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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为何让小鬼当家
              北京娱乐信报     2003-07-08     张晓娟 赵源 

 

    针对近日发生的两起儿童意外死亡事件,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了事故的共性,即孩子出事时家长不在身边。年幼的孩子单独在家,在现代家庭中究竟占多大的比例?家长为何忍心让孩子独自在家?记者昨日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访问式调查。

 

    记者调查

    让孩子独处有三种情形

    针对孩子独自在家的情况,记者昨天在街头、学校随机采访了近20位家长和学生。结果发现,年幼的孩子单独在家的现象十分普遍,只是时间长短不同罢了。访问结果显示,造成孩子独自在家的原因大致有三个:

    ●寒暑假无人照顾

    在朝阳区上小学的张金金就属于此类。由于父母白天都要上班,爷爷奶奶都去世了,姥姥姥爷又不在北京,在北京没有什么亲戚。因此,每年寒暑假他都是一个人在家,偶尔也有邻居的小朋友来家里玩。

    张金金的妈妈告诉记者,让金金一个人呆在家里,虽然有些放心不下,但实在是没有办法。为了尽量保证孩子的安全,父母每天出门时都要向孩子嘱咐清楚。

 

    ●家长下班晚孩子放学早

    今年10岁的白磊,学校就在自己家附近,从他开始上学以来,每天下午3点半左右学校就放学了。因此他长时间以来都是一个人在家,但是一般时间都不会太长,因为爸爸妈妈下午5点半左右就回家了。

    他的爸爸说,因为家里老人的身体不是很好,所以不愿麻烦他们。孩子一般情况下在家里都很乖,他能够自己掌握好应该做什么。孩子放学后就在家里写作业,如果饿了,家里一般会给他预备一些零食和一些可以用微波炉加热的食品,孩子也能基本上掌握使用方法。

    ●生意孩子无法兼顾

    夏一凡的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因此他们的上班时间不固定。父母陪他的时间很少,他还是经常一个人在家了。

    昨天下午,记者与夏一凡的爸爸取得联系,他还在和客户谈生意。记者在短短的时间内便从夏先生的口中得知,孩子独处问题已经困扰他们很长时间了。平时他们经常教孩子一些独自在家时的注意事项,孩子已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自理。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但是由于最近生意不是很好,资金都投在了生意上。等资金有所周转的时候,他们将为孩子请一个专职保姆,尽量避免让孩子独自在家。

    “锻炼孩子”成了独处理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把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对大多数家长来说属于无奈之举。不过,对于这种情况,家长们也有各自的理由。

    ●有利于培养自立

    父母在北京,都退休了,完全可以帮着照顾孙子,可王琳还是经常把孩子独自留在家中,问及原因,王琳说:“我们是想通过独处的形式,训练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

    王琳的儿子在京源小学上四年级,老师反映这孩子独立性较强,对事情有自己的一套看法。“我和老公平时都是有意识地创造一切机会让孩子独立,从小就是这样。有时候为了不让孩子出去瞎玩,我们出门的时候甚至会把他反锁在家,这种方式可能有点极端,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好像这种方式是有效果的。”

    正确教育是关键

    采访中,有相当一部分家长提出,孩子独处并非是孩子安全与否的实质,要真正保证孩子的安全,最根本的还在于平时就要注意对孩子进行这方面的教育。

    李利夫妇便是此观点的持有者之一。他们从四川来京做餐饮生意,有一个9岁的儿子。由于生意忙,夫妻俩与孩子相处的时间比较少。他们告诉记者,孩子从小就自己上学,放学后自己回家,自己做功课,然后看看电视睡觉。“也没觉得孩子因此有什么情绪,更没发现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所以我不觉得把孩子单独搁在家里是不行的。”李利说。

    当然,没时间陪孩子并不等于可以放松对孩子的教育,李利告诉记者,只要一有时间,他们就会和孩子逛逛书店,给孩子买很多书,要求孩子读完后写篇心得交给他们,另外,不管生意多忙,学校的家长会和一些社会活动夫妻俩是铁定要参加的。

    “沟通是必要也是必须的,即使孩子一个人在家,我们也会抽空不定时地打个电话回去,问问孩子在干什么,准备干什么。”有父母这样说道。

 

    各家之言

    立法追究家长责任残忍吗

    尽管让孩子独处是一个普遍现象,不少家长也有着各种理由及目的,但近期出现的几起儿童意外身亡事件,让家长们不得不面对这种现象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在外企工作的梁先生认为,近期发生的孩子意外身亡事件,虽然事出偶然但还是有一定的必然性。他认为,年幼的孩子一般缺乏对伤害的判断力,作为监护人,父母有义务让这些伤害远离孩子。锻炼孩子的自立能力不应该成为让年幼的孩子独处的理由,这种在安全隐患中锻炼自立,对还不懂事的孩子而言是不公平的。他建议,用法律的手段细化家长的监护内容。

    用立法的手段来细化监护人行为,让家长们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年幼的孩子长时间独处,这是几起儿童意外事故发生后,不少人从中所意识到的。

    从事幼教工作且已为人父的郑宇认为:现在有针对学龄儿童的学生校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我觉得也有必要制定一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权利和义务做更详细的规定。

    对于立法,不少家长也觉得很有必要,但从感情方面,大部分人还是觉得有些难以接受。“没有一个父母会希望孩子出现意外,孩子出事受伤害最大的肯定也是父母。如果出台幼儿保护法,将矛头直接指向父母,让他们除承受感情上的愧疚外还得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一件十分残忍的事。”有家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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