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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被杀害之后
来源:搜狐文化频道

  一

  1907年7月15日(农历六月初六)天亮之前,鉴湖女侠秋瑾在故乡浙江绍兴被清政府杀害。一个33岁的女性因政治原因而就义,在中国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她的死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作为当时舆论中心的上海,各种不同背景的报纸都迅速作了详细报道,《神州日报》连续公布浙江省发布的有关通报、函电、文告,并转录外电、外报刊出的有关消息。《时报》除了对秋瑾案始末作了连续报道之外,还发表了《哀秋瑾案》、《记秋女士遗事》、《对于秋瑾被害之意见书》等几十篇有关秋案的评论文章和诗词、漫画,对秋瑾慷慨赴死的报道也非常传神,“行至轩亭口,秋瑾不作一声,惟注视两旁诸人一周,即附首就刑。观者如堵。”

  《申报》发表了各种体裁的有关报道、评论等30多篇,累计达3万多字,包括秋瑾被捕与就义的情况报道,绍兴府公布的有关秋瑾“罪案”,秋瑾被害之余波,秋瑾男装持手杖照片,秋瑾生前演说稿,秋瑾好友徐自华撰文,吴芝英书写的秋瑾墓表等。

  《申报》在当月的一篇报道中称赞秋瑾“时或垂辫作男子装,到处演说颇能动人。现方 创立女子体育所,殊负新学名誉。此次惨被株连,无不同声叹息云。”在7月22刊出的《秋瑾之演说》中高度评价她组织女报、提倡女学、追求女子独立的作为,并以热情的语言写道:“闻女士擅口才,每登演说台,雄辩恣肆,往往倾动众耳,掌声如同白日春雷。”并摘录了秋瑾慷慨激昂的演说《敬告姐妹行》,字里行间满溢着对她的“才”、她的“志”的无比推崇。

  7月23日,也就是秋瑾被杀第8天,刊出她的6首遗诗。

  7月25日,发表《论绍兴冤狱》评论,直接指出冤案是绍兴府假公济私、捏造告急所造成的。

  8月13日,登出官方伪造的《绍狱供词汇录》,后面还有“编者按”:

  按秋瑾之被杀,并无供词,越人(浙江人)莫不知悉。有之,则惟“寄父是我同党”及“秋风秋雨愁煞人”之句耳。而今忽有供词,其可疑者一:秋瑾之言语文词,见诸报章者不一而足,其文辞何等雄厉,其言语何等痛快,而今读其供词,言语支离,情节乖异。其可疑者二:然死者已死,无人质证,一任官吏之矫揉造作而已;一任官吏之锻炼周纳而已。然而自有公论。

  《时报》也说:

  浙省官场,因外间人言啧啧,群为秋女士讼冤。大吏授意某某,求秋女士书函等件, 仿其笔迹,造通匪等函件,以掩天下耳目。此说若真,官吏之用心,不可问矣。

  10月6日《申报》刊出的《徐锡麟传》一书广告中,有“徐手刺皖抚,剖心而死,祸及秋瑾女士大狱……小像七幅,并有秋瑾女士墨迹一章”等语,尽管是广告,其中却充满了对秋瑾的敬意和惋惜之情。

  二

  在1907年那样暗无天日的年头,包括《申报》在内的上海各大报纸都曾为秋瑾生命的丧失而感叹,而悲恸,所以他们一而再地为她的冤死而呼喊,一而再地提起杀人者,出卖者和赞成、默许杀人者。无论是曾和秋瑾同在日本留学,当时为绍兴府中学堂监督的袁翼,绍兴士绅胡道南,巡抚幕僚姜梅簃、章介眉,还是带兵到绍兴的标统李益智,甚至久负盛名的汤寿潜都遭到了舆论的谴责。至于杀人的主谋绍兴知府贵福、浙江巡抚张曾扬就更不必说了。

  《中外日报》、《时报》、《文汇报》等倡言无忌,大声疾呼,指斥贵福等的罪恶,不留余地。对秋瑾没有确供就被杀害,舆论更是一致谴责,普遍称为“秋案冤狱”。认为没有证据, 秋瑾只是办报、办学的回国女学生而已,所编《中国女报》爱国情绪昂然而气宇平和,没有煽动激越之辞。

  《文汇报》说:“绍府贵守,无端杀一女士,竟无从证实其罪,是诚大误。”《神州女报》 发表题为《秋瑾有死法乎?》的尖锐评论说:“浙吏之罪秋瑾也,实为不轨,为叛逆。试问其所谓口供者何若?所谓证据者何若?则不过一自卫之手枪也,一抒写情性之文字也。”

  署名“瘁民”的《浙江之危机》一文严正指出“杀学生,杀女士,无口供,无确证,仅 谓‘有通匪笔据’,‘有绍绅告密’。不宣布,无以塞人民之望!”

  《述浙省官吏之罪状》一文同样指出“妄杀秋女士。无口供,无见证,无实据”,既没有正式审判,也没有明白宣布的罪状,因此严厉谴责“杀人以媚人”的张曾扬,“戕无辜之国民”的贵福,“纵部兵以肆淫威”的李益智。

  据陶沛霖《秋瑾烈士》一文回忆,“秋瑾就义后,陶心云驳浙抚和绍兴知府致电军机处,电文很长,谓:‘绍府蒙上,浙抚欺君,秋瑾无供无证,处以极刑,无法可据。彼所根据者,是彼心腹中野蛮之法律。’电文揭发贵福之暴行很详。”

  贵福受舆论攻击不已,也深以当时没有确证为忧,因此对被捕的大通学堂学生及教员程 毅等六人严刑逼供,“跪火练、火砖,惨状不忍睹”,试图在他们口中得到秋瑾“通匪”的证据,但终无所得。今天,当我们一再提起秋瑾的时候,也不该忘记那些默默无闻的名字!

  直到1908年10月25日,少年胡适参与编撰的《竞业旬报》第31期还发表了《好个大胆的贵福》的评论。

  《卖友者之将来》一文对于告密者冷嘲热讽,义正词严—“秋某之死,不死于侦探, 而死于告密;不死于渺不相关之人,而死于素号开通,昕夕过从之人。”

  急得袁翼为此上书浙江巡抚为自己辩白:“今《神州日报》为秋瑾死事,不察实情,听访员之言,遽诬翼告密。”也可见舆论影响的一斑。

  上海报馆还直接致函因为争路权而名动一时的汤寿潜,要求他作出答复。一时间,报纸 上出现了多封戏代汤寿潜复上海报馆函,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杭州知识界因秋案而对汤大为不满,他是绍兴人,又负有声望,秋瑾被捕后,张曾扬曾征询过他的意见,而他的意见是不利于秋瑾的。

  舆论当然也不会放过旁观的“看客”,署名“佩韦”的《致浙省绅界书》,责备他们“不敢异议,是不惟无义气,无热血,亦且胆小如豆,胆小如粟矣。是天下可鄙可怜之人”。

  以“主持清议为天职”的报馆,连篇累牍地发表《浙绅之对于党狱》、《责难浙绅篇》、《对于秋瑾被杀之意见书》、《敬告当道诸君》、《敬告浙抚张公》、《敬告全浙士绅》等评论, 面对专制政府“杀我无罪之同胞”,他们发出了“湖山虽好,倘蔽以黑幕之云,则一转瞬间, 秋雨秋风愁杀人之天耳!”的慨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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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教育总会发出《致浙省议长议绅谘议官学界诸君询问绍案公论书》,强调“庶政公诸舆论”,“官民共负责任”,反对无罪杀戮,谴责告密、赞从和虚与委蛇的行为,严正指出:“敝会未经调查,窃以报馆为舆论之代表,其所记载容或有一二传闻失实,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凡诸陈说,非为一人,为全体也;非为浙江,为天下也。”

  安徽旅沪学界同人发表《论浙狱公启》说:“上海各报,平时著论,尚有宗旨不合议论,不能画一者,对于此案,则众口如一,亦足以见公是公非之所在矣!”“虽在雍正、乾隆年间,先后大兴文字之祸,号为野蛮专制者,尚未闻有不由刑部定罪,即可妄杀之事。”并提出由各省学界联名向北京控告,为秋瑾昭雪或由上海各报先行发起。

  1908年2月29日,《神州日报》刊出记者《公祭秋女士大会述闻》。10月20日,《杭州 白话报》刊出《各地绅商对于秋瑾墓案之评论》,转载了10天前上海《新闻报》有关浙江当局试图毁平秋瑾墓,严拿徐寄尘、吴芝瑛等的消息之后,“沪地商绅大动公愤,连日会议”,10 月13日,“江苏绅士上书江督,力争此事,由江苏省教育总会沈友卿、太史同芳领衔。”

  “明夷女史”的《敬告女界同胞—为浙江明道女学堂女教员秋瑾被杀事》一文则给予 秋瑾之死极高的评价:

  至于以国民之权利、民族之思想,牺牲其性命而为民流血者,求之吾中国四千年之女界,秋瑾殆为第一人焉。则秋瑾之死,为历史上放光明者,良非浅鲜。

  今则以巾帼而具须眉之精神,以弱质而办伟大之事业,唤起同胞之顽梦,以为国民之先导者,求之吾中国二万万之女界,秋瑾又为第一人焉。人皆谓秋女士之死,阻我女界之进步,而不知适所以振起二万万人之精神也。则秋瑾之死,为社会之影响者,尤非浅鲜。

  面对屠夫的凶残、看客的冷漠和“人血馒头”的愚昧,这是我们在秋瑾被杀害之后那个 黑暗岁月所看到的一线亮色,或许稍可告慰英灵于九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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