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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备课资料
陈村备课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七年级必修)
特别好的备课资源,读了会改变你的备课观念和备课方式。
从这课开始,我们学习鲁迅先生的文章。鲁迅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人,用孩子们的话说,是这块地盘上的“老大”。鲁迅一生写书多多,收在《鲁迅全集》中的创作部分是十六卷,另有十卷译作。他的文章文采斐然,思想超群。因种种原因,中学的语文教材中,他的作品是最多的。有人认为太多了,我不这样看。好好读一个伟大的人,胜过读许多庸常的人。
鲁迅(1881.9.25-1936.10.19),原名周樟寿,字豫山,小名阿张。这名和字是祖父起的。因同学起绰号叫他“雨伞”,他就要祖父给他改改,于是改成“豫才”①。“鲁迅”是他的笔名,发表文章用的。他一生用过140多个笔名,“鲁迅”是用得最多最久的一个。为了行文和阅读的方便,我在这文章里还是统一以“鲁迅”这名字称他。鲁迅是长子,后来母亲的家中称他“大先生”,母亲叫他时简化为“大”。
鲁迅的故乡是浙江绍兴。详见文后的资料。
这篇叙事散文最早发表在《莽原》半月刊第19期(1926.10.10),署名鲁迅,副题《旧事重提之六》。后收在鲁迅的作品集《朝花夕拾》中。“旧事重提”比较直白,后来的书名较有艺术感。这组文章共十篇,各篇独立成章但互有关联,写于1926年的二月到十一月。
作者写这文章时,近四十六周岁。时间是1926.9.18。因不满北京的军阀统治和文化环境,他当月4日到达福建的厦门大学,教授《中国文学史》和《中国小说史》。本文是开学的前两天所写。个人生活上,他正与任教北京女师大时的学生许广平恋爱(他们的通信,后收在《两地书》里)。鲁迅的非虚构文字,如他的杂文,以激烈、深刻著称,我们以后会学到;但本文是儿时生活的回忆文章,因此更多的是浓郁的情绪,对生命的喜悦和留恋。从写作环境说,当时他初到厦门,尚未和同校教员白果等人冲突,心态较平和。
我在谈这文章前,重温了鲁迅同时代人的一些回忆:如三味书屋的主人家寿洙邻,鲁迅的族人周遐寿(他弟弟周作人的笔名),在鲁迅家做工的王鹤照,鲁迅的弟弟周作人、周建人,鲁迅的老友许寿裳等。感谢这些先生的记录,我们今天才可能还原当时的些许面貌。
第一自然段是平平地提起话头。这是最常规的写法。
作者一开头说:“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那园本是个普通的菜园,五畦地。多年前,我去绍兴参观,走入百草园,第一印象是它很小,和鲁迅的介绍大有出入。再一想,生活在百草园中的鲁迅还在童年少年,而我已经见过许多大山大川和大大小小的园林。参观者走马观花,图的是新鲜、刺激,一见没什么稀罕东西瞥一眼就走了,而孩子可是日复一日地活动在这里,上下左右地找出许多的乐子。他们看见园子里装着那么多的好东西,园子怎能不是“很大”呢?更有意味的是,那是回忆中的园子。回忆中的事物,无论大小还是色彩,都依我们的感情在变化。所以,在鲁迅的回忆里,这确凿是一个大园子。
我看自己的旧居也是如此,那条日日玩耍于其中的弄堂,记忆中很大,人也追得,球也踢得,再去看竟又窄又短。我有个当批评家的朋友吴亮先生,说过一段奇妙的话,他说:如果把街道上的所有东西都增高增大一倍,树高一倍,汽车一倍,人一倍,而自己还是那么点,这世界一定有趣得多。
“相传”二字,间接地告诉我们,这园子已经很有年头了。因为不是考证名胜古迹的历史,所以作者没去追究它的建造和来历,只说它已经卖给别人家了。卖,就是失去,仅仅在记忆中属于自己所有。失去的东西,常常更令我们怀恋。
“朱文公”是指朱熹①,南宋人。他又被尊称为朱子(不是《朱子家训》的朱子)。“文”是谥号。①
鲁迅提到“朱文公”,也因为他这时还是以成人的口吻在说话,儿童对“文”不“文”是不会感兴趣的。鲁迅像是知道我们要去看他的百草园,知道我们奇怪这园子的平常,就用了一个“似乎”来呼应我们的疑问:是啊,是很平常,好像只有一点野草(文章的气势往下面走了);“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这个“但”字很有力,眼睛一亮。鲁迅的这九个字很干脆、很坚决。胆怯的说法是:“我那时年小不懂事,还以为比较好玩”,要人家原谅自己的幼稚。但,作者已经不想再讨论了。他要快点说说珍藏于自己心里的那个乐园。
“乐园”二字,很自然地把后面的具体描写引导出来。这乐园不能是随口说说的,作者要在后面的文章里让大家看到确实是个乐园。我们把这几句话重看一遍后,再往下读。
下面的这段,信息非常密集,简直像乱拳打过来,让人眼花缭乱。鲁迅是1898年十八岁那年离开家乡去南京上学,把回来探亲也算上,至少已经七八年没看到他的园子了,他在心里存了四十多年才来说它,于是许多印象和细节喷薄而出。
鲁迅的文章,非常注意句子样式的变化。我们如果改用同一种句式来说百草园:“那里有……那里有……那里有……”,几句一读,读者就要和你再见了。作者这样写的好处还不止是追求形式上的变化。我们看,“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就……”这里面是不是有那孩子急于向人呈示宝贝的喜悦和骄傲呢?文章一进入,感情冲动地一下子把整个园子给抱住了,因太多东西实在说不过来了,他把镜头从整个园子的大景推到泥墙根一带的小景。一直要到“有人说”,他才喘了口气,带出一点男孩捣蛋的小故事。故事三言两语地说完,没吃到可以成仙的何首乌,有点遗憾,他又安慰你一下,告诉你确实可以吃到的覆盆子,连颜色和味道都记得那么清。
这段文章里,看也有了,听也有了,玩也有了,吃也有了;天上也有,地上也有;动物也有,植物也有,“有人”也有,泥墙断砖也有。是不是非常丰富?如果仔细去读,这“乱拳”的拳法不乱,它的先后次序、意思的轻重和转换都是精心安排的。难能可贵的是,安排之后的文字还是十分自然,那种兴冲冲的情绪一直延长下来,人们不觉得假装天真、故意调皮,而是被带入了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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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写文章的手法上看,从这段开始,作者暗中换了一双眼睛。他改用儿童的目光。这种直接的儿童视角的叙述,比“我记得那时候”少了一道隔在中间的窗纱,更为贴近读者,贴近童年。用童年的自己拥抱童年的乐园,更写得出它的好。
这段文章里还可注意的是有许多动词。动词用得好,常常让句子鲜活起来。如果名词是句子的骨头的话,动词就是肌肉。是不是有力,是不是灵巧,表情的悲喜,多半是它的作用。那些和平常不一样的写法,我们一看就能找到,而且一学就能学到手,各位都是聪明人,我就不多说了。学过特殊的之后,请注意一下另外的地方。黄蜂胖了,所以是“伏”;叫天子轻捷,因此“直窜”。很贴切。因为是用儿童的语气写的,他没让各位猜谜,去猜想黄蜂的胖瘦,而是自己先说了出来。看看,儿童比成人可爱多了,虽然捉弄那个斑蝥,却还没学会用词语捉弄别人。
我们再看看那些不出奇的词:翻开,遇见,按住,拔,弄坏,摘到。这段文章之所以稳得住,更多是因为这些准确而不奇异的词。如果我们在作文的时候,绞尽脑汁地把每个字都处理得跳起来,效果往往适得其反。除非你存了心不想让人读,否则,一读一跳,蹦蹦跳跳,怎么还能读到文章的意思呢?就像我们想到动物,譬如说大象吧,一想就想到它的那根著名的鼻子,而把它眼睛长得如何忽略了,把整体忽略了。多年前,我到上海动物园去采访,刚进象宫的后门,大象你看它傻,它却乖觉得很,一甩鼻子,就把什么脏东西朝我这个生人射来。管理象宫的小伙子告诉我,大象和人最像了,寿命也差不多。我问象鼻子,他却告诉我,象的眼睫毛是最漂亮的,连明星都要嫉妒。我壮着胆走近一头小象观察,呵呵,果然如此!
这段文字,等我们以后学到“七律”、“五绝”等今体诗,就能闻出来,它用了一点写诗的手法。就是本课后面说到的“对课”。“碧绿”对“紫红”,“长吟”对“低唱”,很工整。但这毕竟不是写诗,所以作者将它处理得若有若无,我们读起来也不觉得他的刻意。
像对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急切地把园子里的诸位点了一下名后,作者开始讲故事了。
因为这篇文章是色调温暖的回忆,所以作者在拐弯抹角的地方处理得很婉转。要讲故事了,他还是从草说起。这样就和上文拉上点关系,把文章的转折打磨得平稳。草里有蛇,很大的蛇,毒蛇。为什么说它是毒蛇,我文后解释。顺便一提,这里又用了一个“相传”,用在这里有点神秘的感觉。说蛇“很大”,多点孩子的口气,“相传”下来的蛇应该是“很长”,但儿童常以大小论事物,对大小更有感觉,因此这里用“大”来吓唬人家和自己。
长妈妈出现了(长,以前的书中念zhǎng,后来有识之士争论了一番后改过来了)。如果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老奶奶,给我们讲这样的民间故事,按许多作家的回忆,这往往是写作的启蒙。(鲁迅的祖母蒋老太太给他讲过《猫是老虎的师傅》、“白蛇传”中的《水漫金山》的故事。)长妈妈的这个故事很精彩,如果没它,百草园就太像一个电脑游戏了,这里摸摸,那里按按,快活得没有心事。现在精彩的故事来了,出场的有美女,还有老和尚。美女与老和尚放在一起是不是有奇异的感觉?还有“妖气”,“机关”,怪物,宝盒,金光,飞蜈蚣。(写到这里,我真的听到书房门外传来一声怪叫,像电影《简•爱》中的夜半叫声。打一寒颤,忙开门去看,厅里黑黑的什么都没有。问睡了的女儿,她说没听到。奇怪!)这样的故事是孩子爱听又最怕听的。长妈妈看来很会讲故事,紧要关头处理得很聪明,比如“向他一笑,隐去了”,很有诱惑,又神秘兮兮的。再比如,“到半夜,果然来了,沙沙沙!”这“沙沙沙”三个像声词多好,情境如在眼前。童话大王安徒生最早时候写过一篇《打火匣》:“公路上有一个兵在开步走——一,二!一,二!”有人没把“一二、一二”翻译出来了,就少了许多好味道。(很抱歉我没找到译者的名字;那个对两种译文的比较也是别人说过的,我忘了哪位作者的文章,只能在此对着天空向两君致谢。)金光是“豁的一声”飞出去的,你要让一个孩子舍弃声音就把金光飞出去,那非常不合“孩情”。那个老和尚是老谋深算的样子,人家已经“抖作一团”,他“却道无妨”。亏得有他,否则真要被吓死。
鲁迅在长大之后,不要靠法宝来壮胆,说到类似的故事,态度不一样。比如流传非常广的民间故事“白蛇传”,他同情蛇精白娘娘,很怪法海和尚多事。此刻,他还是孩子,所以只觉得做人之险,为自己的小命担忧,看老和尚像看救星。如果他把日后的感想提前到儿童时期就发布出来,文章就被损坏了。不可信的文章是最要不得的。鲁迅是大师,不用我们为他担这个心。他做得很有分寸。
文章到这里,有个小地方值得说一下。作者写了“直到现在”四个字。这四个字使得叙述中断了一下,让我们想起这是一个人的回忆。从文章结构上说,这个停顿和文章开头有个照应。但也不能走得太远,一个劲地停顿下去。那种陌生声音叫他,他仅仅指出“然而都不是美女蛇”而已。“文革”的时候,有人从鲁迅这句话中读出很多战斗的意思。其实他并没有借题发挥,像我这样东拉西扯。讲解是比较理性的分析过程,而故事要一气呵成。像在电影院一样,如果中间插进一个“跑片未到,稍等片刻”,把大家硬是拖出来,再进入故事又要好一阵酝酿。本来可能哭一哭的,这一下哭不出来了。鲁迅不做“跑片未到”的事情。
上面的“直到现在”四个字也是转折的需要。要换话题了。前面是用了“长的草里是不去的”来转,像电影中的“渐隐渐显”,这里用较明确的切换。
冬天来了。前面没提到过季节,但一望而知是春夏,作者省去一点笔墨。不知作者是不是那么想的,反正这般处理的实际好处是使文章多些变化,而不必春夏秋冬地排着队说。还有,这是孩子的故事,丢三拉四也没关系,做得太周到反而不像了。
我们注意到,作者总是挑选最有意思的事情在说。记忆本来就有个特点,它会过滤许多东西,点亮一些东西。这里,作者点亮的是下雪的冬日,不下雪的日子被他一笔带过。他还把大家最容易想到的做雪人也两笔带过,让各位不再问他为什么不去做雪人。没什么可问了,就能专心看他捉鸟。
从这里可以看出,当时爱护动物、保护生态的意识还没在绍兴萌生。(全球的环保意识,是从那本由非凡的美国女性R•卡逊所写的《寂静的春天》开始的,那是1962年。实在太迟了!)如果说鲁迅作品也有缺憾、有时代局限的话,这里是一点。大家读了课文千万不要学他也去抓鸟。
我家没有园子,所以平生只抓过一次鸟。那是一次笔会(笔会就是作家们在一起,见面、谈谈、玩玩、有时也写点东西的聚会。通常选在风景较好的地方,这样你再不进步只能怪自己笨了),在大连住临海的旅馆。有天来了台风,一只不知姓名的小鸟闯进我们房间,我和同伴七手八脚地把它抓住,见它头顶受了伤,出血,便养在茶缸下想让它疗养几天。它宁死不吃我们给的食物,脾气很像鲁迅说的那种张飞鸟,一直在顶撞着要求自由。我们和鸟虽非同类,也深知自由的可贵,更怕它一头撞死,就放了生。阳台上,刚一脱手,小鸟振翅而去,被风箭一般吹向茫茫大海,一会儿就没了影子。一连几天,我们都为那鸟儿担心,好像是自己害了它。鸟对人的不信任已经太久了,鸟有太多的理由不相信人。我曾写过,现在,这个城市常常照面的动物只有蟑螂了。我书房的窗台偶尔会飞来一只在1958年被认为是“四害”的麻雀,它叽叽喳喳的欢叫像是仙乐。我老实坐着,一动不敢动,唯恐惊了它的歌唱。将心比心,我唱歌的时候也不喜欢别人打搅。
我们再讲下去。人捉鸟的本事大概在原始社会之前就学会了。那时候食物较少,为了活命,见什么必须吃什么,所以不能怪我们的祖宗嘴馋。后来稍微有吃了,但老天无常,要闹饥荒,这捉鸟的本领还是忘记不得。杜甫怀李白说:“君今在罗网,何以有羽翼?”(《梦李白二首之一》)可见唐朝的罗网也很厉害。闰土家是穷人,因此他父亲比鲁迅的家人更懂寻找可吃的东西。作者打听来许多操作规程,一步一步做,成绩还是很差,只好再向那位捉鸟高手讨教,“他只静静地笑道:你太性急,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就是那么简单。世界上的事情,高手和低手之间往往只差这薄薄的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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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鸟也真是可怜,天在下雪,它们没有房子没有寒衣,饿得受不了,挨着冻出来找东西吃。各位不妨设想,“久已无处觅食”那是什么日子!好容易看到一块白地,一点食料,不料却是人设的陷阱,要拿性命去换。它惹了谁了?人在鸟的面前是强者,仗着脑袋大,爱耍小计谋。鸟拿他们当然没办法了;但愿他们自己不要掉入别人的陷阱才好。各位以后长大成人,看到这种雪地里的免费食料,也请多留个心眼,别慌慌张张就跑到中间去。
作者的好日子到头了。他不能常来园中,被送去上学了。对家人为什么送他去上学,他一连用了三个“也许”,表示情绪的懊恼。为什么上学,这会儿他是想不出来了。他明白无可逃脱,所以也不再想下去了,用一个“总而言之”来概括自己的无奈。他比较新式地用了“Ade”来和园子里的各位哥们再见,犹如今天各位对“死党”说的“bye-bye”。我知道作者日后在日本仙台学过德语,至于他为什么在此用德语而不用英语告别,我不清楚。也许是以为它们听得懂德语吧,也许那时流行“Ade”吧,也许这个词的发音听上去更多“别了”的感情吧……总而言之,百草园的故事到此结束了。
有个小地方,不知各位注意到没有,我在“总而言之”后面用的是逗号,而课文里是用冒号。两者都可,但按照今天的标点习惯,这样的地方通常用逗号。
留给大家想一想的问题是:
作者在文章里为什么不说“真可爱”、“太有趣了”、“我兴奋极了”、“我永远不能忘记”这样的话?
百草园本是一个菜园,据知情人回忆,里面种有黄瓜、萝卜、南瓜、茄子、扁豆、辣椒、白菜、油菜、芥菜、罗汉豆(蚕豆),那些植物色彩纷呈,模样也算可爱,作者为什么一点都不写它们?
三味书屋离百草园约三百步,中间要过一座桥。那时机动车还没传到中国(用汽油的汽车是1886年在德国诞生的,时速18公里,被当时人惊叹为“令人窒息的速度”。上海1901年才引进第一辆汽车),路上比较清静,所以上学的路上不惊险。鲁迅去三味书屋读书是1892年,已十二岁。(之前的七岁时,他在本宅的私塾由叔祖周玉田开蒙,已经识些字了,到处找书看。)那时的中国还是清朝皇帝当家,所以他的脑后应该梳一根辫子。多亏头发长,学生们上课时,拔下它来接长,系在梁上,在头发上挂了纸片“发电报”玩儿。后被老师发觉,相互抵赖,大家怀疑这玩法是鲁迅发明的。
中国的私人办学是有传统的,始于孔子。一个老师,十余个学生,就是一间像样的学堂了。三味书屋里,鲁迅的老师寿镜吾老先生一人教学,后来次子寿洙邻来帮他,父子俩像是现在大学的教授和助教。寿老先生近视,有天闭目养神,眼镜上叮着个蚊子,等睁开眼睛,他竟举头大嚷:“屋里有只鸟,屋里有只鸟!”学生大笑,老先生也笑了。老师近视,按鲁迅的说法,“于我们是很相宜的”,可以做点小动作。
凡是学生,要交给老师一点物质上的东西,这规矩从孔子时代就立下了。孔子说:“自行束修以上,我未尝无诲焉。”这个“束修”,简单说就是一束干肉,在当时是很微薄的礼物。谁送孔夫子一点干肉,老先生就愿意教诲他。(顺便提一下,这是孔子“有教无类”的光辉思想。“类”是种类,类别。不分贵贱、愚贤,他都乐意教。比今天给钱也进不了大学,是不是开明多了?)有个说法常用到的,叫“文人雅士”,雅士谈钱比较俗气,把学费改称束修好听多了。鲁迅上学,因老师“极方正、质朴、博学”,束修较贵,据鲁迅的大弟弟周作人说,每节是大洋两元。(旧时用古历,没寒暑假划分上、下学期,民间习惯上把一年分为清明、端午、中秋、年节四节。)那束修不是好拿的,《三字经》中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父亲当上了就赖不过去,师生关系却要两厢情愿。一旦当了老师,执教不严要受谴责。各位的老师如果严格要求你们,那也是因为传统,必须对学生的未来负责,并非老师要和你们过不去,他只是不想见你们和自己的将来过不去罢了。三味书屋的学风好,学生还小,难免调皮,但不打架。各位有兴趣知道旧时的学生是怎么打架的,如家里正好有中国最伟大的小说《红楼梦》,可翻到第九回,看他们如何大闹书房:笔砚乱扔,毛竹大板、门闩、马鞭挥舞,直打得落花流水。那种上学法,当然书也就念不成了,不如各位在自己家门口打,还可省下束修。
当时人读书,是为了参加科举考试,秀才、举人、进士,一级一级考上去,非常有章法,考好了可以当官。鲁迅的祖父是进士,父亲是秀才。科举这件事的影响太大了,到现在还有“考状元”的说法。我们今天知道一个大概就可以了,等以后学习鲁迅小说《孔乙己》的时候,我再多说一些。
鲁迅刚入学时座位在南墙下,他借口有风,要老师把他调整到北边。据寿洙邻在《我也谈谈鲁迅的故事》一文中的披露,换座位是为了光线亮些,可看他埋伏在抽屉中的小说杂书。鲁迅喜欢读汉魏六朝的文章,“故往往置正课不理,其抽屉中小说杂书古典文学,无所不有。”他聪颖过人,不埋头于正课,从不出声读书,却不等老师讲解就能领悟,不仅不欠课,还为同学捉刀(代笔),“语多发噱”。我们课文里说到“对课”。老师出“两头蛇”(中国古典小说《水浒传》中的梁山泊好汉解珍的绰号)三字让他对,他脱口就对出“四眼狗”。
背景说完了,我们把后半截课文看下去。
第一天上学,对那时的男孩们来说最为郑重其事,所以有仪式。行礼行的是“四叩四拜”之礼。“叩”是叩头,又叫磕头;“拜”是作揖,就是拱手并鞠躬。先生还礼也是作揖。那时是学生先叩头,老师后还礼,不像今天上课前老师先说“同学们好”。上面说到过,孔子创私学,他是所有老师的老师,老祖宗,所以一上学就要拜他。旧时,一个人最要敬重的是“天地君亲师”。现在“君”(皇帝)没有了,应该敬重的是“天地亲师”。古人的说法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视老师为自己的父亲。当然,老师也爱护学生,视学生为自己的孩子。那剩下的“天地亲师”四个字,翻译成现在的语言,就是:热爱自然,尊敬师长。写这句子时,我刚意识到,当代人更进了一步,已把“师”提到“亲”的前面来啦。
鲁迅的一生,有三位老师对他影响很大:寿镜吾、章太炎、藤野严九郎。课文里说的“我的先生”是指寿怀鉴,字镜吾(1849-1930),清朝的秀才。
在古代,梅花鹿象征幸福吉祥长寿,是好动物,所以让它伏在三味书屋的当中。参拜过后,老师在课文中登场了,他和蔼地答礼。这个“和蔼”可以和上文的“最严厉的书塾”连在一起看。因怕严厉,所以对和蔼的感触就很深,先要说出来。然后是肖像描写:高、瘦、须发花白、戴眼镜。这是文字无奈的地方,如果是图像,只要出示照片一张,大家就有印象,文字只能大概地说一说。你说得再多,人家还是糊涂。所以,如果不为揭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我们写文章时不必在这上面费太大的力气。我们看下去,作者毕竟十岁多了,知道尊敬老师,尊重好的品质。这些话应该是他父母在上学前的叮咛,现在由他来转述,表示他的认可。一席话,看起来像是过程性的交待,其实是作者在三味书屋的底线。他再不懂事,也不超越这个底线,不会做出《红楼梦》中的肆无忌惮。
可是,各位也都写过校园生活。如果就写向老师行礼,上课,下课,中途去个厕所,这文章还如何能看?总要找点好看的东西来慰劳一下读者吧。
鲁迅从不让我们失望。他开始兴奋起来:“不知从哪里听来的,东方朔也很渊博”。这句子一出来,就好看了。毕竟是学生了,这时的行为不再是毁坏泥墙、乱扔砖块。他是从求知开始,问的是奇虫“怪哉”(这邪门兴趣从前面长妈妈的故事也可看出一二),并理解了酒和冤气的概念,会使用那个很难用科学来解答的“化”和“消释”。问话的背景是,他并不那么热衷上学,既然上了学,总要给点补偿吧,现在自以为得到机会,可以详细地知道。作者用的还是孩子的语气:孩子理解的“渊博”便是知晓那些奇怪的东西,就像今天电视里娱乐节目的抢答题;阿长不渊博。请注意人称的变化:前面的“长妈妈”成了这里的“阿长”。在作者的所谓诗书人家,讲究“礼待下人”,只有他祖母因辈分和年龄叫“阿长”,其他人都叫“长妈妈”。这会儿,因为有了渊博的老师,他竟也叫了“阿长”。语气间有点断然。这也是孩子心理,他不去想,渊博对老师是必须的,对阿长没有意义。
他很会找机会,在“将要退下来的时候”问。这看起来是在写事情,同时也是写人物的性格。就如你们,有人会在上课时举手提问,有人会打断老师的讲课问,有人在老师心情好的时候问。有人鲁莽,有人憨厚,有人乖巧。作者取的是平常态度。因这段情节的背后还隐藏着一层意思:作者并没觉得问一问有什么不对。他不是要捣乱,不是难为先生,仅仅是好奇。况且,他还会自以为很体贴老师,没影响授课。
他得到的是“不知道!”和“怒色”。
老师因为严厉,因为旧日上学是为了考学不为求知,这样的回答是可以想见的。但他是“方正”之人,仅是怒形于色,并无发怒的动作,没有借题发挥地打学生板子。
我们阅读这类文章,如果感到困难的话,多半是因为它的写法和有些文章不同。鲁迅的这文章中,省略去了许多东西。例如,这儿他并没直接说老师为何不高兴,他留下的空白要我们用想象和推理去填补。这像是智力的比赛,我们可以试着把鲁迅省略的加上去,看谁加得更合理。对一个渊博而方正的老师,他可能因为什么呢?不会是不耐烦吧,不会怀疑学生捉弄自己吧,不会因那个“怪哉”勾起他伤心的往事吧……这样的文章读习惯了,我们会喜欢,会认识到是作者对读者的看重。那种每件事都要说得像电视剧那么罗嗦的文章,一望无余,对我们的思维能力实在非常有害,对我们的智力与自尊也是蔑视。多读这样的好文字,以后再看古文,心理上就没什么困难了,哪怕古文省略得更多。
从写文章的道理讲,作者在此文的叙述中,是很严格地注意到只按这孩子能看到、听到的写,而不加上“老师想”那种所谓“全知全能”的小说笔法。因此,他如果要解释什么,就放在孩子的嘴里说。
这孩子想出来的理由是老师要自己专心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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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从人物的性格说,作者这时候没有伤心地落泪,不在心中怀恨。他甚至很为老师开脱,觉得渊博的人一定知道“怪哉”,只是不愿意说。讲得深一点,他是在为自己排遣。老师不肯说还发怒,自己总要想他是为什么吧。没有答案的问题是最伤人的,现在,就算有点煞风景,也是可以接受的。看他前面的郑重其事,可知这个问题他想问已久,被打发回来不会不在意。在心中反复盘桓的念头,一句话是打发不了的。所以,接着,作者再推远一点,将这具体的问题抽象出规律,总结出“往往如此”,并以自己的经验来证明。一到“往往如此”,还有什么可沮丧的呢?而且,以前也碰过好几个钉子,这次不算什么了。这样,他可以平静了。
想到这里,因为总结出了规律,作者甚至有点觉得自己聪明:我们再读读“决不至于”这样的口气。一件沮丧的事情,到这里就“消释”了。(日后,各位读到鲁迅最有名的小说《阿Q正传》,请回顾一下这种无处不在的“精神胜利法”。)
作者是个懂事的孩子,因此,“我就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样的学生没有老师会不喜欢,老先生的脸色自然和缓下来。我们从别人的回忆中,知道鲁迅读书很聪明,但作者不好意思这样夸自己,他只是用了三、五、七的递增来暗示明显的进步。他当然也可用别的,比如用几种深浅不一的书名,但效果都不如数字那么醒目、直接。书可能没读过,谁还不识数呢?
顺便说一句,诗到七言就到头了。七言之上,除了写对联(像昆明滇池的那个著名长联),平时用不到了。
那时的教法,据也在三味书屋上过学的周作人说:早上学生先背诵昨日所读之书;先生再上新书,用白话讲一遍,朗读示范,随后让学生自读到能背诵;傍晚对课。这天的功课就算完了。
读书的事情写到这里要停一停。如果一直是“就只读书”,便不是孩子。就算是成人,标榜热心工作,其实也要玩一玩。以前在百草园里耍过的把戏,又出来一二了。上文说过作者的底线,凡事都有个分寸,那么玩的时候就有顾忌。孩子又称“小鬼”,不免鬼头鬼脑,会找老师的破绽。老师眼力不济,听觉灵敏,所以玩那种“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的东西。这里插一个人物,朱德庸,就是台湾的那个画《双响炮》和《涩女郎》的漫画家。他对我说,小时候不爱和人玩,爱的是动物,蹲在天井里看蚂蚁可以看半天。他的话对我胃口。我也欣赏蚂蚁,确实好看,曾看它们众志成城地扛鱼骨头,看两队蚂蚁打架。需要招供的是,我曾用放大镜聚了光去追杀蚂蚁,还将它捉到饭锅上,以验证“热锅上的蚂蚁”的说法。真是罪过,各位勿学!各位如能找到丰子恺先生的《护生画集》,请一定读上一点。这老人家的图文好到非常,更有悲天悯人的心肠。
先生叫了,虽然我很愿意乱讲下去,也不能在蚂蚁上耽搁太久。我们回课本去。
小鬼们懂得要一个一个回去。那小园还是厕所的所在地,是不是装作从厕所回来?也许老师并不相信,也算是给老师面子。那时候的老师是有法宝的,戒尺一条,像今天的教鞭,来上课了一定不忘记夹在腋下。按鲁迅的“族人”周遐寿先生的回忆,寿老先生动用戒尺的时候很少,要打也是让学生伸出手来,拿戒尺轻轻扑五下,换一只手,再扑五下,似乎重在彰显劣迹,而非折磨皮肉。老先生最严厉的惩罚不是打你,而是不要你了。那年头,要是落到凶狠的先生手里那就遭罪了,他先让学生的手顶着桌子的角(他知道你的手想逃啊),下手很重,如打小偷。把手打肿是不以为怪的。要说明的是,那时体罚学生是老师的权利,家长也信奉“不打不成器”的理论,所以是大力支持先生的。什么叫“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呢,父亲打得,老师自然也打得。如不让打,那孩子请君领回自己去教。要知道,那时的大人也要被抓进衙门挨板子打屁股呢(犹如今天在新加坡挨鞭子)。所以,各位,你们真是生在了一个好时候还加上好地方!有的老师若有所失,我在网上读到一篇文章,直言不讳地在呼唤体罚。各位请为自己的手掌和屁股祈祷,但愿他不成功吧。
老师要求学生的,无非是“读书”二字。那就读吧。毕竟是上了学,总不能专心地玩,所以作者又写回到了读书。
学生读书的引文共四句。第二句的“狗窦大开”出自一部旧时教小孩的书《幼学琼林•人事》,前面还有“腰细曰柳腰,身小曰鸡肋。”“狗窦”是狗洞的意思,“笑”是取笑。这话今天还在用,同样,多取笑的色彩。如我,这一阵谢绝各电视台的采访,推脱的理由就是在整修牙齿,狗窦大开,形象恶劣,怕把人家吓着。
另外的两句话也是从古书中抠出来的,如有兴趣,可看文后的注释①。这些引文与原文稍有出入,可视为学生不认真、没兴趣而瞎读。那些文字不加句读(句读:文章间的停顿,如现在的标点),读都很难,别说弄懂它的意思了,所以他们瞎读得有理。老先生读的那几句,出自清末刘翰的《李克用置酒三垂冈赋》。此文较偏,有心人找到刻于1886年的原书《清嘉集•初编》,核对出两处错:一是“玉如意”误为“铁如意”,二是“倾倒淋漓”误为“颠倒淋漓”①。有人认为,鲁迅错引是故意的,为写他老师诵读时太投入感情。这个说法有点牵强吧。一篇很不流行的赋,要让读者发觉书中人读错已很困难,不用说联想到别的了。我看,不如简单地说,就是鲁迅记错了。鲁迅为什么就不会记错呢,况且那是几十年前听过的书。
我的同事王安忆,写得一手锦绣文章,其长篇小说《长恨歌》深得时下男女读者之共赏。但多年前,在写《听汪老讲故事》一文时,也曾记错。汪老是汪曾祺先生,沈从文的学生,好酒,其文字在当下中国是少有的干净,“文革”时他参与过革命现代京剧《沙家浜》的创作。王引他“垒起七星灶”等四句唱,竟引错两个动词加一处标点。我与王安忆相善,遂不妨随手刺她一枪,便著文笑她白听了故事。我曾读过《古书版本常谈》(作者李春翔),古人的抄刻更是错得惊天动地。这么说,或许,鲁迅的老师读的是另外的版本?或者他不满意原文,自己改了两个字?这种擅改原文的事情,在前人是常有的。
上面的事情闹不清了,但引文中加出来的三个语气词,想必是作者特意记下来的,印象深刻,不能不记。既然有了“呢、噫、嗬”这三个字,就不是读书而是吟诵、是歌唱了。前几日我与复旦大学章培恒教授做了一个谈话(《美好的中文》,见《收获》杂志2002年四期),也曾提到这一节。我说鲁迅所写寿老先生的诵读,“这很传神。这是中国旧文人最深最淳的最无可救药的陶醉。”
鼎沸的人声低下去了,一个声音高了上来。不仅诵读,还微笑,“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他不是表演,而在自得其乐。画面配上奇妙的古文,鲁迅在这里用的是诗的语言,情不可遏,又如一则感人至深的戏剧场景。
有人也许会说,上课不好好看住学生,只管自己读书,那样的老师是好老师吗?可是,老师教过的那么多的知识学问都被学生忘记了,那个画面却印在学生的脑海里。同窗的乱读书,不曾使他心有所感,留下的不过是人声鼎沸的一片嘈杂;而老师的诵读,让他疑心这是世间极好的文章。各位,你们有过这样的疑心么?我也有一问:一个自己都不沉醉于好文章的老师,如何让学生去爱呢?
这是三味书屋中最值得一记的一幕,书屋藏有书的气息,人的精神。文章至此达到“高潮”。为了这一高潮,前面做了许多铺垫。从“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开始,都在为写这一笔效力。可是,我们在读“捉了苍蝇喂蚂蚁”时,谁能猜到这故事会这样结束?
我说“高潮”一词只是比喻。鲁迅顺势写来,做得不露痕迹,他没用一个吓人的情节来收尾。他是把文章推到了意境的高处,让我们看到书还能这样读,看到一个人为书而如此快乐。
后面就是结尾了。虽然还谈了孩童的游乐,毕竟不专心了。作者把手伸进塘里,轻轻一搅,水纹一圈圈荡开,他让影子慢慢散去。用古诗来比,叫做“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冯延巳《谒金门》)那诗太软太腻,而这里是带一点惆怅意味的终结。那个不知是否升到绅士的同窗是章翔耀,“这东西”卖了二百文钱。
鲁迅在三味书屋上学的后期,父亲(周伯宜,1860-1896)病重吐血,他常常奔走在当铺和药铺之间。家境日坏。他日后在给作家肖军的信中说,这“使我明白了很多事情。”
这篇文章的最后落在“没有了”。画没有了,百草园没有了,童年少年也早已没有了。作者虽然心有不甘,依然被命运打发在厦门,去和他不喜欢的人为伍。
课文讲完了,我还想说上几句的是,请各位注意鲁迅是怎么写他老师的。我们写老师,常比后面几课课文中的写老师更为热烈,用尽讴歌的字眼,唯恐不能抒发自己对老师的感情。鲁迅并不如此。文章里对老师的正面评价,“方正、质朴、博学”,还是听来的。但这老先生的形象却非常丰满、生动、扎实。他用知识,也用自己的人格、情操在教学生。学童去园子里玩一玩,很难认为老师毫不知情。他仅仅不让他们玩得太久,别都去玩了。我们在描写“好人”的时候,恨不得在他身上集中了人类所有的优秀品质。这是一个所谓的“正面形象”,鲁迅并不避讳老师和他在认识上的不同,比如“怪哉”,他只是从自己幼小的心理解了老师,并没有盲目批判自己,更没为老师滥加一笔和他一起“怪哉”。仔细阅读,可读出鲁迅是处处卫护老师的,尽管他坚决不用那种最方便的颂词。鲁迅这篇文章,严格地从人物的性格、环境的规定出发。这样的文章才可信、可亲,值得我们微笑着诵读。
① 中国是礼仪之邦,名不正则言不顺,所以首先要讲究“正名”。旧时,有姓、名、字、号之分别。姓:表示和上代人的传承关系,从父(今天也可从母)。名:人的代表符号,称呼。字:也称表字,根据人名的字义另取的别名。一般限于士大夫和读书人,体力劳动的人有名无字。号:也称别号,名字之外另起的称号。
旧时平辈之间或下辈对上辈,不可称名,要称字或号,那是基本的礼貌。鲁迅的老朋友给他写信的时候,称他豫才,不可直呼其名。上辈称他或他本人自称,则称名,如鲁迅自称树人,而不自称豫才。上辈如果偶然称你的字,不是他糊涂了,而是老人家对你客气,你要心存感激。更多的讲究,以后慢慢再说。各位读书时留心一下,也可看出机关。
“鲁迅”这一笔名由来,据他自己说:一,因为母亲本姓鲁(母亲鲁瑞,1857-1943);二,周和鲁历史上本是同姓之国(那是孔子时代的事情);三,以前用过“迅行”的别号。“鲁迅”取愚鲁而迅速之意。这笔名字面上的意思,是不圆滑,不迟钝。
①见陈以鸿《抄书有感》,《文汇报》2002.3.28。《鲁迅全集》的注释中也有记,但没陈文热情而周详。由此可见,只要是与鲁迅有关的资料,挖地三尺也要找它出来。这对我们的学习是个福音。
①第一句,语见《论语•述而》。是孔子在说,意思是:“仁德离开我们很远吗?我要它,它就来了。”
第三句,原文应是:“初九:潜龙,勿用。”语出《周易》(又称《易经》),那是本卜卦的古书,含有精深的哲理,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经典之一。历史上,凡是觉得自己脑子过于好使的人,都用此书来检验脑力。孔子那么大学问,还说:“让我多活几年,等到五十岁去学《周易》,可以没大错了。“国学大师南怀瑾要人家晚上别读,因为一读之后越研究越没个完,一夜都别睡了。
“初九”,是指第一卦中的阳卦。“潜龙”,是指潜在深渊中的龙,隐而不见。此卦提醒卜卦者,处在这样的状态下,应静止不动,等待时机。
第四句,原文应是:“厥田唯下下,厥赋下上,上错。……厥包桔柚,锡贡。”
这段话说的是扬州的情况,大意是:“这里的田是第九等(下下),赋税是第七等(下上),错杂着第六等。……把桔抽包起来作为贡品。”
《尚书•禹贡》是我国流传至今最古老、最有价值的地理文献,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综合地理著作,我数了一下,仅1206字。我们今天还在用的“九州”的说法,就是从它开始的。研究《禹贡》在汉代就已成专门的学问,能以此获取博士的官职。
①如意:古时候常见的一种器物,用竹、玉、骨等材料制成,头部为灵芝或云叶形,柄微曲,供赏玩或拿在手里指指划划。所以下文有“指挥倜傥”的说法。倜傥:豪爽、大方、不拘束的样子。叵:本是“不可”的意思。组词:居心叵测。叵罗,名词,指酒杯中敞口的浅杯。这段话的大意是:“某人以玉如意潇洒地指指划划,他的高谈阔论让在座的所有人惊叹;浅口的酒杯,晃得酒浆淋漓,喝它千杯也不喝醉。”酒,和中国文人有不解之缘,没有酒就没中国文学。各位稍微多读几页古书,一定能闻到飘来的酒香。
朱熹祖籍安徽婺源(今属江西),长期在武夷山生活、讲学。以后我们会了解到,中国几千年占统治地位的学术思想是孔子的儒家学说,这个朱熹就是个“大儒”,即儒家的大学者,在儒学中加入其他思想使之发展成理学。他参与创立的“程朱理学”,对后世影响巨大。他的《四书章句集注》等著作,是当时文人的必读书。他从事教育五十多年,有几千门生,是孔子之后最大的教育家。此公我们以后还会在课本里遇见他,先在这里简单说他一下。
谥号是封建朝廷加给已去世的帝王、诸侯或大官的称号,用一两个字来概括死者生前的行迹,以扬善惩恶。我们记得最简单,它是活人给死人的。现在有的古装电视剧中人,自称谥号,像是预知自己死后的事情,也像已经死了还魂回来。
<绍兴>
<人物>
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了三十年了罢。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阿长与山海经》五猖会《朝花夕拾》写于1926年。
阿长死于1899
鲁迅 长妈妈,423项结果
鲁迅 百草园 2430项结果
940
戊戌年1898年闰三月11日鲁迅离开家乡,因家中出不起钱,只能进南京水师学堂读书。18岁,有个亲戚在那里,好男不当兵,改名周树人。
己亥四月初六日,长妈妈发病,辰刻身故,原船送回。癫间。五六十岁
说了句奶奶,我弗对哉。就不行了。去看戏,大雨
夫家姓余,过继儿子名五九,是做裁缝的。
<花絮>
赤练蛇,《鲁迅全集》注释说“一作赤链蛇;生活于山林或草泽地区。头黑色,鳞片边缘暗红色;体背黑褐色,有红色窄横纹。无毒。”,这说法似有问题。我在生物学词典中没查到赤练蛇;但有赤链蛇,又名“火赤链蛇”,无毒,长可达一米余,算是蛇类中的中等个子,在我国分布极广。网上的资料说它习性懒惰,一般不主动攻击人。民间传说中则把赤练蛇看成是“一等一的毒蛇”,武侠小说中常用它来吓唬人,制造恐怖气氛。看来,两蛇读音相近但不是一回事。蛇要是不毒,听起来就不吓人了,鲁迅采用的应是民间的传说。
鲁迅作品中,至少还有两次提到“赤练蛇”。一是为讽刺当时盛行的失恋诗,他在称作“拟古的打油诗”的《我的失恋》里这样写:“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 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
一是在小说集《故事新编》的《补天》中:“那藤便拖泥带水的在地上滚,像一条给沸水烫伤了的赤练蛇。”
上海同济大学已故陈从周教授是古建筑专家,最讲尊师,自己已进入老年,但老师做寿,他一进门趴在地上就是几个响头。学生在学校草坪踢球,他怕草被踢坏,喊他们不理,坐在地上嚎啕大哭,直叹师道不尊。他骂人最厉害的一句话是“没文化!”如坏他心爱的古物(指公共建筑,不是他的私人收藏),虽对方是市长、区长大人也绝不留情。此公耿直,某桥终于建成,大张旗鼓宣传,上头请他参观,他死不肯去。不去也罢,还一口咬定那不是桥:“从来的桥,哪里有不让人走上去的?”那天在一起喝酒,我问他要去对岸怎么办?他竟说,“我从地底下钻过去(走隧道)。”这样的老先生,今天大概没有了。
鲁迅先生的创作,除“坟”,“呐喊”’“野草”数种外,均成于一九二五至一九三六年中,其文体除小说三种,散文诗一种.书信一种外,均为杂文与短评,以十二年光阴成此多许的作品,他的感想之丰富,观察之深刻,意境之隽永,字句之正确,他人所苦思力素而不易得当的,他就很自然的写出来,这是何等天才!又是何等学力!
――蔡元培《鲁迅全集序》
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
鲁迅博物馆
1956年正式开馆
鲁迅墓在上海鲁迅公园(原虹口公园)
在北京,
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中国的做文章有轨范,世事也仍然是螺旋。
看看绿叶,编编旧稿,总算也在做一点事。做着这等事,真是虽生之日,犹死之年,很可以驱除炎热的。
“前天,已将《野草》编定了;这回便轮到陆续载在《莽原》上的《旧事重提》,我还替他改了一个名称:《朝花夕拾》。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刻幻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
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鲁迅《朝花夕拾•小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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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高 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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