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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释鲁迅《铸剑》
严家炎

      一篇非常奇特的作品

      严家炎,1933年11月14日出生于上海。1958年北京大学副博士研究生肄业。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专业:20世纪中国文学史研究。

      1984-1989年任北京大学中文系系主任;1989年至今任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会长。主要著作有《中国现代文学史》三卷本(与唐弢共同主编),《金庸小说论稿》和《中国现代小说流派史》等。

      拓展阅读:

      《故事新编》,鲁迅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古小说钩沉》,鲁迅辑,人民文学出版社

      《唐宋传奇集》,鲁迅辑,人民文学出版社

      我今天讲《铸剑》,要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铸剑》是一篇非常奇特的作品。第二部分,讲作品中的两个意象和三首古歌,对某些不好理解的地方做些阐释。第三部分讲《铸剑》的审美旨趣以及其他相关的问题。

      先讲第一部分。

      《铸剑》在我们的新文学史上,是一篇很少有的奇特的作品。奇就奇在通过对宴之敖者代人向暴君复仇的描写,所体现出的一种“原侠”的精神。奇还奇在它表现了鲁迅的一种内在的人格以及他那种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

      1,现代武侠小说

      从素材来说,《铸剑》脱胎于《列异传》这本中国古代小说。鲁迅在自己编的《古小说钩沉》里,就曾引了《列异传》的这篇小故事,这个故事也见于《搜神记》里,其内容大概是这样的:楚王让当时最有名的铸剑师铸炼最好的宝剑。铸剑师名叫干将,他炼了两把剑,雄剑留了下来,雌剑准备交给楚王。干将对自己的妻子说:“我铸的剑,一旦交给楚王,我自己的生命就会保不住,我会被杀死。因为楚王要最好的剑,如果会铸剑的人活着,这就不牢靠,怕他铸炼出更好的剑来,所以楚王必须把铸剑的人杀掉。”干将对自己的命运作了这样的预测。果然,他交出了剑,楚王就把他杀了。后来,他的儿子长大以后,按父亲的遗嘱要为父亲报仇。可实际上,他报仇的对象是一个国君,是一个有庞大的禁卫军的专制暴君,他没有办法实现愿望。后来他被发现了,自己就逃到山里面去,遇到了一个客人。这个客人对他说:“我可以代你报仇,但是需要你的头和剑。”于是,他就自杀了,把宝剑和头都交给了这个客人,客人就带着他的头到京城里去,把他的头放在锅里边煮,三天三夜不烂,国王很好奇,就过来看。客人利用这个机会,就用剑把国王的脑袋砍下来,并把自己的脑袋也砍下来,这样三个头掉在锅里一起煮,最后也分不清哪颗头颅是国王的,哪个头是干将儿子的,哪个头是客人的,只好合葬,成为三王坟。根据这样一个传说,鲁迅写下了《铸剑》这篇小说。

      但是,《列异传》只是《铸剑》故事的一个来源,鲁迅还参考了《搜神记》等其他典籍,以及他小的时候,看的各种各样奇异的故事书,像《吴越春秋》、《越绝书》等。《吴越春秋》、《越绝书》是西汉时代的书,写的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故事。鲁迅把这些材料综合起来,完成了这篇小说。这也就是说,在《铸剑》中鲁迅已经对传说的内容进行了改造。我们可以对照一下小说《铸剑》和《搜神记》、《列异传》中的记载。对照起来看,会发现有一点十分不同:干将铸剑成功而遭到楚王杀害这段情节,在小说里是被虚化的,写得不那么实,是通过干将的妻子莫邪,即眉间尺的母亲追溯往事这样一种口气来写出的。干将、莫邪这些名字没有出现,国王也没有明说就是楚王,这些都没有具体地交待,而是被推向了远处,仅仅作为背景,由眉间尺的母亲复述出来,小说和原来的传说是有所分离的。这是小说和原来的故事的第一点差异。第二点差异呢,就是在复仇的过程中,原来主要强调干将、莫邪的儿子眉间尺为父复仇,他是复仇的主角。但是,在鲁迅的小说里,复仇的一号主角已经是一名叫宴之敖者的黑色人,眉间尺已经降为二号主角。黑色人第一次出场就显得很不一般,是非常老练、成熟的一个豪侠之士。在小说中,眉间尺遇到了一个干瘪脸少年,他被这个少年扭住不放,说自己的丹田被眉间尺撞坏了,叫他赔偿。正在纠缠不休的时候,宴之敖者出场了。他,只有很简单的一个动作,就是用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两个眼睛瞪着他看,看得这个有些流氓气的干瘪脸少年害怕了,知道形势不妙,就转身溜之大吉。宴之敖者一出场的第一个动作,就表明他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物,他的干练、机警和沉着都显示了出来。小说与原来的传说的第三点差异是,鲁迅塑造的这个黑色人神秘而怪异,说话的声音像鸱鸮,射出的眼光像磷火,气质里透露出一股严峻、寒冷的气息。黑色人代眉间尺向暴君复仇,不但不图任何酬报,而且连自己的性命都要搭进去。这种心理从一开始就有所交代。我们可以读一读眉间尺和黑色人的一段对话:

      “但你为什么给我去报仇的呢?你认识我的父亲么?”眉间尺问他。黑色人回答说:“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同认识你一样,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聪明的孩子,告诉你罢。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你的(仇)就是我的(仇);他(指眉间尺的父亲)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就是我这个人灵魂里边已受过许许多多的伤,有的是人家加害的,也有的是我自己伤害到自己的),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他对自己并不特别看重,意味着他在开始承担报仇这个使命时,就准备牺牲自己,也意味着他有一种热得发冷的性格。

      中国古代的侠客,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受雇于人的侠客,他们受雇于某个专门的人,像春秋战国时代的四大公子孟尝君、信陵君等就养了很多的士。这些“士”平常蒙受着主人的各种恩泽,最后呢,要为主人做一切事情,包括牺牲自己。所谓“士为知已者死”就是这样一种状况。这是一类侠士,他的主人是一个人,他要为一个主人解忧出力。另外有一类侠士,所谓“布衣之侠”,他们不为别人所养。他们是有着自己独立的身份的。这种“布衣之侠”与墨家的关系很密切,他们施恩不图报,甘愿自我牺牲,这就是所谓的“原侠”。在他们身上,体现了一种更为高尚的侠义精神,黑色人可以说就是这样一位充满原侠精神的侠士。《铸剑》中的大部分篇幅,写的就是这个黑色人在眉间尺没办法复仇的情况下,主动地挑起担子,用剑和头实现了向暴君复仇的使命。鲁迅把原先传说里边所缺少的或者不太明显的这些思想,大大向前推进了,大大地加以突出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铸剑》是一篇新文学作品,但同时又可以看作是一篇现代的武侠小说。我不知是不是可以这样看,同学们赞成不赞成,我们可以讨论一下。我之所以说《铸剑》不仅是一篇新文学作品,而且还是一篇现代武侠小说,是因为它确实具有一般武侠小说的特征。它写的是侠士为人复仇的故事。武侠小说之所以叫做武侠小说,一般地说,它的内容就是仗义行侠,仗武行侠,这就是武侠小说内容上最重要的特点。《铸剑》也是这样。当然黑色人不只是“仗武”,他也运用了智慧。他之所以能够把专制暴君消灭,与他同归于尽,就是靠了他娴熟的剑艺和过人的智慧。可以说,是靠大智大勇实现了复仇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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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凡的想象力

      上面讲的是《铸剑》的第一点奇异之处。还有一点呢,是表现在艺术上,《铸剑》具有奇特的丰富的想象力。与其他的一些小说类型相比,比如与侦探小说、科幻小说、言情小说、历史小说、滑稽小说相比,武侠小说的特点除了题材和内容的不同,就在于具有非凡的、奇特的、丰富的想象力。《铸剑》在这一方面可以说是非常突出的。在《列异传》中,原来对故事的交代非常简单:先是客得到了赤鼻的头与剑,后来把国王的头砍下来,然后客也把自己的头砍下来,三颗头在一起煮烂,到这里故事就讲完了。但是在《铸剑》中,几乎完全不同。单是眉间尺拔剑自杀到把宝剑和头交给黑色人这个情节,就写得极有声有色。鲁迅运用了非常洗练的笔墨,富有诗意地刻画了一个接一个动人的场面:先是狼群的出现,狼群一下子把眉间尺的尸体撕碎了。然后,它们又要来咬黑色人,黑色人挥剑一下子把那最大的一匹狼头砍倒,群狼又把这条死狼给吃了。作者写得非常洗练,笔墨不多,但那个场面是很震撼人的。接着,鲁迅又写黑色人唱着歌扬长进入京城,然后进入王宫里去献艺。他是怎样表演的呢?他让眉间尺的头颅在开水里做各种各样的舞蹈、游动,甚至对着国王嬉笑、唱歌,这一系列的描写都令人惊骇,超乎一般的想象。鲁迅把这些奇异的情景写了出来,具有撼人心魄的效果。

      我们来看下面两段文字:

      王站起身,跨下金阶,冒着炎热立在鼎边,探头去看。只见水平如镜,那头仰面躺在水中间,两眼正看着他的脸。待到王的眼光射到他脸上时,他便嫣然一笑。这一笑使王觉得似曾相识,却又一时记不起是谁来。刚在惊疑,黑色人已经擎出了背着的青色的剑,只一挥,闪电般从后项窝直劈下去,扑通一声,王的头就落在鼎里了。

      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王头刚到水面,眉间尺的头便迎上来,狠命在他耳轮上咬了一口。鼎水即刻沸涌,澎湃有声;两头即在水中死战。约有二十回合,王头受了五个伤,眉间尺的头上却有七处。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他的敌人的后面去。眉间尺偶一疏忽,终于被他咬住了后项窝,无法转身。这一回王的头可是咬定不放了,他只是连连蚕食进去;连鼎外面也仿佛听到孩子的失声的叫痛的声音。

      这两段描写是非常精采的,笔墨精练,但想象力又是非常丰富、细致,甚至细致到了设想王的头有五处被咬伤了,而眉间尺有七处,这都是非常具体的描写。一直到眉间尺的头被国王死死咬住不放,陷入困境,黑色人就参战了,他把自己的脑袋砍掉,正是为了参加战斗。于是二比一,处于绝对优势,国王再狡猾也没有用,最后二头把国王的头颅撕烂,他们两个当然也同归于尽了,完全烂到了一起。这些描述全部出于鲁迅自己的想象。奇异之极,荒诞之极,出乎常理之极,却又有一种很强的震撼力。仇恨的头颅怎么在那里念念不忘复仇,要实现自己复仇的愿望,产生了一种多么强大的力量——难以想象的超自然的力量,这些都写得非常惊世骇俗,但是又非常传神。为什么一般的年轻人喜欢看武侠小说,我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武侠小说充分发挥了作者的想象力,因而很吸引人。《铸剑》在这一方面尤其显示了巨大的长处。这就是我想简单地说的第一个问题,《铸剑》奇特在哪里。
两个意象和三首古歌

      鲁迅说过:“改革最快的还是火与剑”,主张正义的复仇。鲁迅的“复仇”哲学同时包含着对复仇行为的超脱、调侃和一种虚无感。

      1,“火”与“剑”

      下面我讲第二个问题,就是讲两个意象和三首古歌。《铸剑》里边有两个贯穿全篇的意象,很值得注意。一个是闪着青光的剑,还有一个就是燃烧得通红的火,是把鼎里面的水煮开了的炭火,很大的炭火。小说里提到的“兽炭”这个词,我想不是野兽的骨头所做的炭,那个烧起来臭味就不得了了,骨头要能烧那是很困难的。所谓兽炭就是把各种各样木头的屑,即木头碎末,跟其它东西揉合在一起,做成野兽的样子,小狗啦、小兔子啦,各种各样的野兽的样子,这就叫做兽炭。这个说法是有根据的,古代有的书里有记载,如南北朝时期有几本书就专门记载了几位达官贵人用炭烤火的时候,就用了这种特别的木炭。把木炭屑做成各种动物的样子来烧,因为是加过工的,所以燃烧起来火力特别猛,温度也特别高,这就是小说里所描写的炭火。小说写到黑色人站在这样的烧着火的鼎面前身上映得都红了,看起来火的颜色都映到他身上,特别显得雄壮、显得瑰丽。这两个意象是很重要的,一个是剑,一个是火。鲁迅在1925年《两地书》第十篇,就是他跟许广平的通信第十封里面说过:“改革最快的还是火与剑。”在辛亥革命之后,看起来已经推翻了皇帝的统治了,但是政局还是非常混乱,政权实际上还是掌握在军阀们的手里,中国的混乱怎么能够改变呢?鲁迅在1925年的时候,也就是南方的孙中山北伐快要开始时,实际上就是孙中山快去世的那一年,鲁迅写了这个话,他认为中国改革最快的还是火和剑,也就是要靠武装斗争推翻北洋军阀的统治,要解除这些军阀们的武装。也正是依靠了火与剑,黑色人去帮助眉间尺完成了向专制暴君复仇的使命。

      一般来说,鲁迅是不赞成有怨必报或是为了报仇就滥杀无辜这样一种复仇行为的。他在自己编录的《会稽郡故书杂集》“朱朗”一条之下写过一段按语。朱朗是东汉末年的人,《会稽典录》卷下这样介绍他:“朱朗,字恭明,父为道士,淫祀不法,游在诸县,为乌伤长陈頵所杀。朗阴图报怨,而未有便。会頵以病亡,朗乃刺杀頵子。事发,奔魏。魏闻其孝勇,擢以为将。”这是原书里边的记载。鲁迅对这件事情是有看法的,他在正文下面写了一段按语:“按:春秋之义,当罪而诛不言于报,匹夫之怨止于其身。今朗父不法,诛当其辜,而朗之复仇,乃及胤嗣。汉季大乱,教法废坏,离经获誉,有惭德已。岂其犹有美行足以称纪?”鲁迅的意思是说:按《春秋》所讲的道理,一个人有罪,他本身做了许多坏事,这样被杀了,那是不必再讲报的,人和人之间的恩怨,应限制到他自身为止。现在朱朗的父亲做了许多坏事,杀他是没错的,朱朗的复仇竟然杀到陈頵的未成年的孩子身上。汉代末年是大乱的时候,礼法受到破坏,做出不符合儒家经典的事情,竟然还受到称赞,难道是朱朗这个人还有其他好的事迹值得记载下来?鲁迅的这个看法就代表了现代人的复仇观念,并不能因为自己亲人被杀就一定要复仇。在鲁迅看来,首先要问的是,复仇是不是符合正义,是不是本身具有正义性,如果不具有正义性,那么还有什么复仇的必要?即使是做儿子的,一定要为亲人复仇吗?再有,你要复仇的话,也该找本人去复仇,怎么能去杀他的儿子,这有什么道理?叫什么英雄?所以鲁迅对于复仇的看法是很现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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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对于《铸剑》里的专制暴君,眉间尺和黑色人的复仇是正义的。这个暴君,拥有强大的禁卫军保卫自己,却任意杀戮老百姓,对于他,鲁迅是主张复仇的。鲁迅肯定、赞美了黑色人为眉间尺报仇的行为。在对付专制暴君的前提下,他肯定了这个复仇,他不是一般意义上肯定了这个复仇,而是坚决支持用剑和火——即用武力对付暴君。这不仅是他行侠仗义精神的表现,也是他革命思想的表现。

      2,复仇的意志和悲怆

      我再说一下《铸剑》中的三首古歌。鲁迅有一个日本学生,也是他的朋友,叫增田涉,曾写信问他关于《铸剑》里的一些难点,提到了这几首古歌,鲁迅回信说(1936年3月28日):“在《铸剑》里我以为没什么难懂的地方,而要注意的是那几首歌,意思都不明显,因为是奇怪的人和头颅唱出来的,我们这种普通人是难以理解的。……”这三首歌有不太容易理解的地方,但如果联系作品里具体的情节环境、人物与当时的气氛等因素,那么这三首歌大体上还可以理解。我们系高远东老师写过《重写民族神话、历史和传说》一文,对三首歌作过考察,可供大家参考。

      第一首歌出现在眉间尺知道要报父仇是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以大勇大敬的精神相信了黑色人的话,很勇敢地砍下了自己的头颅,把这个巨大的、艰难的复仇使命交托给了黑色人之后,黑色人即宴之敖者坚毅地唱了这首歌,背景是狼群“伸着舌头,咻咻地喘着,放着绿的眼光”却不敢追咬,显示着青剑的威力。在这样的背景下,黑色人唱起了第一首歌: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青剑兮一个仇人自屠。

      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

      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

      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

      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

      爱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诗歌的第一、七、八句是衬句,不一定全有意义。第一句从“爱”——眉间尺的爱开始,他爱自己的父母,也爱惜自己的的宝剑。但由于要为父复仇,他甘愿割下自己头颅(“自屠”)。“爱青剑兮一仇人自屠”,“一个仇人”就是眉间尺。以下句中的“一夫”与“一个仇人”是对峙的,处于对立的地位。“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夥颐”,读过《史记•陈涉世家》的人都知道,“夥”是多的意思,“颐”是助声词,两个字合在一起就是多到令人惊叹的程度。“一夫”或称“独夫”,指的是暴君(孟子称“贼残之人谓之一夫”)。这句意思是:世界上有好多这样残害百姓的暴君。“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呼应上面一句,谓喜爱宝剑用宝剑去杀人的独夫民贼是不少的。第四句重复了上句意思。“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仇人用自己的脑袋去换仇人的脑袋,眉间尺是自杀了,而暴君是因为多行不义必自毙,“自屠”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最后暴君被消灭了。这诗用的是楚辞体。春秋早期有越人歌,实际上是记的音,意思是由楚人译的,跟楚辞的句式相近,都是江南的。鲁迅用了楚辞的形式,因为这故事发生在江南。

      第二首歌是宴之敖者为国王献艺时唱的,那时金鼎中的水刚刚沸腾。炭火的红光映在宴之敖者的身上,他“伸起两手向天,眼光向着无物”。“无物”的一种解释是,一切都不在他的眼里。另外一种是鲁迅常用的所谓“无物之阵”,那“无物”含有看不着、摸不到的意思,实际上是群众里习惯势力所形成的力量,鲁迅称为“无物之阵”。这儿两种说法都可以说得通。宴之敖者舞蹈着,忽地发出尖利的声音唱起歌来: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兮血兮兮谁乎独无。

      民萌冥行兮一夫壶卢。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

      我用一头颅兮无万夫。

      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

      血乎鸣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前两句是指,一腔爱意,一腔热血,谁没有啊。“民萌冥行兮一夫壶卢”,“民萌”是指一般的老百姓,“冥”是黑暗,前半句指老百姓在黑暗当中生活;“一夫壶卢”指国君快乐得大笑,“壶卢”指从喉口发出的噪音狂笑。老百姓在黑暗当中生活,而专制暴君纵情享乐,可以得意狂笑。“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谓专制暴君踩着那么多的头颅来获得自己的享受,用多少人的头颅筑起了高台而他在上面享受。“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这是黑色人的自白,说我只带着一个头颅(眉间尺的头颅),而未用一兵一卒。“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血呼呜呼兮呜呼阿呼”,意指我今天带了一颗头颅也带了他的嘱托来除掉暴君。这就是第二首诗的大概意思。

      宴之敖者唱这两首歌,一方面表达自己的复仇的决心,透露出他内心的激越慷慨悲凉,他知道最后自己是要牺牲的,但是他在现场唱着这样的歌,对眼前的一切视若无物,另一方面又流露出侠士本身对复仇行为的超脱、调侃和一种虚无感。这里面杂糅着悲凉和嘲讽两种不同的美学因素,实际上有两类情感,体现着鲁迅“复仇”哲学的全部矛盾。一种是利他的精神以及铲除强暴的正义感;另一种我们只有在反复地吟诵当中才能体会到,那就是调侃,对国王的调侃,对眼前场面的调侃,同时也包含着对自身行动的自嘲,包含着一种冷漠、嘲讽的虚无情绪。这恐怕跟鲁迅早年接受的尼采的强者思想有关,这里面的感情是很复杂的。

      第三首歌,是眉间尺的头颅在金鼎里唱给王的,目的是为了引国王下殿观看,以便宴之敖者把他杀死。他唱这首歌与前面两首不一样了。他唱的是颂诗的形式,表面上歌颂国王:

      王泽流兮浩洋洋;

      克服怨敌,怨敌克服兮,赫兮强!

      宇宙有穷止兮万寿无疆。

      这三句是说,国王的恩泽广大,具有打败一切怨敌的强大的力量,虽然宇宙有穷止,但国王的运命却是万寿无疆。这里暗含着反话。然后第四、五、六句“幸我来也兮青其光!青其光兮永不相忘。异处异处兮堂哉皇!”意思是说,幸好我眉间尺来了,身上带着复仇的剑气,即宝剑的青光,在青光闪耀下,一切仇恨更加清楚难忘,永远记在心头,现在你国王和我眉间尺处境各异,我在鼎中歌舞,你在殿上观看,但马上你也要身首分离的。鲁迅说,第七句用了“堂哉皇哉兮嗳嗳唷”,“嗳嗳唷”是猥亵的淫荡的小调的声音,是南方的一种格调低下,带有调侃嘲弄意味的小调,表现了在“颂诗”形式下对国王的嘲弄。这最后一首歌由眉间尺唱出来,反映了眉间尺精神上、气质上的成熟,他本来是犹犹豫豫,优柔寡断的性格,连杀一只老鼠都下不了决心。但到后来,他信赖了黑色人,把脑袋给了他,眉间尺是真正成熟了,坚强了,摆脱了平庸和凡俗。所以到后来,他在精神和思想气概上与宴之敖者融为一体,宴之敖者曾经唱过的两句歌,他也重复着唱了:“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彼用百头颅,千头颅……”这正好和眼前的形势对应。国王有很多人守卫着他,有许多精兵,而复仇者一方只有一颗头颅,没有万夫,表现了眉间尺很强的自信以及对国王的轻蔑,他坚信今天仇一定能报。最后我讲第三个问题:
《铸剑》的审美旨趣及其相关问题
《铸剑》的第四节食最有趣的,它表现了鲁迅独特的审美旨趣。

      《铸剑》1927年4月3日写完的,但不能认为是预言几天以后的四•一二大屠杀。鲁迅写出这部富有原侠精神的作品不是偶然的,他从小就读这方面的书,做不少侠肝义胆的事。他崇敬秋瑾等人,原侠精神和革命精神已经浸入了鲁迅的灵魂。

      1,惊心动魄之后的闹剧

      《铸剑》不但写出了发生在宫中的这场惊心动魄、既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还写了血仇得报以后宫廷内外延续下来的一场无可奈何的殡葬闹剧,使小说节奏从连续搏斗的紧张气氛得到调节,转向松弛,并在调侃嘲弄声中作结,尽情尽兴地表现了作者鲁迅独特的审美旨趣。

      小说第四节是整篇作品最有趣的部分。经过沸水中的长久撕咬,国王和黑色人、眉间尺的头颅终于尽烂,只剩下三具颅骨和一堆毛发。王后、众妃、武士、老臣、侏儒、太监们为辨寻王头,绞尽了脑汁,仍然徒劳无功。王公大臣们整夜讨论的结果,只能将三个头骨和王的身体放在金棺里落葬。任凭宫廷等级制度如何森严,防卫制度如何严密,眉间尺的大仇终究得报,至尊者终究难逃和反抗者同样埋葬的命运。小说的末尾两段以不动声色的语调描述了出殡的场面并暗加嘲讽道:

      百姓都跪下去,祭桌便一列一列地在人丛中出现。几个义民很忠愤,咽着泪,怕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然而也无法可施。

      此后是王后和许多王妃的车。百姓看她们,她们也看百姓,但哭着。此后是大臣、太监、侏儒等辈,都装着哀戚的颜色。只是百姓已经不看他们,连行列也挤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

      这个结尾真是鲁迅式的,充满了深长的调侃意味,既是对专制暴君的进一步的鞭笞和嘲弄,同时又包含着对宴之敖者乃至作者自身的清醒的自嘲。残害百姓的专制暴君尽管已经在一场正义的复仇行动中丧命,但百姓们依旧木然地对着暴君的棺木跪拜不已;几个“义民”更是“很忠愤,咽着泪,怕(黑色人、眉间尺)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有了这一笔,读者才能真正懂得鲁迅为什么要说“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的戏剧的看客。”(《娜拉走后怎样》)有了这一笔,读者才能真正理解黑色人为什么不赞成乃至反感于眉间尺称他为“义士”,才能真正理解黑色人何以要冷然、傲然地称“仗义、同情”这些“先前曾经干净过”的东西,“现在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这里划分了站立的人和跪着的奴隶、献媚的奴才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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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鲁迅“孤独地面对着大海”创作《铸剑》

      《铸剑》是什么时候写的呢?有人说是为了提倡向发动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蒋介石复仇而写的,这个说法难以成立。《铸剑》末尾处,鲁迅写了八个字:“一九二六年十月作”。在1935年写的《故事新编》序言里,他也说:《铸剑》是一九二六年秋天在厦门写的,那时一个人住在大石屋里边,很孤独地面对着大海写的。更早的时候,1932年,鲁迅也曾说过,《铸剑》和《奔月》都写在厦门。他写完之后没有寄出去,因为二六年秋天以后,鲁迅的事情非常多,要忙着上课,忙着向厦门大学中文系交研究成果,即整理《古小说钩沉》,又要完成《朝花夕拾》里的几篇散文,还通过多次书信往还决定要不要离开厦门到广州中山大学去。然后,把那个学期打发完了之后,他带着几个学生搬家到了广州,任中山大学教务主任兼文科主任。他那段时间是极度繁忙紧张的,没有时间把作品改定寄出。鲁迅的写作习惯,按他给叶紫的一封信中说是:“立定格局之后,一直写下去,不管修辞,也不要回头看。等到写成后,搁它几天,然后再来复看,删去若干,改换几字。”他说的是他的创作经验,写作品是一口气写下来,不回头,连修辞也暂不考虑。等写成以后,搁几天,冷静下来,才修改。厦门写作的作品,到广州才定的稿子。1927年4月3日,他在日记里面,记了五个字:“作《眉间赤》讫”,“讫”是“了结”的意思。《铸剑》发表时题名《眉间尺》,收入《故事新编》时,才改为《铸剑》,以便使《故事新编》里作品的题目都统一成两个字。1927年4月3日定稿,4日将作品寄出去,那时离“四•一二”事变还有七八天,离广州的“四•一五”事变(广州发生的反革命事件)还有十几天,那么鲁迅能用《铸剑》提倡向蒋介石复仇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这是有的学者牵强地想提高鲁迅作品的思想性而作的生硬解释,其实这会使作品的真正意义变味。鲁迅能未卜先知八九天后的大屠杀吗?不可能的。“一九二六年十月作”是鲁迅注明的时间,是靠得住的。这位学者的不科学的说法,用意是为了防止把《铸剑》看成武侠小说;如果把《铸剑》当成武侠作品,好像是污辱了鲁迅。他们认为武侠小说是不好的,是很恶劣的,是精神鸦片烟,于是便称《铸剑》为历史小说。可孰不知历史上有“头颅相咬”的事实吗?鲁迅自己说过,《故事新编》是“神话、传说及史实的演义”,这三者他是区分得很严格的,决不会把《铸剑》看作什么历史小说。而且鲁迅对武侠小说也有自己的看法,他写出这样一篇充满原侠精神的作品,绝不是偶然的。他十二三岁的时候,已经读过《剑侠传图》那样一些书,也读《吴越春秋》、《越绝书》等书,他曾经给自己起过一个号,叫做“戛剑生”,就是身佩宝剑,富有侠士气质的人。按照记载,他小时候就做过许多侠肝义胆的事情,长大以后,因为崇敬故乡有侠士气的人,特意编了《会稽郡故书杂集》。对于秋瑾这样的女侠,尤其是非常敬佩的。在早年的《中国地质略论》这篇文章里,他正面肯定了豪侠之士,认为豪侠之士是一些爱国者,他热情地说:“吾知豪侠之士,必有悢悢以思,奋袂而起者矣。”意思是,面对着中国被列强瓜分的局面,我相信那豪侠之士一定会起来行动的。在讲自然科学的文章里,都这么写,他的思想便可见一班。五四时期,他在《中国小说史略》里面评价清代的侠义小说的时候,说过“侠义小说之在清,正接宋人话本正脉,固平民文学之历七百余年而再兴者也。”五四时期,周作人曾把《七侠五义》、《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聊斋志异》等都称之为“非人文学”加以排斥,鲁迅则在《中国小说史略》里对《三侠五义》(即《七侠五义》),作了很有分析的肯定,虽然也有批评,如说侠客们老是当大官僚保镖,但主要是肯定,从小说写法到所体现的侠义精神等方面,他都是有所肯定的。《铸剑》的主角宴之敖者,用的是鲁迅自己用过的笔名。鲁迅曾经在1924年编过一本美术方面的书,收集古代的砖瓦上的图案,叫砖文杂集,用的笔名就是“宴之敖者”。而且这个宴之敖者生长在“汶汶乡”,“汶汶”意为昏黑,昏暗不明,也就是说他生长在黑暗的世界里,他是黑暗社会的愤世者,这个人物从外貌到气质,都有点像鲁迅。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原侠精神和革命思想都融入了鲁迅的灵魂。《故事新编》从创作方法上说是表现主义。所谓表现主义,是作者把自己在一个时期积蓄的内心体验通过一种外在的形象,把它表现出来,表现的是作者自己的感情乃至人格,无论是《补天》还是《奔月》、《铸剑》一直到《理水》、《非攻》、《出关》、《起死》,都是这样的。详细的解说可看我那篇《鲁迅与表现主义》的文章。

      今天我们对《铸剑》的有关问题,作了解释和澄清,形成许多看法,供大家参考。就到这里吧。
标签:备课资料 荒诞又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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