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 手机版
类目:首页杂文参考教师随笔
阅读:1254  
标签:教师随笔
莫言的极端与极致
许多评论家认为,莫言是那种审丑、不太注意审美的作家,小说里描写了大量震撼人心的内容,像《红蝗》里的大便、蛆子,《红高粱》里的剥皮,《苍蝇?门牙》里的苍蝇等等。而他以“丰乳肥臀”这几个让老夫子们眼睛发蓝的字来作小说题目,更是向市场缴械的“堕落”表现,非但无法象征“生养和哺乳”,象征光辉、伟大的母亲形象,反而是玷污了――按传统习惯,任谁都不会把“丰乳肥臀”往自己“母亲”身上去联想,倒不在于虚伪不虚伪,母亲是不是女性,真否乳丰臀肥,而是约定俗成,像1+1≠3那样。

      要是莫言不刻意交代,他写这书是要献给母亲的,大概人们的谴责声还会小点,他既想献出,那就是误导读者了。

      莫言的每一篇小说里,其实都是既审丑也审美的,只不过他的“审丑”,比起旁的作家来更频繁一些,爱走极端,喜欢写到极致,让神经脆弱的人受不了,引起广大的争鸣,变相地,就迎合了市场。

      到后来,他似乎进一步地把这当了“恶作剧”来使劲,特点被变本加厉地强化、突出,有意违背了一些常规意义上的美学原理或原则,去达到惊心动魄的效果。

      从一方面说,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他的特色。

      从另一面说,凡事过度了,从反方向上“迎合”了什么、“批判”了什么,效果不一定就好,不一定真如你信誓旦旦声明的那样。

      写时你可以很自由、很随意,这是你的权利,至于读者接不接受,抱怨不抱怨,骂不骂娘,那就是读者的权利了。

      因而,只要不在乎,你怎么写都行。

      这就涉及一个量与度的问题。

      一般人的意识里,不太赞成一切的夸张和卖弄。

      “一切夸张和卖弄总是过量的,上自媒人的花言巧语,下至戏里的献丑表功,都是言过其实、表过其里的。”

      同时,你的“夸大反衬出我们的渺小,所以我们看见我们认为过当的事物,我们不知不觉地联想到卖弄……”

      也就是说:“这一个东西里一定有……太过火的成分,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这个成分的本身也许是好的,不过,假使这个人认为过多了(too muth of a good thing),包含这个成分的整个东西就要被判为俗气。”

      “俗气不是负面的缺陷(default),是正面的过失(fault)。”

      俗气了的“他们不反对风雅,他们崇拜风雅,模仿风雅,自以为风雅”。

      莫言的既过量,又过度,还不许人批评,认为“我是一个出身底层的人,所以我的作品中充满了世俗的观点,谁如果想从我的作品里读出高雅和优美,他多半会失望……什么鸟叫什么调,什么作家写什么作品。我是一个在饥饿和孤独中成长的人,我见多了人间的苦难和不公平,我的心中充满了对人类的同情和对不平等社会的愤怒,所以我只能写出这样的作品”,这就不忠厚,显得有点狡辩了。

      世俗不世俗、高雅不高雅、优美不优美,与作家的出身高低、饥饿孤独、同情愤怒等等,是没有什么必然瓜葛的。莫言觉得有联系,那不过在强词夺理。

      强词夺理了而不知,他的不少尝试就“俗气”了、“小气”了。

      最好的例子便是他的有些语言,自以为“我真是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滔滔不绝,而且合辙押韵”了,其实里面有不少是华而不实的虚架子。

      上面这句“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滔滔不绝”,三个成语指意相同或相近,就很〖HT5,6”〗口〖KG-*3〗罗嗦。

      至于其他内容,我们不妨先具体地看看他对杀人主题的研究与过度描述。

      《红高粱》中,日本鬼子逼孙五为罗汉大爷剥皮那一节,尚只是初露头角、新试锋芒,只写剥皮过程本身,没有什么余墨闲情去把玩,考证。

      但即使简练成这样,在当时也是比较刺激的、颇多谴责与争议的:

      孙五……提起水桶,从罗汉大爷头上浇下去……把罗汉大爷擦洗得干干净净……孙五的刀子在大爷的耳朵上像锯木头样锯着。罗汉大爷狂呼不止,一股焦黄的尿水从两腿间一蹿一蹿地滋出来……孙五把罗汉大爷那只肥硕敦厚的耳朵放在瓷盘里。孙五又割掉罗汉大爷另一只耳朵放进瓷盘里。父亲看到那两只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击得瓷盘叮咚叮咚响……

      孙五弯下腰,把罗汉大爷的男性器官一刀旋下来,放进日本兵托着的瓷盘里……日本兵把瓷盘放到狼狗嘴下,狼狗咬了两口,又吐出来。

      罗汉大爷凄厉地大叫着,瘦骨嶙峋的身体在拴马桩上激烈扭动。

      孙五扔下刀子,跪在地上,嚎啕大哭……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索索发响。他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青紫的眼珠,露出了一棱棱的肉……不成形状的嘴里还呜噜呜噜地响着,一串一串鲜红的小血珠从他的酱色的头皮上往下流。孙五已经不像人,他的刀法是那么精细,把一张皮剥得完整无缺。大爷被剥成一个肉核后,肚子里的肠子蠢蠢欲动,一群群葱绿的苍蝇漫天飞舞。人群里的女人们全都跪倒在地上,哭声震野。

      在一次回答记者提问时,莫言曾说写这次凌迟场面时的最大遗憾,并不是如众人认为的那样,太过分了,日本鬼子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只觉得写作时还不够冷静,篇幅也太短。


展开全文阅读
      他念念不已,总算逮了个机会,把它做到极致,真正当它是门“手艺”,来“冷静”地、津津乐道地、长篇累牍地、入微入里地进行了一次集中的描写。

      这个刽子手便是《檀香刑》里的杀人状元赵甲,他从戊戌六君子刘光第等人,一直杀到它的“余党”钱苍狼:

      赵甲……将身体闪电般地转了半圈,刘光第的头颅,就落在了他的手里……赵甲举着刘头,按照规矩,展示给台下的看客。台下有喝彩声,有哭叫声……刘大人的头双眼圆睁,双眉倒竖,牙齿错动,发出了咯咯吱吱的声响……刘大人的眼睛里,迸出了几点泪珠,然后便渐渐地黯淡,仿佛着了水的火炭,缓缓失去了光彩。

      赵甲放下刘光第的头。看到死者脸上表情安详,他心中顿时安慰了很多。他默默地叨念着:刘大人,俺的活儿干得还够利落,没让您老人家多受罪,也不枉了咱们交往了一场。

      钱苍狼……当处五百刀凌迟之刑。

      为了让他死得完美,特意从刑部大堂请来了最好的刽子?手……?赵甲……

      钱的掩饰不住的恐惧,恢复了赵甲的职业荣耀。他的心在一瞬间又硬如铁石,静如止水了。

      面对着的活生生的人不见了,执刑柱上只剩下一堆按照老天爷的模具堆积起来的血肉筋骨。他猛拍了钱苍狼的心窝一掌,打得钱双眼翻白。就在这响亮的打击声尚未消失时,他的右手,操着刀子,灵巧地一转,就把一块铜钱般大小的肉,从钱的右胸脯上旋了下来。这一刀恰好旋掉了钱的乳粒,留下的伤口酷似盲人的眼窝。

      ……起码是在这一刻,我不是我,我是皇上皇太后的代表,我是大清朝的法律之手!

      他将手腕一抖,小刀子银光闪烁,那片扎在刀尖上的肉,便如一粒弹丸,嗖地飞起,飞到很高处,然后下落,如一粒沉重的鸟屎,啪唧一声,落在了一个黑脸士兵的头上,那士兵怪叫一声,脑袋上仿佛落上了一块砖头,身体摇晃不止。

      按照行里的说法,这第一片肉是谢天。

      一线鲜红的血,从钱胸脯上挖出的凹处,串珠般地跳出来。部分血珠溅落在地,部分血珠沿着刀口的边缘下流,濡红了肌肉发达的钱胸。

      第二刀从左胸动手,还是那样子干净利落,还是那样子准确无误,一下子旋掉了左边的乳粒。现在钱的胸脯上,出现了两个铜钱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原因是开刀前那猛然一掌,把钱的心脏打得紧缩起来,这就让血液循环的速度大大减缓了……

      赵甲从钱身上旋下来的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按照行里的说法,这是谢地。

      当赵甲用刀尖扎着钱肉转圈示众时,他感到自己是绝对的中心,而他的刀尖和刀尖上的肉是中心里的中心。上至气焰熏天的袁大人,下至操场上的大兵,目光都随着他的刀尖转,更准确地说是随着刀尖上的钱肉转。钱肉上天,众人的眼光上天;钱肉落地,众人的眼光落地……

      他用一块干净的羊肚子毛巾,蘸着盐水,擦干了钱胸上的血,让刀口犹如树上的崭新的砍痕。他在钱的胸脯上切了第三刀……第三刀下去,露出的肉茬儿白生生的,只跳出了几个血珍珠,预示着这活儿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这令他十分满意……他把第三片肉甩向空中,这一甩谓之谢鬼神……

      甩完第三片肉他回手就割了第四刀。他感到钱的肉很脆,很好割。这是身体健康、肌肉发达的犯人才会有的好肉……

      赵甲割下第五十片钱肉时,钱的两边胸肌刚好被旋尽……看到,钱的胸膛上肋骨毕现,肋骨之间覆盖着一层薄膜,那颗突突跳动的心脏,宛如一只裹在纱布中的野兔。他的心情比较安定,活儿做得还不错,血脉避住了,五十刀切尽胸肌,正好实现了原定的计划。让他感到美中不足的是,眼前这个汉子,一直不出声号叫。这使本该有声有色的表演变成了缺乏感染力的哑剧……

      他低头打量着钱的那一嘟噜东西。那东西可怜地瑟缩着,犹如一只藏在茧壳中的蝉蛹。他心里想:伙计,实在是对不起了!他用左手把那玩意儿从窝里揪出来,右手快如闪电,嚓,一下子,就割了下来……钱连声嚎叫,身体扭曲,那颗清晰可见的心脏跳动得特别剧烈……他硬着头皮弯下腰去,扣出钱的一个睾丸……一刀旋下来。第五十二刀,他低声提醒已经迷糊了的徒弟。徒弟用哭腔报数:

      “第……五十二……刀……”

      ……他操刀如风,……那些从钱身上片下来的肉片儿,甲虫一样往四下里飞落。他用两百刀旋尽了钱大腿上的肌肉,用五十刀旋尽了钱双臂上的肌肉,又在钱的腹肌上割了五十刀,左右屁股各切了七十五刀。至此,钱的生命已经垂危,但他的眼睛还是亮的。他的嘴巴里溢出一团团的泡沫,他的内脏器官失去了肌肉的约束,都在向外膨胀着。尤其是他的肠胃,就如一窝毒蛇装在单薄的皮袋里蠢蠢欲动。赵甲直起腰,舒了一口气。他已经汗流浃背……为了成就钱苍狼的一世英名,为了刑部大堂刽子手的荣誉,他付出了血的代价……

      当他举起刀子去剜钱的右眼时,钱的右眼却出格地圆睁开了。与此同时,钱发出了最后的吼叫。这吼叫连赵甲都感到脊梁发冷,士兵队里,竟有几十个人,像沉重的墙壁一样跌倒了……刀子的锋刃沿着钱的眼窝旋转时,发出了极其细微的“咝咝”声响……

      我们难得亲眼看见杀人,“文革”时期打死过一些,那也不是割头,更不要说凌迟了。

      文字上敢这么详细而不厌其烦地进行杀人描写或记载的,中外古今怕都罕见。

      神经弱一点的,现在读过这些精致的叙述,不晕倒才怪。

      而它们确都是存在过的。

      中国古代最发达的文化之一,就是发明了一系列的酷刑及逼供理论。

      人类第一部制造冤狱的经典,正是我们这边的先人所写的《罗织经》。

      而针对犯人所用的刑具,同样五花八门。

      有的起名美丽香艳,如“凤凰展翅”、“玉女登梯”等。

      有的名字本身就叫人不寒而栗。如唐时仅枷一项就有“定百脉”、“喘不得”、“突地吼”、“失魂胆”、“死猪愁”、“求即死”等叫法。

      为什么在这方面的发展,我们会如此畸形地发达呢?

      原因概在中国法律的好坏,一向不能看它的“法条”如何如何,从条文看,兴许我们早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了,其实不然。

      我们的皇权意识一向大于一切、高于一切,有了它,就没了“人权”,执法时也就不大重视证据、事实与诉讼了,只求“口供”,于是酷刑汹汹,逼打成招,变成“欲加其罪,何患无辞”。

      不过,《檀香刑》的作者既不关心“打”,也不关心“招”,更不关心或无力关心中国人、德国人的“人权”问题,他的思想里可能从未形成过什么现代人权与法权意识,只好对“罪犯”的处罚,即在实施酷刑时的场面、细节上,过多地予以重现与描述。


展开余文
      和作者在《红高粱》里的表现一样,莫言写作时露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冷静,从某个角度说,他简直就是在欣赏、品味杀人的每一步动作,真就当它成“艺术”了。

      瞧那情形一点不像片着人肉,倒像片猪、杀羊、剥狗皮。

      中间又穿插写到杀人和凌迟这行古来就有的许多规矩,如何才杀得恰到好处、臻于一流以及新手练杀的方法等。

      同时,他还把这个在刑部执法四十年、一生杀过近千人的“刽子手”以往所杀的那些人与这次所杀的,作了肉质的优劣的比较。

      如此讲述,比起《红高粱》里的干干巴巴,就多出来不少“文化”与味道。

      毕竟莫言也是要成长的。

      当然,无论是杀刘光第,还是杀钱苍狼,他们在全书中,只算得铺垫、穿插,莫言真正着重想写的,是对正角儿孙丙的执刑。

      孙是因德国人铺铁路,占了布衣百姓的祖坟,带头闹事,打死德国人,惊动“老佛爷”慈禧与皇上等人后被判刑,由袁世凯当主斩官处死的。

      换在今天,我们不是也有许多工程由外国人独立建设、投资或设计的吗?

      单凭这事,很难说百姓们的行为就是爱国、抗击外国侵略者,而未犯罪。关键得看德国人修铁路干什么用。

      如只是想把我们的资源任意拉到海边去,再拿船运回他们国家,那就是真侵略。百姓奋起反抗,是一项义举。

      如果是为了帮助我们发展现代交通,那么,德国人非但没有侵略,而且很友好,现在你只为祖坟就打死人,那自然犯了罪,得偿命。

      作者没有交代,我们不知道谁是谁非。

      而且,孙丙等人所杀的不是德国兵,而是铁路技术员,这就使他们杀人的目的变得似乎不怎么可取了,起码不再像《红高粱》里的“我爷爷”领导的武装部队杀日本鬼子那样,来得理直气壮,可歌可泣。

      因此,朝廷动怒,把带头闹事的孙丙处以凌迟,不需诉讼与口供,虽然不符合现代意义上的法律程序,但你很难说他们不该判孙丙死刑。

      可见,孙丙的死和赵甲的杀,其意义不可能像孙五在日本鬼子的枪刺威逼下处死罗汉大爷那样让人悲愤、仇恨。两者的死与杀,其价值也是无法同日而语的。

      小说末几章,莫言绘声绘色写到的,便是怎样处死孙丙的一系列预先计划之细节,和执刑前后的紧张过程,以及人物的心理陈述等。

      这次的动刑,也如许多人见过的剥猪的先“预热”、再鼓捣一样,看似从所未见,其实我们适当地作点联想,联想到鸡鸭鱼鸟、猪狗牛羊身上,就知道类似的场面,自己可能已亲眼见过:

      俺看到檀木橛子在俺的敲击下,一寸一寸地朝着俺岳父的身体里钻进。油槌敲击橛子的声音很轻,梆――梆――梆――咪呜咪呜――连俺岳父沉重的喘息声都压不住。

      随着檀木橛子逐渐深入,岳父的身体大抖起来。尽管他的身体已经让牛皮绳子紧紧地捆住,但是他身上的所有的皮肉都在哆嗦,带动得那块沉重的松木板子都动了起来。俺不紧不慢地敲?着――?梆――梆――梆――俺牢记着爹的教导:手上如果有十分的劲头,儿子,你只能使出五分。俺看到岳父的脑袋在床子上剧烈地晃动着。他的脖子似乎被他自己拉长了许多。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实在想不出一个人的脖子还能这样子运动:猛地一下子抻出,往外抻――抻――抻――到了极点,像一根拉长了的皮绳儿,仿佛脑袋要脱离身体自己跑出去。然后,猛地一下子缩了回去,缩得看不到一点脖子,似乎俺岳父的头直接地生长在肩膀上……俺的手拿不准了……一槌子悠过去,这一槌打得狠,橛子在爹的手里失去了平衡,橛子的尾巴朝上翘起来,分明是进入了它不应该进入的深度,伤到了孙丙的内脏。一股鲜血沿着橛子刺刺地窜出来。俺听到孙丙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厉的嗥叫,咪呜咪呜,比俺杀过的所有的猪的叫声都要难听……

      孙丙的嗥叫再也止不住了,他的嗥叫把一切都淹没了。橛子恢复了平衡,按照爹的指引,在孙丙的内脏和脊椎之间一寸一寸地深入……

      爹让俺用小刀子挑断了将孙丙绑在木板上的牛皮绳子,绳子一断,他的身体一下子就涨开了。他的四肢激烈地活动着,但他的身体因为那根檀木橛子的支撑,丝毫也动弹不了。

      从孙丙的眼睛到嘴角,从孙丙的鼻孔到孙丙的耳朵,从肩头上流脓淌血的伤口,到他裸露的胸脯上结痂的创伤……那些卵块在一眨眼的工夫就变成了蛆虫,蠢动在孙丙身上所有潮湿的地?方……?散发着扑鼻的恶臭,还散发着逼人的热量……更多的血和脓流出来,更多的臭气散发出来……从他的嘴里发出了一声接一声的令人头皮发紧、脊背发冷的呻吟。

      对一个问题,我一直很蒙:

      谁想象得出两个执刑的“刽子手”,居然是“罪犯”孙丙的亲家和女婿吗?

      他的女婿或许有点呆,但在有些方面其实是很精明的,小说里有所描写,既然这样,那么惟独对丈人用刑时,他就彻底呆了,再不在意了,这可信吗?呆人许他行刑吗?

      为了使我们相信刽子手不管杀人对不对,只管按吩咐方式杀人,杀得心安理得,并把活儿依要求办好,做好了他们有自豪感,作者又特意说出了道理,实际是在向我们作必要的解释――起码他是把它们当作解释的:

      小的下贱,但小的从事的工作不下贱,小的是国家威权的象征,国家纵有千条律令,但最终还要靠小的落实……只要国家存在,就不能缺了刽子手这一行。眼下国家动乱,犯官成群,盗贼如毛,国家急需手艺精良的刽子手。

      干咱这一行的,一旦用白公鸡的鲜血涂抹了手脸后,咱就不是人啦,人间的苦痛就与咱无关了。咱家就是皇上的工具,咱家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律。

      孙丙忍受了这样的酷刑,他已经成了圣人……多活一天就多一份传奇和悲壮,就让百姓们的心中多一道深刻的印记,就是在高密的历史上也是在大清的历史上多写了鲜血淋漓的一页……

      但是,中国人的亲情胜于血,女儿的公爹和丈夫亲手把亲爹杀了,那样冷静从容,只出过一小点差错,谁信?

      况且,如此大量地写杀人过程的意义何在?

      为能把人物形象打造得更加丰满?

      为了更见得我们历史与文化的黑暗、畸形?

      也为了把自己的才气和想象力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

      这都不失为一个大的创作策略,但它又是以人物的形象失真和历史失真为代价的。

      从小说内容上看得出,作者的确收集来不少的历史资料与传奇故事,进行过认真的研究,他的聪明就全用在对如何杀人的身临其境般的把玩上了。

      核子在此,那么,它的“爱情”发生过程的莫名其妙,在某些唱词唱腔上的过于泛滥浮夸,就都不足为怪了。

      莫言的又一个走极端的话题是两性关系。

      他尤其愿意表达出女性人物情欲的极致状态。

      《红高粱》里的“我奶奶”尚不太分明,到《檀香刑》时,终于有了个女主角儿眉娘,和县太爷钱丁挂上了,弄得满城风雨,公开地有伤风化。

      这情感故事就不再像发生在古时有条件妻妾成群的知县大老爷与民女之间,倒更像现今一夫一妻制下的村儿里作威作福的村长在与民妇偷情。

      具体描写时,作者在表面上,是想把眉娘写成情欲“解放”了的主儿,实际效果上,却整个儿玄虚不实,矫情做作,不可信,也不可爱。

      他是把“历史”当现实(今史)来写吗?

      是把偷情合法化吗?

      还是想描写一个情欲“解放”了的少妇形象,以加强故事的可读性与吸引力?

      但为了可读,他再一次不惜伤害了历史的真。

      进而,为能以假乱真,他又把这个班主之女,一个精灵尤物,硬是莫名其妙地许配给了一个形同孤儿的呆瓜。

      她就有了不得不偷情的基础,能时时、次次主动出击,上门为那个大龄的县令献出肉身。

      难道这就是可歌可泣的“爱情”?

      他们哪一桩哪一件能般配、相互吸引呢?

      到底是肉欲在驱使、作用,还是“爱情”?

      莫言只注重故事的离奇曲折本身,便丢弃了其余。

      这是很可惜的事。

      莫言的再一个试图要写出极端和极致来的主题,是关于酒文化以及《百年诺贝尔文学奖和中国作家的缺席》作者所提到过的“酒神精神”。

      他从《红高粱》电影的走俏、走红受到启发,从尼采、《聊斋》和一些评论家那里得到灵感,想在酒上大做一番文章,就写了部神神道道的《酒国》。可除了稀奇古怪的故事情节外,我们很难讲得清他究竟要说什么。

      其中谈论酒文化的一些文字,亦无可以嘉许之处,浪费了巨大的才情。
标签:教师随笔 莫言的极
把本页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上一篇:嗜血魔王莫言
下一篇:云破月来花弄影——谈小说中自然环境的作用
教学设计分类检索
人教版| 苏教版| 粤教版| 语文版| 北师大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高一| 高二| 高三
教案| 导学案| 说课| 课堂实录| 教学案例| 反思
教学论文分类检索
教学反思| 教学计划| 教学总结| 备课资料| 德育论文| 作文指导| 中考指导| 高考指导
师生作品分类检索
教师随笔| 学生随笔| 作品赏析| 初中习作| 中考范文| 高中习作| 高考范文| 作文素材| 散文小说| 古文阅读
红楼梦神话孔子庄子李白杜甫苏轼东坡李清照赏析唐诗宋词诗歌鲁迅小说散文文学作文教学
本站管理员:尹瑞文  QQ:8487054
手机:13958889955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