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 手机版
类目:首页教学文摘备课资料
阅读:11643  
标签:备课资料
栏目名加书名号还是双引号?——记《咬文嚼字》月刊的一场争论(网友来稿)
陈林森

      栏目名加书名号还是引号,一直是困扰人们的一个问题。《咬文嚼字》月刊于2006年第9期开展了一场讨论。笔者参与了这场讨论。争论的结果,编者的意见倾向于使用书名号。

      问题是从2004年高考全国卷的一道选择题开始的。这道选择题的C选项是这样的:

      19岁的女大学生在《幸运52》节目中连续七次夺魁引起了媒体的好奇。……

      “幸运52”是中央电视台由李咏主持的一个栏目。当时的标准答案规定这是个错误的选项,理由是栏目名用书名号错了,应改为引号。

      由于标点符号重新进入高考试卷,全国各类高考语文复习资料纷纷将标点内容作为学生复习的一个“考点”。而且无一例外地认为栏目名只能用引号,而不能用书名号。

      但是许多高三语文教师和高三学生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如今从中央电视台到《中国电视报》,从《南方周末》到各地的小报,所有的栏目名几乎都是使用书名号。例如《南方周末》2006年6月15日头版文章《〈新闻联播〉在变吗》,全文从标题到正文一共出现了87次“新闻联播”的栏目名称,全部使用的是书名号;文章中还出现了央视的其他栏目名如“焦点访谈”“东方时空”等,都无例外地使用了书名号。我校高三任教老师多次将此问题向我提出来展开讨论,我的意见很明确:栏目名用书名号已经是大势所趋,高考试题不应再考这种有争议的问题。

      《咬文嚼字》2006年第9期在《百家会诊》栏目展开了关于“栏目名加书名号还是双引号”的讨论,一共发表了9篇参加讨论的文章。其中完全反对使用书名号的只有2篇文章,他们的理由也只有两条:一、栏目名与会议、活动等名称的性质相同,都是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应该用引号标示;二、高考语文试卷已经给了学生一个明确的答复——栏目名只能用双引号,高考不是闹着玩的,所有的学生都应明确这一点。

      第二条理由几乎不是理由,因为它只是讨论的缘起,如果它是理由,那么这场讨论就没有必要进行了。而高考试题,无论是全国考试中心命制的全国卷,还是各省市区自主命制的试题,其命题的理据和答案都不是完全没有商榷的余地的。例如江西省2006年的第9题就是一道备受争议的试题,当年抽样统计的结果,这道题的得分率仅有24.3%。至于凡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是否都用引号,那么书刊名也是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

      认为“此亦可,彼亦可”,目前栏目名两种标点的使用共存,需要统一以免混乱,这类意见的有两篇文章。赞成栏目名应使用书名号的共5篇文章。

      拙文《更系统、更清晰、更合理》持后一种意见,全文如下:

      更系统、更清晰、更合理

      ◆陈林森

      栏目为报纸、杂志所特有,具有报纸、杂志的基本特征:名称固定,出版时间也基本固定;内容不固定,内容的性质基本固定。而且,更重要的,栏目与报纸、杂志,与图书一样,是经过编辑加工过的精神文化产品。如果不嫌机械,我们可以得到图书和报刊构成层级之间大致的对应关系:

      丛书—书—章节—篇目

      报纸/期刊—栏目—篇目

      这个基本完整的书报刊层级系统中,栏目用书名号显然比用引号更能体现出系统性,其精神文化产品的性质也能表达得更清晰。

      当然,栏目与书报刊之间并不是简单对应的关系,它们可以互相转化。例如《南方周末》原是广东《南方日报》的周末副刊,后来演变为一份独立的报纸。还有央视的《实话实说》等栏目,后来也出版了相应的图书。

      栏目与图书、报纸、杂志的关系是如此密切,统一用书名号来标示它们的名称,显然更加合理。

      在9篇讨论文章之后,《咬文嚼字》编辑部加了一则《编者附言》,全文如下:

      编 者 附 言

      栏目名既可用引号,又可用书名号,两种用法都有理。由于规范的“缺席”,看来短时间内,两种意见很难统一。

      我刊提到栏目名,多加引号,偶用书名号,也不统一。但是经过讨论,我们认为,从系统性、逻辑性的角度讲,用书名号能更清晰地标示栏目的性质——精神文化产品,能更好地体现书报刊层级系统的一致性。因此,我刊决定,从本期起,碰到栏目名统一使用书名号。

      栏目名与丛书名的标点使用情况很相似,都是引号和书名号混用,都是缺少明确的规范依据。2003年6月,我刊曾讨论过丛书名的标点使用,当时的选择是书名号,而出发点也是标点符号应用的系统性。

      另外,我们也认为将“书名号”改为“作品号”更合理。让我们共同期待,国家标准能早日完善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

      可以看出,编者所陈述的意见,着重采纳了笔者的见解,为此本人感到欣慰。关于将“书名号”改称“作品号”的意见,是汤晓彤先生提出来的。

      作者邮箱: xzcls48@yahoo.com.cn

      
标签:备课资料 栏目名加
把本页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上一篇:周庄水韵
下一篇:条理清楚地说明事物
教学设计分类检索
人教版| 苏教版| 粤教版| 语文版| 北师大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高一| 高二| 高三
教案| 导学案| 说课| 课堂实录| 教学案例| 反思
教学论文分类检索
教学反思| 教学计划| 教学总结| 备课资料| 德育论文| 作文指导| 中考指导| 高考指导
师生作品分类检索
教师随笔| 学生随笔| 作品赏析| 初中习作| 中考范文| 高中习作| 高考范文| 作文素材| 散文小说| 古文阅读
红楼梦神话孔子庄子李白杜甫苏轼东坡李清照赏析唐诗宋词诗歌鲁迅小说散文文学作文教学
本站管理员:尹瑞文  QQ:8487054
手机:13958889955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