外3万迟迟没到位。李兆森自然不愿“吃亏”,于是几次打电话催中间人补上“拖欠”的3万元,一直到案发。令李兆森没想到的是,这位中间人后来在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时说:“实际上我一开始就想好了只给3万,但又怕他不出力,所以才许诺再给3万的。”
除了利用招生受贿以外,李兆森也不放过其他“发财”的机会。2000年10月至2002年1月间,利用采购校服的机会,李又先后多次收受了广州某针织厂的贿赂款9.1万元。
标签:
作文指导
招生受贿
把本页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上一篇:
大旱之年不“旱”教育
下一篇:
创新型教师的人格魅力
教学设计分类检索
人教版
|
苏教版
|
粤教版
|
语文版
|
北师大
七年级
|
八年级
|
九年级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教案
|
导学案
|
说课
|
课堂实录
|
教学案例
|
反思
教学论文分类检索
教学反思
|
教学计划
|
教学总结
|
备课资料
|
德育论文
|
作文指导
|
中考指导
|
高考指导
师生作品分类检索
教师随笔
|
学生随笔
|
作品赏析
|
初中习作
|
中考范文
|
高中习作
|
高考范文
|
作文素材
|
散文小说
|
古文阅读
红楼梦
,
神话
,
孔子
,
庄子
,
李白
,
杜甫
,
苏轼
,
东坡
,
李清照
,
赏析
,
唐诗
,
宋词
,
诗歌
,
鲁迅
,
小说
,
散文
,
文学
,
作文教学
本站管理员:尹瑞文 QQ:
8487054
手机:
13958889955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