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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学生性情作文(网络)大赛 个性空间二
                           1  游魂的天堂

                             作者:崔茜

  他说,他是一块浑浊的水晶。他叫游魂。宁夏是他的家乡。

  他的家乡有美丽的贺兰山。网上聊天的时候,他告诉我,背起行囊,一个人走在荒凉的贺兰山路上。脚下是坚硬冰冷的沙石,头顶是无边的苍穹。夜晚搭起帐篷,露宿在山边。  

冰冷风中,仰望深蓝的星空。空中哼着那多年前的老歌: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心中,一点点莫名感动。

  是啊,莫名感动。没有了城市的喧嚣,没有了人群的熙攘,将心性完完全全的放逐于天际。这种感受,是生活在钢筋水泥丛林中的优雅的人们,永远不可及的。他们的天空是狭小而昏暗的。

  总是隐隐觉得,他有种超龄的成熟。对此,他很无奈。他说在大人们的世界看的多了,待的久了,年少轻狂的爆发后便会是持久的沉默,提前的老化。纯白的纸上,终会被染上颜色,刻上这样、那样的痕迹,这只是时间问题。不过,他生命的颜色绝不是黑色,我相信。而是蓝色,水蓝色。

  人前,一张冷漠的脸,僵硬的躯体,丧失了孩子的语言。

  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他说,他该做出些什么,来证明在这个世界上,他存在过。

  然后。他在容树下写文章。他在163做斑竹。他努力学习。他做天文主页。凌晨3点,他依然在PC前忙碌。然后。他说,他很累。

  “为什么非要去向别人证明呢?也要陷入那一成不变的社会游戏规则中去?还是去换取同类生命的羡慕、佩服甚至嫉妒呢?或许只是去探求生命中的那份荣耀,到头来却丢失了人性中最初的单纯。没有人可以完全的居于芸芸众生之上,因为高处不胜寒。。。。。。”

  他无言。

  哎,一个骄傲、非凡却有充满着困惑迷茫的精灵啊

  可谁有能真的保证心不变,看的清沧海桑田呢?

  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电影越圆满,越觉得伤感。

  。。。。。。

  游魂的天堂,一定是一个淡淡的、宁静的、充满着透明微笑的地方。在那里,寂寞的孩子不会恐惧新一天的到来,因为同他相知相慰的人们,都还在。

                           2   写给自己的歌

                               作者:张路杨

  有一个女孩

  站在

  

  洒满月光的青石墓碑前

  胸前捧着一束长生菊

  《世界末日》在耳边回荡

  可是

  她的眼神中却充满了希望

  因为她想

  有一天可以去天涯

  去寻找长生菊的永生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

  女孩走了

  留在青石墓碑上的

  是两三片黄色的花瓣

  一

  我最爱听周杰伦的歌,因为什么,我不知道。就像许多没有结果的爱情一样,这样的喜欢,是不必问为什么的。

  我是在1990年出生的,到现在已经十七年了。十七岁是个自主的年龄么?我倒不希望这样。他和她从来没给过我什么管束,于是,我就这么过早地自主了。不过和我一样,大家都这样。于是在我们那个学校里,老师们称我们的前两届为“希望的一代”,却叫我们为“beat generation”。反正他们已经这么叫了,垮掉就垮掉吧。我早认为学校里教的东西没什么用了,平面向量、酸式盐、三磷酸苷、古文运动、温带季风气候,这有什么用啊!连我这样的女生都认为学这些没用,更不用说那帮抽烟、喝酒,然后约点儿去rumble的男生了。

  当然我不会那样,我还没有放纵自己去接受酒精和毒品,我只是不爱去学那些没用的东西,我不想自己被这个发展中国家发展的畸形的教育机器给吃了,我不想就这么变成一个可以成功地“把自己的知识回馈社会的人”。

  我最爱做的,就是避开高楼林立的大街,一个人坐在地下商业街的一角,用CD听周杰伦的《世界末日》,要么是Beatles的《挪威的森林》,然后看着人们从我面前走过,消失在黑暗的通道的尽头。他们从我面前走过时,是否感到我的存在呢?他们像一只只老鼠,匆匆地为了生存而从我面前走过。他们如果是老鼠,那我又是什么呢?一个冷酷的上帝,看着他们的生命一个个就这么衰竭?还是一个无奈的寄生虫,羡慕他们自食其力,为自己的下一口饭奔波,美好地生活着?

  生活就是这样,发霉、阴暗,和老鼠在一起。

  就这样。

  二

  我只是偶尔去一次地下街的那个角落,我确是喜欢那样,但我是个女孩,不是乞丐。我有我的自尊,尽管我可以经常放弃它一下。

  我常去的地方是巴比开的酒吧。我到那儿去的原因就是为了去喝一种饮料,这东西成份是什么,怎么做的,我从来没问过,感觉好像是菊花茶加上一些其他的什么。至于加的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我能肯定的,是里面一定有菊花茶,因为卖这东西的巴比叫它“长生菊”。

  每次去,我会很小资地叫一杯加两块雪碧冰的“长生菊”。我不知道这东西里有没有酒精,还是别的什么,因为我喝了以后总会很晕,虽然我只喝一杯。

  偶尔我也会叫酒喝。我可以尝试酒精,但我不接受它。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原则问题,我做人最没原则。为什么要有原则呢?假若我这一秒还活着,下一秒就去见伟大领袖毛主席了,原则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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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生菊”是冷的,颜色像啤酒一样,不过从来不起沫儿,上面漂着冰块,中间是浮浮荡荡的菊花瓣。我也说不清这杯饮料是什么味道,入口的感觉就是冷,像冰碴一样,然后是菊花味,再以后就是让人晕的感觉。

  我没有家,他和她不算是什么好父母,我们彼此之间放纵对方。当然,他们有给我钱的义务,可我从不觉得我欠他们什么。

  我会每隔64天去一次86号街的花店,买一盆最小盆的菊花,然后回到我的屋子里,任由它生长。菊花总是两个月零三天时枯萎,不论是在什么季节,不论是在1999年还是2006年,它总是在第63天死去。于是我就把花盆放进垃圾袋,然后去地下街,听《世界末日》,然后去喝一杯“长生菊”,然后去86号街花店,再买一盆回来。

  我不想再被什么诱惑了,我甚至已经不再对爱情感兴趣。但是,我仍然被诱惑了。

  在那个下着小雨的午后,又一盆菊花死了,于是我又去了阴暗发霉的地下街,又一次去找巴比喝“长生菊”。

  这天巴比对我说,长生菊是可以活两三年,开两三次花的。

  我很后悔,我当时像一个无知的小姑娘一样问他,这话谁说的?

  他说,是一个朋友。

  我问他,他在哪儿?

  他说,他在路尽头的城市。

  我问他,那儿美么?

  他说,说不准。

  我真是个无知的小姑娘,以至我这么轻易地相信了他。

  原来事情并不绝对,原来长生菊也有永生。

  是么。

  三

  我想,我就是这么被这黄色的花给诱惑了。

  我要逃出这城市。

  首先是他和她,他们放任我,却不放弃我,我该怎么办呢?

  我最后一次回到屋子里,拿走了一切,我认为可以与现金挂钩的东西。把最后一盆菊花从窗子里丢了出去,什么也没留下,就走了。

  然后,我去找巴比,叫他在我的左臂上纹了一个“菊”字,最后叫了一杯“长生菊”。

  说实在的我真的想逃了,我不想再走在高楼林立的大街上,不想再看见地下街上的老鼠,不想再看酒吧里那群无知的等死的人们。

  “巴比,几点了?”

  “早上六点半,你在这儿待了一夜了。”

  “是么?”

  “你还想要什么?”

  “再给我一杯‘长生菊’。”

  “算了吧。”

  “给我。”

  “喏,喝完这杯就走吧。”

  “……”

  我不再是乞丐、酒鬼,不是一个游荡在水泥森林中的女孩了,这一切的一切,都被我忘却了,我在想长生菊,想它是怎么开放的。

  就这样,我不想让它有一个结尾。

                               3  将生活进行到底

                                 作者:韩婷婷

  跌到了,爬起来,继续跋涉,不要停下,握紧生命的藤索,勇往直前,将生活进行到底!

  ——题记

  

  曾经向往春天的原野,曾经向往夏天的溪水,向往着秋天的梧桐,向往着冬天的飘雪,在象牙塔里无忧无虑地享受着幸福,享受着美好的生活。然而,自然界的万物都在循环往复之中:日出日落,花飞花谢,潮起潮落,月圆月缺……生活亦是如此。

  在已逝去的人生短短十几载中,我理解了什么是"高处不胜寒”。我是一个期望不平凡生活的人,也始终觉得自己会有不平凡的人生,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经历太坎坷了吧,从小就很要强得我,希望做任何事都是最优秀的,也许自己一直认为比别人略有点天赋吧,我表现得的确很出色。然而,我却体验到了从云端降至地面的落差,觉得很失落。但出乎意料的是,我竟接受得很坦然。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种消极的生活态度,但毕竟,我懂得了,生活的无奈与悲凉。

  生活,就像海上浮动的小船,在暴风雨中飘摇不定;生活,就像一悲苦咖啡,哭得让你周期了美欧;生活,像雾、像雨,又像风,让你捉摸不定,猜疑不透……

  生活的道路很漫长,也很艰辛。在这条坎坷的道路上,有的人一往无前,风雨无阻;也有的人彳亍前行,背负着痛苦和失意的行囊……

  直到长大了,我才明白:生活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纵然生活是暴风雨中的小船,我也要做勇敢的舵手,向着天空高声呐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纵然生活是一杯苦咖啡,但那萦绕在唇齿间的久久留香却让人难忘;纵然生活像雾、像雨,又像风,可那份奇特、超然、欲相随的感觉是在生活以外不可多得的……

  我们还年轻,我们有资本,我们要激励,要冲刺,失败我们不在乎,,因为学会生活是要付出代价的。也许,这一生该做的,是珍惜生活,坚持生活,将生活进行到底!把每一件事,当作生活的礼物,多多经历,细细品尝,用敏锐的双眼去洞察生活,采集生活的乐趣;找一个目标,抑或信念,怀着一颗坚定的心去追求,无论饥饿、寒冷、灾难,不会因此而改变。所谓的忧愁、烦恼,在珍惜面前经不起推敲,所有的成功、失败,见到坚持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珍惜你正生活着的生活,它将使你在人生大道上留下清晰的脚印;坚持你正奋斗着的生活,它会为你加达马力,指明方向,创造属于自己的美丽新生活!

  “对着天空望久了,你便能看见上帝。”这是雨果说的。

  “生活之花是世界上最美的花朵,只要你用心去呵护它、感受它,你就会听见花开的声音。”这是小雨果说的

                                4  睡前文字

                                 作者:曲尘啸

  在空调营造的阴冷氛围里,我丝毫没有睡意,找一支寂寞的笔,记录下内心流淌着的蠢蠢欲动的文字。我喜欢这种方式。在夏日的夜晚点一盏灯,不需太明亮,只要恬淡、柔和就行。在灯光下看着冷气从空调里窜出来,连绵不断。它们也许是窒息的,仅仅存在一丝微弱希望,在夜晚,倾诉着不会绝迹的悲凉梦想。

  

  夏夜,窗外一片无边的黑暗,寂静无声,是梦境时刻。劳累了一天的人们此刻一定在享受凉席的舒爽,梦的温馨。睡眠可以驱散疲劳。没有人知道,一个孤独的女孩,在凌晨一点时候,独自倾听心灵的声音。

  1.一直喜欢金庸的武侠小说。《笑傲江湖》已经看过二十多遍。总觉得令狐冲是个彻底的悲剧人物,他内心悲凉,饱受伤害。我不明白作者为何要创造令狐冲,也许他是一类人群的真实写照,他们"曾经沧海",而现实却总是无情。他们的心早已归隐,小心翼翼地躲藏起来,害怕让别人窥见血淋淋的伤口。

  爱情对于令狐冲而言是一种奢侈,他至死不渝的情感在小师妹唱起福建山歌的那一刹那就彻底沉沦了。多少次梦回华山,在玉女峰的瀑布边共舞"冲灵剑法",只是,他等来的是失望,是苦涩,是痛楚,是无奈,更是心灵的伤逝。小师妹死的那天,令狐冲本来就残缺不全的世界"忽然间都死了",以后的他,甚至连仅有的一丝幻想,都被残忍地剥夺,只剩下坟边青青的草。小师妹会记得这些草么?它们是师兄妹两情相悦携手共游华山时候踏遍的青草,是小师妹受到父亲责怪时眼泪落下压弯的青草,是相伴在她孤独灵魂边慢慢滋长的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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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令狐冲,那是一种怜爱,对一个悲情人物所承受苦闷的心痛。也许不会像风清扬这般颓丧,但至少他是个内心冷淡的人。他会"独孤九剑",会抚琴,会品酒,会说笑,但他的灵魂是悲凉的,藏在躯壳里独自舔伤口,就像被隐藏的真实的谎言。

  我十分欣赏盈盈,她拥有了小女儿天生的娇美羞涩,又具备一般人所没有的宽大的胸襟。她苦心经营爱情,小心地呵护着令狐冲伤痕累累的心。当她经历了旁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而娇柔无限地"和一只大马猴锁在一起"时脸上洋溢着幸福,我心中说不出的震撼。盈盈是不幸的,她不知道那只大马猴早已心如死灰;盈盈又是美丽的,她的幸福笑意让人心酸,更令人敬佩。这样的女子,仍然等待并期望着爱情的到来。

  《笑傲江湖》是个悲剧。权利斗争充塞着的悲剧,人性覆灭酝酿成的悲剧,情感沉沦造就起的悲剧。只有善解人意的盈盈和她的琴声出现的时候,悲剧才有了些许甜美的味道。

  逐渐冷了,我把毛巾毯盖在身上,喝了口水,整理一下思绪,继续写。

  2.我今年十六岁,是美好的年龄。父母离婚,使我感觉自己比一般同龄人要成熟,冷静但也寂寞。很少谈及情感,却一直坚信人间有真情,尽管有的时候曾受到伤害和冷落。我拒绝缠绵,因为我内心冷淡。是的,内心冷淡。我不会兀自哭泣,只是难免在黑暗里流泪,的确,是因为温暖而流泪。

  我依恋母亲,却不表露出来,我会孤寂,内心软弱得像一只猫,却要用独立、坚强作伪装。我甚至无法停止内心世界的思念。有的时候,只是想让母亲抱抱我,然后对她说,妈妈,我的玩具小熊脏了,帮我洗一洗吧。

  我开始困倦,神智却依然清醒。很想倾诉,希望在明天能对关心我的人说,看,我的头发又变长了。暖暖的感觉。等待花开,仅仅是想聆听花开的声音,生命般的凄美绝艳。在年轻的时候,好好播种自己的学业,辛勤耕耘,等待丰收的到来。期望着花儿绽放的美丽季节。

  我们在路上走,不管前途是否坚信,茫茫人海中,一直走下去。

  希望,就在身边。不曾走远。

  3.对音乐有着无以言表的深厚感情,当然也只是喜欢倾听罢了。我从小就学习钢琴,却一直无法爱上它。殊不知,爱是一种敏锐的感觉,一份飘逸灵动的相思,我不爱钢琴,这是宿命。却挚爱音乐。

  无论是悠扬的苏格兰风笛还是小提琴高贵的气质和竖琴的行云流水,当然,我也欣赏古筝琵琶演绎的繁荣与凄凉。人是情感丰富的动物,音乐就是这些情感的催化剂。柔软的思念,含蓄的低吟,张扬的心事,跳跃的个性,甜美的音符,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一路陪伴我们走来。

  喜欢的一个爱尔兰组合叫WESTLIFE,和声优美,旋律动听,缓缓的民谣,清纯质朴却感人至深,与一般流行的、沙哑喉咙挤出的矫揉情歌大相径庭。我时常在深夜躺在床上听,听着听着就不知不觉进入梦境。WESTLIFE的歌声悠长,甜美,纯情,是我疲惫身躯的柔软依靠,也是脆弱心灵的坚实慰籍。

  以前写过一篇文章叫做《老歌情怀》,是为了纪念一些往事和父辈的思想历程,现在想想,很多旋律都在岁月的变迁中成为老歌,留下的是栀子花在风中的淡淡香味。怀旧的味道。如果时间过去,青春也会离开,唯一可以纪念的就是曾经充满憧憬和梦想的美好旋律,它们代表着一个时代,懵懂却叛逆,羞涩却豪迈,永远不会绝望的时代,因为可以伴着歌声挥洒汗水,在风和日丽的秋天和朋友结伴而行。

  回想起音乐,感触良深。觉得它是我一个知心的朋友,不苟言笑却温柔多情,在我需要关怀的时候给我温暖,需要崛起的时候给我力量,需要思念的时候给我安慰,需要成长的时候给我见证。我的生命,是和音乐一起走来的,当我不再拥有年轻的时候,回过头来看看这段激情飞扬的岁月,听着古典的乡村民谣,或者只是站在金黄麦田里,倾听着风的歌唱。有了旋律,我们不再寂寞成长,而是时刻聆听夜晚星星的低语,宁静安详。

  现在终于明白,很多音乐是可以永远载入记忆的,那悠扬的旋律反复哼唱,唱出了青春年华,情感萌发。

                                5 一点儿

                                作者陶伊达

  考完了。

  郁闷之情只有在嘴上才能发泄出来。于是老妈问:“你今天怎么这么会吃?”我依然埋头苦干,桌上鸡骨成堆。

  

  想想吧,这个学期我都干了些什么,无非是一堆小考胜利,一堆大考失利罢了,我说我的人生还真是曲折。学习的事还真是不想多说。这个学期最大的收获就是得到了一个“美女”的称号,当然是一堆女孩取的,我当然还是很谦虚的嘛,可是我越推脱她们叫得越凶啊,唉……于是就有了下面这一幕:我慢吞吞地走向车棚,忽听一阵大吼:“美女,等等我!!!”茫然地转头,“咚咚咚……”漫天尘土中只见三个猛女张开双臂冲我奔来。“喂……”刚说出一个字我就被六条arm包围了。天,她们是不是该减减肥了,可是我的嘴里却这样说着:“拜托你们叫得轻一点儿啦……”恍惚中听见阵阵笑声……

  “可恶怎么还不到还不到啊!!!”不过听着脚下的橡胶粒们被一个一个踩扁的声音还是蛮爽的。800米跑前,坚信“穿得越少跑得越好”的我脱下外套,露出了我屎黄色的毛衣。“哇塞你的毛衣好好看耶!”两个肉麻女对我说。啊是吗哈哈谢谢了真是不好意思我只是随便从衣柜里拽了一件啊看都没看就穿上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喜欢知道么这是我姑妈给我织的她的手很巧哦她包的饺子也很好吃喔是茴香馅不用蘸醋的……“喂白痴呀你快点儿跑啊!!!”好象是老师的声音耶……“老师Excuse me请问您吹哨了吗?”“Yes.”……一女气喘吁吁地经过我身边,无比羡慕地扔下一句:“哇你怎么这么快我才跑了一圈!”……

  然后就到元旦了。那几天一直在下雪,所有的人一下课就往楼下跑,并不约而同地玩起一个名叫“打雪仗”的弱智游戏。体育课我们女生整整齐齐地站好队,忽见老师抬头望天脸色惨白,向上一看,一堆白色的球状物体朝我们飞来,那边男生队伍里传来阵阵奸笑。三十六计run为上,不料我一个重心不稳……课后,一堆女生小心翼翼地问我:“你今天怎么下手这么狠?”后面是鼻青脸肿的boy们……联欢会的时候,我大叫:“好,好,再近一点儿,OK,茄——子——!”“哈罗你是吃香蕉糖还是土豆泥?”两只肥掌。但我还是心惊肉跳地听到了“喀嚓”一声……

  ……

  每天就这样过着,一个人的时候,就只能看看小说什么的。现在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很火吧,虽然里面有些内容令人消受不起。可是我就是,就是,总之我承认阿村的文字很棒,但每次看完后心情定是极为郁闷。同桌说我这种性格不适合看他的小说,我一想好象也是,于是就死拽着她大叫:“哎呀你真是太~~了解我啦!”谁知她也大叫:“废话!就你这个没脑子的白痴,跟樱木花道似的!”……这个傻人!敢骂我是白痴!唉,算了,聪人不记傻人过……其实我真的是好喜欢樱木花道,第一次就被他那种执着的眼神迷住了,再也出不来了,接着我便去看《灌篮高手》,看着看着也出不来了,那段时间我真的很神经质,总是大喜大悲的,接着我就大热天从某个不知名的小破店里扛回了个篮球,放下我淑女的样子,换上一身宽大的运动服再加一双臭烘烘的球鞋,一头扎进男生堆里一声不吭地打一晚上,然后满面红光满身臭汗地回家。久而久之,我不仅发展了一帮女性篮球爱好者,还与那帮男生们混得挺熟,有时还在一起打打比赛,当然了,一般我是抢不到球的,只能看着那帮人耍酷。不过嘛,这样也是不错的,因为我发现,篮球场上,帅哥还是超多的。有时我也不甘心,我说耍酷我这种天才还不会吗?于是我经常在转身投篮时撞到某人身上,摔个四脚朝天,或是在投三分球的时候,直直地将球砸到某个刚好路过的老爷爷头上,或是在三步上篮的时候起跳不稳,这时我的鞋子就会呈抛物线状飞出去,优美地划出一道弧线……“你就不能像个女孩子一点儿?”老妈无奈地看着我,我则死死地抱着我的篮球,感受着那熟悉的,橡胶的气味……

  下雪时,篮球就静静地待在我房间的角落,回忆着一些事。我也静静地坐在窗边,看着整个世界渐渐被大雪覆盖,直到一点色彩都不见了。这时我的心情就会很低落,大脑则很难得地开始忆起一些往事,有时什么还都没想呢,泪就流下来了。于是我就狂骂自己白痴,好端端地瞎哭什么,可就是止不住。我当然不承认我是那种多愁善感型的女孩,那样的孩子,快乐的时候,不多。我可以很恶心地说,我是个热血沸腾的热血青年,只是这句话一出,肯定会被语文老师K得很惨。总之,也许是我给自己思考的时间太少了,人有时还是要用心去体会一些事情的。就连樱木花道这样一根筋的人,也会设计自己的梦想,也会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呢,我想我也一样吧。不过呢,呵呵,我觉得我还是很有大哲学家的风范的,譬如,摆个pose,再深沉地说一句:“篮球场上,帅哥多多。”

  在家复习的那段日子,我一刻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秤上的指针也一刻不停地往上涨。实在没吃的的时候,就啃自己的手指,咬自己的头发,因为桌子上那堆白花花的卷子令我心烦。看看窗外,雪依旧是冷冷的一片。可是一转身,一团雪白的东东就会映入我的眼帘,那是我们家的咪咪呀,正躺在靠暖气最近的那张椅子上打呼呼呢,于是我就突然觉得,尽管窗外寒冷刺骨,但我毕竟还是呆在温暖的家里嘛!尽管卷子N多,但毕竟有做完的时候嘛!尽管现在超累,但只要拼一下,毕竟就过去了嘛!然后我就又可以没日没夜地打篮球,没日没夜地看帅哥了!那可真是人生的一大享受!!!

  于是我把樱木的大头像贴在了书桌前的墙壁上。

  然后呢,然后就考完了。

  狂吻樱木,狂打篮球,看看,世界不是又恢复原来的色彩了吗?

  ……

  有时洗完澡,镜子里的我很模糊,看不清楚。可那只是暂时的,不是吗?那些可恶的水蒸气肯定会一点一点消失的,虚幻的东西,是盖不住那个清晰的自我的。

  就像我的鸡腿。

  “喂你吃完了吗,我要洗碗了!”

  “就差一点儿了!”这个罗圈腿鸡的肉还真是不好啃。

  就算只有一点儿,也还是很有味儿的。

                              6  一时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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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燕怡

  夜晚的时候有点无聊,就又打开了电脑。然而我不知道自己在找寻什么。想要写一些让自己感动的句子,却一个字敲不出来。我想我是个没有故事的人--这个想法一出现我就要笑了。我从来就反对在平静的生活中没事找事,或者说事实是我总是有事情可干的。我在中国特色的教育中逆来顺受自我感觉良好,在书山里埋头苦干然后培养出一点一滴积聚着的成  

就感。我想这个年龄我大概只能干这个,反正已经有了惯性。然后我就常常感觉自己很幸福啊很快乐,虽然做点题对社会没有贡献,但至少自己认为自己是伟大的,老师看着是舒服的,家长看到是满意的,能够让自己和身边的人放心并且培养一点叫"希望"的东西应该足够了,虽然"美好的未来"到底是还未兑现的。

  所以现在,尽管离开学校放假回家才二十天,尽管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睡懒觉和看电视玩电脑,我的心里却突然空了下来。变淡模糊了的校园生活转移到记忆里暧昧地招摇,提醒我脑海里曾有的丰富,却再也填不满我清空了的思维。我找出许多悲伤的歌曲来听,越听越有心碎的冲动,仔细一想还是缺乏心碎的理由。我骂自己无聊。

  一个人说他无聊肯定是有很多的延伸意思,比如颓废,空虚,悲哀,沧凉。我对这些消极的思想总是充满尊敬和不解--人的痛苦是不相通的,起码他们可以消极出一点华丽和小资。而我是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人,无法附庸晦涩,于是我常常担心地打望那些莫名其妙疲惫憔悴的人们,不管他们的哀愁是否属实,他们替我们承担了难过。

  不过现在我有时间了,仿佛就有了消极的倾向。也许我可以在自己身上发掘一点悲惨,用文字将它修饰到绝望,然后呜噎着享受绝望的美丽。爱情无疑是个经久耐用的主题--无论是文字的诠释还是帅哥靓女的演绎,都要赢得(有时是骗取)观众们,当然也包括本人大则泪雨磅礴小则闷闷不乐的后果。在对待悲剧这一点上,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人类的作为。总是趋向美好和圆满的我们将破碎保存着,这是一种高尚,却让人不安。也许就像人们喜欢坐过山车一样,在喜怒哀乐无法完全出席的时代,我们只好动用一种叫"虚拟"的手段。然而连痛苦都开始被"欣赏",我不得不怀疑人性的进化方向,虽然欣赏者是为了诞生怜悯和感动。另一方面,人们对虚拟的悲剧都如此投入,这又迫使我相信了大多数人的单纯。然后我想这个论题又不会有结果了,只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人类到底是感情动物,对于某些行为,可笑不可笑,有没有必要,这条天性无法成为依据,却可以用来开脱。

  或许人们喜欢看悲剧的原因,只是因为悲剧让他们相信永恒--在这里我不用讨论瞬间,失去与永恒的辩证关系了。而人们能够接受的,还是那些"曾经拥有"的快乐。我们将"颓废"定义为"深刻"的时候,大概只是因为对消极的惧怕,从而钦佩那些面对消极的人。而面对消极的人们,是战胜了它还是屈服了它,是接受了它还是改造了它,却少有人问讯。我没权利指责什么,尽管我总以为某些人影响了某些不该被影响的人。至少,有人敢于表达,也许我们都该怀着尊重倾听一下这来自灵魂的声音吧。

  可是谁也不愿意永远背负着一堆软弱的呼唤。所以我们在为悲剧哭过之后不久就要忘却。而悲剧最终的意义,也变得积极起来:那便是提醒我们善待生命中光明的爱。也许这爱便不仅仅是儿女私情。了解到自己的幸福,我们便会热爱每一朵云与每一片树叶,我们便不会做一些愚蠢的事情来伤害身边的人。当我们发现自己的生活对不幸免疫,当我们看到别人同样的幸福,我们也终于学会了对虚拟悲剧的坦然--因为我们对现实有了把握。

  这个时候我提醒自己:煞风景,我是在无聊!是的,我是在无聊,可惜我一思想,刚才还存在着的空虚就消失了。突然我窃喜起来:消极的空气消失了,并不破坏我的"无聊"的计划,因为我已经不需要无聊了。虽然有点可惜:原打算享受一下心的孤寂,结果还是失败。颓废看来不太欢迎我。我又一想:无聊这玩意儿其实不用看得太高贵,语文课上早就解释过了:没有依靠。一时找不到依靠的时候当然是有的,但世界充满了物质,谁也不会被抛弃吧。这样想着我心里亮堂起来。感觉到暖风吹过,我知道,新的春天就要来了。

  2003/2/11

                              7  憧憬

                               作者:马丞

  半小时前,手表的秒针与闹钟的秒针同时向前迈进,然而现在,它们已不再同步。时间不在我们面前变脸,却时常自己变给自己看。

  如同渡边在圣菲城看到暮色时猛然记起初美并心怀感动一样,我在这悄然看着天空而  

一语不发的城市里感到了我的憧憬。

  是一个像今玩这样的夜玩,是祖父母家,是两个居室中较小的一间,是祖父躺在我身边,是天花板上来来回回行进的灯光--那是由楼下开过的汽车发出的。在那样一个充满着宁静与平和的夜里,在那样一个被黯淡与压抑笼罩的夜里,我爬起身,跪在床上,双肘拄在窗台上,双手托脸地看着马路边上的那盏路灯发出的灯光,黄、白、紫三色混在一起,我无法将它们分开,但我正希望这样,因为只有如此,绝望、寂寞和抑郁才可以汇成悲戚。

  我渴望那样的夜,那样的场景,我想让时间倒流,重回那样的让我从心底感到悲戚的夜。然而这已不可能,以前在楼下的小树林不见了,树林与马路之间那道一米深的小沟不见了,小沟与马路之间的树不见了,那条

  马路也不见了--一切都成了新路和它的附件。我回不去了,人是物已非,我仿佛梦见我又躺在那张靠着窗户的

  床上,身旁躺着已睡熟的祖父,脑袋正上方尽是来来回回的灯光,出处是驶过的汽车。

  我明知道那憧憬已被时光的飞轮碾成粉末,随风穿行,但却没能抵挡住灵魂的向往,起身向窗外望。

  那景色没变,透过那依旧结着冰花的双层玻璃,我又看到了那孤单耸立着的路灯,那柔和得令我心碎的光,那令我又一次泫然泪下的憧憬。永恒的憧憬。

  2002.11.

                                8 我的第一本书

                                -走进《小王子》的世界

                              作者:杨玚

  这本书的阅读率是仅次于《圣经》的。对于《圣经》,我向来认为是本可望而不可及的神书,只有那些文化人或者是虔诚的教徒才会对它如饥似渴,而我等小辈极不严肃的阅读  

恐有亵渎之嫌。竟然是在音乐课上,老师带来了这本书。起先,我对它是不屑一顾的,就像水里的鱼对天上的鹰那样不理不睬,因为他们永远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真得没想到,这本号称神圣的书会拥有一个很可爱的名字-《小王子》。遥望扉页,我仿佛变成了童年时酷爱童话的小女孩。童话里的王子骑着白马,永远是黄头发;带着微笑,永远是灿烂的。结局大同小异,王子总会携美丽可人的公主走进富丽堂皇的宫殿,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捧读《小王子》,才发现它不是一本单纯意义上的童话,它可以让忙碌的人们放下手中的活计去痴痴地读它,千遍万遍也不厌倦,继而为自己终日的忙碌伤悲,为匆匆逝去的童年惋惜。读着读着,他们又会觉得自己和小王子同样天真、幼稚,想和他成为朋友,想进入他的世界。尽管小王子的世界很小且属于另一个星球,但那里没有忧伤,充满新奇,令人神往。

  细读《小王子》,书中的一切恍然却如在眼前。那些画,那个虚伪的人,那个可怜而又快乐的酒鬼,那个地理学家,那个点灯人,那朵小王子最爱的花儿,还有那只狐狸……以及所有的梦想。一切都是那么栩栩如生,阅读的过程也就成了与他们的对话和沟通。

  掩卷遐想,我油然而生这样的感觉:有些东西比较适合成为一个泡沫,留在记忆里,不会破掉,也不用担心它会飞走。的确,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像小王子得知他最心仪的花儿和那些普通的玫瑰并无异样是一样的。普通不是谁的错,小王子用心血栽培了她,她永远是其记忆中的最美,这就足够了。

  我不是个极勤奋的人,但却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和其中的每一幅画。于是,我将它确定为我的第一本书。作出这样的选择,决非否定我以往的阅读,而是基于它带给我的思想升华。

  它不仅领我进入了快乐的世界,而且让我明白了平凡的伟大。上苍安排我们如此平凡,自然有它的道理。不要为金钱而哭泣,也不要为平凡而气馁,更不要为昨天而苦恼。累了,烦了,读读《小王子》,你会悟出许多看似简单但你又无法弄懂的道理,至少你会坚信明天总是美好的。

  一堂音乐课,一本《小王子》,一个梦就这样成为一个泡沫,让忙碌的我停下手中的事去欣赏它,去走进它为我们呈现的世界。

                 

                            9   心情随笔

                              作者:聂小晴

  捕捉生活的碎片,把迷茫拼成一片希望的蓝天,让我寻找可以飞翔的空间。

  --题记

  

  追求

  放下一切包袱,生命会更轻松,背上一切压力,人生会更精彩。我轻易地选择了前者,因为快乐在我眼中是那么弥足珍贵,本以为一切就只是那么简单,事实上放弃一些就意味着失去很多,失去的未必是你想要留住的,但当它们一旦远离,无限空虚便会包围上来。

  渐渐明白,神话中的"虚无世界"只是一个神话而已,现实中的多彩颜色早已把一切空白涂满,不容一丝白隙。渐渐动摇,选择后者,为自己找一个所谓的追求,使生命不太潦草。选择意味着又一次的失去,意味着心灵再一次的艰难抉择。我怕自己会和其他人一样过得那么苦,那么累,我渴望的自由会飞去。

  我忽视了,在先前,所谓放下一切包袱,只是给自己一个心理安慰。其实,包袱依旧在,压力也在,当心陷在自己制造的迷雾之中时,便会出现一时的晕眩,但终究会雾散心清的,那时才会发现自以为脱尘出俗,只不过是自己给自己的一个幌子。

  终于还是未能免俗,套上了一个所谓追求的枷锁之后,便开始在苦海中挣扎。

  迷茫

  平平淡淡十七年,既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事,也没有深触心灵的追忆,如微尘一般在风中飘飞,与其说是自由,不如说是迷途!

  喜欢星星,因为纯洁;喜欢月亮,因为无暇;喜欢青山,因为清新;喜欢流水,因为自由。很想把自己放在它们之中,可事实上,却被深埋在了大量枯燥无味的书本习题之中,不止一次对自己说,离开吧!又不止一次地放弃了这个大胆的想法。自己只是一粒微尘,将来的命运托付给了书本,无能为力改变。这个世界的规则就是这样,打破它带来的会是什么?一步青云还是永无止境的沉沦?我不知道。对于未来的恐惧使我不敢想太多,深怕一时的冲动换来一世的悔意。

  因为怕失去,所以拒绝一切可能。

  放逐

  心早已干涸,在无味的生活中禁锢太久,早已失去原本的鲜泽。想放逐心情,是的,放逐,永远不再召回。

  可能吗?摇头代表回答。干涸的心放声大笑,嘲笑我过于天真的想法,笑声刺痛了我的每一根神经,也刺破了干涸已久的心,一滴鲜血痛苦地落下,在苍白的人生上画了一个红色的血晕。

  这也是一种色彩,我自嘲。

  放弃

  离开了一直都想逃离的地方,心却变得沉重,压得我无法呼吸,那个熟悉的地方在我的视野里逐渐消失。那一刹那,心仿佛有一道口子在裂开,一幕幕往事奔涌而出,提醒我逝去的时间里有多少美好我没珍惜。

  人生就是这么无奈,走开之后才发现本应该留下。一直以为自己很理智,很坚强,可在人生的青春驿站上,我却迷失了自己。未来以它一贯的深沉与冷静注视着我,告诉我,我和我的过去,我们已经在我选择离开的时候彼此放弃了对方。

  失去和拥有,谁能真的不在乎?但已经挥手告别了过去,就只好认真,沉着地面对明天。在成长过程中,我们都会不可避免地付出代价。

                                  10 深蓝的星空

                                    作者:王阳雯

  十六岁的生日在室友们的狂欢中度过。疯疯癫癫的女孩们好不容易洗净满手满脸甚至连乌黑发梢上都沾着的白色奶油后,带着满嘴满心的香甜心满意足地睡去。

  我却还坐在床沿,在一丝期盼、悸动与宁静交织成的动人情绪下,仰望着窗外深蓝绸  

缎般的夜空出神。十六岁这样降临了,是花季啊。该会有花儿一样芬芳甜蜜的故事填满我的生活吧?窗外的星星闪着金璨璨宝石的光辉,在丝般顺滑的蓝的衬托下,煞是美丽。

  "啊,好美!许个愿吧。"小筱不知什么时候醒了,爬上我的床。我静静闭上双眼,手放上胸口:"赐给我一个心爱的男孩,为我的青春涂抹更绚丽的色彩吧!"

  "什么愿望?什么愿望?"小筱热切地摇着我的肩膀问。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大概永远也不会长大把?"不能说。说出来就不灵了!"我坏笑地看着小筱噘起嘴,不说就不说。

  多么幸运啊,我拥有一张靠窗边的床,能尽情地享受上帝馈赠的最美好、最深邃、最虚无又最真实的礼物。我总是在万籁俱寂的夜晚一个人爬起来,大开着窗户,迎着有些许凉意的夜风,仰望星空,看那一闪一闪的晶莹的眼睛,在学习指挥棒下转的发晕的头脑刹时变得安宁舒展。我没有比这更沉静清醒的时刻了。蓝与金交织的光辉透过窗户泻在我的身上,我像理想家般编织梦想,如哲学家般思考人生。我头顶也升起一丝淡蓝色袅袅的轻烟,柔柔地裹住我的身体,天空一颗最动人的眼睛对着我微笑。

  我一直是个乖巧的女孩。学习自觉认真,取的让父母老师欣慰的成绩;与同学友好相处,打成一片;放松时会哼哼周杰伦雨后空气般清醒的歌曲;偶尔因为瞌睡虫粘在眼皮上怎么扯也扯不掉而逃避一两次早操,然后在老师的"关心帮助"下绕着运动场晨跑;有过一两个暗恋的对象,但回想起来有种"惨不忍睹"或是"不堪回首"的感觉。波澜不惊。当花的季节突然来到的时候,我的心却有了一丝莫名的悸动。往日的生活似乎太平淡了,就像一潭投入石子也激不起两圈小涟漪的平滑如镜的湖水。这份宁静仿佛不是我头脑中诠释的青春,该更丰富,更激情,更绚丽些才对吧。

  我对爱情开始幻想。渐渐一些"真理"仿佛浮出水面:成年人的爱情有太多的势利与顾虑,它需要建立在物质基础上,要在柴米油盐锅碗瓢勺交响曲中慢慢磨合;只有在校园里上演的青春爱情故事,才最纯洁,最快乐,最无忧无虑。不存在金钱、家境、名利、地位,只有最原始最羞赧的心动与爱慕在酝酿,青春就算随意挥洒也会勾勒出绝美的图画。

  这个念头一出,连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我是不是变成坏小孩了?照照镜子,镜中的女孩还是朝气蓬勃红扑扑的脸蛋;拿出作业本,大大的"100分"还是那么鲜红夺目;乘公共汽车,我还是会为老爷爷让座,扶老奶奶下车。我没变坏吧,捂着自己怦怦跳的胸口,我舒了一口气。

  小筱带回一本卫慧的《上海宝贝》。书中散发着糜腐气息的文字让我惊愕,但我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天天--那个不谙世事、有着一双纯洁天真而又无助眼睛的漂亮男孩。他是那么干净和可爱。

  就像是突然的,逸然开始在我的世界闪烁淡淡的光。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孩似乎从来就没有走进过我的视力范围,仅有的一点淡漠的印象是他弹得一手好吉他和脸上永远带着腼腆的笑。但此刻,他就在我的斜前方闪光,并且越来越耀眼,灼热炫目的明亮终于吸附了我的全部注意力。

  他像是现实生活中的天天,一样的不善言辞,一样的天真,一样的纯净,一样总是睁大一双孩童般的眼睛安静而又好奇地打量着外面的世界。他的双眸漆黑而清澈,透着薄薄的、淡蓝的透明的光芒,仿佛晴朗的天空,纯洁的海水。

  我开始主动和他说话,向他请教功课,尽管逸然的成绩中等。逸然说话时总带着那羞涩的友善的微笑,用他如水透明的眼睛像驯良小鹿般温柔注视着我,让我的心跳加速,耳根发烫。上课,我的眼睛总是情不自禁地向左前方瞟,甚至在敬爱的老师"念经"时,两眼发直出神地欣赏逸然面部如水顺滑的线条。

  几个月都是这种状态。我不可抑制地喜欢上了逸然。逸然对我和善地笑,我却会敏感得面红耳赤。连小筱也说我变的像只兔子,多愁善感又一惊一咋。

  金子样的黄昏。逸然从篮球场上驰骋回来,几缕头发汗津津地贴在头上,白皙的脸透出粉红的颜色,很是健康。在他跨出教室的一瞬间,我飞快地收拾好书包,追了上去。

  校道被斜阳涂上了一层黄金。我们并肩走着,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使劲压制住自己紧张得就要跳出喉咙的心,攥紧拳头,憋足气,终于吐出一句连自己都听不清的话:"……我……喜欢你。"逸然的脸却一下涨得通红,尴尬凝结了空气,几世纪般漫长的沉寂。

  "是不是吓着你了?"隔了半晌,我终于挤出一句话。

  "没,没有。"逸然的脸更红了。我们盯着自己的脚尖一前一后机械地移动,尴尬的气氛窘得我想马上箭也似的逃跑,钻进一个树洞里再也不出来。

  晚上我忽然害怕起来。或许我太莽撞了,做事不计后果;或许就因为这样,我与逸然做朋友的机会都要失去。他那么纯洁,他会避开我,害怕我像蛇蝎一般吞噬他的心。窗外的星在忽暗忽明地跳跃着。

  第二天,直到早读的前一秒我才迈进教室。我不敢想象逸然只用眼角冰冷冷的余光扫我一眼,就对我再也不闻不问。但我还是鼓起勇气,抬起头去面对逸然。天啊!我一定是上帝的宠儿!我看见逸然羞涩地对我一笑,随即脸又红了。我做梦一般回到座位,身体轻轻飘飘飞上了天,心里突然充盈着很甜很香的蜜糖,溢满了我的全身。

  我和逸然开始一起谈天说地,一起到图书馆自习,一起放学回家。活动课,我坐在操场边的绿草坪上欣赏逸然篮球场上矫健的身影;午休,逸然坐在大榕树下的石凳上为我弹吉他唱歌。他的歌声是那么动人,优美的声线停留在高音区游刃有余地回旋,仿佛一条滑溜溜的透明的小鱼在碧绿的水草中游走。我们同时疯狂地喜爱着周杰伦的《星晴》,"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背对背,默默许下心愿,看远方的星,是否听得见……"

  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约逸然到天河公园打羽毛球。在这个安静害羞的男孩面前,我变得大胆而主动,虽然在平时我连对父母的爱都不好意思大声说出口。金色的阳光洒在偌大的草坪上,飞舞的羽毛球被镶上了闪亮的金边,笑意在我们的脸上荡漾,四周的空气跃动着健康的气息。

  回家的路上,我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拉住逸然,逸然脸又红了,被我握住的手僵硬不知所措。但很快,两只年轻的手都变得湿润而温暖,一股淡淡的花香从手心弥散到身体每一个毛孔。

  半路,一对学生模样的少男少女迎面走来,搂肩搭背地说着情话。触电一般,紧握的两只手同时闪开了。我和逸然互望了一眼,尴尬地一笑。

  以前走在街上,我总是用略带惋惜与同情的目光看待这样的"小情侣"的。虽然拥有花样的年华,却忘了辛勤耕耘,只一味追求努力拼搏后才能享用的蜜糖,总有一天会后悔的。可现在,我和逸然,不也是如此年少无知俗不可耐吗?

  一丝对自己的失望隐约掠过心头。但无论如何我舍不得湮灭这株嫩绿的初生的幼苗,我不相信这么可爱的小生命孕育的会是妖惑吃人的罂粟。我们之间的感情,就像是一粒晶莹剔透的冰糖慢慢溶化在纯净的清水中,甜而不腻,伴着泌人心脾的清凉与花香,滋润着我们原本枯燥乏味的生活。

  但在这清甜甘露滋润下的学习之花,却没能茁壮成长。我对继续保持班上前三名的"宝座"感到力不从心,逸然更糟,已有两三科开了红灯。逸然不是那种在学习上特别聪明的男孩,他与生俱来的天赋与灵性仿佛只在动人的吉他旋律中闪烁光辉。老师三天两头语重心长的谈话和自己增加的繁重的功课令逸然淡蓝透明的双眸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薄雾。我也有些茫然,应该怎样选择呢?

  回到家,父母脸上的笑容不太自然。安安静静地吃完为我准备的丰富的晚餐后,他们终于讲出了心中的忧郁。老师刚打过电话,说我这一段状态不太好,成绩下降。父母也发现我精神恍惚,学习分心了。他们非常担心女儿身体和思想上的变化,担心我做和现在年龄阶段对我的要求相背离的事情。一套又一套的大道理小事例向我袭来,打得我喘不过气。我拼命抵御着,不妥协也不流泪。我害怕被父母说服,害怕发现我和逸然的选择是那样地错误。

  过了近一个小时,长谈终于结束了。正巧有亲戚拎来一只鲜活的清远鸡,妈妈提议让我去试着杀杀。"还是我来吧,"爸爸已经系上围裙,"以后也不会自己杀鸡了,用不着学这。"

  "让她杀!"妈妈的态度坚决得把我和爸爸都吓了一跳,"什么都得自己去尝试!你还能对她的事一手包办一辈子啊?"

  我极不情愿地走近那只可怜的鸡,原本安安静静的它仿佛知道自己死期将至,拼命地挣扎起来。我抓住它的翅膀,把鸡头挝进去。闭着眼等死的它突然张开它那漆黑圆亮的眼睛看了我一眼,很无辜的样子。我已是泪流满面。可是谁又有罪呢?

  逸然打篮球时摔断了小腿骨,两三个月都不能下床。我在小筱发起的一片起哄声中作为"班级代表"来到逸然的家。逸然左腿打着石膏,正斜靠在床上看书。我突然想起小说里一句曾让我感动的话,"当你的左脚感觉疼的时候,我的右脚也会痛起来。"

  当着逸然妈妈的面,我们都很拘谨,像成年人一样客套地寒嘘,祝逸然早日康复。阿姨很热情,又削苹果又拿糖,满脸和蔼的笑容,与逸然一样和善。但一谈起儿子的学习,焦虑不知不觉就爬上了眉宇。她慈爱地对我说:"现在努力学习是将来幸福生活的保障啊!还是恬怡好,学习认真,脑子也灵活。有空多帮帮逸然啊。""好,好。"我机械地应答着,忽然瞥见阿姨双鬓掺杂着丝丝白发,岁月也在她过多操劳的脸上刻下了道道伤痕。一时间妈妈担心忧虑的眼神又在脑海晃动,一阵心酸。

  晚上十一点,我和往常一样打开收音机。长期的住宿生活培养了我这唯一的娱乐爱好。立体声耳机里飘溢出DJ温柔磁性的声音,在头脑中央慢慢散开,很是享受。"下面这首《星晴》送给恬怡小姐,逸然先生想邀你一起欣赏窗外美丽的深蓝星空,一起为你们的爱许下最美好的愿望……"我激动得跳了起来,连鞋也没穿就赤脚跑上了天台。可天被一片乌云遮住了,灰蒙蒙的,仿佛要下雨。周杰伦美妙的歌声从天际源源不绝地传来,我合上双眼,任凭这歌声弥漫,在脑海织出一片最明媚的星空。逸然一定也看得见。

  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了。我的年级排名像暴跌的股票一落千丈,竟到了三位数字。逸然更是排在了300名以后。我们静静地对望,沉默,但听见汩汩的流水声,是伤心和迷茫从我的眼睛流入他的身体。老师那么多的关心教育,父母那么多的唠叨督促,自己那么多的痛定思痛,最后竟换来了这样一个不愉快的结局。我无法面对老师,无法面对父母,也无法面对逸然。泪,顺着我的脸颊无声无息地流。

  我和逸然都开始对我们之间的感情感到吃力。就像是一把高贵的古典吉他,却配上了一双还没被利弦磨出茧子的生疏的手,转换和弦时笨拙而疼痛,不时还听见指甲与琴弦摩擦发出的不和谐的撞击声。偶尔奏出的动人旋律,也只是孤单、断续的,还未能组成一支优美动听的曲子。

  逸然走了,就如他突然的来到一般,在我丝毫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又要离开。像一阵清新的风,为我的心湖带来一丝清凉,吹起几阵涟漪,然后无可挽回地离去。"轻轻地我走了,挥一挥袖子,不带走一片云彩。"

  灰色的黄昏,我们最后一次在昏暗幽静的咖啡厅用刀叉艰难地撕裂着半生不熟的牛扒。笨拙的手势和钝得没齿的餐刀弄得我好累。突然,逸然说他会去澳洲,签证都已经办好了,还有两个月就走。不,一定是这诡奇的异国情调令我产生了幻觉,逸然的嘴在蠕动,他说什么?桌上红蜡烛的火焰在跳华尔兹,别转那么快,我头晕!

  "不是我不想告诉你,我不知道怎么开口,你知道这是大人的选择,我无力抗拒……是学习,只三年……"过了好久我才从火苗儿的狂舞回到现实,逸然忧郁无奈的眼神与咖啡厅里蓝调的惆怅融化在一起,空气中荡逸着咖啡淡淡的苦涩。我的心像一个气球,被惊讶和不可思议充涨得要爆炸了。

  "你怎么能走得这么洒脱呢?"我只淡淡地问了一句,结束了这场谈话。

  夜黯淡深邃得诡异,连星星也害怕得躲了起来。我奇怪自己竟没哭。冥冥中结局仿佛已经被预测,只是看不清它怎么出现。我的确是伤心的啊,我是那么喜欢逸然。然后泪就淹没了我的双颊,瀑布一般。

  逸然上飞机那天我没去送他,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里上课。澳大利亚的星空在一望无际的热带草原衬映下是否格外美丽?我望着斜前方空着的座位,有了新的梦幻:三年后,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飘洋过海来接他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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