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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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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 无讼专练
《乡土中国》 “无讼”专练
阅读下面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做刀笔吏的在这种社会里是没有地位的。可是在都市里讼师改称“律师”,之上还要加个“大”字;打官司改称“起诉”;包揽是非改称“法律顾问”——这套名词的改变正代表了社会性质的改变,也就是礼治社会变为法治社会。
在都市社会中一个人不明白法律,要去请教别人,并不是件可耻之事。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
礼治秩序的性质,我可以打一个譬喻来说明:在我们比赛足球时,裁判官吹了哨子,说哪个人犯规,哪个人就得受罚,用不到由双方停了球辩论。最理想的球赛是裁判员形同虚设(除了做个发球或出界的信号员)。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每个参加比赛的球员都应当事先熟悉规则,而且都事先约定根据双方同意的规则比赛。裁判员是规则的权威,他的责任是在察看每个球员的动作不越出规则之外。球员对于规则要谙熟,技艺要能做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的程度,他需要长期的训练。如果发生有意犯规的举动,就可以说是训练不良,也是指导员的耻辱。
这个譬喻可以用来说明乡土社会对于讼事的看法。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意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是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地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儿子做了坏事情,父亲得受刑罚,甚至教师也难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摘自费孝通《乡土中国·无讼》)
1.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律师的出现,促使乡土礼治社会逐渐转变为都市法治社会。
B.乡土社会中,人们认为“不懂法”者比“不知礼”者好得多。
C.在维持社会秩序上,地方官的作用类似足球比赛的裁判官。
D.乡土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
【答案】A
B.“‘不懂法’者比‘不知礼’者好得多”错误,根据原文“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可知,在乡土社会中人们更强调知“礼”,而没有说“不懂法”者比“不知礼”者好得多,选项于文无据。
C.“地方官的作用类似足球比赛的裁判官”错误,根据原文“礼治秩序的性质,我可以打一个譬喻来说明:在我们比赛足球时,裁判官吹了哨子,说哪个人犯规,哪个人就得受罚,用不到由双方停了球辩论。最理想的球赛是裁判员形同虚设(除了做个发球或出界的信号员)”可知,“礼治”的作用类似足球比赛的裁判官,选项曲解文意,与原文不符。


浏览完整试题D.“乡土社会中”错误,根据原文“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可知,应该是“理想的礼治”,选项于文无据。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有非要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在旧小说上,我们常见的听讼,亦称折狱的程序是:把“犯人”拖上堂,先各打屁股若干板,然后一方面大呼冤枉父母官用了他“看相”式的眼光,分出那个“獐头鼠目”,必非好人,重加呵责,逼出供状,结果好恶分辨,冤也伸了,大呼青天。——这种程序在现代眼光中,会感觉到没有道理,但是在乡土社会中,这却是公认正当的。
在这里我可以另打一个譬喻来说明:在我们足球比赛时,裁判官吹了哨子,说那个人犯规那个人就得受罚,用不到由双方停了球辩论。最理想的球赛是裁判员形同虚设(除了做个发球或出界的信号员)。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每个参加比赛的球员都应当事先熟悉规则,而且都事先约定根据双方同意的规则之下比赛,裁判员是规则的权威。他的责任是在察看每个球员的动作不越出规则之外。
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的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的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儿子做了坏事情,父亲得受刑罚,甚至教师也不能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我曾在乡下参加过这类调解的集会。我之被邀在乡民看来是极自然的,因为我是在学校里教书的,读书知礼,是权威。其他负有调解责任的是一乡的长老。最有意思的是保长从不发言,因为他在乡里并没有社会地位,他只是个干事。调解是个新名词,旧名词是评理,差不多每次都由一位很会说话的乡绅开口。他的公式总是把那被调解的双方都骂一顿“这简直是丢我们村子里脸的事!你们还不认了错,回家去。”接着教训了一番。有时竟拍起桌子来发一阵脾气。他依着他认为“应当”的告诉他们。这一阵却极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有时还得罚他们请一次客。
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的存留在广大的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有删减)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讼”范畴的一项是( )
A.因设计问题,小陈家空调无法安置在专属位,只能外挂。楼下住户认为此举影响正常生活。要求拆除,遭到拒绝,双方发生争执。
B.甲某参加聚餐,酒后不听劝阻独自驾车回家,撞伤正常行走的乙某,但甲某仍然驾驶逃逸,造成乙某错过最佳治疗时间而死亡。
C.张家村早年外迁的户张姓人家(后该户改为胡姓)欲将祖先牌位迁回张氏宗祠,遭到当地张姓村民反对,双方各不礼让。
D.一位80多岁的老人曾与子女达成赡养协议,但子女拒不履行。后因生活所迫,无奈之下,老人打算通过诉讼解决养老问题。
2.材料一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各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进行说明。
【答案】
1.B【解析】属于“无讼”范畴的有离婚和抚养等民事纠纷,财产和债务等商事纠纷。
B.酒后驾车撞人并逃逸属于违法行为,并不是无讼范畴。
2.①举例论证。作者以我下乡参加调解集会所见所闻论证了乡土社会的调解过程多是一种教育过程,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②类比论证。用球赛作类比,论证了礼治秩序靠大家对传统规则自觉的信奉与遵守来维持,同类叠加,加强了论证效果。
【解析】举例论证:如材料一第四段“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我曾在乡下参加过这类调解的集会……他的公式总是把那被调解的双方都骂一顿‘这简直是丢我们村子里脸的事!你们还不认了错,回家去。’接着教训了一番。有时竟拍起桌子耒发一阵脾气。他依着他认为‘应当’的告诉他们。这一阵却极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有时还得罚他们请一次客”,作者列举了我下乡参加调解集会的所见所闻,论证了乡土社会的调解过程多是一种教育过程,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类比论证:如材料一第二段“在这里我可以另打一个譬喻来说明:在我们足球比赛时,裁判官吹了叫子,说那个人犯规那个人就得受罚,用不到由双方停了球辩论……裁判员是规则的权威。他的责任是在察看每个球员的动作不越出规则之外”,作者用球赛作类比,论证了礼治秩序靠大家对传统规则自觉的信奉与遵守来维持,同类叠加,加强了论证效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
打一个譬喻来说明:在我们比赛足球时,裁判官吹了哨子,说哪个人犯规,哪个人就得受罚,用不到由双方停了球辩论。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每个参加比赛的球员都应当事先熟悉规则,而且都事先约定根据双方同意的规则之下比赛,裁判员是规则的权威。球员对于规则要谙熟,技艺要能做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的程度,他需要长期的训练。如果发生有意犯规的举动,就可以说是训练不良,也是指导员的耻辱。


展开余下试题这个譬喻可以用来说明乡土社会对于讼事的看法。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地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儿子做了坏事情,父亲得受刑罚,甚至教师也不能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我记得一个很有意思的案子:某甲已上了年纪,抽大烟。长子为了全家的经济,很反对他父亲有这嗜好,但也不便干涉。次子不务正业,偷偷抽大烟,时常怂恿老父亲抽大烟,他可以分润一些。有一次给长子看见了,就痛打他的弟弟,这弟弟赖在老父身上。长子一时火起,骂了父亲。家里大闹起来,被人拉到乡公所来评理。那位乡绅,先照例认为这是件全村的丑事。接着动用了整个伦理原则,小儿子是败类,最不好,应当赶出村子。大儿子骂了父亲,该罚。老父亲不知道管教儿子,还要抽大烟,受了一顿教训。这样,大家认了罚回家。那位乡绅回头和我发了一阵牢骚:一代不如一代,真是世风日下。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当时体会到了孔子说这话时的神气了。
现代都市社会中讲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国家保护这些权利,所以定下了许多法律。一个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他并不在教化人。刑罚的用意已经不复“以儆效尤”,而是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尤其在民法范围里,他并不是在分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在英美以判例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下,很多时间诉讼的目的是在获得以后可以遵守的规则。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无讼》
1.材料运用了多种与鲁迅《拿来主义》相同的论证方法,请分别指出并简要说明。
【答案】
1.①比喻论证,材料一用足球比赛来说明乡土社会对于讼事的看法,《拿来主义》用对待大宅子的态度来比喻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
②举例论证,材料一以调解父子抽烟一案为例,《拿来主义》列举送去主义的种种表现;
③对比论证,材料一将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诉讼进行对比,《拿来主义》将拿来主义与送去主义对比,等等。
【解析】材料一第一段“打一个譬喻来说明:在我们比赛足球时,裁判官吹了哨子,说哪个人犯规,哪个人就得受罚,用不到由双方停了球辩论。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每个参加比赛的球员都应当事先熟悉规则,而且都事先约定根据双方同意的规则之下比赛,裁判员是规则的权威。球员对于规则要谙熟,技艺要能做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的程度,他需要长期的训练。如果发生有意犯规的举动,就可以说是训练不良,也是指导员的耻辱”;《拿来主义》“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材料一用足球比赛来说明乡土社会对于讼事的看法,《拿来主义》用对待大宅子的态度来比喻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都运用了比喻论证。
材料一第四段“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我记得一个很有意思的案子:某甲已上了年纪,抽大烟。长子为了全家的经济,很反对他父亲有这嗜好,但也不便干涉……”;《拿来主义》“到现在,成了什么都是‘送去主义’了。别的且不说罢,单是学艺上的东西,近来就先送一批古董到巴黎去展览,但终‘不知后事如何’;还有几位‘大师’们捧着几张古画和新画,在欧洲各国一路的挂过去,叫作‘发扬国光’。听说不远还要送梅兰芳博士到苏联去”。材料一以调解父子抽烟一案为例,《拿来主义》列举送去主义的种种表现,都运用了举例论证的手法。材料一最后一段“现代都市社会中讲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国家保护这些权利,所以定下了许多法律。一个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他并不在教化人”。
《拿来主义》“我在这里也并不想对于‘送去’再说什么,否则太不‘摩登’了。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材料一将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诉讼进行对比,《拿来主义》将拿来主义与送去主义对比,都运用了对比论证的手法。
阅读下面的材料,探究问题
材料:张艺谋导演曾经拍过一部电影《秋菊打官司》,讲的是在一个贫穷闭塞的村庄里,秋菊家要建一个辣子棚,村长不同意,秋菊的丈夫骂村长“绝户”,村长一气之下踢伤了他,秋菊要求村长道歉,村长赔了200块钱却拒绝道歉,于是秋菊为了讨得一个“说法”,开启了漫长的诉讼之路。后来村长在秋菊难产之时帮助她脱险,就在秋菊要感谢村长时,村长却因伤害罪被拘留。
1. 请结合《无讼》一章内容,分析这部电影中所反映的社会问题。
【答案】
1.在农村,最大的权力者是村长、长老,民间舆论是评判行为的最主要力量,人情是联系人们关系的最大纽带。而在现代秩序中,权力者是公安局,是政府,评判行为的力量是法律,是国家强制机关,联系人之间关系的是合作或者利益。 而秋菊要通过现代秩序来解决一个乡土内的问题,因为通过乡土秩序她无法解决,她认为法律是有效的。这其实反映的是礼治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冲突,表现出在社会进化过程中礼与法的矛盾冲突。影片触碰到乡土社会一个敏感问题,即当村民与拥有调解权力的村长、长老发生冲突时,乡土社会该如何调解?乡土社会注重人情,正当大家言归于好、其乐融融时,村长却被告知要承受牢狱之灾,可见法律是铁面无私的,可以忽视人情,超越人情,这种现代的法治社会与传统的淳朴的乡土社会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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