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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村庄的诗意栖居者——刘亮程散文解析
留白 来源:文景

      一

      放下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新疆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阅读时的愉悦和感动仍未平息。刘亮程,个自称“农民”的寂寞写作者,终于实现他出发时的梦想--“以沉默十年为代价换得一两声高亢鸣叫”(《通驴性的人》),让慌不择路的整个中国文坛赧然侧。至今我仍为两年多前在几家报纸“豆腐块”里初识刘亮程时的判断暗得意。尽管在向朋友们推荐时反应冷淡,但我还是认定写出那些超尘脱俗文字的刘亮程,是一位真正的诗人。时隔半年,当一位朋友拿着一张整版介绍刘亮程的《南方周末向我“隆重推荐”时,就像知道惊蛰过后,冬眠的动物迟早会从沉睡中醒来,除了高兴,我毫不奇怪。但一本三百多的散文集读过之后会怎样?此,我心里着实没底。好在,刘亮程没让我失望。

      我不知道“总共只上过五年学(《只有故土》)的刘亮程是否潜心研读过老庄,但他文字里四处流淌的玄学成分--清虚、静笃、自然、无为、守拙等等--正可见出道家思想的流风余绪。有人把刘亮程的散文称作“乡村哲学”,而乡村在中国历史上,从来都是道家哲学的集散地。我们不难给扛着一把铁锨到处转悠的刘亮程找到精神上远祖和师承:柱下漆园的老庄,采菊东篱的陶潜,以及古往今来的贤人隐士……幸运的是,刘亮程的乡村情结并没有经历一个庙堂理想破灭之后的放逐过程,因而他的“保持自己的速度”才显得本真而纯粹。作为一个写作者,刘亮程从一开始就把自己和那些“体验生活”的“乡土作家”们划清了限。

      我投生到荒凉僻远的黄沙梁,来得如此匆忙,就是为了从头到尾看完一村人漫长一生的寂寞演出。我是唯一的旁观者,我坐在更荒远处。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我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我的眼睛和那些朝的窗户、破墙洞、老树窟一起,一动不动,注视着一百年后还会发生的永恒事情。(《冯四》)

      这和老子在两千多年前所持的“致虚极,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的观点如出一辙。在另一篇文章里,他又说:“我喜欢在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我一直庆幸自己没有离开这个村庄,没有把时间和精力白白耗费在另一片土地上。……我的生命上抵高天,下达深地。这都是我在一个地方地久天长生活的结果。” (《住多久才算是家》)这又几乎是老子“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少。”的隐逸思想的现代版了。以当年那帮背着一包笔记本到处“采风”的名作家们的眼光看,玩这样的“行为艺术”显然有些不合时宜,而且成本太大。

      我的阅读是从习惯的挑拣开始的——这未尝不是一种挑剔,但最后的结果是:我没有漏掉一篇文,一个字。我自信不是一个对陈词滥调和虚情假特别“饥渴”的人,但读完全书我真的犹未尽,而且同时产生相反的念头,就是希望这个叫刘亮程的人到此为止吧,——难道你真的指望还能跳过自己设置的标杆吗?

      透过文字的背后,刘亮程特有的视角和思维方式,以及与此相应的价值判断深深吸引了我。在当下的这个无主名时代,一个小人物的价值从没有像在《我改变的事物》里表现得那么富有才华。刘亮程写出了一个胡乱地生活着,找不到值得一干的大事”的平凡人的从容和高贵:用一根草绳把一棵长歪的胡杨拉直,从而“改变了两棵树的长势”;把一棵树上的麻雀赶到另棵树上,把一条渠里的水引进另一条渠;还促狭地赶开一头正在交配的黑公羊,让一头急得乱跳的白公羊爬上去,使“本该下黑羊羔的这只母羊,因此只能下只白羊羔”……文中的“我”总在为自己找这些闲事做,并相信自己的每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充满意义:

      当我五十岁的时候,我会很自豪地目睹因为我而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的大小事物,在长达一生的时间里,我有意无意地改变了它们,让本来黑的变成白,本来向东的去了西边……而这一切,只有我一个人清楚。

      与其说这是一种原汁原味的农民的精神境界,倒不如说是作者在天地之间找到的一种“真人”的情怀。从功利的眼光看,这是一个被前进的时代列车漏载的乡村闲人的精神胜利法;但谁又能说其中没有隐含着一种当代社会稀有紧缺的对个体生命价值的认同和自信呢?想想看,我们这些在城市的所谓“文明”里的人们,在汲汲于给肉体寻找一个妥帖的物质存放地的同时,可曾用怜爱的目光打量过那日枯萎的灵魂,可曾在做着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时,无限感恩地想到“天”、“地”、“人”的交感共振?这里,刘亮程自觉充当了一个荒凉村庄日常生活细节的见证者和代言人,因为他深感那些在“荒凉”中“活着”的人们正患着事实上的“失语症”。——“除了荒凉这惟一的读物,我的目光无处可栖。大地把最艰涩难读的章节留给这群没啥文化的人。”(《黄沙梁》)

      因为背负着这样的使命,刘亮程摒弃了这个时代的知识人在观照“苍生”时不约而同的“他者”目光,而用陶渊明式“纵浪大化”、“不喜不惧”的达者胸怀打量一个人的“一辈子”。他关注甚至“偷窥”着村里像冯四那样的小人物的生生死死,喜怒哀乐,从中领略生命给予每一个人的同样的尊严和高贵:“天从不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谁知道谁过得更实在些呢?”“与一生这个漫长宏大的工程相比,任何事业都显得渺小而无意义。”(《冯四》)“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情。”(《剩下的事情》)

      二

      刘亮程对时间、空间和弥漫于其间的生命过程有一种独到的理解。由于这种理解不是来自书本,而是来自日复一日的生命状态本身,因而一旦经由感性的文字显现出来,便有了一种厚实的质感和动人的力量。

      在一个村庄活得久了,你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这说明,你已经跟一个地方的时光混熟了。水土、阳光和空气都熟悉了你,知道你是个老实安分的人,多活几十年也没多大害处。不像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可能有时他们也偶尔躲过时间,活得年轻而滋润。光阴一旦追上他们就会狠狠报复一顿,从他们身上减去几十岁。事实证明,许多离开村庄跑世界的人,最终都没有跑回来,死在外面了。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住多久才算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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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白话文学中,将时间和生命的冲突写得如此空灵而睿智的文字并不多见。在这些文字的上空,回旋着一种不易觉察的诗意。这里,时间成了一种人格化的生命存在,它似乎活了起来,满世界地追赶着人类,也被人类满世界的追赶。而人一旦放慢脚步,时间就“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那些“满世界乱跑”的人却“没有赶回来的时间”。这是一种再朴素不过的“相对论”,而诗意却如同阳光穿过阴霾一样,从那份文字承载不了的苍凉里流泻而出。

      我们再来看看刘亮程对空间的独特解会。在《冯四》一文中,他说:不管冯四在与不在,地上的方桌永远踱着方步朝着某个方向走着,挂在墙上的镰刀永远在收割着一个秋天的麦子,倒挂在屋顶的锄头永远锄这一块禾田里的杂草,斜立屋角的铁锨永远挖着一个黑暗深邃的大坑……

      诚所谓“林无静树,川无停流” (《世说新语》),不可捉摸的时间就这样被吸附在日常的事物上,获得了类乎静止的动感与速度,这四个“永远”简直是“飞矢不动”的哲学观的变形。海德格尔说 :“时间就是其中发生着事件的东西。”时间和空间一样最终都指向一个地方--虚无。如此悲观的表述远不如刘亮程的时空观来得豁达:“不管多大的风,刮平一道田埂也得一百年功夫;人用旧扔掉的一只瓷碗,在土中埋三千年仍纹丝不变;而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土地的将是永恒的刺痛。”于是,“永恒”也就成了时间和空间摩擦反应的“化合物”:时间本身也不是无限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最大的事情》)

      这种哲理与诗性的糅合成就了刘亮程散文最吸引目光和启发幽思的段落。如果我们细心一点,会发现庄子在《齐物论》里所说的,“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 ;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 其实正是刘亮程独特时空视角的思维母本。时间和空间的长短和大小熬身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去看它。这倒让我想起西方哲学的一个奇怪的命题——”针尖上到底能站多少个天使?“我觉得,庄子和刘亮程的”笔尖“上都能站上好几个。

      三

      关于刘亮程散文的诗性因子,上面只能点到为止,因为另一个问题已经话到嘴边,那就是:散文的边界在哪?我不敢说对这个具有理论意义的问,刘亮程已经用他的创作给出了部分答案。但我确实感觉到,刘亮程的散文蕴藏着一种”跨文体写作“的可能性和自觉努力。在他的村庄里,不仅回旋着一种现实中找不到的袅娜诗意,同时也充满了紧张的对抗 :乡村与城市、人与自然、梦境与现实,甚至在文体与文体间,都能感受到某种力量的争夺和消长。其实,这个问题还可以换一种提法,就是:散文可不可以虚构? 我们的常识是:虚构是小说的专利,散文嘛,只能“实话实说”。几乎是当代文学的文创作实绩颁布给文学教科书的一条“戒律”。写“真人真事”一度成为散文的标签和身份证明,中小学生的作文本上充满了“有真情感”之类的俗套评语。问题是,“从来如此,便对么?”叙事学和新历史主义的观认为,人类所有的文字叙述行为(包括史书)本质上都是一种“虚构”。况且事实上并非“从来如此”,我国自先秦诸子以来的散文传统并未视虚构杜撰为不可--《庄子》不是通篇都在“天马行空”吗?--倒是对小说作了写实的规定。从另角度说,规定和限制真的有用吗?君不见号称“虚构”的小说往往真实地再现了社会和人生的林林总总,而标榜“真情实感”的散文却常常或抹着文化的口红,或戴着人生的假面。“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小说与散文亦可作如是。当代的所谓散文家,大多只写看上去对得起观众的“自我”甚至“超我”,从不涉及“本我”的不堪之处。那一个个“真、、美”的“抒情主人公”形象,看似人气健旺,足以孤芳自赏,实则苍白失血,不起稍稍仔细些的推敲与打量。难怪钱钟书先生要讥讽某些人的回忆录“想象丰富”了。

      还是来说刘亮程。窃以为,刘亮程的散文不仅是个人的文本试验,还代表了当代散文寻找自身出路的一次突围梭罗住了两年半的瓦尔登湖可以在他的年谱中坐实,而刘亮程“地久天长”地栖居的黄沙梁,说穿了乃是一种“虚构”。在《又是黄沙梁》一文中,亮程写道:我给我的诗歌中的这个村庄起了个名字:黄沙梁。

      这无疑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注脚”。当一个诗人给自己居住的地方重新命名时,显然是一个充满文学野心的“预谋”。现在,这个地图上找不到的村庄又被移植到散文里。换句话说,这只是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它的虚拟性在那篇梦幻和诗意交织的同题散文里暴露无遗。如果一读者仅从“真实性”上对号入座,你会发现刘亮程根本不能自圆其说。这些被分成三辑的文章恰好对应着他人生的三个站点:村庄(黄沙梁)--城乡结合部(城郊乡的农机管理站)--城市(乌鲁木齐),这三个站点不仅暗示了刘亮程对自我生存状况的不断超越,在文本上也呈现一种第否定的关系,读到他“扛着铁锨进城”时,前面的“地久天长”云云就成了无法落实的童话。有的读者甚至为此而大呼上当。

      然而,这种戴着考据眼光的阅读是不是有点暴殄天物?这恐还不是散文写实的思维定势在作怪。试想,如果刘亮程也按着你的思路走,文坛不过又多了一个平庸的散文家而已。一个艺术家绝不仅满足于为现实“照相”,他还必须有一个梦,他毕生的努力也就是为了编织这个美丽的梦,梦里到处都是的影子,但也只是影子而已。“一个人的村庄”,正是刘亮程苦心经营的一个梦。

      梦境与现实的冲突在一些追忆童年的文章里凸现无遗。《天边大火》里的“我”失眠在一个“寒冷又恐怖”的冬夜,他惊悸于整个村庄在朝向未来的途中“落到了最后面”,而所有的人竟浑然未觉,蒙头大睡。短短两千字的篇幅大部分用于编织这种亦真亦幻的“童年梦境”,而真正的“童年”则早已在作者有预谋的还原过程中走失了。紧接着,作者让“好像忽然长大了许多”的“”,拿了盒火柴跑到长满蒿草的野滩去放了一把试图“弄醒村里人”的漫天大火。然而--我不知道呆站了多久,直到后来,火终于熄灭了,夜色又笼罩那片烧黑的野,村子还是静静的,没有一个人醒来,没有一条狗吠,没有一鸡叫……

      你能说这件事是写实的吗?但你无法否认,刘亮程对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莫名苦闷和形而上思虑的描述,有着另一种“真实”。《偷苞谷的贼》与其说是散文,不如说是一篇时空失序、情节怪诞的超现实题材的小说。文章开头,作者用小说的写实手法写村里抓住一个偷苞谷的贼,天黑了,杜锁娃的父亲把看贼的任务交给了“我”--刘家老二(这也是刘亮程的真实排行)。由于胆怯,小偷还是被“”放跑了。出于自责,多日之后“我”鼓足勇气找到杜锁娃的父亲:

      “那个贼跑掉。”我说。

      他扭过头看着我。

      “偷苞谷的贼。”我又大声说一句。

      他瞪了我一眼,转身吆喝了一声牛。接着我听他嘟囔着说:“谷早收掉了。哪还有苞谷。”

      我愣在那里。

      这一段叙述一下子把事件的真实性颠覆了,使读者坠入五里雾里。至于后面的“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近二十年”,以及自己最终还是被“那个人”追上,“他把那条瘸腿扔给我,换上我的一条好腿走了。”这些情节,与刘亮程的“本事”就更是乖离不合了。正如作者自己所言:“随着年岁增长,我越来越分不清曾经的哪些生活场景是现实,哪些是梦。它们糅在了一起。我也不再去仔细分辨。”

      实与虚、梦与醒就这样水乳交融,构成一个迷离扑朔的文本世界。从读者接受角度讲,在散文中读到这样的小说笔法,无是让人兴奋的。这种“写在文体边上”的文字,当然比那些滥情的游记、质木无文的回忆录更具艺术品位和文学魅力。

      在刘亮程的不少散文中,还涉及自己的性心理的刻画,甚至直言性事。 另一场风中我闻见一群女人成熟的气息,想到一个又一个鲜美女子,在离我很远处长大成熟,然后老去。我闲吊的家什朝着她们,举起放下,鞭长莫及。(《风把人刮歪》)

      有这种雄心的男人一般都有根了不起的粗壮阳物,又娶到一房样样能行的好媳妇,有了这些天赐的好条件,他就会像种瓜点豆一般,从大土炕的那头开始,隔一尺种一个儿子,再隔一尺插花地播一个女儿。(《一个人的村庄》)

      恕我孤陋寡闻,在时下小说性描写泛滥成灾的形势下,如此现身说“性”的文字在散文里还是第一次遭遇。它因为在一个书写“自我”文体中大胆切入“本我”所在的“潜意识”领域而显得触目惊心。

      在这本书的封皮上,刘亮程被人誉为“二十世纪最后一个散家”,这话是否允当姑且不论,不过,在两个世纪擦肩而过的节骨眼儿上,中国当代散文的“细小命运”(朱大可语),的确在这个充满诗意和哲思的村庄里,亮出了它那沉潜多时的健壮经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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