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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4045  2019-04-14
标签:文言文阅读翻译
史浩,字直翁,明州鄞 文言文阅读题答案及原文翻译
史浩,字直翁,明州鄞县人。绍兴十四年登进士第。三十年,除浩权建王府教授。三十一年,迁宗正少卿。会金主亮犯边,下诏亲征。时两淮失守,建王抗疏请率师为前驱。浩为王力言:“太子不可将兵,以晋申生、唐肃宗灵武之事为戒。”王大感悟,立俾浩草奏,请扈跸①以供子职,辞意恳到。高宗方怒,览奏意顿释,知奏出于浩,曰:“真王府官也。”既而,殿中侍御史吴芾乞以皇子为元帅,先视师。上亦欲令王遍识诸将,遂扈跸如建康。

      ②三十二年,孝宗受禅,迁翰林学士。张浚将图恢复,浩与之异议,浩奏:“先为备御,是谓良规。傥听浅谋之士,兴不教之师,寇去则论赏以邀功,寇至则敛兵而遁迹,谓之恢复得乎?”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首言赵鼎、李光之无罪,岳飞之久冤,宜复其官爵,禄其子孙。悉从之。

      ③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并及浩,自是不召者十三年。起知绍兴府。持母丧归,服阕,知福州。五年,复为右丞相。枢密都承旨王抃建议以殿、步二司军多虚额,请各募三千人充之。已而殿前司辄捕市人,被掠者多断指,示不可用。军人怙众,因夺民财。浩奏:“尽释所捕,而禽军民首喧呶者送狱。”狱成议罪,欲取兵民各一人枭首以徇。浩曰:“始衅者军人也,军法从事固当。若市人特与抗斗尔,可同罚乎?‘等死,死国可乎?’是岂军人语。”上怒曰:“是比朕为秦二世也。”寻求去,拜少傅。

      ④十年,请老,除太保致仕。绍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会稽郡王。浩喜荐人才,尝拟陈之茂进职与郡,上知之茂尝毁浩,曰:“卿岂以德报怨耶?”浩曰:“臣不知有怨,若以为怨而以德报之,是有心也。”莫济状王十朋行事,诋浩尤甚,浩荐济掌内制,盖其宽厚类此。(节选自《宋史8226;史浩传》)

      [注]①扈跸:指随侍、护卫皇帝出行。

      15.写出下列加点词在句中的意思。(2分)

      (1)禄其子孙( ) (2)上知之茂尝毁浩( )

      16.为下列句中加点词语选择释义正确的一项。(2分)

      (1)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 )

      A.依附勾结 B.与……成为朋友 C.与人攀比 D.与人同列

      (2)军人怙众( )

      A.估计 B.猎取 C.依仗 D.谋划

      17.第③段画曲线部分断句最正确的一项是( )。(2分)

      A.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

      B.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

      C.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

      D.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

      18.把第③段画直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6分)

      始衅者军人也,军法从事固当。若市人特与抗斗尔,可同罚乎?

      19.第②段中,“浅谋之士”是谁?史浩为什么说此人是浅谋之士?(3分)

      [答案]

      15.(1)授予……俸禄 (2)诋毁,说坏话

      16.(1)A (2)C

      17.B

      18.开始挑衅的人是军人,按军法处理本来得当。至于市民,只是和他们抵抗斗争罢了,可以一样处罚吗?

      19.张浚因为他发动不经训练的军队来谋求恢复中原的大业,这样会造成敌人进犯,士兵逃跑,敌人离开,又邀功论赏,因此史浩认为他是“浅薄无谋的人”。

      [参考译文]

      史浩,字直翁,明州鄞县人。绍兴十四年进士及第。三十年,授任史浩为代理建王府教授。适逢金国完颜亮侵犯边境,(皇帝)下诏亲自出征。当时两淮失守,建王上书直言请求率领部队担任前导。史浩极力进言说:“太子不可以率兵。”建王大有所感而觉悟,立刻让史浩起草奏疏,请求随从帝王的车驾而尽到儿子的职责,文辞意气恳切周到。高宗看了奏疏,知道奏疏是史浩起草的,说:“真是王府的官员啊。”接着,殿中侍御史吴芾请求派皇太子为元帅,先去视察部队。高宗也想让建王普遍了解各位将领,于是(建王)随从帝王的车驾到建康。

      三十二年,孝宗接受禅位,(史浩)升任翰林学士。张浚将要谋求恢复中原,史浩和他意见不同。史浩上奏说:“首先是准备防御,这是良好的规划。假如听信浅薄无谋的人,发动不经训练的军队,说这就是恢复(大业),怎么可以呢?”隆兴元年,(史浩)被授任为尚书右仆射,首先进言赵鼎、李光清白无辜,岳飞久蒙冤屈,应当恢复他们的官爵,授予他们的子孙俸禄。(皇帝)都听从了。

      先前,史浩因为要在瓜州筑城,报告派遣太府丞史正志去视察,史正志和张浚辩论。王十朋也上奏史正志依附勾结,一并牵连到史浩,从此十三年不被召见。(后来)(史浩)被起用为绍兴府知府。为服母丧还乡,服丧期满后,担任福州知州。五年,(史浩)又担任右丞相。枢密都承旨王抃建议以殿、步二司军有许多空位为由,请求各招募三千人补充部队。不久殿前司就抓捕市民,被抓的人很多自己折断手指,表示不能当兵。军人依仗人多,就借机抢夺百姓财物。官司立案量刑时,想要拿军人、市民各一人杀头示众。史浩说:“开始挑衅的人是军人,按军法处理本来得当。至于市民,只是和他们抵抗斗争罢了,可以一样处罚吗?‘同样是死,为国而死可以吗?’这难道是军人说的话吗?”皇上发怒说:“这是把我比作秦二世了。”不久,史浩请求离职,(却被)授任为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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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请求告老,授任太保退休,封为魏国公。绍熙五年逝世,享年八十九岁,封为会稽郡王。史浩喜欢推荐人才,曾经拟定陈之茂升官为郡守,皇上知道陈之茂曾经说过他坏话,说:“你难道是在用恩德报答怨恨吗?”史浩说“我不知道有怨恨,假使把这当作怨恨而用恩德报答他,这就是存心的了。”莫济为王十朋作行状,诋毁史浩尤其厉害,他却举荐莫济掌管内制。大致上他的宽厚就像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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