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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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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随笔
莫言评传
廖增湖
前言
要给正当盛年的莫言写评传,是一件相当冒险的事情。
在新时期以来的中国文坛中,莫言的写作像推土机一样强劲有力,他翻耕过的田野,散发出高粱酒的香气、青草的香气和饽饽的香气。出生在平均海拔不超过二十米的胶河平原边上的莫言,举手投足的姿势如同凌泰山绝顶而一览众山小的伟人。他自己筚路蓝缕开创的高密东北乡王国,国土既微小如一张八分钱的邮票,又广阔无边如西伯利亚大平原。
莫言是一名天才而勤恳的建筑师,他在自己亲自设计蓝图并亲手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王国里,日夜不停、废寝忘食地大干特干,巧干苦干乃至蛮干狠干,从高楼大厦、辉煌华屋到泥棚茅社、青砖瓦房,从天河寰宇到犄角旮旯,莫言胸怀世界,眼观脚底,事无巨细,一一过问,不管沃土巨野还是瘠泥碱地,都躬耕不止。
从娘胎里落到尘土上,嗷嗷成长,莫言的身份是不折不扣的农民。他在土里生,在土里长,他对土地的爱恋和憎恨同样强烈。他对自己家乡充满了逃离的渴望,真正离开这片土地后,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割断对家乡的依恋。
在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情感状态中,莫言被逃离和回归这两种力量所深切羁绊,他一度试图抹煞这种故土的羁绊,写那些跟自己生命毫无关系的东西。他按照文学写作教程的要求和范式去写,按照传统革命现实主义小说的模板去仿造,辛辛苦苦、日夜奔忙,编造了一个又一个高大全的光辉形象。在这种离开真实生活很遥远的地方,他的语言苍白无力,空泛呆板,好像一个笨拙的弓箭手,对着空中翩然飞过的大雁,垂涎欲滴,却因为无法瞄准而只能干蹬脚,白瞪眼。在一次又一次高亢而空洞的表达之后,莫言试探着逆向摸索。他沿着自己出走的道路,一直向后,像他在长篇小说《檀香刑》里大言不惭地表白的那样,大踏步地后撤——而不是溃退——撤回到自己的家乡,直抵内心深处。他寻找到了汹涌澎湃的创作之泉。
情感深挚的土地,才能催生雨量丰沛的想象力。
自1981年在河北保定的《莲池》第5期上公开发表第一篇短篇小说《春夜雨霏霏》始,莫言勤奋地创作了二十七年。他迄今发表了八十多篇短篇小说、近三十部中篇小说、十部长篇小说、九部影视文学剧本,出版了五部散文集,外加其他零散的创作谈、随笔等文字,莫言的作品数量蔚为壮观。
在新时期以来的代表性作家里,莫言即便不是最有天才的作家,也是最有创造力的作家,最富写作韧性的作家。
1955年出生的莫言现在已届知天命之年。按照他现在的创作势头,勤奋专一,即使再创作二十六年、乃至三十六年,也毫无问题。那样的话,他的创作数量轻而易举地就会超过一千万字,成为一名拥有煌煌巨著的了不起的作家。
莫言的文学创作,风格独特、语言犀利、想象狂放、叙事磅礴,在新时期以来的中国文学创作中独具魅力。他的文学作品不仅在国内拥有广泛的读者,还被广泛地翻译到国外,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国际认同,其作品具有世界性影响。正如《纽约时报》的书评所说:莫言是一个世界级的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很久之前就对莫言的文学成就推崇备至。在新时期以来的作家里,莫言是真正触摸到土地灵魂的作家之一。
莫言的作品,像《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欢乐》、《红蝗》、《天堂蒜薹之歌》、《酒国》、《丰乳肥臀》、《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司令的女人》、《檀香刑》和刚刚过去的二零零六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等,在其诞生的不同阶段,都成为那个文学时期的标志性创作事件。
莫言在文学创作上所体现出来的爆发力和持久力,都令人惊奇。
莫言通过自己独特的创作,把高密东北乡这样一个默默无闻的、隐秘在胶东平原边缘的丘陵和平原过渡地带的微地,扩展为世界性的中心舞台。在这片普通而神奇的土地上,以“我爷爷”余占鳌为代表的高密东北乡子民们上演了一出出慷慨激昂的人生大剧,一如高密地方戏茂腔演唱时的凄凉悲戚,一如电影《红高粱》里“酒神曲”吼诵时的高亢鹰扬。在文学的世界里,莫言成功地建立了自己的高密东北乡文学王国。
莫言的创作历程非常有趣。
在通过《春夜雨霏霏》、《丑兵》、《放鸭》、《白鸥前导在春船》、《因为孩子》等好几个短篇小说创作的训练之后,莫言在渤海湾畔摩拳擦掌,对那些跟他毫无关系的海岛充满向往。他偶尔会潜回老家,在胶东平原的边缘偷鸡摸狗地搞游击战、狙击战。就这样走来走去,没有根据地,盲目地流浪了好几年,莫言终于通过短篇小说《白狗秋千架》,在高密东北乡的高粱林地里搞到了一小块偷鸡摸狗的山包,在那里号令高粱、青草、蚂蚱和蚂蚁。这位光杆司令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东游西逛十分好过。他还没有建立山寨,也没有抢到压寨夫人,甚至还没有弄到称手的兵器,就开始正儿八经、大言不惭地吃喝玩乐,吹饮嫖赌了。
莫言在《枯河》、《秋水》和《大风》中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咬到了一根《透明的红萝卜》。这根比金子还贵重的红萝卜,让莫言深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饥饿,什么叫饱暖;什么叫做仇恨,什么叫做热爱,并因此享受到了暴得大名的美妙。他增强了信心,扩大了在高密东北乡占领的巴掌大根据地,学习着运用游击战术,时不时地搞些偷袭。
这是一块神奇的土地,肥沃又贫瘠。胶河洪水泛滥,巨大的浪头万马奔腾,从莫言家的屋檐上方咆哮而过。洪水退尽后的土地,肥沃得嗷嗷乱叫。莫言随手扔下一块鹅卵石,地里也会长出一片红高粱。这块魔法土地偶尔出现一个《金发婴儿》,飘出一团《球状闪电》,甚至会发生令人难以忘怀的爱情大《爆炸》。莫言吃着《五个饽饽》,穿着《草鞋窨子》,骑着《三匹马》嶼过《流水》,佩着《老枪》,带上《石磨》,出大力流大汗地《筑路》。环境这么恶劣,情况这么复杂,莫言还是坚持开展群众工作。他播种和浇灌《红高粱》,酿造《高粱酒》,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高粱殡》。在时机成熟时,他正式成立了高密东北乡边区临时革命政府,麾下颇有几员能征善战的骁将:抗日司令余占鳌、妇女主任戴凤莲、儿童团长余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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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片多么《欢乐》的土地啊!
高密东北乡边区临时政府成立期间,有《红蝗》光临,有《生蹼的祖先》拜访,还有《马驹横穿沼泽》,革命政府的最高领袖莫主席两步并作《十三步》,唱着《天堂蒜薹之歌》,醉醺醺地来到了《酒国》里。在伟大领袖莫主席的领导下,边区政府打土豪分田地,击溃反动派,赶跑乏走狗,卓有成效地扩大疆土,影响之广,号召力之大,连《丰乳肥臀》的《野骡子》,这个《司令的女人》也从白区来到了解放区,投靠了莫主席。
在马洛亚神父的教堂钟楼顶上,莫主席左边是《长安大道上的骑驴美人》,右边是《冰雪美人》,酬躇满志地宣告了高密东北乡文学独裁王国的成立:
高密东北乡人民终于站起来鸟!
绝望的马洛亚神父只好从塔楼上纵身跃下。
无论是《四十一炮》的轰炸、《檀香刑》的威胁,还是建国历程上难以言说的《生死疲劳》,都不能损害莫主席一分一毫。全国人民都以为他是在建立一个民主自由的共和国,他也总是这样允诺,这样许愿。
马背上得天下,一生戎马,这位伟大的领袖,卓越的军事家、政治家、革命家、外交家、哲学家、历史学家、小说家和诗人,却在一群小人的歌功颂德之下失去了理智,企图称孤道寡,南面称王。他的狼子野心在跟国际广播电台的进步国际友人、电视工作者石一龙访谈时暴露无遗:写作时,我是一个皇帝![1]
这个世界上有打工皇帝,也有写作皇帝。
莫言的皇帝梦,代表着中国几千年来此起彼伏的农民军的终极理想:本想打家劫舍,谁知弄假成真!
莫主席最为珍视的伟大母亲形象,是长篇小说《丰乳肥臀》里伟大而博爱的上官鲁氏。上官鲁氏颠沛流离、历尽苦难、顽强而博爱的一生,是高密东北乡王国苦难历程的标志,是自由的女神,是前路的明灯。在高明东北乡钟楼广场的最高处,上官鲁氏的母亲光辉形象照耀众生。
莫主席说,每个人心中都隐藏着一个小小的上官金童。[2]他还说,黑孩是他所有小说人物的源泉。[3]所有这些人物形象的综合,就是作家的自我。
对于作家而言,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文学王国是有福的。鲁迅的文学王国是鲁镇,沈从文的文学桃花源是湘西,莫言的高密东北乡王国跟这些文学王国相比,宏伟壮阔有过之而无不及,疆土的广阔博大,也远在他们之上。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文学王国是巴黎,美国作家福克纳的文学王国是约克纳帕塔法镇,苏联作家肖洛霍夫的文学王国是乌克兰的顿河,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文学王国是马孔多镇,人们常常用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跟他们进行比较和研究——莫言提出作家的“血地”概念,确实一针见血。流淌着血液的躯体,才是有灵魂的。奔涌着河流的土地,才是生机勃勃的土地。在莫言的小说里,胶河、墨水河等河流川流不息,形成了最为丰沛的想象沃土。这片土地上,有花草树木,飞禽走兽,还有各种各样面目清晰的芸芸众生。
莫言有意识地往故乡那片“邮票大小”的地方塞各种私货,古今中外,无所不塞。
在地理学的意义上,高密东北乡是胶河平原上的一个小镇,面积小,影响低;在文学的世界里,高密东北乡却是一个伟大的王国,拥有浩瀚的疆土,丰沛的河流,肥沃的田野和无以计数的人口。在这个文学王国里,莫言需要什么就有什么:汽车、火车,飞机、轮船,坦克、大炮,乃至妖魔鬼怪——他在长篇小说《檀香刑》、《四十一炮》和《生死疲劳》里,继续为这个神奇的王国添加各种增值资产:长篇小说《檀香刑》里清末义和团的历史背景和残酷的刑罚场面,把高密东北乡的版图推进到历史的纵深处。把长篇小说《丰乳肥臀》里已经展现得淋漓尽致的故事背景,再次向前延伸。如果有需要,莫言就会继续编撰高密东北乡的悠久历史,甚至可以从三皇五帝开始、从夏商周开始,从春秋战国,从秦汉三国东晋西晋南北朝开始。历史在高密东北乡这个王国里,是任由其国王莫言——是的,这位主席已经祷告过天地,荣升为国王了,他甚至可以随随便便地摇身一变,当上伟大的独裁者:皇帝——随意打扮的,他可以把整个高密东北乡的历史,改写为莫氏家族的千秋万代史,莫言是莫始皇,依此类推,上下从容。
在新近出版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里,多才多艺的莫始皇为了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建立文化大国,引进了浓重的宗教氛围。虽然上官鲁氏最后热泪盈眶地大喊:主啊,我来晚了!毕竟还是来了。
高密东北乡王国拥有了三维的立体空间。一个轮回的高密东北乡,在众生平等的下界蓬勃生长。牛鬼蛇神和牛头马面和谐共处,西门闹、西门驴、西门牛轮回不息。在这个国度里,莫始皇的法力并不比东海傲来国花果山上的石猴孙悟空差多少。他既可以深入地府到阎罗王的十八层地狱里观光探胜,也可以九天揽月信步天庭。
莫始皇在创造完高密东北乡的地下世界之后,在休息日略作整顿,喝上两杯咖啡,脑子高速旋转片刻,又可以动动上天去耍耍的歪主意了。
和尚摸得,阿Q摸不得?孙悟空去得,莫始皇不去得?玉皇大帝有先见之明,似乎应该先着太白金星下界走一遭,宣莫始皇上天,封他做个弼马温或者混元大仙之类的虚职,免得他几杯玉液琼浆下肚,一时发起酒疯,不管不顾地闹将起来,刚刚安静了不久的天宫,又会乱成一锅粥了。
至于混元大仙莫悟空上天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且听下回分解。
……在高密东北乡这个神奇的国度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
一百个读者的眼中,有一百个贾宝玉。
每个读者的脑袋里,都会装着一个小小的莫言。
不管你是专业评论家,还是普通小市民,一旦你阅读,你就会渐渐地形成一个关于作家和作品的具体想象。
在莫言的文学创作生涯中,催生过无以计数的评论文章。
我开始时觉得,写写莫言的评传也无关大碍。莫言是一个青年农民,我也是曾经劳作于农田,大家都是从乡土走来,混进城市,一日三餐吃上了大白菜猪肉馅的饺子。我认为我的心灵跟莫言是相通的。后来我发现,有那么多莫言的死党都躲在幕后默不作声,他们比我熟悉莫言多了,他们跟莫言的关系比我深多了,他们是莫言同过窗的、扛过枪的死党,他们都一言不发,我在这里却瞎起劲。这是干啥?前些天一个月黑风高、凉爽愉快的晚上,在上海瑞金宾馆的草坪上,莫言隔着一张圆桌看着我,微微发笑。我也微微发笑。莫言虽然声名显赫,此刻他对我诚惶诚恐。他不知道我会往高大全里美化他呢还是往矮小偏的角落里糟蹋他。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主宰者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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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面前的莫言,不过是一个虚构的现实。
经过那么长时间的酝酿、消化、反复的阅读和思考,我惊讶地发现,莫言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变成了我创造的一个小说形象,进入了虚构的三维空间。
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神奇的国度,现实的人可能是虚构的,虚构的世界可能是现实的。死去的人还活着,高尚的人卑下,贫穷的人富有,窃国者为诸侯。我有时候觉得,莫言在创造“高密东北乡王国”的同时,也在不停地创造自己。
莫言是一个神出鬼没的国王,他在自己的世界里,一会儿假扮成义和团拳民、一会儿变成了游侠佐罗、一会儿成为思考的棋子、一会儿跳出三界外还在五行中,他的作品在源源不断地诞生,他自己也在不停地变化。他是精神导师,也是革命战士。他是豪门显贵,也是贩夫走卒。要抓住这样一个变化多端的活泼小人硬生生地塞进自己的脑子里,不运用虚构的法力是不行的,没有二郎神那第三只眼睛看世界是不行的。虚构是比七十二变还多一变的高深法力,可以抓住五行之外的魅影。在莫言的长篇小说《酒国》里,那个飞檐走壁的小矮人余一尺彷佛是一个精妙的暗喻:你不知道他究竟是一名劫富济贫的侠客,还是一名见利忘义的驴肉馆老板。或者,兼而有之。
在莫言的长篇小说《酒国》里,最令人震惊、最让人难以忘怀的超级盛宴,就是婴儿宴。那是一个饕餮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吞噬是唯一的世界观,道德伦理可以泼到地下,让它们和污秽的排泄物一样,把唯一残存了一点点道德底线的高级侦察员丁钩儿淹死。
我的最大愿望,就是把莫言和他的文学作品刷上黄油、添加双倍的芝士、再加上各种香料、蔬菜、水果和肉类,放进烤炉里高温烘烤,考得肉烂皮脆,香气扑鼻,然后吩咐花枝招展的美女用纤纤素手、婀娜脚步,带着甜美的笑容,给您端上来。
莫言的故事,就从这里就开始了。
我在扉页上已经打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我虚构了莫言。
列位看官,里边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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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廖增湖
-- 发布时间:2008-04-10 2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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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书有很多注释,太多太详细,这里就不贴了,请大家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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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廖增湖
-- 发布时间:2008-04-10 2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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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饥饿年代
一
尘土中出生
在我的想象中,莫言生长于一个神鬼出没、仙灵成群的地方。在那里,人们吃苦耐劳,精神乐观,得过且过。乡亲们见惯了生生死死,哀哀乐乐,贫贫富富。大人们与土地庄稼为伍,渐渐衰老;小孩子与河汊湖泊飞禽走兽为伍,在不知不觉中长大成人;老人历经沧桑性情淡然,在历史故事中眼神迷惘。
三百年前,在莫言故乡北边三百里地的淄川,落第秀才蒲松龄摆开龙门阵,酒茶待四方,有故事的讲故事,没故事的默默沉思,不管南来北往,大家都是好兄弟。在蒲松龄的神魔小说世界里,一切生灵事物都息息相通。现实和想象相通,未来和过去相通,人与鬼狐相通,仙境与俗世相通。
一直活到七十多岁,蒲松龄仍然是一个口若悬河、舌头生花的落魄秀才。
在莫言故乡西边郓城县,八百多年前,一个动不动就泪流满面的县城小官押司宋江,率领一帮愣头愣脑、没心没肺、心狠手辣、快意恩仇的好汉占山为王,盘踞水泊梁山,整日里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做成了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
那是一个人杰地灵,故事成山的地方。
在那里,每个人都是宋江,每个人都是蒲松龄。他们的故事,流淌在祖祖辈辈的血液里,飘荡在村头村尾的参天大树上。
莫言出生于1955年2月17日,农历乙未,正月25日,属羊。
这是山东省高密县东北乡[1]平安庄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家庭成份为富裕中农。
莫言另外还有一个生日:1956年3月25日,他使用这个生日,实现了逃离乡村的梦想。
就像很多同代人一样,莫言的两个生日中,前一个是他诞生的真实记载,后一个属于社会性的需求。这种误差的背后隐藏着有趣的、带有浓重历史印记的秘密,似乎暗喻着莫言的双重生存姿态:精神王国里的君主和现实生活中的仆人。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一个人的生辰八字很重要,从这里面能够看到一个人的人生走向,未来的前途。可惜的是,莫言的母亲记不清他出生的具体时辰了,只记得是鸡叫头遍,天将破晓的时分。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大家庭里,像莫言这样一个迟到者,又不是贾府里的贵公子贾宝玉出世,有些事情也就含含混混,将就过去了。
这时春节刚过不久,关于财神爷、饺子和鞭炮的记忆,关于各种祝愿和憧憬,都还在生活中弥漫,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村民还笼罩在喜庆的气氛之中。严寒笼罩大地,春耕尚未来临,万物仍在蛰伏。母亲腹中的莫言,却在这个不合时宜的时刻,蠢蠢欲动。
高密东北乡地处平度、胶县和高密三县交界处。上个世纪初,这里还蛮荒一片,是个三不管的地方。平安庄是一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子,几十栋土墙草顶的房屋稀疏地偎依在胶河的怀抱里。村庄虽小,村中央却有一条宽阔的黄沙大道,道路两旁杂乱无章地生长着槐树、柳树、柏树、楸树和几棵一到深秋便满树金叶、不知其名的树。村里有一幢天主教堂,夹杂在村户房屋的中间,教堂顶上尖尖的十字架直插苍穹,似乎隐秘地在跟上天交流着关于东方这个神秘国度的苍生的消息。这是已经完全中国化的教堂——莫言在长篇小说《丰乳肥臀》里一开始就写到了这座教堂,写到了那个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几十年如一日地呆在中国,已经能够讲一口流利的高密话了的瑞典神父马洛亚——天主教堂以其特有的神圣、执着、友爱和怜悯,在上个世纪深入到古老中国最偏僻的村落,甚至钻到了万山怀抱的云南怒江深处。来自北欧瑞典、挪威的神父们,在大山中不辞劳苦地传递上帝的福音,越过一座山需要花费三天的时间。这些上帝的选民,有着远大的理想和目标,他们把自己的生命献给在天之父,为了拯救众生,满怀着天主的大爱,冒着生死未卜的危险传教布道,同时还把一些医疗知识传授给当地的民众。很多神父最后死在大山深处,为自己所传播的天主教事业鞠躬尽瘁。
在高密东北乡平安庄,这样一座天主教教堂,历经了风风雨雨,已经融入了村民的记忆深处。这是一座中国化的天主教教堂,那些目不识丁的乡亲们一度在教堂里虔诚地唱着赞美诗,让自己的灵魂与天主同在。
后来,村民们被强迫信奉了另外一些神灵,这样的教堂就变成了一种令人疑惑的陈迹了。
平安庄的黄沙大道一直向东延伸,蜿蜒出村外,变成了黑色的泥路。黑色的泥路弯向东南,连接了一片草甸子。春天,这里绿草如毡。星星点点、五颜六色的小花朵,宛如这毡上的美丽图案。草甸子里有叫声婉转的鸟,有动如闪电的脱兔,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在蓬勃地生长。这些动物和植物,日后都成了莫言的朋友。
在平安庄外面,围绕着大片大片的黑土地,闪烁着无数大大小小的圆形池塘。这些池塘,在夏天雨季来临时,会泛滥成灾,形成另外一种景观。过了墨水河,南岸,就是大片大片的红高粱地。在这片神秘的、煽情的土地里,上演过无数真实与虚假、激情与冷漠的故事。莫言对这种有着巨大反差的故事情有独钟。他喜欢在大爱大恨中叙述,在大悲大喜中表达,在虚虚实实中想象。在很多文章中,莫言的家乡,已经变成了一个传说、故事萦绕的国度。儿童时代所听到的蛙声虫鸣,穿过三十年的雾障,令迷失在城市高楼大厦里的莫言如聆仙乐;儿童时代所目睹的彩色草甸子和花团锦簇,令徜徉于大大小小胡同、置身于蚂行市民之间的莫言心明眼亮。他一旦想通了这点,就打通了自己的奇经八脉,变成了一个通人:通向记忆中色彩缤纷的国度的一个归人。
莫言的写作,在姿态上是回归的、后退的。他要后撤到记忆的深处,在“渗透到岩石中的声音”里顿悟、禅定。
在莫言的儿童时代,水是浩大的记忆。他对家乡的“马头一样的河水”的表达,引起了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的深刻共鸣。
在黄河中下游所覆盖和延伸的平原地带,在黄河口忽南忽北、造就水泊梁山也湮灭水泊梁山的广大区域,河水都高于平原,是地上河。这是一种很特别的景观。黄河沿岸的村民,千百年来都有出劳力去堆垒坝岸的义务。他们的身影,早已消失在漫长的历史尘埃之中。
疏浚河道,建筑坝岸,抵御洪水,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成为北方中国隐秘的集体无意识。圣人出,黄河清。或者,黄河清,圣人出。那些在历史中早已经化为尘灰的无数庸众,一次又一次地从河道里挖出令人惊奇的石碑,上面写着任由别人解释的文字。他们被这些从地底深处出现的,像水浒梁山那样从天空中裹着火球降临的巨大能量镇服。对这种神秘力量的解释,形成了一次又一次席卷北方中国的大风暴。风暴到处,哀鸿一片。整个中原大地,就在这种水与火的磨炼中,野火烧尽,春风吹生。一代又一代的百姓,懵懂无知地生存着,不是被皇帝所管辖,就是被流寇所主宰。这样的洪流,使得中华文化的发源地之一的中原,最终满目疮痍。
展开余文
黄河大水,不仅是民生中的灾难,也往往被解释成某种天意。
莫言出生时,他们大家庭里已经挤满了一大堆人口。爷爷奶奶,没有分家的叔叔婶婶和大他四个月的堂姐一家,他的父亲母亲、大哥、二哥和大姐,共有十人之多.后来,莫言的婶婶又生了几个比莫言小的男孩,这个家庭就变成十三口人的大家庭了。
莫言的母亲把他生下来,除了给家里增添一张似乎永远不能餍足的嘴巴之外,并不能给这个大家庭里带来多大的快乐。莫言的童年记忆不算美好。饥饿和孤独,是莫言那个时期大多数同龄乡村孩子的共同记忆之一。
莫言这样描述自己的诞生:
1955年春天,我出生在高密东北乡一个偏僻落后的小村里。我出生的房子又矮又破,四处漏风,上面漏雨,墙壁和房笆被多年的炊烟熏得漆黑。根据村里古老的习俗,产妇分娩时,身下要垫上从大街上扫来的浮土,新生儿一出母腹,就落在这土上。……我当然也是首先落在了那堆由父亲从大街上扫来的被千人万人踩践过、混杂着牛羊粪便和野草种子的浮土上。[2]
从大街上扫来尘土垫在产妇的身体下,这种习俗似乎暗示着人的生命从土中而来,因土而生。同时,也昭告着这样的事实:人也是一种卑贱如土的生灵。惟其卑贱,才有野草般顽强、旺盛的生命力。
尘土的记忆,从莫言诞生起,似乎就缠绕着他的生命。
莫言在长篇小说《丰乳肥臀》里写到上官玉女和上官金童这对不幸的双胞胎的诞生,场景也有些类似:
……马洛亚牧师提着一只黑色的瓦罐上了教堂后边的大街,一眼便看到铁匠上官福禄的妻子上官吕氏弯着腰,手执一把扫炕笤帚,正在大街上扫土……她悄悄地、专注地把被夜露潮湿了的浮土扫起来,并仔细地把浮土中的杂物拣出扔掉。
……上官吕氏把簸箕里的尘土倒在揭了席、卷了草的炕上,忧心忡忡地扫了一眼扶着炕沿低声呻吟的儿媳上官鲁氏。她伸出双手,把尘土摊平,然后,轻声对儿媳说:“上去吧。”
……两行清泪,从上官鲁氏眼窝里涌出。她咬着下唇,使出全身的力气,提起沉重的肚腹,爬到土坯裸露的炕上。[3]
在《丰乳肥臀》这部倾注了莫言最多心血和情感的长篇小说里,莫言再一次地把自己出生的想象图景,用繁复的语言和杂耍般堆砌的词汇表达出来。上官金童这个角色,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可以视作是莫言的精神自传,是他想象中自我完善的化身。上官金童用拒绝长大成人的态度,对这个多灾多难、凶险万分的世界进行了断然的否定。
在小说里,上官金童是一个徒具成年人外貌的儿童。他一直长到成年,仍然离不开母乳,离不开乳房,离不开自己从中诞生的身体。上官金童从未真正进入过这个秩序混乱而道貌岸然的世界。
在莫言的小说里,他总是表达一种要回归过去,重返婴儿时代的愿望。这种愿望,或许是基于对现实生活的不满而产生的。莫言的小说里常常出现一种鲜明的对比模式:过去和现在的对比,儿童世界和成人世界的对比。过去的世界是野性的、充满了蓬勃生命力的,现在的社会是温顺的、生命力萎缩的;儿童的世界是单纯的、友好的、色彩缤纷的,成人的世界是复杂的、邪恶的、杂色交加的。
在莫言的小说里,还时常会流露出一种前乌托邦主义的心态,通过对已经消失的美好世界的描写,来否定现存的丑恶世界;用原生态的社会模式来反讽秩序化的呆板现实逻辑。不幸的是,生活在当下的现代人,却正在被一种分裂的身份和双重的情感所撕裂着,焦灼着,处在人格和肉体、社会身份和个体精神的双重分裂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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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廖增湖
-- 发布时间:2008-04-10 22: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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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贴这点,开个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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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bear
-- 发布时间:2008-04-11 0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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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大学里读莫言。发现山东的作家有几个都有点儿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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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丁伯刚
-- 发布时间:2008-04-11 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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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好好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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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吴洪森
-- 发布时间:2008-04-11 21: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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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好!语言汪洋恣肆,在中国的文学评论中别具一格独具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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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九江-陈新
-- 发布时间:2008-04-11 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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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文学王国是鲁镇,沈从文的文学桃花源是湘西,莫言的高密东北乡王国跟这些文学王国相比,宏伟壮阔有过之而无不及,疆土的广阔博大,也远在他们之上。
有点疑问,没感觉莫言有那么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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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丁伯刚
-- 发布时间:2008-04-11 22: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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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的小说世界上天入地,也只有廖兄的笔能描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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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丁伯刚
-- 发布时间:2008-04-11 2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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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莫言的小说里,他总是表达一种要回归过去,重返婴儿时代的愿望。这种愿望,或许是基于对现实生活的不满而产生的。莫言的小说里常常出现一种鲜明的对比模式:过去和现在的对比,儿童世界和成人世界的对比。过去的世界是野性的、充满了蓬勃生命力的,现在的社会是温顺的、生命力萎缩的;儿童的世界是单纯的、友好的、色彩缤纷的,成人的世界是复杂的、邪恶的、杂色交加的。
在莫言的小说里,还时常会流露出一种前乌托邦主义的心态,通过对已经消失的美好世界的描写,来否定现存的丑恶世界;用原生态的社会模式来反讽秩序化的呆板现实逻辑。不幸的是,生活在当下的现代人,却正在被一种分裂的身份和双重的情感所撕裂着,焦灼着,处在人格和肉体、社会身份和个体精神的双重分裂当中。
这两段,基本就把莫言的整个精神轮廓勾勒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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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丁伯刚
-- 发布时间:2008-04-11 22: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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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莫言的作品中,写得最好的应该还是《透明的红萝卜》。这是一种天籁,来自某种超自然力,而其他如《丰乳肥臀》等,尽管写得那么长,却全是人工拉成的,显得声嘶力竭,外表上虎虎生威,实际上肾衰得很。连《红高粱》都只是一种外部的大红大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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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丁伯刚
-- 发布时间:2008-04-11 22: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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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这里瞎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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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丁伯刚
-- 发布时间:2008-04-11 2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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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朋友说,莫言最好的作品是《酒国》,这小说我买了,却一直还没看。自己买的东西往往总拖着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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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廖增湖
-- 发布时间:2008-04-12 0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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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搁各位时间了。
老吴总是鼓励我,我心领了。
丁兄,如果过去,我也认为《酒国》是最好的,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对莫言的作品,我算是有点发言权的,读得比较充分。《透明的红萝卜》几乎是莫言的自传,但那是传统小说的写法,节制,保守,有些拘泥,我后面有分析。《酒国》有野心,有想法,思考上也很到位,算得上是叙事的狂欢,但是我觉得对于这个国家的叙事传统,这种繁复的技巧却是隔山打牛,隔靴搔痒。我个人认为,早期的《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欢乐》、《天堂蒜薹之歌》、《酒国》都值得一读。但是我认为他最好的作品还是写于1995年的《丰乳肥臀》。一个作家情感最丰沛,精力最集中,体力也最旺盛时期的产物,写于莫言四十岁前后。一名作家的最好作品,几乎都在四十岁前后完成的。这个时候,作家的表达技巧已经成熟了,思考也达到一定的深度,人生履历也有了,更重要是精力还足够充沛。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写于三十九岁,我这两天刚刚看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五十万字大书、美国作家尤金尼德斯写长篇小说《中性》,获得美国2003年普利策文学奖,作家出生于1960年。布尔加科夫在一九二八年完成不朽的长篇小说《大师与马格丽特》,时年三十九岁。列夫·托尔斯泰四十岁左右创作《战争与和平》……这例子可以举很多。
另外,我觉得莫言写于前年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也非常棒,是一部想得很多的作品,但是语言上进行了一定的控制,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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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薇儿
-- 发布时间:2008-04-12 09: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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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般读者读《丰乳肥臀》,并没有感觉到小说的历史背景的不朽,或故事情节的扣人心弦,作者写作手法让人觉得似曾相识,如果一个较为成功的小说营造的气息应该渗透人文习俗,政治历史,和民族文化的话,这些在《丰乳肥臀》刻意营造的诡异氛围里而显得急功近利了些。
我们不奢求中国有一个三十九岁马尔克斯式的莫言,我们希望有一个四十九,五十九。。。的莫言能与三十九的马尔克斯比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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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廖增湖
-- 发布时间:2008-04-12 12: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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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二
活水的记忆
现实世界对儿童莫言施加的压抑无所不在。
在贫苦的农村,小孩子生下来、断奶、学会行走之后,就变成了一条野狗、一只野猫,整日处于放养散养的状态。他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很多都是从直觉中、从摸索中获得的。
对于不幸出生于那个时代的莫言来说,记忆中最深刻的压抑,就是饥饿与孤独。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前,高密东北乡具有某种江南水乡的幻象。这里水量丰沛,一到夏天就雨水缠绵,洪水爆发,连淹一个月。一会儿大雨,一会儿小雨,到了六七月份,连续两个星期不见太阳,地里面、胡同里边全是水,家里边全是水,在地里一锹下去水就冒上来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这个水量充足的地方却连年干旱,有时候一连三四个月不下雨,挖地挖到七八米也没有冒水。
这种气候的变化,使得水边的童年,变成了干涩的成年。
童年时代关于水的记忆,在莫言的笔下色彩缤纷:
……草甸子里有无数的池塘,有大有小。夏天时,池塘里蓄着微微发黄的水。这些池塘不论大小,都奇怪地以极圆的形状存在着,令人猜想不透……池水有些混浊,水底一串串的气泡冒到水面上破裂,水里漾出一股腥甜的味道。有的池塘里生着厚厚的浮萍,看不到水面;有的池塘里只在中央贴水展开几片油亮的肥叶,挑起一两枝的睡莲,带着十分人工的痕迹,但绝对不是人工。朦胧的月夜里站在池边,望着那闪烁光彩的玉雕般的花朵,象征、暗示便产生了。四周寂静,月光如水,虫声唧唧,格外深刻……我站在池塘边倾听着唧唧虫鸣,美人的头发闪烁着温暖的光泽,身上散发出一股蜂蜜的味道。突然,一阵湿漉漉的蛙鸣从不远处的另一个池塘里传来,月亮的光彩纷纷扬扬,青蛙的气味凉飕飕地粘在我们皮肤上。仿佛高密东北乡的青蛙都集中到这个约有半亩地大的池塘里了。看不到一点点水面,只能看到层层叠叠地在月亮中蠕动鸣叫的青蛙和青蛙们腮边那些白色的气泡。……池塘是风景。青蛙的池塘。蛇的池塘。螃蟹的池塘。翠鸟的池塘。浮萍的池塘。睡莲的池塘。芦苇的池塘。水荇的池塘。冒泡的池塘。不冒泡的池塘。没有传说的池塘。有传说的池塘。[1]
池塘和水洼,围绕着高密东北乡平安庄,萦绕在莫言的记忆里。
这是关于止水的记忆。
水是莫言的小说秘密之一。
在莫言老家里,那条斜着贯穿南北的胶河在发大水时,河水簇拥着、咆哮着、奔腾而过,宛如无数挨挨挤挤的马头。
有一年,在发大水的季节,莫言脚上生了一个毒疮,母亲禁止他下地。家里的大人都下地劳作了,大哥们也去上学了,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零零、无助地坐在炕上。他看腻了糊窗的报纸——那上面尽是一些超现实主义的奇迹,例如某某公社种出一个重达一千公斤的冬瓜啦,某某公社亩产水稻一万公斤啦,养猪养得比牛还大啦——也翻腻了炕头上大哥留下的《鲁迅作品选集》。他喜欢看《故事新编》。他那时候识字不多,读《故事新编》虽然感到很有趣,也就是像《铸剑》、《眉间尺》那样比较好玩的故事还记在脑袋里[2]。他透过后窗,看着河里马头一样的浪头相互簇拥着滚滚向北流去,河水比房顶都高了,眼看着河水就要从河堤上溢出来了。
莫言对于这些童年的记忆色彩纷呈,经过长时间的发酵,他的叙述变得兴味盎然,如痴如醉、如梦如幻:
……所有的人都跑到河堤上去了,连奶奶都去了。我一个人坐在炕头,或者树下,看着院子里大蛤蟆爬来爬去,看着蛤蟆怎么捉苍蝇。我啃了一个老玉米,剩下一个玉米棒子,扔在一边,一群苍蝇立刻摞上来,碧绿的苍蝇,绿头的苍蝇,像玉米粒那样的、有的比玉米粒还要大,全身是碧绿,就像玉石一样,眼睛是红的。看到那苍蝇是不断地翘起一条腿来擦眼睛、抹翅膀,世界上没有一种动物能像苍蝇的腿那样灵巧,用腿来擦自己的眼睛。然后看到一只大蛤蟆爬过去,悄悄地爬,为了不出声,本来是一蹦一蹦地跳,慢慢地、慢慢地,一点声音不发出地爬,腿慢慢地拉长、收缩,向苍蝇靠拢,苍蝇也感觉不到。到离苍蝇还很远的地方,它停住了,“啪”,嘴里的舌头像梭镖一样弹出来了,它的舌头好像能伸出很远很远,而后苍蝇就没有了。……我就观察这些东西。看到我们家院墙上绿草慢慢地生长,你刚刚看了河里的水,回头再看墙上的草,好像比刚才长出一公分高了,很可能一下就看到知了幼虫慢慢地爬出来,爬到一棵向日葵的茎上,看到一个嫩黄色的知了幼虫的背慢慢撑开,一只知了爬出来了,你看到它翅膀刚出来的时候,是黏结成一团的,慢慢在空气当中伸展、伸展,知了本身也改变了颜色,从嫩黄一会就变黄,之后就变黑了,翅膀一抖,嗡的飞起来了……一只很嫩很嫩的螳螂从窗户旁边爬出来了,窗外就是向日葵、蚊子、壁虎、蜘蛛,可能窗棂上一只蜘蛛就在结网,突然就看到一只小燕子撞到蛛网上了。蜘蛛结网意味着天要好了,一缕阳光慢慢从稠云当中露出来了,很快感觉到大地像一个烧开的锅炉一样,热气蒸腾出来了……[3]
一个被迫停止、用静止的状态来观察世界的儿童,能看到很多在活动时、运动时观察不到的事情。本来习以为常的运动停滞了,放大了,细微了。这就是生病孩子的收获。《追忆似水年华》的作者普鲁斯特一辈子都是病恹恹的;诗人里儿克从小也是疾病缠身,他在小说《马尔特手记》里展现出了对童年时代的曼妙记忆。
一个被疾病缠绕的小孩子,常常拥有一种特异功能,他们的想象力和记忆力都特别发达。
美国作家海明威说过:“不幸的童年是作家的摇篮。”
在莫言出生的那个年代,几乎人人都拥有过不幸的童年,可是从这个不幸的摇篮里爬出来变成作家者屈指可数。可见海明威说的是一句废话。
莫言在很多场合里引用过海明威这句废话。他很快就发现这句话里的矛盾,后来在引用时加上了尾巴:“当然,幸福的童年也是作家的资源。”
幸福的童年人人相似,不幸的童年个个不同。
鲁迅的童年也非常不幸,他笔下的故乡“鲁镇”在这种不幸的情调中漂浮,但是他写有像《社戏》这样充满美好童年记忆的小说,《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堂》、《阿长和〈山海经〉》这样的温情散文。箫红的童年也一样不幸,她的《呼兰河传》却充满着冰冷的“童年温情”。以自己的童年经历和记忆为写作出发点的作家,古今中外,可谓多矣哉。《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世界,托尔斯泰的《童年》和《少年》,高尔基的《童年 少年 我的大学》三部曲,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七大卷,托马斯·沃尔夫的《天使望故乡》……这样的作家和作品可以列出许许多多,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枯河》、《铁孩》等等小说,也可以列入其中。
饥饿中的少年莫言,在乡村中探寻食物和想象食物中,不断地发展自己的心智。
在这种困苦而自由自在的生长过程中,莫言跟自己生存着的周边世界建立起了越来越密切的关系。
大人们都忙着干活,没有人管小孩子。
莫言和其他小孩子一样,被大人遗弃在家里,在村里,就像小猫小狗一样,自己寻找食物,在不知不觉中成长。
小时候,莫言“能在一窝蚂蚁旁边蹲整整一天,看着那些小东西忙忙碌碌地进进出出,脑子里转动着许多稀奇古怪的念头。”[4]
对于小孩子来说,最简单的世界,都呈现着复杂而危险的面貌。
莫言记得的最早的一件事情,是在1958年,四岁左右时,把一个珍贵无比的热水瓶给打碎了:
……我们两个村庄,一个叫大栏村,一个叫平安庄,两个村子是连在一起的。吃饭的时候,要到大栏村那个公共食堂打饭,打开水,提着瓦罐打稀饭。起初要求所有的人必须在食堂用餐,后来允许打回家去吃。起初还有干饭,后来只有稀饭了。到了只有稀饭的时候,公共食堂——这一所谓的新生事物,距离灭亡已经不远了。我记得自己提着一个热水瓶,装着一瓶热水,“啪”的掉在地上,热水瓶打碎了。当时的农村家庭,有一只手提的热水瓶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一般家里面用的是瓦罐,在外面蒙上一层麦草,垫上一个草袋……打碎一个热水瓶,我吓得就跑掉了,钻在一个草垛里一下午没敢出来。到了晚上,我听见母亲喊着我的乳名叫我,声音很温柔,不像要打我的动静,才从草垛里钻出来,看到母亲正站在星光下喊叫我。[5]
打碎了一个珍贵的热水瓶,这个弥天大祸在后来的莫言嘴里说得很平淡,实际上,我们小时候都有这种经验,那种大祸临头的恐惧感,没有经历过的人不能体会。
在历史的刻度里,莫言刚刚出生不久,就碰上了大跃进、公社化和大炼钢铁的狂飙突进的时代,莫言在短篇小说《铁孩》里想象过这个时期自己的生活。
莫言记得的第二件事情,是掉进盛夏的茅坑里,灌了一肚子粪水。他在《故乡往事》这篇文章里说:
我这辈子记住的第一件事情,是掉到茅坑里差点淹死。那大概是我两岁左右的事。在我的印象里,那是个暴雨很多、骄阳如火的夏天,家里那个用砖头砌就的很深很大的露天茅坑里潴留着很多雨水,水面上漂浮着一层草木灰,草木灰中蠕动着长尾巴的蛆虫。我记得茅坑角上插着一根木棍子,是为我的腿脚不方便的奶奶预备的。我喜欢双手抓着木棍子,身体往后仰着,一边拉一边胡思乱想。那根木棍年久腐朽,突然断了。我仰面朝天跌进茅坑里去,喝了一肚子臭水,幸亏我大哥发现把我捞上来。大哥拿着一块肥皂,把我扛到河里去洗。我记得正是中午头儿,阳光特别强烈,河里的水明晃晃的,耀得人不敢睁眼,满河里都是洗澡的男人和嬉水的男孩。男孩们追逐着,叫嚷着,腾起一片片白色的水花。大哥把我放在河水里。河水滚烫,我嗷嗷地叫着,搂着大哥的脖子使劲地把脚蜷起来。大哥硬把我按在水里。我哭着挣扎着。我记得大哥说:你一身屎一头蛆,不烫烫,脏死了。我还记得周围的滚水中露着一些青色的男人头颅,那些漆黑的眼睛在蒸气中眨动着。……我记得那些男人笑嘻嘻地问我:屎汤子什么味道?好喝不好喝?大哥往我的头上抹了很多肥皂,肥皂泡沫杀得我睁不开眼睛。我闻到了肥皂味儿、鱼汤味儿、臭大粪味儿。[6]
莫言又在《超越故乡》这篇文章里再度回忆起这件事情:
我记住的最早的一件事,是掉进盛夏的毛坑里,灌了一肚子粪水。我大哥把我从坑里救上来,抱到河里去洗干净了。那条河是耀眼的,河水是滚烫的,许多赤裸着身体的黑大汉在河里洗澡、抓鱼。……那条河里每年夏、秋总是洪水滔滔,波浪澎湃,水声喧哗。坐在我家炕头上,就能看到河中的高过屋脊的洪水。[7]
莫言第三次谈起这件事时,增加了一些其他的细节:
农村的厕所是很大的,露天的,里面大概可以盛七八车粪。当时农村所谓的粪也就是草木灰之类的,也不是特别脏,到夏天里面常积了很多雨水。我们家就在厕所(不叫厕所,叫圈)角落上钉了根柱子,因为我奶奶年老了,要借助柱子扳着才能站起来。我扳断了柱子,就掉到厕所里了,喝了很多脏水。我大哥当时读高中,放假在家,听到我的哭声,跳到厕所里把我捞上来,抗着我就跑到河里去了。我们房后就是一条河。河水滚烫的,好像四五十度那个温度,鱼好像在里面热昏了头了,乱撞,很多人在追鱼,追着追着鱼的肚皮朝天了。我哥哥就扛着我,把我扔到河里面,用一块肥皂,把我全身上下洗了一遍。肥皂是很珍贵的东西,轻易舍不得用,洗衣服用树上的皂角,或者是将草木灰浸泡后,将清水沁出来用。肥皂的香味很好闻,我经常回忆起肥皂的香味。事后,我奶奶表扬我,说如果不是我把那根柱子扳断,她掉到圈里就麻烦了。我本来是预备好挨骂的,没想到却受到表扬。不久,我又栽倒在院子里的水缸里,头朝下,屁股朝上,是我母亲把我提出来的。[8]
同样的事件,莫言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间反复地说起,表明这件事情对他有着极其深刻且不堪的记忆。掉进粪坑里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对于作家来说,这却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体验。他在三次回忆中,展现出了不同的微妙心态。第一次引用的文字里,莫言有一种强烈的诉说欲望。在第二次里,他简略地介绍这件事情,力图让叙述更加准确公允。第三次,莫言经历了功成名就,遭受了人世险恶,更加平和客观了。他的语调平静如水。
掉在茅坑里是很多乡村孩童的共同记忆。
莫言的家乡是一马平川的平原,流淌着许多大大小小的河流,最大的是距离稍远的胶河,屋前屋后还有墨水河、顺溪河。从新政权成立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前,这块三县交界、红高粱疯长的土地,在顺溪河与墨水河之间是一片低洼的沼泽,一到夏天,就会被从上游冲下来的泛滥河水淹成一片水乡泽国,芦苇丛生,野草遍地。 沼泽地里,有各种各样的小动物,飞鸟盘旋,鱼虾嬉戏。这样地方,无疑是小猴孩们的一方乐土。[9]
水跟想象力密切相关。
水是想象力的象征。
想象力的源泉,这是对水的精妙比喻。
莫言在小说里、散文里写到家乡的水,总有一大堆的精妙比喻。在最新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里,高密东北乡勤劳简朴的财主西门闹怀着一腔不平与怨恨重新投胎而变成的西门驴,在河里击毙了野狼,和一头母驴在嬉戏中成就了好事。西门猪在荒岛称王称霸、在河里跟捕猎队斗智斗勇,更是写得回肠荡气、精彩纷呈。
水也是精妙的比喻。在我们传统文化里,水似乎可以涵盖一切:上善若水。水性柔而至刚,水处下而至大。古往今来,吟诵河流瀑布名川大泽的诗歌,数不胜数。从小跟水有亲密接触的孩子,当他们长大变成一名作家之后,想象力都远远高于干涸地区的同行。那些缺水的作家总是脸色深沉、目光呆滞,语言刻板,从衣服到表情都是灰扑扑的。他们的文字灰突突的、他们的语言干巴巴的。
依水而生的作家,往往拥有更多的灵活性、更加宽容,想象力也更加丰富多彩。自古以来,那些以水为生的诗人们,常常踯躅在河岸边,甚至一头扑进河水里,与河永生。屈原在汨罗江里成就了永生的神奇,曹植在洛水边徜徉迷离,王勃远渡交趾遇北部湾巨浪而逝,李白醉后高蹈于采石矶,洪f兴尽于乌镇河岸。这些都是诗人和水的水乳交融。有人辛辛苦苦考证说李白是生病死的,得的是“脓胁症”,试图让一个风骨高洁的伟大诗人死得窝囊,逝得平凡,从而让他和其光,同其尘。这种鄙薄前贤的卑鄙手法,注定是要被唾弃的。没有伟大的死,就没有伟大的生。我们国家的文学传统,没有人能够忍受一个伟大诗人的庸常死亡。
在莫言的小说里,水无所不在。
在莫言创造的高密东北乡文学王国里,河汊纵横,湖泊密布,水态各异,水族繁多。这片滋润的土地,既滋生野草庄稼和植物,也养育飞禽走兽游鱼走虾乃至乌龟王八蛋。这是英雄和熊包出没的丛林,也是凡夫俗子快乐生活艰难生长的家园。
山东高密县的地理位置非常特别。她横亘在胶东半岛和内陆之间,形成一个关口般的区域,把胶东半岛和大陆分隔开。从北边的潍坊到高密再到青岛,形成了一条隐隐约约的分割线。据说当年刘邦的大将韩信和项羽的大将龙且,就决战在这一带,以潍水为沟壑,以驰道为战场,做那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恶事。
项羽不是诗人,不然他一定是会投江而绝不会拔剑自刎的。
这是蛮夫和诗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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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廖增湖
-- 发布时间:2008-04-12 12: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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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薇儿在2008-04-12 09:56:44的发言:
作为一般读者读《丰乳肥臀》,并没有感觉到小说的历史背景的不朽,或故事情节的扣人心弦,作者写作手法让人觉得似曾相识,如果一个较为成功的小说营造的气息应该渗透人文习俗,政治历史,和民族文化的话,这些在《丰乳肥臀》刻意营造的诡异氛围里而显得急功近利了些。
我们不奢求中国有一个三十九岁马尔克斯式的莫言,我们希望有一个四十九,五十九。。。的莫言能与三十九的马尔克斯比肩。
这些天在重读《百年孤独》,应该是第三次了。还真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可能心态起了微妙的变化,又可能是我失去了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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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廖增湖
-- 发布时间:2008-04-12 12: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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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土地与家族
高密以东,就是古称的东夷了。但是东夷并非贬称,因为舜生于东夷。后来,又有少昊氏为帝,开化臣民。
高密自古就是文化发达的地区。
地处大陆和半岛两种不同的文化交融贯通的中心,高密自古就是一块多变的、有活力的土地。高密分割着胶东半岛和内陆的界线,地处古代齐国和鲁国的交界处,曾是春秋时期齐国著名宰相晏婴的故乡。作为孔丘的好友,晏婴曾经悉心指导过孔丘的门下弟子。他撰写的《晏子春秋》,也一直流传至今。《晏子使楚》的故事,更是广为流传。
古代的高密属于齐国的疆土,春秋称夷维,属莱国,公元前567年,齐灭莱,改称高密。齐为周朝开国功臣、太师姜子牙的封地。紧邻齐国的,是奠定了周朝文化传统、通过孔丘的努力而影响了后世几千年的周公封地,鲁。
姜子牙和周公,一道一儒,一出世一入世,好像一块硬币的正反两面,暗示着中国文化的两种态度。子不语怪力乱神,落第秀才蒲松龄就专门谈论神仙鬼怪。
高密境内大部分土地处在胶莱平原里,地势南高北低,有数条河流穿过,最大的河流为胶河。这些河流分为南北胶莱河水系,向北流入莱州湾,向南汇入胶州湾。
胶莱河开掘于元代,1280年,根据莱州人姚演的建议,元世祖忽必烈任命姚演为总管,益都路宣慰使,帅兵万人,征民夫万人,寒暑不辍地开凿胶莱运河。到1285年,胶莱运河全线通航,有水手、军人两万,船一千艘,岁运粮米六十万石——所谓运河,就是运输粮食的河道。当时主要是为了缩短南北粮食海运的距离,能够迅速地把南方的粮食和各种贡品,通过河运,越过胶州半岛,进入渤海湾。这条捷径,可以缩短近一千公里的距离。但是因为工程量巨大,加上那个时期的海运技术又蓬勃在发展,胶来运河很快就因无力疏浚维护而放弃,淤塞而废。后世历年修修停停,不能大规模使用。
民国时期,当时的山东政府进行过小规模的疏浚。1949年社会主义新政权建立,再度反复开挖修建。胶莱河又被当地人称为运粮河。高密境内的大小河流,基本上都汇入胶莱河,然后南北分流。
这些河流密度大,流域小,雨季时节,径流量会突然暴增,形成灾害性雨涝或洪水泛滥,尤其以胶河为暴烈。
高密平均海拔很低,最高的山头只有海拔八十多米的高度,最低不到海拔七米,属温带半湿润性季风气候,一年四季气候分明,春暖、夏热、秋爽、冬寒。有记载的极端的高热达到过摄氏四十度以上,极端寒冷也达到过零下十六度多。四季分明的气候,使得高密的植被形态变化多端,各种经济作物琳琅满目,树木花草的色泽杂彩纷呈。
从秦代设置高密县,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
莫言本姓管,名谟业,其家族的远祖,可以追溯到辅佐齐桓公最早在春秋称霸的名相管仲。“因为管仲辅佐齐桓公实施改革,通货积财,尊王攘夷,九合诸候,一匡天下,使齐国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功勋卓著,名扬天下,青史留名,故管姓子孙尊管仲为得姓始祖。”[1]
有确考的管氏族祖为北宋的管纯,而高密管氏家族的一世族为元末明初的管世谦,到莫言这一代,也有二十四世了。
管谟贤在《莫言家族史考略》里说:
……管姓历来崇文而不尚武,自古至今,管姓名人多为文人。如讲习《诗》、《书》的管宁,精于《易》算的管辂,诗人管师复,词人管鉴,女画家管道升(赵孟罘蛉耍⑽募夜芡醚Ъ夜艽笸斯苡煤偷取D灾晌骷遥欠竦靡嬗诠苁弦糯兀业慕崧凼强隙ǖ摹9苄绽吹礁呙埽龃釉┟鞒跛闫穑丫600多年的历史。600多年来,高密管氏在高密大地上繁衍生息,辛勤劳作,耕读传家,为高密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可谓人才辈出,代有英贤。[2]
看到这个资料,我一方面感到泄气,一方面又悠然而向往之。泄气的是,莫言管氏家族这一支,竟然一直在山东高密、诸城、莒县一带定居繁殖,没有太多的流动性,这跟我们这个国家多灾多难的历史事实不匹配,跟老百姓颠沛流离的生存状态不顺应。管氏的另外一些支脉,也迁往了江苏太湖周边无锡等地。浙江龙泉的管氏,却又是这些山东管氏的祖先,是在战乱中颠沛流离,再度复归的。所有这些管氏,其先祖,似乎都能追溯到管仲,最远,追溯到周文王之子管叔鲜[3],一直能追溯到黄帝——这是《百家姓》里各个大姓几乎最后的共同源泉。而其后,不论是诸城、莒县还是高密地管氏族谱,都以管仲、管辂、管宁等前辈贤人为共同祖先。这么悠久的历史,让莫言的祖居,显得源远流长。
悠然的是,我本来把莫言定位于一个纯粹的、地道的农民,但是研究了他的家族演变历史之后,我才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都不是简而言之就能涵盖的。莫言貌似农民,其实是一个书香世家的后代——莫言的七世祖家祯、嘉福兄弟,双双高中明嘉靖年间进士,其高伯祖笃庆公是是前清的秀才。其伯祖——大爷爷熟读《四书五经》,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但生也恨晚,未能赶上科举年代,遂学习中医,成为方圆几十里著名的医家。
彻底浸润高密东北乡每一寸土壤的齐鲁大地深沉的文化气息,在莫言的生长期,融入到他的血液里,成为他认识和感知世界的初始方式。莫言自己也说过,山东是一个出圣人和强盗的地方。
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那些像野草一样顽强的先人们,那些野兽般粗鲁率真的好汉们,身上都隐约带有水泊英雄的印记。《红高粱》里的花脖子、余占鳌,《丰乳肥臀》里的上官斗、司马库,《檀香刑》里的孙丙和眉娘,他们没有盘踞水泊梁山,却在无边无际的高密东北乡的红高粱地里纵横驰骋,杀人放火。
而摆开茶摊,纵古论今的蒲松龄,其悠远深邃、神秘苍然的目光,则投射到三百年之后高密东北乡的一个叫做莫言的村野小子身上。在莫言生长的故乡里,比比皆是蒲松龄笔下的狐狸精、老狼精,河里游的都是虾兵蟹将,天上飞的无非布雨神龙。莫言在成年之后,曾经谈到过河中的小鬼。这是善良可爱的小鬼,其源发地很可能就是《聊斋志异》。传统文化中极力排斥乃至打击的“野狐禅”,在蒲松龄这里竟然用正面的形象出现,那些本来是迷惑人类,残害人类如妲己的狐狸精们,个个都含情脉脉,情深意切,令人悠然而向往之。
莫言小时候,也被类似的故事氛围所萦绕。
神神怪怪的故事,来自他的爷爷、大爷爷以及村里出现的各路神仙。从他们的嘴里,莫言听到了各种各样神奇古怪的故事。这些故事,后来都被他写到小说里。
作家阿城在《闲话闲说》一书里谈到了莫言:
……到了魏晋的志怪志人,以至唐的传奇,没有太史公不着痕迹的布局功力,却有笔记的随记随奇,一派天真。
后来的《聊斋志异》,虽然也写狐怪,却没有了天真,但故事的收集方法,蒲松龄则是请教世俗。
莫言也是山东人,说和写鬼怪,当代中国一绝,在他的家乡高密,鬼怪就是当地世俗构成,像我这类四九年后城里长大的,只知道“阶级敌人”,哪里就写过他了?我听莫言讲鬼怪,格调情怀是唐以前的,语言却是现在的,心里喜欢,明白他是大才。
八六年夏天我和莫言在辽宁大连,他讲起有一次回家乡山东高密,晚上进到村子,村前有个芦苇荡,于是卷起裤腿涉水过去。不料人一搅动,水中立起无数小红孩儿,连说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里复归平静。但这水总是要过的,否则如何回家?家又就近在眼前,于是再趟到水里,小红孩儿们则又从水中立起,连说吵死了吵死了。反复了几次之后,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
这是我自小以来听到的最好的一个鬼故事,因此高兴了很久,好像将童年的恐怖洗净,重为天真。[4]
阿城说《聊斋志异》“没有了天真”,冤屈了蒲松龄老先生。像《婴宁》那样的令人感到回肠断气的杰作,是不乏天真的。
读《聊斋》,不能端着架子,泡着好茶,在高雅舒适的书房里,半卧半躺地读的。那种气氛不对头。读《聊斋》的最合适气氛,是在荒郊野外的小茅店里,或大雪封山,或霪雨霏霏,行路难往,前不见城镇,后不见山村,寂寥无奈之下,就着一盏昏黄的油灯,耳闻着凄风苦雨,翻开发黄的线装书页,才能进入故事的氛围里去。
莫言说,他已经记不得自己讲过阿城提到的那个故事了[5]。
在小孩子的乡村世界,故事跟他们的生活融为一体。城市里长大的作家,凭着智性的判断,难以体会这些感受。浸淫在这种气氛里的莫言,其血液里也流淌着神奇的元素。研究莫言,不能不研究他出生和成长的故乡,不能不研究这故乡的环境气氛和历史沿革。知青眼中的乡村,愚昧、落后、野蛮乃至不可理喻;莫言眼中的乡村则充满了趣味,人与人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有各种各样有趣的故事发生。
管谟贤在评价莫言的最新长篇小说《生死疲劳》时,谈到“单干户”这个极其特殊的案例时说:
当时,公社的生产队里干活是大呼隆,十几个人,几十个人在一起,到了目的地先吸袋“地头烟”,然后上午休息两次,下午休息两次。休息时,男男女女,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干活时,东拉西扯,嘴也不闲着,不知不觉就是一天。晚上到队里记工,又是轰轰烈烈,连吵带骂,有人唱歌,有人打闹。……所以,生产队对青年一代有极大的吸引力,可惜这一点在《生死疲劳》里没有体现。[6]
莫言小学毕业之后,没能继续上中学。他先是孤独地一个人放牛牧羊,过了几年,开始跟着村里的壮劳力一起劳动。很多的故事,他都是跟大人们一起劳动时,听那些见多识广的老爹老婶真真假假地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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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廖增湖
-- 发布时间:2008-04-12 12: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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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饥饿的孩子
胶河勉强算得上是高密东北乡的母亲河了。
在上游修建王吴水库前,胶河一到夏天就发大水,决堤,洪水到处泛滥。泛滥的河水,给胶河平原的两岸带来了营养丰富的腐殖质河泥沙,在田地表层蒙上一层厚厚的肥土。在这样的地里,秋天种上小麦,不用施肥,第二年也可以收割到一季好小麦。洪水过后的胶河,水质清澈见底,甘甜可口,河里还生长着大量引人垂涎欲滴的鱼虾蟹鳖。这些都是生活在饥饿中的小猴孩们梦寐以求的美餐。
抓鱼摸虾,是乡村孩子的经典乐趣之一。
莫言曾在小说里描写过爷爷在夜里带他去河边扎“梁子”抓螃蟹的故事。这种抓螃蟹的记忆,他在《红高粱》里把爷爷转换成了“罗汉大爷”带余豆官去抓螃蟹。他们用高粱秸编成“梁子”扎在河里,截断螃蟹的路,在河的一边留出一个通道,放一盏马灯,那螃蟹就不断地游来,一抓一个准,一晚上能抓好几百只。这样的“冒险”,对于一个处在积极探索世界的途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激动人心的。
马尔克斯有一个擅长讲故事的奶奶,莫言则有一个神奇的庄稼活能手的爷爷。
这是一位给予莫言无穷想象力的爷爷。
莫言的童年,几乎就是围绕着这位与众不同的爷爷和花鸟鱼虫而展开的。
在很多小说里、散文里、访谈里,莫言都用尊敬和悠然向往的语气谈起这位神奇的爷爷。莫言在1985年写成的短篇小说《大风》里,直接写到“我”跟随爷爷一起去大洼子割草的故事。在《红高粱》里,他的叙述切入点,就是“我爷爷”。这位神奇的爷爷在日常生活中,给予了儿童时期和少年时期的莫言以极大的情感安慰和想象空间。在最新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里,莫言通过与众不同的“全国唯一的单干户”蓝脸的人物形象,再度向自己心目中最为尊敬的爷爷致敬。
对于蒙昧时代的莫言来说,他受到的最为有效的教育,就是爷爷的言传身教和广阔无边的野外世界了。
莫言像那个时期多数的孩子一样,长着一个永远不知道餍足的巨胃。
为了打压饥饿的暴动,少年莫言给一生都没有过上好日子的母亲增添了无穷的烦恼。
莫言生不逢时,他出生在一个极其不合适的年代。当他开始长身体需要大量的食物和营养时,遇到了六十年代的饥寒交迫的粮食大匮乏。
在天灾和人祸的双重打压下,乡村的孩子变成了啮齿动物。
少年莫言和同龄猴孩们的思想非常单纯,每天想的就是食物和如何才能搞到食物。他们大冷天的还光着屁股像小狗一样四处游荡。他们的身上没有多少肌肉,胳膊和腿细得像木棍一样,肚子薄得透明,里面的肠子蠢蠢欲动,肚皮却大得像一个大水罐子。
莫言在一次演讲中讲道:
……我们的肚皮仿佛是透明的,隔着肚皮,可以看到里边的肠子在蠢蠢欲动。我们的脖子细长,似乎抗不住我们沉重的头颅。[1]
五六岁的孩子,就是一只本能的动物,又生逢一个疯狂的时代,他们像一条条饥饿的小狗,终日在村子里的大街小巷里嗅来嗅去,寻找可以果腹的食物。许多今天看来根本不能入口的东西,在当时却成了他们的美味:
我们吃树上的叶子,树上的叶子吃光后,我们就吃树的皮,树皮吃光后,我们就啃树干。那时候我们村的树是地球上最倒霉的树,它们被我们啃得遍体鳞伤。那时候我们都练出了一口锋利的牙齿,世界上大概没有我们咬不动的东西。[2]
莫言神乎其神地说,他的一个儿时伙伴后来当上了电工,他的工具袋里既没有钳子也没有刀子,像铅笔那样粗的钢丝他毫不费力地就可以咬断,别的电工用刀子和钳子才能完成的工作,他用牙齿就可以完成了。当一种需求上升为人类的基本和终极追求时,为了适应这种需求,人们的特殊的能力就会不断地被强化。啮齿能力,就在这种孜孜不倦的追求食物的过程中,得到了突出的发展。当说假话可以得到很多好处时,这个世界就谎话连篇了。
少年莫言用肚皮思考世界,用牙齿探索人生。
当本能被无限地放大时,一些特异功能就出现了。
人的能力有时确实很神奇。
茹毛饮血时代消失,刀耕火种到来之后,人的胃被伺侯惯了,人的牙齿退化了,人的爪子变成了指甲,人的毛发因为毛皮树叶和布衣的遮挡而日渐稀疏,只在一些肮脏的窍口周围,略微残存,御寒保暖的功能也失去了。这也是一种退化。莫言通过儿童时代的饥饿经历和生存经验,发现了一个种群退化的链条:一代不如一代。他的这个发现,在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里得到非常具体的描写。从横行高密东北乡十数年,连雄才大略的高密县令曹梦九都奈何不得的凶悍游匪余占鳌,到缺掉半个卵子的余占鳌的儿子余豆官,再到在城市里煎熬的“我”,先人身体里沸腾着的高贵血液,变成了一泡混浊黄褐的茶水了。余占鳌→余豆官→我,是一个生命力不断退化的过程,是生命力的熵值。在由一系列中短篇构成的长篇小说《食草家族》里,莫言甚至用粪便这样粗俗的比喻,来甄别城市与乡村的差别。在莫言的逻辑里,城市也堕落了,人们的大肠像下水道一样肮脏发臭;而在高密东北乡,人们拉出来的屎金黄馨香,像香蕉一样美丽。
祖先们的彪悍身影,在已经消失在高密东北乡的红高粱地里,剩下的只有那些令人厌恶的红蝗。
有意思的是,“红蝗”也是一种吞噬能力惊人的昆虫。单个红蝗弱小无力,但是成千上万个红蝗汇集到一起,却是红色恐怖。红蝗就像恐怖分子一样,前赴后继,用肉体炸弹的办法,让那些试图剿灭红蝗的工作队和乡亲们陷入无从下手的绝境当中。那些初生时看起来粉嫩柔弱的昆虫,就像高密东北乡不断生长的小孩子,具有极大的摧毁力。一旦这些红蝗达到了铺天盖地的程度,人力无法抗衡,高密东北乡的乡民只能求助于上天,为蝗虫大王建庙塑像,供奉朝拜了。
莫言小时候生存环境很恶劣,但是并非一切都不堪回首。
对于儿童来说,在探索中饱食终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少年时代的莫言和伙伴们的食物探索过程,继续向着匪夷所思的境界进发。
1961年的春天,莫言刚刚上小学一年级,大栏村村立小学的校园里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莫言他们这些小孩那时候孤陋寡闻,没见过煤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经过充分进化的牙齿在这时发挥了探索世界奥秘的主导性作用。一个大胆的小孩子试探地拿起一块,放到嘴里咬了一口。他咯嘣咯嘣地吃了起来,就像是在品尝一块珍贵的饼干,表情享受,香甜无比。其他孩子得到了启示,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地吃起来:
……我感到那煤块越嚼越香,味道的确是好极了。看到我们吃得香甜,村子里的大人们也扑上来吃,学校里的校长出来制止,于是人们就开始哄抢。[3]
这种珍贵的历史镜头只有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才可能出现。
莫言在《吃相凶恶》里,更加详细地回忆起这件事情,增添了很多细节:
一九六零年春天,在人类历史上恐怕也是一个黑暗的春天。能吃的东西似乎都吃光了,草根、树皮、房檐上的草。村子里几乎天天死人。都是饿死的。起初死了人亲人还呜呜哇哇地哭着到村头土地庙里去注销户口,后来就哭不动了。抬到野外去,挖个坑埋掉了事。很多红眼睛的狗在旁边等待着,人一走,就扒开坑吃尸。据说马四从他死去的老婆腿上割肉烧着吃,没有确证,因为很快马四也死了。粮食,粮食都到哪里去了呢?粮食都被谁吃了呢?村里人也老实,饿死也不会出去闯荡。后来盛传南洼那种白色的土能吃,便都去挖来吃。吃了拉不下来,又死了一些人。于是不敢吃土了。那时我已经上学。冬天,学校里拉来一车煤块,亮晶晶的,是好煤。有一个生痨病的杜姓同学对我们说那煤很香,越嚼越香。于是我们都去拿着吃。果然越嚼越香。一上课,老师在黑板上写,我们在下边嚼煤,咯咯嘣嘣一片响。老师说你们吃什么,我们一张嘴都乌黑。老师批评我们:没怎么能吃呢?我们说:香极了,老师不信吃块试试。老师是女的,姓俞,也饿得不轻,脸色蜡黄,似乎连胡子都长出来了,饿成男人了。她狐疑地说,煤怎么能吃呢?有一个女生讨好地把煤递给俞老师,俞老师先试探着咬了一点,品滋味,然后就咯嘣嘣地吃起来了。[4]
那个时期,全国性的饥荒像红蝗一样蔓延,饿殍千里。天灾人祸接连的折磨,粮食极度匮乏,人们对于食物的认识,被大大地拓展了。人们的食谱从五谷杂粮扩展到了蚊虫蛇蝎、树皮树叶、谷壳谷糠、野草野花、泥土煤块,乃至生铁钢筋。
生逢饿世的莫言,对这种饥饿记忆深刻。
莫言在短篇小说《铁孩》里写到了这种咀嚼功能的惊人进步:
……铁孩拿来一根生着红锈的铁筋,……我看到他果真把那铁筋伸到嘴里,“咯嘣咯嘣”地咬着吃起来。那根铁筋好像又酥又脆……他把他吃剩的那半截铁筋递给我,说你吃吃看。……我半信半疑地将铁筋伸到嘴里,先试着用舌头舔了一下,品了品滋味。咸咸的,酸酸的,腥腥的,有点像腌鱼的味道。我试探着咬了一口,想不到不费劲就咬下一截,咀嚼,越嚼越香。越吃越感到好吃,越吃越想吃,一会儿工夫我就把那半截铁筋吃完了。[5]
以铁和钢筋为美味可口的食物,这是食物的异化,同时也是铁孩咀嚼功能的质的飞跃。
1958年,村里大炼钢铁,四五岁大的孩子都被关起来,圈养在一个大栅栏里面,由三个像“巫婆”的长得一模一样的老太婆看管。铁孩是其中之一,在长期等待父母的过程中,他发展出了吃钢筋的特异功能。在被失踪的父母所遗弃之后,铁孩率领“我”从南吃到北,差点把高密东北乡大炼钢铁生产出来的一点钢筋全部吃光了。铁孩用自己的特异功能,对大炼钢铁进行了否定。
从对食物的攫取出发,人们不仅牙齿得到了惊人的磨砺,他们的胃囊的功能也产生了质的飞跃。在长篇小说《丰乳肥臀》里,那位多灾多难、多子多孙又坚强博爱的母亲上官鲁氏为了自己的孙子能够得到食物,甚至练成了只有牛马才具有的反刍功能。她在生产队里把豆子囫囵吞食到胃囊里,不喝水,不消化,一直装着这些珍贵的食物捱到歇工回家,然后拿出一个盆子,用手指头抠喉咙,把那些团裹着淡淡胃液的豆子倾吐出来,喂养自己的孩子们。这种动物性本能的再度出现,是一种极度微妙的象征[6]。时代的颠倒,使得人与畜的不同习性也被颠倒了。
食物的极度匮乏,导致人们的攫取食物的愿望超越了其他一切的欲望和伦理规法,生存本身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莫言在散文《忘不了吃》里,用极其轻松的手法,把自己童年和少年时代的挨饿记忆,再度详细地表达出来。他的笔下,关于吃,达到了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程度,怎么看怎么觉得是虚假的,像是在讲述一个千年以前那么久远的故事。然而,这一切又都是真实发生的。为其发生在莫言的身上,他的讲述才有力量。真实的事情,在我们这个时代总是显得虚假。而虚假的事情,又往往说得惟妙惟肖。假话讲得多了,人也就不太能接受真相了:
……很多文章把三年困难时期写得一团漆黑,毫无乐趣,这是不对的。起码对孩子来说还有一些欢乐。对饥饿的人来说,所有的欢乐都与食物相关。那时候,孩子们都是觅食的精灵,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尝遍了百草百虫,为扩充人类的食谱作出了贡献。那时候的孩子,都挺着一个大肚子,小腿细如柴棒,脑袋大得出奇。我是其中的一员。我们成群结队,村里村外地觅食。我们的村子外是望不到边的洼地。洼地里有数不清的水汪子,有成片的荒草。那里既是我们的食库,又是我们的乐园。我们在那里挖草根挖野菜,边挖边吃,边吃边唱,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我们是那个时代的牛羊歌手。我难忘草地里那种周身发亮的油蚂蚱,炒熟后呈赤红色,撒上几粒盐,味道美极了,营养好极了。那年头蚂蚱真多,是天赐的美食。村里的大人小孩都提着葫芦头,在草地里捉蚂蚱。我是捉蚂蚱的冠军,一上午能捉一葫芦。我有一个诀窍:开始捉蚂蚱前,先用青草的汁液把手染绿[7],就是这么简单。油蚂蚱被捉精了,你一伸手它就蹦。我猜它们很可能能闻到人手上的味道,用草汁一涂,就把味道遮住了。它们的弹跳力那么好,一蹦就是几丈远。但我的用草汁染绿了的手伸出去它们不蹦。为了得到奶奶的奖赏,我的诀窍连爷爷也不告诉。奶奶那时就搞起了物质刺激,我捉得多,分给我吃的也就多。蚂蚱虽是好东西,但用来当饭吃也是不行的。现在我想起蚂蚱来还有点恶心。
吃过蚂蚱,不久就是夏天。夏天是食物最丰富的季节,是我们的好时光。六十年代雨水特别多,庄稼大都涝死。洼地里处处积水,成了一片汪洋。各种鱼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品种很多,有的鱼连百岁的老人都没见过。我捕到一条奇怪的鱼。它周身翠绿,翅尾鲜红,美丽无比。此鱼如养在现在的鱼缸里,必是上品,但吃起来味道腥臭,难以下咽。洼地里的鱼虽多,但饥饿的人比鱼还要多,那时又没有现在这么先进的捕鱼工具,所以后来要捕到几条鱼也就不容易了。捕不到鱼,也饿不死我们。我们从水面上捞浮萍,水底捞藻菜,熬成鲜汤喝。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鱼虾不多照样有,又有螃蟹横行来。秋风凉,豆叶黄,蟹脚痒。成群结队的螃蟹沿河下行,爷爷说它们要到海里去产卵,我认为它们更像去开什么重要会议。螃蟹形态笨拙,但在水中运动起来,如风如影,神鬼莫测,要想擒它,绝非易事。要想捉螃蟹,必须夜里去。身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提马灯,悄悄前行,最忌咋呼。我曾跟着六叔去捉过一次螃蟹,神秘新奇,趣味无穷。白天,六叔就看好了地形,用高粱秸在河沟里扎上一道栅栏,留上一个口子,在口子上支上一货口袋网。夜气浓重,细雨濛泷,身体缩在大蓑衣里,耳听着的声音,借着昏黄的灯光,看着螃蟹的大队沿着栅栏爬上来……这样的经历终生难忘。螃蟹好吃,但舍不得吃。将它们用细绳绑成一串,让它们吐出团团泡沫,噼哧噼哧地细响着。把它们提到集上去,三分钱一只卖给公社干部,换来钱买些霉高粱米、棉籽饼什么的,磨成粉,掺上野菜,能顶大事儿。过苦日子,决不能贪图嘴巴痛快,要有意识地给嘴巴设置障碍、制造痛苦。
秋天,草籽成熟。最好吃的草籽是水的种子。这东西很像谷子,带着壳磨碎,做成窝头蒸熟,吃到嘴里嚓嚓响,很是精彩。
秋天好吃的虫儿很多,除了形形色色的蚂蚱,还有蟋蟀。深秋的蟋蟀黑得发红,肚子里全是子儿,炒熟了吃,有一种奇异的香气。捉蟋蟀比捉蚂蚱难度大一些,这虫儿不但蹦得好,还会钻地洞。还有一种虫儿,现在我知道它们的名字叫金龟子,是蛴螬的幼虫,像杏核般大,全身黑亮,趋光,晚上往灯上扑,俗名“瞎眼撞”。这虫儿好聚群,停在枝条或是草棵上,一串一串的,像成熟的葡萄。晚上,我们摸着黑去撸“瞎眼撞”,一晚上能撸一面口袋。此虫炒熟后,那滋味又与蟋蟀和蚂蚱大大的不同。还有豆虫,中秋节后下蛰。此物下蛰后,肚子里全是白色的脂油,一粒屎也没有,全是高蛋白。
进入冬天就惨了。春夏秋三季,我们还能捣弄点草木虫鱼吃吃,冬天草木凋零,冰冻三尺,地里有虫挖不出来,水里有鱼捞不上来。但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尤其是在吃的方面。大家很快便发现,上过水的洼地地面上有一层干结的青苔,像揭饼一样一张张揭下来,放在水里泡一泡,再放到锅里烘干,酥如锅巴。吃光了青苔,便剥树皮。剥来树皮,用斧头剁碎、砸烂,放在缸里泡,用棍子拚命搅,搅成糨糊状,煮一煮就喝。吃树皮的前半部分的工序和毕昇造纸的过程差不多,但我们造出来的不是纸。从吃的角度来说,榆树皮是上品,柳树皮次之,槐树皮更次之。很快,村里村外的树都被剥成裸体,十分可怜的样子,在寒风中颤抖着。[8]
人民群众饿急了,也管不上什么主义,什么面子了。一切都从胃出发,从肠子出发,肚子里发出的叽哩咕噜叫声就是将令,遵从这个死命令,人们四处悠荡,眼睛睁大、耳朵支起、鼻子翕动,无论是身体周围哪一个方位出现了能够吃的物体,他们就像恶狼一样扑上去。
草本食物很容易想象,除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五谷之外,还有莫言文章里提到的“野菜”、“藻菜”、“棉籽”、“草籽”和“树皮”。而肉食,也是从我们所熟知的猪马牛羊鸡鸭鹅里,扩充到各种虫子“蚂蚱”、“蜥蟀”、“金龟子”、“豆虫”以及各种水族,鱼虾蟹鳖之类。莫言虽然用一种戏谑的语气来叙述这些“阳光灿烂的日子”,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但是其中隐藏着更多可怕的细节和饥饿的经验,却不是想象就能体会到的:
……大概是1961年的春节吧,政府配给我们每人半斤豆饼,让我们过年。领取豆饼的场面真是欢欣鼓舞的场面。有的人,用衣襟兜着豆饼,一边往家走,一边往嘴里塞。我家邻居孙大爷,人没到家,就把发给他家的豆饼全都吃光了。他一到家就被老婆孩子给包围了,骂的骂,哭的哭,恨不得把他的肚皮豁开,把豆饼扒出来。可见爱在饥饿的人群里,要大打折扣。孙家大爷躺在地上,面如灰土,眼泪汪汪,一声不吭,任凭老婆孩子撕掳踢打。孙家大爷当天夜里就死了。他吃豆饼太多,口渴,喝了足有一桶水,活活给胀死了。那时我们的胃壁薄得如纸,轻轻一胀就破了。孙大爷死了,他的老婆孩子,没掉一滴眼泪。……这次年关豆饼,胀死了我们村十七个人,教训很深刻。后来我在生产队饲养室里喂牛,偷食饲料豆饼时,总是十分节制,适可而止,生怕蹈了孙大爷的覆辙。[9]
因为饥饿,人脑子里原本固守的一些情感,就渐渐消失了。这样,也产生了某种异化。不仅是前文提到过的啮齿进化、胃壁退化,而且连梦也异化了:
那几年里,母亲经常对我们兄弟讲述她的一个梦。她梦到自己在外祖父的坟墓外边见到了外祖父。外祖父说他并没有死去,他只是住在坟墓里而已。母亲问他吃什么,他说:吃棉衣和棉被里的棉絮。吃进去,拉出来;洗一洗,再吃进去;拉出来,再洗一洗……母亲狐疑地问我们:也许棉絮真的能吃?[10]
接着,是历史记忆的异化:
度过六十年代初期,往后的岁月还是苦,但比较起来就好多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村里经常搞忆苦思甜运动,大家一忆苦,总是糊糊涂涂地忆到1960年。一忆到1960年,干部们就跳起来喊口号,一是要打倒苏修,二是要打倒刘邓,干部们说1960年的饥荒是刘邓串通了苏修卡中国人的脖子造成的……[11]
然后是个人廉耻心的异化,建立在饥饿基础上的新款伦理学。在这个基础上,个人的历史记忆也异化了:
母亲常常批评我,说我没有志气。我也曾多次暗下决心,要有志气,但只要一见了食物,就把一切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街上有卖熟猪肉的,我伸手就去抓,被卖肉人一刀差点把手指砍断。村里干部托着一只香瓜,我上去摸了一把,被干部一脚踢倒,将瓜砸在头上,弄得满头瓜汁。……我去偷生产队里的马料吃,被保管员抓住,将脑袋按到沤料的缸里,差点呛死。我去偷拔人家的萝卜,被抓住,当着数百名民工的面,向毛主席的画像请罪。我去生产队的花生地里偷扒刚种下的花生吃,中了药毒,差点要了小命——花生米是用剧毒农药浸泡过的。至于偷瓜摸枣,更是常事。有时被捉住,有时捉不住。被捉住就挨顿揍,捉不住就如同打了一个大胜仗。有一次我去偷邻村的西瓜,被看瓜人发现,那愣头青端起土炮就搂了火,扑通一声巨响,惊天动地,打倒了一片玉米,吓得我屁滚尿流。想跑,腿挪不动,被人家当场活捉,用土炮押送到学校去,成了轰动学校的新闻。与吃有关的恶心经历窝囊事,写成文那真叫罄竹难书。[12]
为了吃,这个饥饿的孩子受尽了屈辱。人类大声歌颂过的爱在饥饿的面前丧失殆尽,孙大爷自己还没有到家就把分到的豆饼吃光了,可见“爱在饥饿的人群里,要大打折扣”。这个论断很谨慎,只是说“大打折扣”,不给“别有用心”的读者留下什么“咬文嚼字”的把柄。其实在饥饿的时代,“易子而食”都是被历史书大写特写过的,算不算是有爱呢?这很难说,看你怎么解释。汉语是很生动很灵活有时候也是很暧昧的,翻过来正过去,爱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这要看解释权掌握在谁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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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丁伯刚
-- 发布时间:2008-04-13 18: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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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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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丁伯刚
-- 发布时间:2008-04-13 18: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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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写于三十九岁,我这两天刚刚看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五十万字大书、美国作家尤金尼德斯写长篇小说《中性》,获得美国2003年普利策文学奖,作家出生于1960年。布尔加科夫在一九二八年完成不朽的长篇小说《大师与马格丽特》,时年三十九岁。列夫·托尔斯泰四十岁左右创作《战争与和平》……这例子可以举很多。
廖兄可能也快到三十九岁了吧,抓紧哪,看你的了。
你用这么宝贵的时间段来写莫言传,可见是下了多大本,莫言真应该感动得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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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丁伯刚
-- 发布时间:2008-04-13 18: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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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友顺组织的这批传记,不论传主或写传者,好像都是国内最一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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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丁伯刚
-- 发布时间:2008-04-13 18: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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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酒国》是最好的,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对莫言的作品,我算是有点发言权的,读得比较充分。《透明的红萝卜》几乎是莫言的自传,但那是传统小说的写法,节制,保守,有些拘泥,我后面有分析。《酒国》有野心,有想法,思考上也很到位,算得上是叙事的狂欢,但是我觉得对于这个国家的叙事传统,这种繁复的技巧却是隔山打牛,隔靴搔痒。我个人认为,早期的《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欢乐》、《天堂蒜薹之歌》、《酒国》都值得一读。但是我认为他最好的作品还是写于1995年的《丰乳肥臀》。
读书的印象可能与读者当时的状态也很有关系,当年读红萝卜,正是我年轻力壮的时候,所以受到的震动也格外大。记得那年读莫言的《檀香刑》,当时我刚刚坐过车,头很晕,只读了一章,感觉很不好,很枯燥。不是文字上的原因,而是觉得莫言笔下有些时候缺少某种起码的来自精神方面、心灵方面的信息。莫言的文字更多好像只作用于感官,而不是作用于心灵。
又在瞎说,哈哈。很想读到廖兄对莫言每部作品的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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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廖增湖
-- 发布时间:2008-04-13 22: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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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丁伯刚在2008-04-13 18:31:03的发言: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写于三十九岁,我这两天刚刚看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五十万字大书、美国作家尤金尼德斯写长篇小说《中性》,获得美国2003年普利策文学奖,作家出生于1960年。布尔加科夫在一九二八年完成不朽的长篇小说《大师与马格丽特》,时年三十九岁。列夫·托尔斯泰四十岁左右创作《战争与和平》……这例子可以举很多。
廖兄可能也快到三十九岁了吧,抓紧哪,看你的了。
你用这么宝贵的时间段来写莫言传,可见是下了多大本,莫言真应该感动得不知如何是好。
呵呵,这话听起来挺励志的,大家努力啊,使劲啊。
写莫言的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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