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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论》分析
作者:likegang
一、作者简介
《六国论》的作者苏洵,字明允,北宋时眉州眉山(现在的四川眉山县)人,二十七岁才发愤为学,经过刻苦努力,下笔顷刻数千言。宋仁宗赵祯嘉祐年间他和两个儿子苏轼、苏辙到了宋代都城汴京。当时任翰林学士的欧阳修,把苏洵的廿二篇文章,其中《机策》二篇、《权书》十篇、《衡论》十篇,推荐给朝廷。宰相韩琦也推荐他作官,一时名扬京师。后来苏洵把文章汇编成集就叫做《嘉祐集》。
苏洵在中国文学史上与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宋代的欧阳修、苏轼、苏辙、曾巩、王安石合称“唐宋八大家”。苏洵与其两个儿子苏轼、苏辙合称“三苏”。
二、课文分析
《六国论》是《权书》中的一篇。原题只有《六国》两个字,因为《权书》和《衡论》都是评论性的文章,所以后来才在六国后面加上了个“论”字。
《六国论》是一篇议论历史的文章,表面上评的是六国,实际上讽刺的是北宋。因为当时北宋王朝的统治者对契丹族建立的辽国和党项羌族建立的西夏屈辱求和。作者就借六国割地给秦国因而最后灭亡的史实,暗示北宋王朝不应重蹈六国灭亡的覆辙而应该对辽、夏的入侵采取斗争的方式。
本文的时代背景可参看有关备课参考资料。
《六国论》的第一段就提出了本文的中心论点:“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破灭”和后文的“颠覆”、“革灭”、“迁灭”都是灭亡的意思。“兵”这儿是本义,兵器、武器。“弊”是毛病、病根儿。赂秦的“赂”念lù,本来是指送给别人物品,本文则专指割地。“赂秦”一词出自汉代贾谊的《过秦论》。其中有“从(zòng)散约解,争割地而赂秦”一句。“从”指合纵,“约”指六国订立的盟约。所以“赂秦”就专指诸侯割让土地给秦国这件事。《六国论》的第一句的意思是:六国的灭亡不是武器不锋利,仗没有打好,而是病根儿在于把土地献给秦国。“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力亏”指削弱了自己的力量。“道”是原因、理由。这句的意思是:把土地割让给秦国就削弱了自己的力量,这是六国灭亡的主要原因。
“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在文言文中的“或”和现代用法不同,是不定指代词。“或曰”就是有人说。互丧的“互”是交互的意思。是由此及彼,由彼及此,也有相继的意思。“丧”灭亡。“率”这儿是副词,全都。不赂者的“者”代国家。“以”这里是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盖失强援”的“盖”在文言文中常用来表示对事物带有推测性的判断或委婉的判断,有“原来”、“大概的意思。“完”是保全、完好。这几句的意思是:有人说“六国一个接一个的灭亡,全都是因为赂秦吗?”回答说:“没有把土地割让给秦国的,也由于受赂秦国家的影响而灭亡。原来是失去了强有力的援国,就不能单独保全自己,所以说弊病就在于割地给秦国。”这里作者用了设问形式一问一答,阐明了“不赂者以赂者丧”,从另一角度强调了“弊在赂秦”这一论点。
第二段是以韩、魏、楚三国赂秦而灭亡作为论据,论证六国灭亡的原因在于赂秦。“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获”是得到。“邑”是小城、市镇。“获邑”、“得城”指的是秦依靠诸侯国家割地所得。这句和下句“较秦之所得……其实亦百倍”是本课语句中的一个难点。“秦之所得”就是秦在攻取之外的所得,也就是秦接受六国割地之所得。“诸侯之所亡”就是诸侯在攻取之外的所失,也就是诸侯割地的所失。“其实”是它们的实际。“所大欲”的“欲”是动词,希望。“所大欲”就是“所”与“大欲”组成名词词组,表示动词“欲”所涉及的事物。“患”是动词,担忧、害怕。“所大患”和“所大欲”结构相同。“固”是“当然”“本来”的意思。这段话的意思是:秦用攻取的手段得到土地以外,小的可以得到诸侯割让的市镇,大的可以得到诸侯割让的城池。秦接受诸侯割地的所得与战胜所得的土地相比较,实际大百倍。诸侯割地所失与战败而失去的土地相比较,实际也大百倍。那么秦国最希望的事,诸侯最担忧的事,当然不在战争了。这几句论述了秦之所得与诸侯之所失并不在战。呼应第一段“非兵不利,战不善”这一论点。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之,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思”是想一想。“厥”是代词,表示领属关系,相当于“他们的”。“先”是先人,指死去的长辈。“先祖父”这里是说先祖和先父,是祖辈和父辈的意思。“暴”念pù,是暴(pù)露的意思。“暴霜露”是暴露在霜露之中,也就是冒着霜露的意思。“以”这里是连词,相当于“而”,它的作用是把“暴霜露”、“斩荆棘”两个动宾词组和“有尺寸之地”这个动宾词组连接起来,表示后一个动作是前一个动作的结果。子孙和祖父相对是儿辈和孙辈。视之的“之”指“尺寸之地”。“举以予人”,“举”是拿出去、端出去;“以”是连词,这里是“而”的意思,连接“举”和“予”两个动词。“举以予人”,把地给予了秦人。“芥”是芥菜,也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这几句的意思是:想一想他们的祖辈父辈,冒着霜露,披荆斩棘,才得到了一点点土地。子孙们看这些土地不十分爱惜,拿它给予了秦人,好象扔掉小草一样。今天割五座城,明天又割十座城,然后才得到一夜的安睡,等到起来一看四面的国境,那秦国的兵又来侵犯了。“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与“举以予人,如弃草芥”相对照,极力写出祖先创业的艰难,和子孙割地的轻易,点明了赂秦的弊病。“今日”、“明日”形容割地的多而且快。“夕”、“起”形容苟安的时间的少而短。两句都用夸张手法,再一次强调了赂秦之弊。“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然则”是“然”与“则”组成的复合词,作连词用,是“那么”“既然如此”的意思,是连接上面“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这段话的。“厌”是满足,“无厌”是不能满足。“奉”是送、给的意思,指割地给秦。“弥”和“愈”相对,都是更加的意思。两个“之”字,前一个奉之的“之”代秦国,后一个侵之的“之”字代诸侯国家。“故”这里是“所以”的意思。“判”是判别清楚。“至于”和今天表示转折关系的连词用法不同,是“终究”或“到……的结果”的意思。也可以译作“到了”。“宜”是合适、应该。“然”这里用作代词,是“这样”、“如此”的意思,用来代上面所说的情况。这段话的意思是:既然如此,诸侯的土地是有限的,残暴的秦国的欲望是不能满足的。六国送给秦国的土地越多,秦国侵犯他们就更加急迫。所以不用打仗谁强谁弱、谁胜谁负已经清清楚楚的了。六国终于遭到了灭亡的结局,道理当然应该是如此。这几句是对第一段“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的具体分析。“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两组排比句式,加强语气,痛切说明赂秦之弊。“有限”与“无厌”,“繁”和“急”两相对照进一步说明了赂秦力亏的道理。“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古人云引的是战国时策士苏代说(shuì)魏安釐(xǐ)王的话。“以”这里是介词“拿”的意思。“犹”是犹如同。“薪”是干柴。“得”用作动词有“得到”、“合乎”的意思。“之”在这是代词,代上面所讲的事理。“得之”是合乎道理。这句话的意思是:古人说:“拿土地去送给秦国,如同抱着干柴去救火,柴烧不完,火灭不了。”这话是合乎上面所说的道理的。苏代这段话见于《史记·魏世家》。作者在这里引用这句话,再一次说明了六国灭亡弊在赂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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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第三段再从不赂秦的国家——齐国、燕国、赵国也终于灭亡的具体事实来论述第一段中提出的“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授,不能独完”这一道理。
这一段先用设问句“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开头,“尝”是曾经,“未尝”是不曾。“继”是继续。“迁灭”的“迁”是改变的意思,“迁灭”就是灭亡。六国中齐国是最后被秦灭亡的,所以说继五国迁灭。这句话的意思是:齐国不曾割地给秦国,但终于继五国之后灭亡了,是什么原因呢?下面答话是“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与嬴”的“与”是“相与”、“友好”的意思。既丧的“既”是副词,表示动作行为的完了。可译作“已经”或“以后”。“既丧”是已经灭亡或灭亡以后。“齐亦不免矣”,“不免”后面承前句省略了“灭亡”,是不免于灭亡。这句话的意思是齐国和秦国交好,而不帮助五国,五国灭亡以后,齐国也不免于灭亡了。
作者又把不赂秦的国家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和秦交好,如齐国;一种是反抗秦国,如燕和赵。但都是不赂秦的。所以这一段把三国事实合起来论述,说明“不赂者以赂者丧”这个道理。上面说与嬴的齐,下面说抗秦的燕赵。“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始”,起初、开始的时候。“远略”,长远的打算。指抗秦这件事。“其”这儿是代词,“他们的”。“义”是坚持大义。这句话是说:燕赵的国君,起初有长远的打算,能够保卫他们的土地。坚持大义不把土地割给秦国。这里合论燕赵的抗秦。下面分论燕赵对秦用兵的好处和最后失败的原因。“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是”是指示代词“这个”,“是故”就是因此。“斯”也是指示代词“这”的意思。“用兵”指对秦作战。“效”是效果。“以荆卿为计”的“以”是介词,“用”的意思。以“荆卿为计”是用荆卿刺秦王作为对付秦国的策略的意思。荆卿就是荆轲,“卿”是古代对人的爱称。如荀况也称为“荀卿”。“始速祸焉”的“始”与“始有远略”的“始”不同,是“才”的意思,表示后面“速祸”紧接着前边的事情——“刺秦”而发生。“速”和现代汉语“迅速”的意义不同,是“招来”的意思。和成语“不速之客”的“速”字意义相同。这几句的意思是:因此燕国虽然是小国,最后才灭亡,这是使用武力抗秦的效果啊!到了燕太子丹用派遣荆轲刺秦王的办法,作为对付秦国的策略,才招来了亡国祸患。下边是“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五战于秦的“于”是介词对于,“于秦”这个介词结构作动词“战”的补语,意思是对秦国五次作战。五次和后边的二败而三胜的“二”和“三”可以是虚指,也可以是实指,“五”虚指就是多次,“二败而三胜”虚指就是败的时候少,胜的时候多。所以说虚指是因为根据《史记·六国年表》赵与秦作战不只五次。如果作为实指则应是赵与秦的几次大战役。下句击赵者再,“再”是第二次,这里也可以是虚指,指不只一次,和下文“连”相对。下一句“洎牧以谗诛”的“洎”是介词,常用来介绍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有“等到”的意思。“以”也是介词,这儿是介绍出原因。“以谗诛”是因为遭受诋毁而被杀。邯郸是赵国的国都,“郡”是秦国的地方区划。秦灭六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这段话的意思是:赵曾经五次和秦作战,二败而三胜。后来秦又一次进攻赵国,李牧连续打退了它。等到李牧由于遭受诋毁而被杀,赵国的邯郸就成了秦国的一个郡。可惜的是它用武力抗秦不能坚持到底啊!李牧被杀的事在赵王迁七年,公元前二二九年秦派王翦攻赵,赵派李牧、司马尚带兵抵抗秦国。秦贿赂了赵王的宠臣郭开说李牧要谋反,赵王听信谗言就派赵葱和颜聚去代替李牧。李牧不肯接受命令,赵王就派人悄悄地逮捕了李牧并杀掉了他。
“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且”是连词“况且”,用在下一句的开头,有承接上句表示更进一层的意思。“殆”这里是副词,是“将要”的意思。智力孤危就是智孤力危,是计谋穷尽,力量薄弱的意思。“亡”和前边“灭”相对,是灭亡的意思。“诚”是副词,“实在”的意思。这句话是说:况且燕和赵国处在秦国把各国将要消灭完了的时候,可以说是既缺乏计谋又没有力量,战败而亡国,实在是不得已。这一层肯定燕赵守土抗秦,卓有成效,战败而亡,诚不得已。也说明了“盖失强援,不能独完”,从而证明了“不赂者以赂者丧”的道理。
“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向使”是当初假使、当初如果的意思。“爱”当吝惜讲。“附于秦”的“于”是介词,表动作的趋向。“刺客”指荆轲,“良将”指李牧,“数”是命运、结局。“当与秦相较”,“较”应解释为“较量”,这句是说胜败存亡六国还是可以和秦较量一下的。“或未易量”是或许不容易估量,说不定谁胜谁败。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两个“以”字都是介词,拿、用的意思。“事”是侍奉,“礼”这里用如动词,以礼相待的意思。“食之不得下咽”,是不得咽下吃的东西。下句“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势”指形势。“为”这里是介词“被”的意思。“积威”,多年形成的声势威力,指的是秦与六国作战经常获胜所形成的威力。“日”、“月”这儿都是作副词,是“每日”、“每月”的意思。“使”介绍出动作的施动者,可以省略宾语。“无使”就是“无使之”,就是不要让它,“它”指国家。这几句的意思是:唉,六国诸侯假如把赂秦的土地封赏给天下的谋臣,用侍奉秦国的诚意,去礼敬天下的奇才,合力向西对付秦国。那么我恐怕秦人连饭都吃不安稳呢?可悲啊!有这样的形势却被秦国的积久声威所吓倒。土地一天天、一月月地割让出去,以至走向灭亡。治理国家的人不要让你的国家被积威吓倒啊!这一段作者提出一个假设:如果六国不赂秦而对秦齐心作战就不致被秦所灭。但实际情况是六国因为害怕秦国而赂秦,最后终于灭亡。最后一句是从上述历史教训中得出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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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段。“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六国与秦对周天子而言都是诸侯国家,弱于秦的“于”字用在形容词后表示比较,并介绍出所比较的对象——“秦”,“弱于秦”就是比秦弱。“犹”这里是“仍然”的意思。胜之之势前一个“之”字代秦,后一个“之”字是结构助词“的”。其势的“势”是势力、力量。第二个“势”是情势。“苟”是假设、如果。“天下之大”指统一天下的大国与诸侯国家相对。“故事”是过去的事或前例。“是”还是指示代词。这段话的意思是:那六国和秦都是诸侯,它们的力量比秦弱,仍然有可以不割地给秦而战胜它的情势。如果拿一个一统天下的大国,而走六国赂秦灭亡的老路,这又在六国之下了。“天下之大”暗指北宋。“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暗指北宋每年以银、绢、茶送给辽和西夏,甚至割地求和,这和六国赂秦一样是丧权辱国的可耻行为。文章最后一段在论述六国破亡史实的基础上抒发了作者的感慨,借古讽今。这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本意。
两点说明:
1.六国灭亡先后实际上不过九年之差。秦在公元前二三○年灭韩,前二二九年灭楚,前二二五年灭魏,前二二二年灭赵灭燕,前二二一年灭齐。《六国论》为了强调赂秦之弊与抗秦之效所以突出了先后。
2.刺客招祸:公元前二二六年秦攻赵,虏赵王迁。燕见秦兵已临近易水才派荆轲刺秦。《史记·刺客列传》中说:“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尽收其地,进兵北略地至燕南界。太子丹恐惧,乃请荆轲曰:‘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由此看来秦要灭燕是秦的既定政策,并不在于荆轲刺秦与否。荆轲刺秦失败只不过是增加灭燕的借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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