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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
    生长在大江北岸一个城市里,那儿的园林本是著名的,但近来却很少;似乎自幼就不曾听见过"我们今天看花去"一类话,可见花事是不盛的。有些爱花的人,大都只是将花栽在盆里,一盆盆搁在架上;架子横放在院子里。院子照例是小小的,只够放下一个架子;架上至多搁二十多盆花罢了。有时候里依墙筑起一座"花台",台上种一株开花的树;也有在院子里地上种的。但这只是普通的点缀,不算是爱花。

    家里人似乎都不甚爱花;父亲只在领我们上街时,偶然和我们到"花房"里去过一两回。但我们住过一所房子,有一座小花园,是房东家的。那里有树,有花架 (大约是紫藤花架之类),但我当时还小,不知道那些花木的名字; 只记得爬在墙上的是蔷薇而已。园中还有一座太湖石堆成的的洞门;现在想来。似乎也还好的。在那时由一个顽皮的少年仆人领了我去,却只知道跑来跑去捉蝴蝶;有时掐下几朵花,也只是随意捋ffh弄着,随意丢弃了。至于领略花的趣味, 那是以后的事:夏天的早晨,我们那地方有乡下的姑娘在各处街巷,沿门叫着,"卖栀子花来。"栀子花不是什么高品,但我喜欢那白而晕黄的颜色和那肥肥的个儿,正和那些卖花的姑娘有着相似的韵味。栀子花的香,浓而不烈,清而不谈,也是我乐意的。我这样便爱起花来了。也许有人会问,"你爱的不是花吧?"这个我自己其实也已不大弄得清楚,只好存而不论了。

    在高小的一个春天,有人提议到城外F寺里吃桃子去, 而且预备白吃;不让吃就闹一场,甚至打一架也不在乎。那时虽远在五四运动以前,但我们那里的中学生却常有打进戏园看白戏的事。中学生能白看戏,小学生为什么不能白吃桃呢?我们都这样想,便由那提议人鸠合了十几个同学,浩浩荡荡地向城外而去。到了F寺, 气势不凡地叱着道人们(我们称寺里的工人为道人), 立刻领我们向桃园里去。道人们踌躇着说:"现在桃树刚才开花呢。"但是谁信道人们的话?我们终于到了桃园里。大家都丧了气,原来花是真开着呢!这时提议人P君便去折花。 道人们是一直步步跟着的,立刻上前劝阻,而且用起手来。 但P君是我们中最不好惹的: "说时迟,那时快",一眨眼,花在他的手里,道人已踉跄在一旁了。那一园子的桃花,想来总该有些可看;我们却谁也没有想着去看。只嚷着,"没有桃子,得沏茶喝!"道人们满肚子委屈地引我们到"方丈"里,大家各喝一大杯茶。这才平了气,谈谈笑笑地进城去。大概我那时还只懂得爱一朵朵的栀子花,对于开在树上的桃花,是并不了然的;所以眼前的机会,便从眼前错过了。

    以后渐渐念了些看花的诗,觉得看花颇有些意思。但到北平读了几年书,却只到过崇效寺一次;而去得又嫌早些,那有名的一株绿牡丹还未开呢。北平看花的事很盛,看花的地方也很多;但那时热闹的似乎也只有一班诗人名士,其余还是不相干的。那正是新文学运动的起头,我们这些少年,对于旧诗和那一班诗人名士,实在有些不敬;而看花的地方又都远不可言,我是一个懒人,便干脆地断了那条心了。后来到杭州做事,遇见了Y君, 他是新诗人兼旧诗人,看花的兴致很好。我和他常到孤山去看梅花。孤山的梅花是古今有名的,但太少;又没有临水的,人也太多。有一回坐在放鹤亭上喝茶,来了一个方面有须,穿着花缎马褂的人,用湖南口音和人打招呼道,"梅花盛开嗒!""盛"字说得特别重,使我吃惊的也只是说在他嘴里"盛"这个声音罢了,花的盛不盛,在我倒并没有什么的。

    有一回,Y来说,灵峰寺有三百株梅花; 寺在山里,去的人也少。我和Y,还有N君,从西湖边雇船到岳坟,从岳坟入山。曲曲折折走了好一会,又上了许多石级,才到山上寺里。寺甚小,梅花便在大殿西边园中。园也不大,东墙下有三间净室,最宜喝茶看花;北边有座小山,山上有亭,大约叫"望海亭"吧,望海是未必,但钱塘江与西湖是看得见的。梅树确是不少,密密地低低地整列着。那时已是黄昏,寺里只我们三个游人;梅花并没有开,但那珍珠似的繁星似的骨都儿,已经够可爱了;我们都觉得比孤山上盛开时有味。大殿上正做晚课,送来梵呗的声音,和着梅林中的暗香,真叫我们舍不得回去。在园里徘徊了一会,又在屋里坐了一会,天是黑定了,又没有月色,我们向庙里要一个旧灯笼,照着下山。路上几乎迷了道,又两次三番地狗咬;我们的Y诗人确有些窘了,但终于到了岳坟。船夫远远迎上来道:"你们来了,我想你们不会冤我呢!"在船上,我们还不离口地说着灵峰的梅花, 直到湖边电灯光照到我们的眼。

    Y回北平去了, 我也到了白马湖。那边是乡下,只有沿湖与杨柳相间着种了一行小桃树,春天花发时,在风里娇媚地笑着。还有山里的杜鹃花也不少。这些日日在我们眼前,从没有人象煞有介事地提议," 我们看花去。"但有一位S君,却特别爱养花;他家里几乎是终年不离花的。我们上他家去,总看他在那里不是拿着剪刀修理枝叶,便是提着壶浇水。我们常乐意看着。他院子里一株紫薇花很好,我们在花旁喝酒,不知多少次。白马湖住了不过一年,我却传染了他那花的嗜好。但重到北平时,住在花事很盛的清华园里,接连过了三个春,却从未想到去看一回,只在第二年秋天,曾经和孙三先生在园里看过几次菊花。"清华园之菊"是著名的,孙三先生还特地写了一篇文,画了好些画。但那种一盆一干二花的养法,花是好了,总觉没有天然的风趣。直到去年春天,有了些余闲,在花开前,先向人问了些花的名字。一个好朋友是从知道姓名起的我想看花也正是如此。恰好Y君也常来园中,我们一天三四趟地到那些花下去徘徊。 今年Y君忙些,我便一个人去。我爱繁花老干的杏, 临风婀娜的小红桃,贴梗累累如珠的紫荆;但最恋恋的是西府海棠。海棠的花繁得好,也淡得好;艳极了,却没有一丝荡意。疏疏的高干子,英气隐隐逼人。可惜没有趁着月色看过;王鹏运有两句词道:"只愁淡月朦胧影,难验微波上下潮。"我想月下的海棠花,大约便是这种光景吧。为了海棠,前两天在城里特地冒了大风到中山公园去,看花的人倒也不少;但不怎的,却忘了畿辅先哲祠。Y告我那里的株, 遮住了大半个院子;别处的都向上长,这一株却是横里伸张的。花的繁没有法说;海棠本无香,昔人常以为恨,这里花太繁了,却酝酿出一种淡淡的香气,使人久闻不倦。 Y千我,正是乔了一日还不息的狂风的晚上;他是前一天去的。他说他去时地上已有落花了,这一日一夜的风,准完了。他说北平看花,是要赶着看的:春光太短了,又晴的日子多;今年算是有阴的日子了,但狂风还是逃不了的。我说北平看花,比别处有意思,也正在此。这时候,我似乎不甚菲薄那一班诗人名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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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书店

    伦敦卖旧书的铺子,集中在切林克拉斯路(Charing Cross Road);那是热闹地方,顶容易找。路不宽,也不长,只这么弯弯的一段儿;两旁不短的是书,玻璃窗里齐整整排着的,门口摊儿上乱烘烘摆着的,都有。加上那徘徊在窗前的,围绕着摊儿的,看书的人,到处显得拥拥挤挤,看过去路便更窄了。摊儿上看最痛快,随你翻,用不着"劳驾""多谢";可是让风吹日晒的到底没什么好书,要看好的还得进铺子去。进去了有时也可随便看,随便翻,但用得着"劳驾""多谢"的时候也有;不过爱买不买,决不至于遭白眼。说是旧书,新书可也有的是;只是来者多数为的旧书罢了。

    最大的一家要算福也乐(Foyle),在路西;新旧大楼隔着一道小街相对着,共占七号门牌,都是四屋,旧大楼还带地下室---可并不是地窖子。店里按着书的性质分二十五部;地下室里满是旧文学书。这片店二十八年前本是一家小铺子,只用了一个店员;现在店员差不多到了二百人,藏书到了二百万种,伦敦的《晨报》称为"世界最大的新旧书店"。两边店门口也摆着书摊儿,可是比别家的大。我的一本袖珍《欧洲指南》,就在这儿从那穿了满染着书尘的工作衣的店员手里,用半价买到的。在摊儿上翻书的时候,往往看不见店员的影子;等到选好了书四面找他,他却从不知哪一个角落里钻出来了。但最值得流连的还是那间地下室;那儿有好多排书架子,地上还东一堆西一堆的。乍进去,好像掉在书海里;慢慢地才找出道儿来。屋里不够亮,土又多,离窗户远些的地方,白日也得开灯。可是看得自在;他们是早七点到晚九点,你待个几点钟不在乎,上天去几趟也不在乎。只有一件,不可着急。你得像逛庙会逛小市那样,一半玩儿,一半当真,翻翻看看,看看翻翻;也许好几回碰不见一本合意的书,也许霎时间到手了不止一本。

    开铺子少不了生意经,福也乐的却颇高雅。他们在旧大楼的四层上留出一间美术馆,不时地展览一些画。去看不花钱,还送展览目录;目录后面印着几行字,告诉你要买美术书可到馆旁艺术部去。展览的书也并不坏,有卖的,有不卖的。他们又常在馆里举行演讲会,讲的人和主席的人当中,不缺少知名的。听讲也不用花钱;只每季的演讲程度表下,"恭请你注意组织演讲会的福也乐书店"。还有所谓午餐会,刻也在馆里。他们请一两个小名人做主角,随便谁,纳了餐费便可加入;英国的午餐很简单,费不会多。假使有闲工夫,去领略领略那名隽的谈吐,倒也值得的,不过去的却并不怎样多。

    牛津街是伦敦的东西通衢,繁华无比,街上呢绒店最多;但也有一家大书店铺,叫做彭勃思(Bumpus)的便是。这铺子开设于一七九O年左右,原在别处;一八五O年在牛津街开了一个分店,十九世纪末便全挪到那边去了,维多利亚时代,店主多马斯.彭勃思很通声气,来往的有迭更斯、兰姆、麦考莱、威治威斯等人;铺子就在这时候出了名。店后本连着旧法院,有看守所,守卫室等,十几年来都让店里给买下了。这点古迹增加了人对于书店的趣味。法院的会议圆厅现在专作书籍展览会之用;守卫室陈列插图的书,看守所变成新书的货栈。但当日的光景还可从一些画里看出:如十八世纪罗兰生(Rowwandson)所画守卫室内部,是晚上各守卫提了灯准备去查监的情形,瞧着很忙碌的样子。再有一个图,画的是一七二九的一个守卫,神气够凶的。看守所也有一幅画,砖砌的一重重大拱门,石板铺的地,看守室的厚木板门严严锁着,只留下一个站方窗,还用十字形的铁条界着;真是铜墙铁壁,插翅也飞不出去。

    这家铺子是五层大楼,却没有福也乐家地方大。下层卖新书,三楼卖儿童书,外国书,四楼五楼卖廉价书;二楼卖绝版书,难得的本子,精装的新书,还有《圣经》,祈祷书,书影等等,似乎是菁华所在。他们有初印本、精印本、著者自印本、著者签字本等目录,搜罗甚博,福也乐家所不及。新书用小牛皮或摩洛哥皮(山羊皮---羊皮也可仿制)装订, 烫上金色或别种颜色的立体派图案;稀疏的几条平直线或弧线,还有"点儿",错综着配置,透出干净、利落、平静、显豁,看了心目清朗。装订的书,数这儿讲究,别家书店里少见。书影是仿中世纪的钞本的一叶,大抵是祷文之类。中世纪钞本用黑色花体字,文首第一字母和叶边空处,常用蓝色金色画上各样花饰,典丽df皇,穷极工巧,而又经久不变;仿本自然说不上这些,只取其也有一点古色古得罢了。

    一九三一年里,这铺子举行过两回展览会,一回是剑桥书籍展览,一回是近代插图书籍展览,都在那"会议厅"里。重要的自然是第一回。牛津剑桥是英国最著名的大学;各有印刷所,也都著名。这里从前展览过牛津书籍,现在再展览剑桥的,可谓无遗憾了。这一年是剑桥目下的辟特印刷所 (The Pitt Press)奠基百年纪念,展览会便为的庆祝这个。展览会由鼎鼎大名的斯密兹将军(General Smuts)开幕,到者有科学家詹姆士.金斯(James Jeans),亚特.爱丁顿(Arthur Eddington),还有别的人。展览分两部,现在出版的书约莫四千册是一类;另一类是历史部分。剑桥的书字型清晰,墨色匀称,行款合式,书扉和书衣上最见工夫;尤其擅长的是算学书,专门的科学书。这两种书需要极精密的技巧,极仔细的校对;剑桥是第一把手。但是这些东西,还有他们印的那些冷僻的外国语书,都卖得少,赚不了钱。除了是大学印刷所,别家大概很少愿意承印。剑桥又承印《圣经》;英国准印《圣经》的只剑桥牛津和王家印刷人。斯密兹说剑桥就靠《圣经》和教科书赚钱。可是《泰晤士报》社论中说现在印《圣经》的责任重大,认真地考究地印,也只能够本罢了。---一 五八八年英国最早的《圣经》便是由剑桥承印的。

    英国印第一本书,出于伦敦威.甲克司登(William Caxton)之手,那是一四七七年。到了一五二一,约翰.席勃齐(John Siberch)来到剑桥,一年内印了八本书;剑桥印刷事业才创始。八年之后,大学方面因为有一家书纸店与异端的新教派勾结,怕他们利用书籍宣传,便呈请政府,求英王核准在剑桥只许有三家书铺,让他们宣誓不卖未经大学检查员审定的书。那时英王是亨利第八;一五三四年颁给他们敕书,授权他们选三家书纸店兼印刷人,或书铺,"印行大学校长或他的代理人等所审定的各种书籍"。这便是剑桥印书的法律根据。不过直到一五八三年,他们才真正印起书来。那时伦敦各家书纸店有印书的专利权,任意抬高价钱。他们妒忌剑桥印书,更恨的是卖得贱。恰好一六二O 年剑桥翻印了他们一本文法书,他们就在法庭告了一状。剑桥师生老早不乐意他们抬价钱,这一来更愤愤不平;大学副校长第二年乘英王詹姆士第一上新市场去,半路上就递上一件呈子,附了一个比较价目表。这样小题大做,真有些书呆子气。王和诸大臣商议了一下,批道,我们现在事情很多,没工夫讨论大学与诸家书纸店的权益;但准大学印刷人出售那些文学书,以救济他的支绌。这算是碰了个软钉子,可也算是胜利。那呈子,那批,和上文说的那本《圣经》都在这一回展览中。席勃齐印的八本书也有两种在这里。此外还有一六二九年初印的定本《圣经》,书扉雕刻繁细,手艺精工之极。又密乐顿力息达斯 (Lycidas)的初本也在展览着,那是经他亲手校改过的。

    近代插图书籍展览,在圣诞节前不久,大约是让做父母的给孩子们多买点节礼吧。但在一个外国人,却也值得看看。展览的是七十年来的作品,虽没有什么系统,在这里却可以找着各种美,各种趋势。插图与装饰画不一样,得吟味原书的文字,透出自己的机锋。心要灵,手要熟,二者不可缺一。或实写,或想象,因原书情境。画人性习而异。----童话的插图却只得凭空着笔,想象更自由些;在不自由的成人看来,也许别有一种滋味。看过赵译《阿丽思漫游奇境记》里谭尼乐 (John Tenniel)的插画的,当会有同感吧。---所展览的,幽默、秀美、粗豪、典重,各擅胜场,琳琅满目;有人称为"视觉的音乐",颇为近之。最有味的,同一作家,各家插画所表现的却大不相同。譬如莪默.伽亚谟(Omar Khayyam),莎士比亚,几乎在一个人手里一个样子;展览会里书多,比较着看方便,可以扩充眼界。插图有"黑白"的,有彩色的;"黑白"的多,为的省事省钱。就黑白画而论,从前是雕版,后来是照相;照相虽然精细,可是失掉了那种生力,只要拿原稿对看就会觉出。这儿也展览原稿,或是灰笔画,或是水彩画;不但可以"对看",也可以让那些艺术家更和我们接近些。《观察报》记者高这回展览会,说插图的书,字往往印得特别大,意在和谐;却实在不便看。他主张书与图分开,字还照寻常大小印。他自然指大本子而言。但那种"和谐"其实也可爱;若说不便,这种书原是让你慢慢玩赏的,哪能能像读报一样目下数行呢?再说,将配好了的对儿生生拆开,不但大小不称,怕还要多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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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籍铺(The Poetry Bookshop)真是米米小,在一个大地方的一道小街上。"叫名"街,实在一条小胡同吧。门前不大见车马,不说;就是行人,一天也只寥寥几个。那道街斜对着无人不知的大英博物院;街口钉着小小的一块字号木牌。初次去时,人家教在博物院左近找。问院门口守卫,也不知道有这个铺子,问路上戴着常礼帽的老者,他想没有这么一个铺子;好容易才找着那块小木牌,真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这铺子从前在另一处,那才冷僻,边斐歹克的地图上都没名字,据说那儿是一所老宅子,才真够诗味,挪到现在这样平常的地带,未免太可惜。那时候美国游客常去,一个原因许是美国看不见那样老宅子。

    诗人赫洛德.孟罗(Harold Monro)在一九一二年创办了主爿诗籍铺。用意在让诗与社会发生点切实的关系。孟罗是二十多年来伦敦文学生涯里一个要紧角色。从一九一一给诗社办《诗刊》 (Poetry Review)起知名。在第一期里,他说:"诗与人生的关系得再认真讨论,用于别种艺术的标准也该用于诗。"他觉得能做诗的该做诗,有困难时该帮助他,让他能做下去;一般人也该念诗,受用诗。为了削一件,他要自办杂志,为了后一件,他要办读诗会;为了这两件,他办了诗籍铺。这铺子印行过《乔治诗选》(Georgian Poetry),乔治是现在英王的名字,意思就是当代诗选,所收的都是代表作家。第一册出版,一时风靡,买诗念诗的都多了起来;社会确乎大受影响。诗选共五册,出第五册时在一九二二,那时乔治诗人的诗兴却渐渐衰了。一九一九到二五年铺子里又印行《市本》月刊(The Chapbook),登载诗歌、评论、木刻等,颇多新进作家。

读诗会也在铺子里;星期四晚上准六点钟起,在一间小楼上。一年中也有些时候定好了没有。从创始以来,差不多没有间断过。前前后后著名的诗人几乎都在这儿读过诗:他们自己的诗,或他们喜欢的诗。入场券六便士,在英国算贱,合四五毛钱。在伦敦的时候,也去过两回。那时孟罗病了,不大能问事,铺子里颇为黯淡。两回都是他夫人爱立达.克莱曼答斯基 (Alida Klementaski)读,说是找不着别人。那间小楼也容得下四五十位子,两回去,不都不少;第二回满了座,而且几乎都是女人---还有挨着墙站着听的。屋内只读诗的人小桌上一盏蓝罩子的桌灯亮着,幽幽的。她读济兹和别人的诗,读得很好,口齿既清楚,又有顿挫,内行说,能表出原诗的情味。英国诗有两种读法,将每个重音咬得清清楚楚,顿挫折的地方用力,和说话的调子不相像,约翰.德林瓦特 (John Drinkwater)便主张这一种。他说,读诗若用说话的调子,太随便,诗会跑了。z但是参用一点儿,像克莱曼答斯基女士那样,也似乎自然流利,别有味道。这怕要看什么样的诗,什么样的读诗人,不可一概而论。但英国读诗:除不吟而诵,与中国根本不同之外,还有一件:他们按着文气停顿,不按着行,也不一定按着韵脚。这因为他们的诗以轻重为节奏,文名组织又不同,往往一句跨两行三行,却非作一句读不可,韵脚便只得轻轻地没过去。读诗是一种才能,但也需要训练;他们注重这个,训练的机会多,所以诗人都能来一手。

    铺子在楼下,只一间,可是和读诗那座楼远隔着一条甬道。屋子有点黑,四壁是书架,中间桌上放着些诗歌篇子(She ts),木刻画。篇子有宽长两种,印着诗歌,加上些零星的彩画,是给大人和孩子玩儿的。跨角儿上一张小账桌,坐着一个戴近视眼镜的,和蔼可亲的,圆脸的中年妇人。桌前装着火炉,炉旁蹲着一只大白狮子猫,和女人一样胖。有时也遇见克莱曼答斯基女士,匆匆地来匆匆地去。孟罗死在一九三二年三月十五日。第二晚上到铺子里去,看见两个年轻人在和那女人司账说话;说到诗,说到人生,都是哀悼孟罗的。话音很悲伤,却如清泉流泻,差不多句句像诗;女司账说不出什么,唯唯而已。孟罗在日最尽力于诗人文人的结合,他老让各色的才人聚在一块儿。又好客,家里炉旁(英国终年有用火炉的时候)常有许多人聚谈,到深夜才去。这两位青年的伤感不是偶然的。他的铺子可是赚不了钱;死后由他夫人接手,勉强张罗,现在许还开着。

我是扬州人

朱自清

    有些国语教科书里选得有我的文章,注解里或说我是浙江绍兴人,或说我是江苏江都人--就是扬州人。有人疑心江苏江都人是错了,特地老远地写信托人来问我。我说两个籍贯都不算错,但是若打官话,我得算浙江绍兴人。浙江绍兴是我的祖籍或原籍,我从进小学就填的这个籍贯;直到现在,在学校里服务快三十年了,还是报的这个籍贯。不过绍兴我只去过两回,每回只住了一天;而我家里除先母外,没一个人会说绍兴话。

    我家是从先祖才到江苏东海做小官。东海就是海州,现在是陇海路的终点。我就生在海州。四岁的时候先父又到邵伯镇做小官,将我们接到那里。海州的情形我全不记得了,只对海州话还有亲热感,因为父亲的扬州话里夹着不少海州口音。在邵伯住了差不多两年,是住在万寿宫里。万寿宫的院子很大,很静;门口就是运河。河坎很高,我常向河里扔瓦片玩儿。邵伯有个铁牛湾,那儿有一条铁牛镇压着。父亲的当差常抱我去看它,骑它,抚摸它。镇里的情形我也差不多忘记了。只记住在镇里一家人家的私塾里读过书,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叫江家振。我常到他家玩儿,傍晚和他坐在他家荒园里一根横倒的枯树干上说着话,依依不舍,不想回家。这是我第一个好朋友,可惜他未成年就死了;记得他瘦得很,也许是肺病罢?

    六岁那一年父亲将全家搬到扬州。后来又迎养先祖父和先祖母。父亲曾到江西做过几年官,我和二弟也曾去过江西一年;但是老家一直在扬州住着。我在扬州读初等小学,没毕业,读高等小学,毕了业;读中学,也毕了业。我的英文得力于高等小学里一位黄先生,他已经过世了。还有陈春台先生,他现在是北平著名的数学教师。这两位先生讲解英文真清楚,启发了我学习的兴趣;只恨我始终没有将英文学好,愧对这两位老师。还有一位戴子秋先生,也早过世了,我的国文是跟他老人家学着做通了的。那是辛亥革命之后在他家夜塾里的时候。中学毕业,我是十八岁,那年就考进了北京大学预科,从此就不常在扬州了。

    就在十八岁那年冬天,父亲母亲给我在扬州完了婚。内人武钟谦女士是杭州籍,其实也是在扬州长成的。她从不曾去过杭州;后来同我去是第一次。她后来因为肺病死在扬州,我曾为她写过一篇《给亡妇》。我和她结婚的时候,祖父已经死了好几年了。结婚后一年祖母也死了。他们两老都葬在扬州,我家于是有祖茔在扬州了。后来亡妇也葬在这祖茔里。母亲在抗战前两年过世,父亲在胜利前四个月过世,遗憾的是我都不在扬州;他们也葬在那祖茔里。这中间叫我痛心的是死了第二个女儿!她性情好,爱读书,做事负责任,待朋友最好。已经成人了,不知什么病,一天半就完了!她也葬在祖茔里。我有九个孩子。除第二个女儿外,还有一个男孩不到一岁就死在扬州;其余亡妻生的四个孩子都曾在扬州老家住过多少年。这个老家直到今年夏初才解散了,但是还留着一位老年的庶母的那里。

    我家跟扬州的关系,大概够得上古人说的"生于斯,死于斯,歌哭于斯"了。现在亡妻生的四个孩子都已自称为扬州人;我比起他们更算是在扬州长成的,天然更该算是扬州人了。但是从前一直马马虎虎的骑在墙上,并且自称浙江人的时候还多些,又为什么呢?这一半因为报的是浙江籍,求其一致,一半也还有些别的道理。这些道理第一桩就是籍贯是无所谓的。那时要做一个世界人,连国籍都觉得狭小,不用说省籍和县籍了。那时在大学里觉得同乡会最没有意思。我同住的和我来往的自然差不多都是扬州人,自己却因为浙江籍,不去参加江苏或扬州同乡会。可是虽然是浙江绍兴籍,却又没跟一个道地浙江人来往,因此也就没人拉我去开浙江同乡会,更不用说绍兴同乡会了。这也许是两栖或骑墙的好处罢?然而出了学校以后到底常常会到道地绍兴了。我既然不会说绍兴话,并且除了花雕和兰亭外几乎不知道绍兴的别的情形,于是乎往往只好自己承认是假绍兴人。那虽然一半是玩笑,可也有点儿窘的。

    还有一桩道理就是我有些讨厌扬州人;我讨厌扬州人的小气和虚气。小是眼光如豆,虚是虚张声势,小气无须举例。虚气例如已故的扬州某中央委员,坐包车在街上走,除拉车的外,又跟上四个人在车子边推着跑着。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指出扬州人这些毛病。后来要将这篇文收入散文集《你我》里,商务印书馆不肯,怕再闹出"亲话扬州"的案子。这当然也因为他们总以为我是浙江人,而浙江人骂扬州人是会得罪扬州人的。但是我也并不抹煞扬州的好处,曾经写过一篇《扬州的夏日》,还有在《看花》里也提起扬州福缘庵的桃花。再说现在年纪大些了,觉得小气和虚气都可以算是地方气,绝不止是扬州人如此。从前自己常答应人说自己是绍兴人,一半又因为绍兴有些憨气,而扬州似乎太聪明。其实扬州人也未尝没憨气,我的朋友任中敏( 二北)先生,办了这么多年汉民中学,不管人家理会不理会,难道还不够"憨"的!绍兴人固然有憨气,但是也许还有别的气我讨厌的,不过我不深知罢了,这也许是阿Q 的想法罢了?然而我对于扬州的确渐渐亲热起来了。

    扬州真象有些人说的,不折不扣是个有名的地方。不用远说,李斗《扬州画舫录》里的扬州就够羡慕的。可是现在衰落了,经济上是一日千丈的衰落了,只看那些没精打彩的盐商家就知道。扬州在上海被称为江北佬,这名字总而应该言之表示低等的人。江北佬在上海是受欺负的,他们于是学些不三不四的上海话来冒充上海人。到了这地步他们可竟会忘其所以的欺负起那些新来的江北佬了。这就养成了扬州人的自卑心理。抗战以来许多扬州人来到西南,大半都自称为上海人,就靠着那一点不三不四的上海话;甚至连这一点都没有,也还自称为上海人。其实扬州人在本地也有他们的骄傲的。他们称徐州以此的人为侉子,那些人说的是侉话。他们笑镇江人说话土气,南京人说话大舌头,尽管这两个地方都在江南。吴语他们称为蛮话,说这种话的人当然是蛮子了。然而这些话只好关着门在家里说,到上海一看,立即就会矮上半截,缩起舌头不敢啧一声了。扬州真是衰落得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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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一个江北佬,一大堆扬州口音说是招牌,但是我却不愿做上海人;上海人太狡猾了。况且上海对我太生疏,生疏的程度跟绍兴对我也差不多;因为我知道上海虽然也许比知道绍兴多些,但是绍兴究竟是我的祖籍,上海是和我水米无干的。然而年纪大起来了,世界人到底做不成,我要一个故乡。俞平伯先生有一行诗,说"把故乡掉了"。其实他掉了故乡又找到了一个故乡;他诗文里提到苏州度过他的童年,所以提起来一点一滴都亲亲热热的,童年的记忆最单纯最真切,影响最深最久;种种悲欢离合,回想起来最有意思。"表灯有味是儿时",其实不止青灯,儿时的一切回忆都是有味的。这样看,在那儿度过童年,就算那儿是故乡,大概差不多罢?这样看,就只有扬州可以算是我的故乡了。何况我的家又是"生于斯,死于斯,歌哭于斯"呢?所以扬州好也罢,歹也罢,我总该算是扬州人的。

             诗经

           

  诗的源头是歌谣。上古时候,没有文字,只有唱的歌谣,没有写的诗。一个人高兴的时候或悲哀的时候,常愿意将自己的心情诉说出来,给别人或自己听。日常的言语不够劲儿,便用歌唱;一唱三叹的叫别人回肠荡气。唱叹再不够的话,便手也舞起来了,脚也蹈起来了,反正要将劲儿使到了家。碰到节日,大家聚在一起酬神作乐,唱歌的机会更多。或一唱众和,或彼此竞胜。传说葛天氏的乐八章,三个人唱,拿着牛尾,踏着脚,似乎就是描写这种光景的。歌谣越唱越多,虽没有书,却存在人的记忆里。有了现成的歌儿,就可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随时拣一支合适的唱唱,也足可消愁解闷。若没有完全合适的,尽可删一些改一些,到称意为止。流行的歌谣中往往不同的词句并行不悖,就是为此。可也有经过众人修饰,成为定本的。歌谣真心说是"一人的机锋,多人的智慧"了。

  歌谣可分为徒歌和乐歌。徒歌是随口唱,乐歌是随着乐器唱。徒歌也有节奏,手舞脚蹈便是帮助节奏的;可是乐歌的节奏更规律化些。乐器在中国似乎早就有了,《礼记》里说的土鼓土槌儿、芦管儿,也许是我们乐器的老祖宗。到了《诗经》时代,有了琴瑟钟鼓,已是洋洋大观了。歌谣的节奏最主要的靠重叠或叫复沓;本来歌谣以表情为主,只要翻来覆去将情表到了家就成,用不着费话。重叠可以说原是歌谣的生命,节奏也便建立在这上头。字数的均齐,韵脚的调协,似乎是后来发展出来的。有了这些,重叠才在诗歌里失去主要的地位。

  有了文字以后,才有人将那些歌谣纪录下来,便是最初的写的诗了。但纪录的人似乎并不是因为欣赏的缘故,更不是因为研究的缘故。他们大概是些乐工,乐工的职务是奏乐和唱歌;唱歌得有词儿,一面是口头传授,一面也就有了唱本儿。歌谣便是这么写下来的。我们知道春秋时的乐工就和后世阔人家的戏班子一样.老板叫作太师。那时各国都养着一班乐工,各国使臣来往,宴会时都得奏乐唱歌。太师们不但得搜集本国乐歌,还得搜集别国乐歌。不但搜集乐词,还得搜集乐谱。那时的社会有贵族与平民两级。太师们是伺候贵族的,所搜集的歌儿自然得合贵族们的口味;平民的作品是不会入选的。他们搜得的歌谣,有些是乐歌,有些是徒歌。徒歌得合乐才好用。合乐的时候,往往得增加重叠的字句或章节,便不能保存歌词的原来样子。除了这种搜集的歌谣以外,太师们所保存的还有贵族们为了特种事情,如祭祖、宴客、房屋落成、出兵、打猎等等作的诗。这些可以说是典礼的诗。又有讽谏、颂美等等的献诗;献诗是臣下作了献给君上,准备让乐工唱给君上听的,可以说是政治的诗。太师们保存下这些唱本儿,带着乐谱;唱词儿共有三百多篇,当时通称作"《诗》三百"。到了战国时代,贵族渐渐衰落,平民渐渐抬头,新乐代替了古乐,职业的乐工纷纷散走。乐谱就此亡失,但是还有三百来篇唱词儿流传下来,便是后来的《诗经》了。

  "诗言志"是一句古话;"诗"这个字就是"言""志"两个字合成的。但古代所谓"言志"和现在所谓"抒情"并不一样;那"志"总是关联着政治或教化的。春秋时通行赋诗。在外交的宴会里,各国使臣往往得点一篇诗或几篇诗叫乐工唱。这很像现在的请客点戏,不同处是所点的诗句必加上政治的意味。这可以表示这国对那国或这人对那人的愿望、感谢、责难等等,都从诗篇里断章取义。断章取义是不管上下文的意义,只将一章中-两句拉出来,就当前的环境,作政治的暗示。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郑伯宴晋使赵孟于垂陇,赵孟请大家赋诗,他想看看大的"志"。子太叔赋的是《野有蔓草》。原诗首章云,"野有蔓草,零露博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子太叔只取末两句,借以表示郑国欢迎赵孟的意思;上文他就不管。全诗原是男女私情之作,他更不管了。可是这样办正是"诗言志";在那回宴会里,赵孟就和子太叔说了"诗以言志"这句话。

  到了孔子时代,赋诗的事已经不行了,孔子却采取了断章取义的办法,用《诗》来讨论做学问做人的道理。"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本来说的是治玉,将玉比人。他却用来教训学生做学问的工夫。"巧笑情兮,美日盼兮,素以为绚兮",本来说的是美人,所谓天生丽质。他却拉出末句来比方作画,说先有白底子,才会有画,是一步步进展的;作画还是比方,他说的是文化,人先是朴野的,后来才进展了文化--文化必须修养而得,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他如此解诗,所以说"思无邪"一句话可以包括"《诗》三百"的道理;又说诗可以鼓舞人,联合人,增加阅历,以泄牢骚,事父事君的道理都在里面。"孔子以后,"《诗》三百"成为儒家的《六经》之-,《庄子》和《苟子》里都说到"诗言志",个"志"便指教化而言。

但春秋时列国的赋诗只是用诗,并非解诗;那时诗的主要作用还在乐歌。因乐歌而加以借用,不过是一种方便罢了。至于诗篇本来的意义,那时原很明白,用不着讨论。到了孔子时代,诗已经不常歌唱了,诗篇本来的意义,经过了多年的借用,也渐渐含糊了。他就按着借用的办法,根据他教授学生的需要,断章取义的来解释那些诗篇。后来解释《诗经》的儒生都跟着他的脚步走。最有权威的毛氏《诗传》和郑玄《诗笺》差不多全是断章取义,甚至断句取义--断句取义是在一句两句里拉出一个两个字来发挥,比起断章取义,真是变本加厉了。

  毛氏有两个人:一个毛亨,汉时鲁国人,人称为大毛公,一个毛苌莫,赵国人,人称为小毛公;是大毛公创始《诗经》的注解,传给小毛公,在小毛公手里完成的。郑玄是东汉人,他是专给毛《传》作《笺》的,有时也采取别家的解说;不过别家的解说在原则上也还和毛氏一鼻孔出气,他们都是以史证诗。他们接受了孔子"无邪"的见解,又摘取了孟子的"知人论世"的见解,以为用孔子的诗的哲学,别裁古代的史说,拿来证明那些诗篇是什么时代作的,为什么事作的,便是孟子所谓"以意逆志"。其实孟子所谓"以意逆志"倒是说要看全篇大意,不可拘泥在字句上,与他们不同。他们这样猜出来的作诗人的志,自然不会与作诗人相合;但那种志倒是关联着政治教化而与"诗言志"一语相合的。这样的以史证诗的思想,最先具体的表现在《诗序》里。

《诗序》有《大序》《小序》。《大序》好像总论,托名子夏,说不定是谁作的。小序每篇一条,大约是大小毛公作的。以史证诗,似乎是《小序》的专门任务;传里虽也偶然提及,却总以训诂为主,不过所选取的字义,意在助成序说,无形中有个一定方向罢了。可是《小序》也还是泛说的多,确指的少。到了郑玄,才更详密的发展了这个条理。他按着《诗经》中的国别和篇次,系统的附合史料,编成了《诗谱》,差不多给每篇诗确定了时代;《笺》中也更多的发挥了作为各篇诗的背景的历史。以史证诗,在他手里算是集大成了。

   《大序》说明诗的教化作用;这种作用似乎建立在风、雅、颂、赋、比、兴,所谓"六义"上。《大序》只解释了风雅颂。说风是风化(感化)、讽刺的意思,雅是正的意思,颂是形容盛德的意思。这都是按着教化作用解释的。照近人的研究,这三个字大概都从音乐得名。风是各地方的乐调,《国风》便是各国土乐的意思。雅就是"乌"字,似乎描写这种乐的呜呜之音。雅也就是"夏"字,古代乐章叫作"夏"的很多,也许原是地名或族名。雅又分《大雅》、《小雅》,大约也是乐调不同的缘故。颂就是"容"字,容就是"样子";这种乐连歌带舞,舞就有种种样子了。风雅颂之外,其实还该有个"南"。南是南音或南调,《诗经》中《周南》、《召南》的诗,原是相当于现在河南、湖北一带地方的歌谣。《国风》旧有十五,分出二南,还剩十三;而其中田邶、[][][][][]两国的诗,现经考定,都是卫诗,那么只有十一《国风》了。颂有《周颂》、《鲁颂》、《商颂》,《商颂》经考定实是《宋颂》。至于搜集的歌谣,大概是在二南、《国风》和《小雅》里。

  赋比兴的意义,说数最多。大约这三个名字原都含有政治和教化的意味。赋本是唱诗给人听,但在《大序》里,也许是"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的意思。比兴都是《大序》所谓"主文而谲谏";不直陈而用譬喻叫"主文",委婉讽刺叫"谲谏"。说的人无罪;听的人却可警诫自己。《诗经》里许多譬喻就在比兴的看法下,断章断句的硬派作政教的意义了。比兴都是政教的譬喻,但在诗篇发端的叫做兴。《毛传》只在有兴的地方标出,不标赋比;想来赋义是易见的,比兴虽都是曲折成义,但兴在发端,往往关系全诗,比较更重要些、所以便特别标出了。《毛传》标出的兴诗,共一百十六篇,《国风》中最多,《小雅》第二;按现在说,这两部分搜集的歌谣多,所以譬喻的句子也便多了。

[参考资料] 顾领刚《诗经在春秋战国间的地位》(《古史辨》第三册下)。顾颉刚《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同上)。朱自清《言志说》(《语言与文学》)。朱自清《赋比兴说》(《清华学报》十二卷三期)[编者案:朱先生两文,今均见《诗言志辨》中]。

战国策

    春秋末年,列国大臣的势力渐渐膨胀起来。这些大臣都是世袭的,他们一代一代聚财养众,明争暗夺了君主的权力。建立起自己的特殊地位。等到机会成熟,便跳起来打倒君主自己干。那时候各国差不多都起了内乱。晋国让韩魏赵三家分了,姓姜的齐国也让姓田的大夫占了。这些,周天子只得承认了。这是封建制度崩坏的开始,那时候周室也经过了内乱,土地大半让邻国抢去,剩下的又分为东西周;东西周各有君王,彼此还争争吵吵的。这两位君王早已失去春秋时代"共主"的地位,而和列国诸侯相等了。后来列国纷纷称王,周室更不算回事;他们至多能和宋、鲁等小国君主等量齐观罢了。

    秦楚两国也经过内乱,可是站住了。它们本是边远的国家,却渐渐伸张势力到中原来。内乱平后,大加整顿,努力图强,声威便更广了。还有极北的燕国,向来和中原国家少来往;这时候也有力量向南参加国际政治了。秦、楚、燕和新兴的韩、魏、赵、齐,是那时代的大国,称为"七雄"。那些小国呢,从前可以仰仗霸主的保护,作大国的附庸;现在可不成了,只好让人家吞的吞,并的并。算只留下宋、鲁等两三国,给七雄当缓冲地带。封建制度既然在崩坏中,七雄便各成一单位,各自争存,各自争强;国际政局比春秋时代紧张多了。战争也比从前严重多了。列国都在自己边界上修起长城来。这时候军器进步了;从前的兵器都用铜打成,现在有用铁打成的了。战术也进步了。攻守的方法都比从前精明;从前只用兵车和步卒,现在却发展了骑兵了。这时候还有以帮人家作战为职业的人。这时候的战争,杀伤是很多的。孟子说,"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 可见那凶惨的情形。后人因此称这时代为战国时代。

    在长期混乱之后,贵族有的作了国君,有的渐渐衰灭。这个阶级算是随着封建制度崩坏了。那时候的国君,没有了世袭的大臣,便集权专制起来。辅助他们的是一些出身贵贱不同的士人。那时候君主和大臣都竭力招揽有技能的人,甚至学鸡鸣学狗盗的也都收留着。这是所谓"好客""好士"的风气。其中最高的是说客,是游说之士。当时国际关系紧张,战争随时可起。战争到底是劳民伤财的,况且难得有把握;重要的还是外交的工夫。外交办得好,只凭口舌排难解纷,可以免去战祸;就是不得不战,也可以多找一些与国,一些帮手。担负这种外交的人,便是那些策士,那些游说之士。游说之士既然这般重要,所以立谈可以取卿相;只要有计谋,会辩说就成,出身的贵贱倒是不在乎的。

    七雄中的秦,从孝公用商软变法以后,日渐强盛。到后来成了与六国对峙的局势。这时候的游说之士,有的劝六国联合起来抗秦,有的劝六国联合起来亲秦。前一派叫"合纵",是联合南北各国的意思,后一派叫"连横",是联合东西各国的意思--只有秦是西方的国家。合纵派的代表是苏秦,连横派的是张仪;他们可以代表所有的战国游说之士。后世提到游说的策士,总想到这两个人,提到纵横家,也总是想到这两个人。他们都是鬼谷先生的弟子。苏秦起初也是连横派。他游说秦惠王,秦惠王老不理他;穷得要死,只好回家。妻子,嫂嫂,父母,都瞧不起他。他恨极了,用心读书,用心揣摩;夜里倦了要睡,用锥子扎大腿,血流到脚上。这样整一年,他想着成了,便出来游说六国合纵。这回他果然成功了,佩了六国相印,又有势又有钱。打家里过的时候,父母郊迎三十里,妻子低头,嫂嫂趴在地下谢罪。他叹道:"人生世上,势位富贵,真是少不得的!"张仪和楚相喝酒,楚相丢了一块壁。手下人说张仪穷而无行,一定是他偷的,绑起来打了几百下。张仪始终不认,只好放了他。回家,他妻子说:"唉,要不是读书游说,哪会受这场气!"他不理,只说:"看我舌头还在罢?"妻子笑道:"舌头是在的。"他说:"那就成!"后来果然作了秦国的相;苏秦死后,他也大大得意了一番。

    苏秦使锥子扎腿的时候,自己发狠道:"哪有游说人主不能得金玉锦绣,不能取卿相之尊的道理!"这正是战国策士的心思。他们凭他们的智谋和辩才,给人家画策,办外交;谁用他们就帮谁。他们是职业的,所图的是自己的功名富贵;帮你的时候帮你,不帮的时候也许害你。翻覆,在他们看来是没有什么的。本来呢,当时七雄分立,没有共主,没有盟主。各干各的,谁胜谁得势。国际间没有是非,爱帮谁就帮谁,反正都一样。苏秦说连横不成,就改说合纵,在策士看来,这正是当然。张仪说舌头在就行,说是说非,只要会说,这也正是职业的态度。他们自己没有理想,没有主张,只求揣摩主上的心理,拐弯儿抹角投其所好。这需要技巧;《韩非子说难篇》专论这个。说得好固然可以取"金玉锦绣"和"卿相之尊",说得不好也会招杀身之祸,利害所关如此之大,苏秦费一整年研究揣摩不算多。当时各国所重的是威势,策士所说原不外战争和诈谋;但要因人因地进言,广博的知识和微妙的机智都是不可的。

    记载那些说辞的书叫《战国策》,是汉代刘向编定的,书名也是他提议的。但在他以前,汉初著名的说客剧通,大约已经加以整理和润饰,所以各篇如出一手。《汉书》本传里记着他"论战国时说土权变,亦自序其说,凡八十一篇,号曰《宾永》",大约就是刘向所根据的底本了。 蒯通那枝笔是很有力量的。铺陈的伟丽,叱喀的雄豪,固然传达出来了;而那些曲折微妙的声口,也丝丝入扣,千载如生。读这部书,真是如闻其语,如见其人。汉以来批评这部书的都用儒家的眼光。刘向的序里说战国时代"捐礼让而贵战争,弃仁义而用诈谲,苟以取强而己矣",可以代表。但他又说这些是"高才秀士"的"奇策异智","亦可喜,皆可观"。这便是文辞的作用了。宋代有个李文叔,也说这部书所记载的事"浅陋不足道",但"人读之;则必乡其说之工,而忘其事之陋者,文辞之胜移之而已"。又道,说的还不算难,记的才真难得呢。 这部书除文辞之胜外,所记的事,上接春秋时代,下至楚汉兴起为止,共二百零二年(公元前《403--前202年》,也是一部重要的古史。所谓战国时代,便指这里的二百零二年;而战国的名称也是刘向在这部书的序里定出的。

[参考资料] 雷海宗《中国通史选读》第二册(清华大学讲义排印本)。

选自朱自清《经典常谈》上海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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