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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敲诈案 4少女勒索同学百余次
                           京华时报     2002-10-22     

 

     本报讯 (记者是兆新 通讯员左航)通州公安分局昨天透露,警方为一起校园敲诈案而传唤了4名涉嫌敲诈的未成年少女,其中年龄最大的也不过15岁。花季少女小梅、小秋、小雪、小文在短短一年时间里,竟利用殴打威胁手段在校园敲诈勒索一同龄女生100余次。 

     据警方介绍,今年10月16日晚,年龄在14至15岁之间的女学生小梅、小秋、小雪、小文来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商店,对独自在店中的店主女儿小倩进行威胁,当场索要了65元钱,随后又强行拿走店中的烟、洗发水等物品。当晚受惊吓过度的小倩在噩梦中大声惊叫,父母才发现了女儿长达一年来精神萎靡的原因。几天后,4名女生在被警方传唤后供认了事情经过。由于小倩父亲经营一家杂货店,因此她平时零花钱很多。在同一所学校上学的女生小梅、小秋、小雪、小文突发奇想,想从小倩身上弄点钱花。去年10月15日晚,4人在学校门口堵住小倩索要40元钱。在被拒绝后,小梅伸手打了她耳光并猛踢两脚。小倩惧怕之下只好将身上所有的钱交出。4人威胁小倩,如果告诉老师和家长还要挨打。此后4名女孩变本加厉,每次都以“不给钱,就打你”相威胁,肆无忌惮地在学校向小倩敲诈索要数额不同的财物。在一年的时间里共索要财物百余次,总金额达1500余元。自去年10月份开始,小倩回到家后经常一言不发,一个人长时间坐在角落里发呆,有时遇到陌生人她也会变得异常紧张,父母几次追问都没有结果。 

     警方表示,尽管4名女生的不良行径已经触犯了法律,但因未到法定年龄而免于刑事处理,目前对这4人的处罚决定仍在研究中。

 

标签:教学设计 校园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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