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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科举概述


      周腊生

      摘要

      五代科举机械地模仿唐代,年年开考,每次录取的人都很少;几十年的考试过程中,既无特别轰动的丑闻与血淋淋的科场案,亦无所谓“盛事”;连所点状元一般在待遇上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其制度上只有两点小的改革尝试值得注意。

      关键词 五代科举 一如唐代 两点小变动 免再取“文解” 官办“闻喜宴”

      浏览中国古代史,我们会发现:社会统一、稳定几百年后,总会出现一个较短的分裂、混乱时期。五代正是唐代近300年统一、稳定后重新出现的分裂、混乱时期。不过,此期时局尽管动荡不安,政权尽管更迭频繁,自隋唐兴起的科举考试依然得以延续。中原一带,即使天下易主,亦不过如当今的某大公司换个总经理,从上到下的官僚队伍大体还是原班人马,因此,每每上面是你死我活的皇位篡夺,下面 的科举考试仍能按部就班举行。号称正统的中原5个短命的朝代虽然都是军人掌实权,但谁也不敢贸然废除行之既久的科举考试。不过,正如《香祖笔记》卷七所云:“五代中原之君,史家所谓正统者,皆盗贼僭窃,无足比数。”这几朝的君主毕竟都不是大有为之君,他们缺乏深谋远虑,无法实现长治久安,一切制度基本上都是机械地沿袭唐制,包括科举,而缺乏新的创造与突破。

      一 五代科举几乎照搬唐代的做法

      此期中原5朝也好,周边各国也好,其科举皆一如唐代,原则上年年开考,中原5朝共52年,便考了47次;都是由知贡举一人决定取舍与名次,有人告状才另委人复试;考生事先也都得获取州郡的“文解”,考前还要到京城或者首府活动,搞“行卷”,以求得名人或有力者的誉扬与推荐。每次录取进士依然都不多。中原5朝,录取进士最多的一次是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947年),25名;最少的是后唐庄宗同光二年(924年)、明宗长兴二年(931年)和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年),都只4名(见《登科记考》卷二五、二六)。47科平均每科取进士13.49人。周边各国仅南唐有17榜有取士数:最多的一科30人,最少时仅3人(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陆氏南唐书·纪》二)。平均每榜5.47人。这表明,进士出身者在当时的官僚队伍里所占比例极小,形不成气候。

      《五代会要》卷二二云:“进士科已及第者,计选数年,满日,许令就中书陈状,于都堂前各试本业诗赋、判文等,其中文艺灼然可取者,便予除官。如或事业不甚精者,自许准添选。”《旧五代史·选举志》亦有这段记载。这里笼统提“进士科已及第者”,并未象宋朝中期以后那样将状元区别对待。可见,五代状元在待遇上还是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一般都跟普通进士一样不立即授职,“计选数年”后,再申请参加考选,合格者才有官做。而起点官阶跟唐代一样,仍为“从九品上”,为30级官阶的倒数第二阶。因此,此期的状元在国人的心目中、在官场里,依然不象宋代中期以后那样被特别看重。加之时局动荡、政治翻云覆雨,大部分状元的姓名都未能流传下来。

      二 两点小变动

      不过,此期的科举政策也有两点小变动值得一提。

      其一,一度试图将一次有效的地方“文解”变成长期有效的文凭。

      自唐以来,举子们所获取的地方政府文解只能一次有效。《登科记考》卷二五转引《册府元龟》等所载后唐长兴二年(932年)正月的诏书,曰:“贡举之人,辛勤颇甚,每年随计,终日食贫。须宽奖劝之门,俾释羁□(此处似应为“旅”字——笔者)之叹。今后落第举人,所司已纳家状者,次年便付贡院就试,并免再取文解。兼下纳文之时,不再(“再”原文为“在”——笔者)拘以三月,但十月内到省,并与收受。”《五代会要》卷二三有内容相似的记载,《旧五代史·唐书·明宗纪》亦云:长兴三年春正月戊申(二十六日)诏:“选人文格不合式样,罪在发解官吏;举人落第,次年免取文解。”这显然意在放松对举子的限制与要求,并有将地方政府发的“文解”视为一种文凭肯定下来的趋势。若此,则一次取得“文解”者便有类于明清时期的举人了。

      可惜,这道诏书只实行了两年,至清泰二年(935年)九月礼部贡院又奏请恢复旧制,并得到批准,只是网开一面:当月就有批示,举人张洞等是去年落第的,因地方解试已近,往来不及,特许此次仍可“免解”,来年则非到本州取解不可(见《记考》卷二五,总第983-984页)。虽然实行颇短,但这种尝试是有积极意义的。

      其二,进士及第后,多少有点“待遇”。

      《五代会要》卷二二载:“天成二年十二月敕:‘新及第进士有闻喜宴,今后逐年赐钱四百贯。’”这道敕书发布后能否一直贯彻执行,未见记载。至五代末期又有新及第进士及诸科举人的“闻喜宴”由私办改为官办的记载。

      《旧五代史·周书·世宗纪》六载,显德六年(958年)正月甲戌(二十八日)诏曰:“每年新及第进士及诸科举人闻喜宴,宜令宣徽院指挥排比。”《记考》卷二五转引此诏时解释说:唐时礼部放榜后,由及第举子们自行敛钱会宴于曲江;五代也一向是举子自行敛钱,会宴则多在寺院或名园举行,至此才改为官家出钱,官家举办;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优待贤俊”。可见天成二年的“敕”至少是并未形成制度。

      考上之后,政府给一餐酒喝,这点待遇本微不足道,却开了宋代逐步提高及第举子待遇,直到令国人羡慕地步的先河,也是一种有积极意义的“微调”。只是,这道诏书实际上只执行了1年,天下就归赵宋王朝了。

      五代科场无盛事,亦无明清时期那样血淋淋的科场案。当时参加科举考试并不是做官的唯一道路,其它的路子还有很多,所以整个社会对科举考试的公正性与严肃性的期望值还不是很高。相应地,人们并不象后来那样看重状元,所以见诸载籍的状元资料也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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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清·徐松撰. 登科记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宋·薛居正等. 旧五代史[A]. 二十五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1994年第10次印刷(下同).

      [3]宋·欧阳修等 . 新五代史[A] . 二十五史[M]

      [4]宋·王溥. 五代会要[A] .清·永蓉等.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6月据文渊阁本影印.

      [5]清·吴任臣. 十国春秋[M].北京:中华书局,1983.

      [6]宋·陆游. 南唐书[A].四部丛刊续编[M].上海:上海书店,1984年据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重印(下同).

      [7]宋·马令. 南唐书[A].四部丛刊续编[M].

      [8]宋·李焘撰.清·黄以周等辑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附拾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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