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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有偿家教开禁 教师反应平平
                             新华网     2003-07-22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7月22日电 从2003年春季学期开始,南京市教育局便在一些学校试点有条件开禁有偿家教,尝试对有偿家教进行规范化管理。然而,从目前的结果来看,教师们普遍处在观望之中,对此反响不大。 

    为规范“有偿家教”市场,南京市教育部门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任聘学校的学生应恪尽职责;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应把主要精力投入本职工作,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的情况下,限于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从事有偿家教,同时要对学生家教期间的环境、条件及安全提供必要的保证。

    此外,从教育公正的要求出发,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参加国家、省、市、区(县)各级学科性考试、竞赛命题及担任评委。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一律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对一味以挣钱为目的的有偿家教活动要作出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党纪政纪处理。 

    然而,试点开始以来,大部分教师都持一种观望态度。大部分试点学校基本上没有教师来登记。当问及是否会进行有偿家教登记的问题时,有多年家教经历的储老师向记者坦白:“做家教应该是比较私人比较自由的事,我当然不想让学校其他人知道啦!”南京一所重点中学校长分析认为,参加登记的教师必然成为校方重点关注的人物,许多教师也不愿轻易放弃在命题组的地位,因此谁也“不敢为天下先”。 

    南京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全国有不少地方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但从现实情况看,“有偿家教”有着相当大的市场,对于它的存在,简单的说“不”,既于法无据,又有悖于市场规律,明智的做法应该是用政策和制度对其进行正确引导和规范。目前从各个试点校反馈回来的信息表明,教师们反应不大,大多不愿意登记,因此政策的执行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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