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 手机版
首页
备课
教案
论文
杂文
试题
课件
素材
音像
公开课
类目:
首页
》
教育新闻
》
班主任心得
阅读:468
标签:
班主任心得
为作业逼死小学生 一女教师被判10年
中国经济时报 2000-12-30 曾庆朝 张贵
南阳报道 近日,因让学生补做作业竟将小学生非法拘禁导致年仅7岁的小学生张玉斌自杀一案,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一审判处女教师张振雷有期徒刑10年。
法庭审理查明,现年21岁的女教师张振雷系唐河县源潭镇张监庄村小学校的代课教师。1999年10月23日12时许,张振雷以本班学生张玉斌未完成作业为由,放学后,将张玉斌反锁在教室内补做作业,并将门锁钥匙交给本班值日学生刘闯后离去。13时许,该校学生发现张玉斌被书包带系在教室南侧中间的钢筋护窗上,缢颈死亡。张玉斌之父张德国闻迅赶到现场,与该校校长张永奎一同将教室门锁撬开,张玉斌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晚6时许,唐河县公安局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检验,鉴定结论为:张玉斌系缢颈窒息死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振雷身为人民教师,因被害人未做完作业而采取非法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张振雷辩称其系用传统教育方式管教学生的理由并不能说明其行为的合法性,法庭不予采纳。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系出于让被害人学习的动机和目的,而实施了非法拘禁的行为,作案手段一般,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应从轻处罚之理由成立,予以采纳。原告张玉斌的父母称,被告人杀害张玉斌,要求追究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因无证据印证,不予采纳。法院以被告人张振雷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张振雷没有上诉。
标签:
班主任心得
为作业逼
把本页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上一篇:
是被老师推下楼 还是自己跳下楼
下一篇:
博士生应聘小学一年级老师惨遭淘汰
教学设计分类检索
人教版
|
苏教版
|
粤教版
|
语文版
|
北师大
七年级
|
八年级
|
九年级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教案
|
导学案
|
说课
|
课堂实录
|
教学案例
|
反思
教学论文分类检索
教学反思
|
教学计划
|
教学总结
|
备课资料
|
德育论文
|
作文指导
|
中考指导
|
高考指导
师生作品分类检索
教师随笔
|
学生随笔
|
作品赏析
|
初中习作
|
中考范文
|
高中习作
|
高考范文
|
作文素材
|
散文小说
|
古文阅读
红楼梦
,
神话
,
孔子
,
庄子
,
李白
,
杜甫
,
苏轼
,
东坡
,
李清照
,
赏析
,
唐诗
,
宋词
,
诗歌
,
鲁迅
,
小说
,
散文
,
文学
,
作文教学
本站管理员:尹瑞文 QQ:
8487054
手机:
13958889955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