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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
阅读:7606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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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
高二教学设计
统编版高二教学设计
《人应当坚持正义》优秀教学设计(统编版高二选择性必修中)
【学习目标】
1.把握文中一系列正义理念的内涵,准确理解苏格拉底提出的观点。
2.体会高超的劝说艺术和严密的逻辑思维
【学习过程】
一、导入
公元前399年的一天,格拉底被古希腊500人陪审团法庭判处死刑,被指控罪名是不敬神明和腐化雅典青年。雅典公民在这一天大获全胜,但是雅典法律却在这一天一败涂地。当时的雅典死刑犯并不一并会死,至少还存在三条生路:缴纳罚金赎罪,请求陪审团宽恕和自请流放。苏格拉底本身是可以免刑的,但是他却拒绝了法庭的开释,他的朋友们也在打算营救他逃离雅典,但也被他拒绝了。
二、走进苏格拉底和柏拉图
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公元前399年),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公民陪审员,他和他的学生柏拉图,以及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被并称为"古希腊三贤",更被后人广泛地认为是西方哲学的奠基者。他身为雅典的公民,据记载,苏格拉底最后被雅典法庭以侮辱雅典神和腐蚀雅典青年思想之罪名判处死刑。尽管苏格拉底曾获得逃亡的机会,但他仍选择饮下毒堇汁而死,因为他认为逃亡只会进一步破坏雅典法律的权威,同时也是因为担心他逃亡后雅典将再没有好的导师可以教育人们了。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47年),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也是整个西方文化中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他创造或发展的概念包括:柏拉图思想、柏拉图主义、柏拉图式爱情等。柏拉图的主要作品为对话录,其中绝大部分都有苏格拉底出场。但学术界普遍认为,其中的苏格拉底形象并不完全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苏格拉底。除了荷马之外,柏拉图也受到许多在他之前的作家和思想家的影响,包括了毕达哥拉斯提出的“和谐”概念,以及阿那克萨戈拉将心灵或理性作为判断任何事情正确性的根据;巴门尼德提出的连结所有事物的理论也可能影响了柏拉图对于灵魂的概念。
三、夯实基础知识:
拳拳服膺:拳拳,紧握不舍,引伸为恳切;服膺:铭记心中。 形容恳切地牢记不忘
恫吓:威吓,吓唬。
遭殃:遭遇祸殃。
诚惶诚恐:诚:实在,的确;惶:害怕;恐:畏惧。非常小心谨慎以至达到害怕不安的程度。
四、理清思路(筛选并概括)
思考1:《人应当坚持正义》节选自《柏拉图对话集格黎东篇》,主要记录的是苏格拉底被判死刑以后,在狱中与格黎东就自己应不应该越狱这一问题展开的讨论。全文共49段(一人一次发言计一段),速读全文,找出格黎东说“你说的对”的语句,并分析“对的”内容。
明确:共4处,第2段、第28段、第34段、第48段
第一处:听从真理;听从好的,明白人的意见。(第一段、第5段)
第二处:不能听从外行人的意见(第17段)不能毁掉了为道义所改善,为不义所毁灭的部分(第23段)
第三处:未得到雅典人同意释放逃跑不正当。(第33段)
第四处:既不能以坏报坏,也不能对人做不正当的事。(第49段)
思考2:从上述讨论的内容看,全文可以分为几个部分?
明确:
第一部分:(1——28)讨论人应该听从真理,还是众人的意见。
第二部分(29——36)讨论行事正当的标准。
第三部分:(37——49)讨论“正当”和“不正当”的标准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对正义没有特殊性的阐述。
五、分析劝说艺术,弄清劝说的逻辑线索。
思考:苏格拉底在整个对话中没有直接提出任何肯定或否定的观点,而是通过反问和层层深入的追问,一步步引导格黎东通认识到自己对正义的坚守,请分析苏格拉底巧妙的“劝说”艺术,并画出逻辑线索图。
明确:
总结:这是苏格拉底的论辩艺术,即面对问题,不直接给出答案,而是通过层层深入的反问和反驳,使人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他思想的影响,从而放弃自己原来的错误观念,并产生新的观念,这种论辩艺术被称为“助产术”。
六、合作探究
探究1:标题《人应当坚守正义》,在文中“正义”包含了哪些理念?怎样理解?
明确:
①你对我的关怀,如果合乎正道
②凡是经过研究,见到无可非议的道理,我就拳拳服膺。
③如果那个为道义所改善,为正义所毁灭的部分毁灭了
④我试图未得到雅典人同意释放,便离开此地是不是正当?
⑤我能以坏报坏,也不能对人做不正当的事。
正义的含义:公正的、正当的道理;公道的、有利于人民的;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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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2:苏格拉底拒绝越狱逃跑的态度及其所体现的精神历来广受赞赏,但也有人认为,雅典法庭判处苏格拉底死刑的罪名是“不敬神明”,这种判决是不正义的,苏格拉底欣然接受不正义的判决,这种态度不值得赞赏。你怎样看?为什么?
明确:
赞赏:在苏格拉底看来,他恪守的是一种正义,而正义就是守法。在这个案件里,无疑存在着一个悖论:看似完美正义的制度却处死了正义的公民。 显然,苏格拉底是一个流行观念的质疑者,人生价值的省察者,德行智慧的提倡者,或是一个纯粹的实证主义者。他坚定地认为法律是至上的、正义的、公平的,有良知的人首先便是遵守法律的人,服从法律是公民的天职和责任,更是公民对于城邦的义务。在他的心中,人民对于他的裁判是集体智慧和理性的产物,具有权威性,即使他自己明白这种裁决是不公正的,他依然不会选择逃避惩罚。因此,身居其间的苏格拉底作出了智慧的抉择,使个人正义服从于制度正义,并为此付出了珍贵的生命代价。
从正义角度来看,苏格拉底选择了死亡,他通过承受不义的判决来坚持自己的正义,为后世树立了一个良妤的守法的榜样,使遵守法律成为一种美德并得以传承和认可。苏格拉底已经七十岁了,他知道自己作为一个不义之人,如果流亡到他乡去,会是怎样的苟活度日。他已经不像年轻人那样,还有“不怕没柴烧”的希望。如果非法逃走,他的城邦、亲人、朋友也会因为自己被迫的不义之举而遭受伤害。所以,苏格拉底决定奔赴死亡。死亡捍卫了他的正义,保护了他的亲朋,谴责了他的敌人,控诉了他的城邦。为正义而死,坚决不做不义之事,苏格拉底用自己的实践证明了他的哲学理论。
不赞赏:从法律的角度看,雅典的政府之所以是民主的,是因为管辖权是操纵在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手中的,多数人的观点只是在数量上占有优势,并非永远正确,一旦将其奉为绝对的正义和法律的唯一来源,真理就会被扼杀。多数人在利益驱动下,极其容易造成多数人的暴政,这种多数人的暴政几千年以来一直都是民主不可回避的弊端。而苏格拉底便是死在这种民主司法的多数人的暴政之下的。
探究3:是否存在永恒的正义?它有没有时代性?
明确:正义是在每个人的心中都存在的。但由于世界观的不同,心中的正义也是不尽相同的,并没有绝对一说 。 追求正义,是每个人都希望做的事情,但是每个人期望的正义,都不相同。这才衍生成了在一定社会区域内一个系统的规范化的通用社会准则。 这就是法律。“绝对的正义”在现实社会中不存在,但可以存在于理念世界当中。
侯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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