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 手机版
首页
备课
教案
论文
杂文
试题
课件
素材
音像
公开课
类目:
首页
》
教育新闻
》
德育论文
阅读:951
标签:
德育论文
录取通知书迟到一年 女孩告赢母校
中新网 2002-09-13 吕新平、随文
中新湖北网9月13日消息:湖北随州一高考被武汉市某师范学校录取,录取通知书则被学校压着一直未发,时隔近一年后,考生家长意外地从报上看到女儿考上大学的消息,才从学校找到录取通知书。近日,这名女生以侵害受教育权为由,将母校随州市曾都区第四中学告上法庭。
据武汉晚报报道,今年22岁的秦春梅,家住随州市曾都区尚市镇战士村。2000年,她参加了高考,即始终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两个月后,秦春梅南下打工。
去年6月18日,秦父从2001年6月9日《随州日报》上得知,女儿被武汉某师范学校录取。6月23日,秦春梅的父母终于在秦春梅的班主任那里找到了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要求秦春梅于2000年9月15日报到。
此时离报到时间已过了9个月,曾都区第四中学为秦春梅出具介绍信,请求武汉市某师范学校让秦继续到校学习,可是该校示能批准。
因为学校未按时送达通知书使自己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秦春梅非常气愤。去年8月,秦以侵犯自己受教育权为由,将母校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四中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秦父请求其班主任在录取通知书寄到后,通知其有关亲戚转告,并留下了相关地址和联系电话,班主任对此给予了承诺。班主任收到秦春梅的录取通知书后,在拨打了一次电话没有接听后,便再也没有进行联系。而且秦春梅填写的收件人地址是学校地址,曾都四中对此未提出异议,表明其同意代收录取通知书。
今年9月1日,曾都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曾都区第四中学赔偿秦春梅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标签:
德育论文
录取通知
把本页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上一篇:
广州中小学教师月入过万不新鲜
下一篇:
慎重看待 留英学生在“贬值”
教学设计分类检索
人教版
|
苏教版
|
粤教版
|
语文版
|
北师大
七年级
|
八年级
|
九年级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教案
|
导学案
|
说课
|
课堂实录
|
教学案例
|
反思
教学论文分类检索
教学反思
|
教学计划
|
教学总结
|
备课资料
|
德育论文
|
作文指导
|
中考指导
|
高考指导
师生作品分类检索
教师随笔
|
学生随笔
|
作品赏析
|
初中习作
|
中考范文
|
高中习作
|
高考范文
|
作文素材
|
散文小说
|
古文阅读
红楼梦
,
神话
,
孔子
,
庄子
,
李白
,
杜甫
,
苏轼
,
东坡
,
李清照
,
赏析
,
唐诗
,
宋词
,
诗歌
,
鲁迅
,
小说
,
散文
,
文学
,
作文教学
本站管理员:尹瑞文 QQ:
8487054
手机:
13958889955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