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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人教版高一必修教案设计)
 课题:《鱼,我所欲也》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积累文言文常用的实词、虚词,扩充文言词汇量,逐步提高文言文阅读能力; 了解孟子的道德主张,领会文章的思想内涵。

    2、能力目标:准确、明白的翻译文句; 学习本文比喻恰当,对比鲜明, 说理透辟的论证方法 

    3、德育目标:认识孟子“舍生取义”思想的进步性及其现实意义。

教学重点:

    1.理解文意,理清论证思路,背诵课文。

    2.掌握本文的论证方法。

教学难点:理解“失其本心”中“本心”的内涵,辨析“失其本心”与“舍生取义”的关系,把握本文的主旨。

教学策略与方法: 讲授、合作、探究

课时安排:2课时

教学思路:

第一课时

    一、导入新课:

    生与死、利与义的问题历来为世人关注,那么几千年前的古人是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的呢?请走进《鱼我所欲也》寻找答案。今天,我们学习《鱼我所欲也》,看看本文表现了孟子什么样的道德主张。

    二、作者作品简介

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县)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孔子,后世常以“孔孟”并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 (法先王 先秦以儒家为代表的"法古"的政治观。主张效法古代圣明君王的言行﹑制度,言必称尧﹑舜﹑文﹑武。孟子主张仁政与“王道”,其心目中的楷模就是古代圣王。孟子曰:“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贼其民者也。”古代圣王统被孟子称为“先王”。孟子所提倡的仁政也就是效法先王“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证”。在孟子看来,为政必须“遵先王之法”,否则就是离经叛道,就可以人神共诛之。孟子的法先王思想是先秦儒家所固有的政治倾向,孔子就是“祖述尧舜”又宪章文武“的。荀子也认为“先王之道,仁之隆也”。)。在孔子的“仁”学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其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孟子》一书中。此书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集。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既滔滔雄辩,又从容不迫;尤长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家韩愈、柳宗元、苏轼等影响很大。

三、题解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礼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四、指导朗读课文。注意不读错音,读好句子的节奏和重音,要读得流畅,朗朗上口,读出语言气势和感情。

五、研读第一段。

1、重点字词讲解。

【所欲】  “所”动词,相当于名次,意为“喜爱的东西”。

【得兼】  同时得到

【有甚于】比……更重要

【苟得]苟且得到,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wu4,厌恶,与“欲”相反。

【患】祸患,灾难。

【使】假如,假使。下文“使”义同。

【何不用也】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

【由是】按照这种方法。

【是故】因此,由此可见。

【非独】不仅仅。

【勿丧】不丧失(其本心) 

2、讨论翻译。

3、请同学逐句翻译,教师指导。(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4、思考、探究下列问题:

1)本文的论点是什么?怎样提出来的?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

    明确: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类比推理,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2)“所欲有甚于生者”中的“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

    明确: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如为人民谋解放,为了四化建设,为了别人的安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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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恶有甚于死者”中的“所恶”可以指哪些事情?

    明确:此题无固定答案。这里的“所恶”应指不正义的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叛变革命,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杀人放火等。

4)“故患有所不辟”中的“患”指什么?

明确:指遭到迫害,遇到生命危险等。

5)“非独贤者有是心“是心”指什么?

    明确:指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等这些善心。

6)分析本段是如何展开论证的?                                                                                   

本段首先由设喻引出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接着运用严密的的的逻辑推理展开分析论证。这个推理过程分两步,第一步是通过对喜爱的东西和厌恶的东西的分析阐明了为了“义”(有甚于生者)可以“舍生”(不为苟得),即使死掉(患有所不避),也不做无“义”的事。第二步是假设推理,设想如果人们所喜爱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如果人们说厌恶的没有比死亡得厉害的,那么只要保全生命,躲避死亡,就什么事都能干出来。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推理分析,得出了“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有甚于死者”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指出,“义”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而是人人皆具备,所不同的只是贤者“求之”,所以“能勿丧耳”,而愚者“舍之”,所以就不再具备了。 

六、作业:

1、背诵课文第一段,掌握重点字词。

2、完成配套练习相关内容。

板书设计:(略)

课后反思:

 

徐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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