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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第三册语文教案:第四单元——札记(人教版高二必修作文指导)
    永昌一中   张含光

【训练目标】 

1、通过写作训练,进一步把握札记的文体特点,掌握各种形式特别是读书札记的的写法。 

2、通过写作训练,使学生初步养成严谨的学习态度和写作态度,继续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力图表现出文章的深刻内涵,使之具有感染力。 

【知识技能】 

在读书看报,或工作、学习中的时候,常常会有所得,把这种心得、体会或感受记下来,就是札记。写作札记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有真知灼见。 

   

文章如果要有感染力,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要与深邃的思想,要有与众不同的观点看法。札记写的是作者对某一事物或问题的感受和认识,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这就要求作者对所写的对象确有所感,而且要有真知灼见,方可执笔行文。否则,下笔千言,见解平凡,缺乏感染,徒费笔墨。 

札记的真知灼见从何而来?它来自作者以正确的观点、方法对事物所做的具体分析,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写来有理有情,不致泛泛而论。 

乡情与亲情    王蒙

都说最美的风格是朴素,读柴福善的散文的时候我感到了这一点。 

未必所有的作家都能写得如此本色而又情感充盈。写作是一件严肃的事,但也是一件能够尽情发挥,叫做能够“逞能”的事,更是一件可以自由遐想,叫做想入非非的事。对于一切追求新奇、怪异、高雅、伟大、天花乱坠、色彩缤纷的效果的作品,我从来都抱着敬意并愿意去欣赏分享。 

但柴福善的选择是另一路。农家子弟,儿时生活,身边实事,地上的活生生人物,眼界不算宽广,也不大赶得上时髦,然而娓娓道来,别有一番酸甜苦辣,真切感人得紧。 

读《生日》,读到“轱辘”鸡蛋的旧俗,我笑了,笑中又有些惨然,他们的生日过得与城里那些点蜡烛吃蛋糕包咖啡馆唱“害皮勃死呆”的孩子们是何等地不同啊。文章最后说:“岁月流水,儿女成行,母亲记得儿女每一个生日,儿女却不知母亲的生日!”读到这里,我与作者一样,“两行泪水,禁不住从心头悄然滴落……” 

读《父亲》,我惊异于作者能把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写得这样生动感人。生老病死,谁也摆脱不了,但平凡人的一生中也有一种正气,有一种道德感和责任感,这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读《疯子》,从一个疯疯癫癫的人物身上,也反映出时代,反映出困苦者不能满足人生的基本要求的无助与可怜。疯子讲的从狼群中认媳妇的故事有一种特殊的动人之处。 

读《打夯号子》,从绘声绘形的描写中人们可以感到一种北方农村特有的生产文化与风俗画,既充溢着力量,也迸发出一种健康的欢乐。可以和水域的船夫号子比美。 

读柴福善写故乡写故乡人物的文章,情态各异,如实道来,有悲、有喜,有艰难生计中的生之乐趣,有渺小平凡中的希望憧憬,有的粗犷乃至粗野,有的雅致,但都看着很实在,读起来不费劲,读完了犹自牵心挂肚,萦怀于心。这不容易! 

再说作者的文字功力也好,干干净净,恰到好处,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读起来舒服。但我有时边读边想,作者是不是本来可以写得更完整更深刻更从容些?增添上文学想象的翅膀,给予更多的关照与思想,挖掘与提炼,这么多素材他本来是可以写出一部大书奇书,至少是一部“平谷词典”来的呀。 

但是,太不“素材”了,就不是如今这本书了。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反正柴福善真切地、感人地写出了自己的乡情、亲情、人情,描绘出了一幅真实生动的北方农村生活图景,既不是呻唤煽情,也不是牧歌装扮,这些文章好看,有滋有味,因为它不仅是文章,而且是真实的我们自己的与我们周边的人生。 

   

自古知至今,写文章都强调“文以载道”。但在实际写作中,许多写作者常常只注意形式的华美,忽略内容的精彩。作家王蒙的这篇文章,针对这种现象,旗帜鲜明地提出“最美的风格是朴素”这一真知灼见,使文章具有深邃的思想之美。 

二、要有现实意义。 

   

札记的内容极为广泛,可以说无所不包,但动笔行文时,却不能任意为之。札记并非就是把有关内容组合在一起就万事大吉,而应当是使自己的札记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报刊登载的札记,总是适应社会形式的需要,很有现实意义。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最近国内外发生的事情谈起,说明一个有教育意义的题旨;一是紧密配合现实斗争,针对人们的思想状况,阐明一个应该解决的问题,这样的札记才有针对性和战斗力。例如下面这篇文章: 

    

唯物辨证法,是从客观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原则。我们只有客观地、历史地、具体地运用它;才能使我们认识真理。革命导师列宁说:“我们不否认一般的原则,但是我们要求对具体运用这些一般原则的条件进行特别的分析。”“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如果我们离开辩证法的客观基础,离开具体事物以及它们的具体条件条件,主观地、抽象地讲辩证法,那就会犯“空洞的抽象”的错误,就会导致唯心主义或诡辩论。 

有一种说法:凡事都是一分为二,“文化大革命”也是一分为二的,虽然有严重错误,但也应有些成绩。一些同志之所以得出这样错误的结论,正是抽象地套用一分为二的结果。 

一分为二,是毛泽东同志对对立统一规律的概括,就是说,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由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矛盾的方面构成的,任何事物都有两重性。一分为二是唯物辩证法的一条根本原则,当然是一条普遍原则。但是,事物的质是多样的,任何具体事物的矛盾都是特殊的,正是这种矛盾的特殊性,“构成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这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政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据。” 

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告诉我们:事物一分为二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一分为二的分法也是多种多样的。优点和缺点,成绩和错误的两分法只是一分为二的一种形态、一中分法,而不是唯一形态、唯一分法,更不是一分为二的全部内容。如毛泽东同志对帝国主义作一分为二分析时,就是把它分为“”纸老虎“和”真老虎”“铁老虎”的两重性,就是具体运用一分为二这一原则的光辉范例。同样,对“文化大革命”的分析,也必须具体地运用一分为二的原则。“历史已经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这场“内乱”,乱了思想,乱了组织,乱了社会生活,乱了党,乱了国家,乱了人民。因此,“文化大革命”没有任何成绩可言。但是,“文化大革命”作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一次“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又能促使人们深刻认识它的性质和危害,得出必须彻底否定它的正确结论,并从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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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如果我们丢掉了这个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那就会使辩证法成为毫无用处而且有害的东西。 

针对现实生活中部分看问题总是走极端的现象,这篇文章提出了“看任何问题都要一分为二”的观点,并列举毛泽东对帝国主义的分析,引用了现实中人们对“文化大革命”的分析等事例,使文章具有了强烈的现实意义。 

三、要有丰富准确的材料。 

一般地说,写札记不像写评论文章那样有较强的理论性,不要求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论证。札记的议论说理,主要通过具体、翔实的材料加以证明,因此,写札记要特别注意对材料的选择。不管是引用原文的材料,还是联系现实的材料,都要具体、确凿、典型,能够有力地证明文章的主旨。这一点,和写其他的议论文基本是一致的。 

四、要有灵活的笔法。 

   

札记的天地十分广阔,为了阐明作者的心得、认识,有时论述一个问题,有时记叙一件事情,有时说明一种现象。因此,写札记要根据不同的内容,采用不同的笔法,该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写多少就写多少,尽意而已。 

文人的闲情雅趣

  文人虽然惜时如金,但不乏闲情雅趣。散文小品大家林语堂有个最大的爱好是逛大街。没有目标,信马由缰。他觉得在闲逛中获得乐趣。林语堂倡导性灵、闲适、幽默,直接贯穿了他的学识和修养。台湾作家洛夫,喜欢养鸟自娱,每路过鸟市,便挪不动腿。画眉鸟清脆动人的啼叫,叫得他心里痒痒,可惜画眉鸟不轻意叫,有时为了听画眉鸟叫,不惜等上好几个小时。洛夫有鸟癖。他还有遛鸟的习惯,手提鸟笼,让人和鸟“回归”大自然。他家里养过牡丹鹦歌,相思鸟,画眉,“鸟丁”最盛时达六七只。“百鸟”合唱,洛夫陶醉其中。 

  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海明威,他的长篇小说《老人与海》,使无数读者为之倾心。海明威写作之余,最喜欢和大海在一起。在海边享受钓鱼、捉蟹之乐。他还常常驾着自己的摩托艇在大海上劈波斩浪,常到墨西哥湾的比米尼群鸟一带钓鱼。有一回,他在古巴东海面航行,一下子,几十条鲸鱼在海浪中腾跃,那壮美之情,令他十分陶醉。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一生喜欢漫游。他出行时,逢山过山,遇水涉水,见森林就穿。他的足迹踏遍了伏尔加、高加索、乌克兰、克里米亚、奥卡河的山山水水,他穿过顿河平原,走遍乌克兰原野和炎热的诺沃罗西亚。 

  我国著名杂文家廖沫沙,知识博达,乐于交谈。兴头上,便打开随处所藏的花花绿绿、五颜六色的香烟盒。在香烟盒上即兴赋诗,抒写感愤。他被押在江西农场期间,常在烟盒上写诗寄情。其中《扑蚊》诗颇有趣:“黄昏举拍冲蚊阵,四壁纷然献敌俘。莫道平生非勇士,居然此刻大丈夫。”著名作家老舍,他的闲暇间喜欢养花。“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实,有声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老舍身体不好,又有腿疾,坐久了不撑。他写作时,写长了,就到院子里瞅瞅,浇浇花,打打枝,捉捉虫子,既得休息又得情趣。他养花不讲贵贱,开花就好。 

  作家沈从文喜欢赏玩山光水色,风土人情。喜欢同大自然亲近,喜欢自然景物,喜欢钓鱼、打猎、采摘山果草药、捉蟋蟀……他生长在湘西,他还乐于击水沅江,在水中一泡就是半天,练就一身好水性。是山水风土养育了这位优秀的作家。作家孙犁,对石头有不解之缘。捡石、养石成为一大乐趣。他的书斋里放满形形色色的奇石、怪石。不论旅游还是外出,搜罗各地奇石。这些石头在孙犁的眼里都是宝。这使人想起被人称为石痴的北宋画家米芾,他发现了奇石立刻下拜,口称“石兄”,可见石中奇趣。 

   这篇札记,先后记叙了林语堂、洛夫、海明威、高尔基、廖沫沙、老舍、沈从文和孙犁等著名文人的不同喜好,内容充实,表达灵活,记叙中结合抒情,使文章读来饶有风趣。 

【名家指点】 

古称小木简为札,条记干札,故称。                            -------- 《辞源》 

(积累资料),一、每一段资料上要加上题目,指出这个资料属于什么问题。二、抄录的问题要有所选择,选取能说明关键性质问题的资料。三、写清楚材料的来源:书名、作者、事件发生的时间等等 

                                           --------  吴晗 

写文章就像蜜蜂酿蜜,只有采集了千万朵花,才能酿出好的逆来。 ———— 《写作教程》 

 

【现场作文】 

一、片断作文。 

下列各题任选两题。 

1、请认真参加一次学校或班级最近举行的活动,然后写一篇简短的札记,不少于300字。 

2、《三国演义》中的张飞和《水浒传》中的李逵都为人们多喜爱,他们两人的性格有同有异,请阅读这本名著当中有关这两人的章节,写一篇札记,说明两人的异同。字数不限。 

二、整篇作文。 

1、请阅读下面这篇微型小说,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读书札记。 

报    复

那是几年前,武汉交通还十分拥挤时,68路汽车起点站。 

  正是上班的高峰,站台上挤着密密麻麻的人。好久没来车了,大家都伸长脖子,翘首着。等车的人群中有一个18岁左右的小姐格外引人注目,她长得白析漂亮,笔直的鼻梁,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尤其是脑后结着一条长长的油亮粗黑的大辫子,在一群短发的女人中更显示出青春女性的气息,让人联想起当时影院正走红的影片《大辫子的诱惑》。与这样一个美丽的小姐一起等车,几个小伙子也就不显得焦急了,他们时不时用眼角余光欣赏着大辫子少女。大辫子少女懂得自己的价值,就像那些在街头飘然走过的美丽女孩,她满眼高傲矜持,目中无人,只是不时看看表,也许她有重要的约会? 

  车终于来了,人们蜂拥而上,那些目光欣赏过大辫子的小伙子,此时全没有了怜香惜玉之心,凭着年轻力盛拨开老人、女性,最先挤上车去。美丽的小姐大约是怜惜自己精致的皮包和柔媚的彩装,落到了最后。出乎意外的是,她背后还有一个十分强壮英俊的小伙子,他是那些向她投来过欣赏目光中的一个,一刹那,小姐觉得这人很绅士。他一直用不屑的眼光打量着那些风度全无,疯狂挤车的年轻人。 

  等美丽的女孩已经挤上车后小伙子才一个箭步跃上车来,随后,"咣当"一声,车门关上。 

  几乎就在同时,人们听到一声尖叫:"哎哟!",是那个美丽的大辫子发出的!她的辫子被人狠狠地拽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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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接着,是一声"流氓!"的呵斥声和一声清脆的耳光,"啪"!大辫子的巴掌落在了紧跟着她上车的小伙子脸上。 

  人们的第一反应是:那个装着绅士风度的小伙子是借故等在美丽的小姐身后,他对她耍了流氓。 

  接下来,所有的人,包括大辫子小姐才发现,是车门夹住小姐大长太粗的辫子!在人们的呼叫声里,车门重新打开,女孩把辫子解救出来,她满脸绯红,因为,那个站在她身边,莫名其妙挨了她狠狠一把掌的年轻人,正用充满委屈愤怒的眼光盯着她。 

  然而,他只是沉默着,没有吭一声。 

  人们期待着漂亮的小姐能说一声对不起,他们相信那个很有修养的男青年会原谅她的。 

  然而,美丽的女孩虽然知道打错了,却只是红着脸,有些尴尬地站着,一声不吭。也许她从来就没有认过错。 

  车到了终点站。 

  男青年最先下车,他没走。大辫子女孩随着下车,他让她等一等。 

  人们知道年轻人没有原谅,也无法原谅漂亮的小姐,因为,她连一声对不起都没有说。只要是汉子,他都会找小姐了断,为那个当众响亮的一个耳光。对于一个无辜的男人来说,莫名其妙受一个小组如此的侮辱实在是太不幸了。 

  他会怎样报复大辫子呢?也会打她一耳光吗? 

  即使他真这样做,那个女孩也无话可说,因为她没有弄清楚什么事,就打了别人一个响亮的耳光,当着全车人。而且,事后没有一句道歉。 

  人们提心吊胆又满怀兴趣,将美丽的大辫子和捂着脸的小伙子围在中间,看着这事如何了结。 

  你说,怎么办? 

  小伙子放开了捂着脸的手,人们叫了一声,小伙子的脸上留着红红的五个指印。没想到这么美丽的女孩,下手却这么重! 

  "还她一巴掌!"有人说,因为女孩至此仍然没说一句对不起。 

  "让她道歉,认错,赔偿损失!"有人认为可以用经济上的赔偿来了结。 

  "人漂亮也不能不讲理呀!"有人觉得女孩太傲气。 

  人们盯着慌乱的女孩,大辫子此时已完全没有了等车时的傲慢矜持。她动了动嘴,大概是想说句道歉的话,但是,她什么也没说出来。显然,这是一个娇生惯养,没有道歉习惯的女孩。 

  "我不想耗时间,你难道就连一点歉意都没有?"男青年说。 

  女孩望着男青年。她十分聪明,她巳经感觉得到这个礼貌的年轻人不会怎样为难她。 

  "随便你怎么办!"女孩终于说话了。 

  "这是你说的啊!"男青年说完。伸出双手扳住了女孩的头,自己的脸迅速凑近,在女孩的脸上吻了一下。 

  人们还没反应过来,男青年转身走了。 

  这次轮到漂亮的大辫子女孩捂着被吻的脸,这是一个温热的的轻柔的吻…… 

  是她那凶狠的一巴掌换来的"报复"。 

  在人们惊愕的目光下,男青年的背景显得格外潇洒。 

2、课外阅读一部名著,然后写一片内容较为充实的读书札记。 

3、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一些不良刊物为了经济利益也粉墨登场,充斥书市,毒害青少年的成长,请以“不良刊物应加强管制”作为话题,写一篇札记,谈谈自己的看法。 

 

【借鉴例文】 

梦与政治词汇

我又把纸裁成小纸片夹在书中,在这些小纸片上做上阅读记号,写上零星的感想。不这样,这些感想很可能瞬间即逝被之后的阅读淹没掉,覆盖掉。 

心里惶惑。 

那夜梦到自己在水中,在一片望不到边的水中。水很清,清得能看见很深很深的水底,清得不见一根水草,清得感到自己污浊,这么清的水因为我而污染。我无法游到岸边,因为根本就没有岸。阳光是那样好,天空是那样蓝,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样的水中,没有恐惧,也没有焦虑。这里不是海,这是一片平静的水面,是湖泊?我在湖的中间?我怎么来的?我要到什么地方去? 

依然想念P.。 

P.帮助了我。不是他就不会有这次阅读。也不会有这些文字。还有和P.的那些很深入的谈话。我没有回答实质的问题,我闪烁其辞了,我不敢扒下这张人皮做动物。面对一个没有见过面的男人,尽管你想当动物,尽管你和他相距千里之遥、维系你和他只是显示器和一堆数据,你还是不敢把真实的自我展示出来,你远不如你的文字诚实。 

除了用E-MAIL投稿,以及回复那些约稿信以外,我已经停止和一切朋友的E-MAIL通信。因为我发现有的E-MAIL 

信箱有过滤。我每天开信箱除了收信,再就是从每个信箱给自己另外信箱发信,看看这些信箱是不是正常。最近有的信箱已经不能够收到自己发给自己的信。非常时期到了? 

这与文学有关系? 

与我的思念有关系? 

孤独是可耻的,还是悲哀的?文字真有这么大威力,文字就这么令人害怕?这些年我就是在孤独中度过的。已经习惯了。有时也会一个转身向后看,看得热泪涟涟。花,总有花瓣儿飘零的时候。 

他在和马格丽特告别后拷问自己:你难道是一部写书的机器,受虚荣驱使,再徒然耗费生命?我是否也要这样来拷问自己。 

那个时代毕竟远去。这四五十年来汉语书面词汇变化实在太大。我不知道这些词汇是从一个飞跃到另一个飞跃,还是从一个堕落跌落到另一个堕落。生息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是伟大的,生息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是猥琐的。不管伟大还是猥琐,都善于玩弄词汇。真正的生活沉淀在那些浅薄、虚伪、浮华、苍白、激进、前卫、有形、不知所云的词汇下面,是一堆平实、平庸、凌乱、无序、温软、沉沦、无形的印象。伟大喧嚣的时代和那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民生活有多大的关系?一百年来,平民日常语言几乎看不出有多大变化。 

无论在读《灵山》还是在读《一个人的圣经》的时候,看到的都是浮华、虚伪、激进、前卫的激流下面的那种平静散淡的文字。作家用这些有点老派的文字来表现那样一个喧嚣的、声嘶力竭的暴力年代,让单调、乏味、生硬,豪迈的生活和强烈的光线在这样的文字和篇章中变得柔和、细腻、暗淡、感伤。废墟是美的,荒原是美的,丑陋也是美的,荒诞的事件也是美的。这些都在不经意的回忆中随手完成,似乎没有雕琢,没有修饰,就是意识流淌的原本样子。 

低声呓语是温情的意境。他用这样意境来衬托那样的疯狂时代。一个人,一个个体人面对一个“英雄”加“动力”社会还能怎样?在摧枯拉朽的革命狂飙到来时候还能怎么样?整个一个“农民革命”的背景。 

《一个人的圣经》里的孤独感比《灵山》中要强烈得多。这是一个回顾,是对已经过去的现实和记忆中抹不掉的印象回顾。这些记忆和印象已经像火印一样烙在作家的心灵深处。 

《一个人的圣经》是1989年之后的作品。祖国对于作家来说已经变成了远在天边的地方。童年、青年也变成的零散的记忆碎片失落在远方,他要追回这些记忆,把这些记忆拼贴起来,这些记忆里有他的青春,不可再来一遍的青春,他想找回自己真实的影子,哪怕这个影子是被割裂的。 

绝望不在此时此刻,而在当初,明明知道丢失却无力抓住。 

人是什么?人会撒谎,人不如动物诚实。他这么认为。他在第24章中又忍不住写他对文学的看法。我跳过这一章,其实我已经看到了,也看过了,这一章的最后一段就是这部小说封底印着的那段话。这是文学家的天真和无能。政治家靠谎言和暴力登上政坛,在政治家看来没有什么是改变不了的,摧毁不了的,一个政权,一种社会制度,一种文化,直至创造一段历史,涂改一段历史。统治、镇压、刺杀,政变,战争……一切手段都是合理的,成者为王,败者寇。 

没有残酷的不人道的生活,没有倍感痛苦的人生,就没有沉重的文学。文学是残酷派生出来的艺术。文学就是这样的声音,是绝望的心灵和被压抑的肉体发出的呻吟。诚实地把这一切诉诸文字是一个作家的权利,这个权利是至高无上的。我看到了一些淡忘的词:红卫兵、抄家、黑名单、军代表、造反、检查、交代、坦白、五•一六、一号动员令……这些都是我童年的印象。 

他说他烧掉了所有文稿和日记。我不知道他在那个年代能写出什么样的文字,写出什么样的日记。可惜的或许是他初恋的文字和最初和女性缠绵的文字。别的可能没有什么。 

 

【简评】孤独是很多人曾经有过的内心感受,而这篇文章以散文化的笔调,谈了高行健之《一个人的圣经》这一作品所给人的孤独感。在表达中,作者谈谈到了自己的生活感受,或将《一个人的圣经》与《灵山》比较,或讲述这部书的写作背景,角度灵活,手法多样,使读者读后油然而生一种莫名的孤独感。 

【延伸训练】 

1、 给下面这篇文章写一篇内容提要,要求简洁明了,字数200字左右。 

                          吃   相 

                                    梁实秋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 

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 

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 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戒,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联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 

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 

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劈拍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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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 

注重清洁。我不知道像咖哩鸡饭一类黏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 

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 

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 

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廛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 

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俐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盾上拔剑而啖 

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 

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桅(注)。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挟、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像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 

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挟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捡瘦的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 

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 

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像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 

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 

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的听到“呼噜,呼噜,呼 

——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 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式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 

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 

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去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 

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 

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 

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 

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 

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功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 

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嗝。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发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 

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饥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麽吃相! 

   2、选取一本名著认真阅读,然后就其中的某一点写一篇读书札记。 

            

 

张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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