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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开国时期的血雨腥风(下)(鲁周公世家)
周公摄政后,周族权力集团被明显地分为三派:一是以周公为中心,主要由行政官员及诸侯国组成的权力集团;二是以成王为中心,由召公、姜太公所领导的周王室及外戚的势力集团;三是由管叔、蔡叔、霍叔等武王众兄弟、成王众叔组成的军事集团。周公的篡权行为要变得合法,就必须清除掉另二个集团的中心人物成王和管叔。因为此二人是依血缘关系排序的话,应排在周公之前的王位合法继承人。两人比较,掌握兵权的管叔对周公的威胁更大,所以周公摄政后,首先就将矛头指向管叔鲜,要拿他开刀以除后患。为除管叔,他做了两件事:一是向成王借旗帜﹔二是给管叔安罪名。《鲁周公世家》说﹕

      “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作《大诰》。

      “周公乃奉成王命”这句话别当真。成王既然年幼他能下命令吗?周公对成王如此恭敬他还用摄政吗?既然已经摄政还需要成王之命吗?这句话不过是想借成王的旗帜用一用,以堵众人之嘴。他“兴师东伐”前的动员令《尚书·大诰》说﹕“尔庶邦君越庶士,御事罔不反曰:‘艰大,民不静,亦惟在王宫邦君室。越予小子考,翼不可征,王害不违卜。’”周公招集的部队都不愿意参加这种兄弟相残的战争,所以,周公要借成王之旗,这面旗帜是找召公和姜太公借的。二公之所以同意借旗,一种原因可能是权益之计,强权之下不得不借﹔二种原因可能是坐山观虎斗。

      周公借了王旗,还得借武庚、淮夷等周族敌人的名,只有将管、蔡的不满上升到投敌叛国的高度,才能使周公的征伐名正言顺。应该说这两手都是对姜太公灭商计划的活学活用,也是非常成功的实践。周公的“平乱”很顺利,或许是对手的士兵们敬畏王权,或许是士兵们都不愿参与这场对他们自己而言毫无意义的战斗,或许是管叔们本来就没有准备对抗等等原因,战斗的结局是一边倒,对手的部队基本上没有抵抗,或就地投降,或望风而逃。周公于是杀武庚、管叔,囚蔡叔,贬霍叔。然后将商遗民一分为二:一部分分给武王灭商时投城的微子,建宋国以存商祭,一部分封给幼弟康叔封,建卫国。

      周公成功地解除了对自己威胁最大的管叔,但对成王的争斗却出现了他意料之外的困难。《鲁周公世家》说:

      “天降祉福,唐叔得禾,异母同颖,献之成王,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周公既受命禾,嘉天子命,作《嘉禾》。东土以集,周公归报成王,乃为诗贻王,命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周公。”

      人们将这段话一般理解为:唐叔得到了一颗异株同穗的稀奇禾苗,以为是吉祥之兆,就送给成王。成王让他送给在外东征的周公,周公接受后,就平定了东方的叛乱,然后写了一首叫《鸱鸮》的诗回报成王,成王也不敢责备周公。依这种理解读起来很费劲。“王亦未敢诮周公。”成王不敢责备周公,是不敢公开责备,心里一定有不满之意。他为什么不满周公呢?大概是因为《鸱鸮》这首诗。周公为什么要写这首诗呢?大概是因为成王馈赠给周公一株苗。如果成王真是好心献给周公,岂不是热脸贴上了凉屁股。所以,传统的观点对这段话的理解不通,我们要换一种思维方式来重读这段文章。

      “天降祉福,唐叔得禾,异母同颖,献之成王。”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白﹕唐叔得到了一株奇异的植物,就将其作为珍宝送给成王。

      “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这段话有问题。成王年幼,可能还想不到要嘉奖周公,况且成王对周公的行为一直是心怀疑虑,也就不可能诚心诚意地送宝于周公。所以,这里的成王让唐叔转送给周公的主意只能是召公和姜太公的点子。召公和姜太公为什么要送这么一件宝物给周公呢?原因就在这颗植物的特异性上。这是株“异母同颖”的植物。“颖”即植物的顶端。“异母同颖”即下面有二个主杆而上面却合为一体,在张家界、黄山等风景区有类似的树,称为合欢树。二公送周公这么一件宝物其实是借题发挥,暗示周公,他们要为成王要权,周朝的这个天下不能由周公一人说了算,至少应该由成王和周公共同主持。

      “周公既受命禾,嘉天子命,作《嘉禾》。”周公将成王让唐叔转送的异禾视为“命禾”,即传达王命的禾,而不是一件普通的赠品,可见他懂得召公和姜太公赠禾的含义。上一句“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也是一个双关语。表面听起来是说唐叔到周公当时所在的东方转交赠品,其实是暗示分而治之,周公主东的意思。或者说,召公和姜太公向周公传达的是王城己经由成王主政的信息,是明确告之周公﹕不能再回王城。周公这时的处境其实不妙:身处三叔及商的势力范围,难于得到民众的支持﹔东边是尚未平息的淮夷之乱﹔而西边的根据地又传来了政变的消息。姜太公和召公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机为成王要权,除他们乘周公在王城的势力较弱之时控制了王城局面外,看中的可能也正是周公当时的困境。周公对当时的处境是清楚的,对召、姜二公的势力和才能更是不敢轻视,所以,他选择了先站稳脚跟这条路。

      “东土以集,周公归报成王,乃为诗贻王,命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周公。” “东土以集”,东部地区已经被全部收服。表明周公已经站稳了脚跟,有了自己稳定的地盘。依《尚书·金滕》“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的记载,这个时间用了二年。立足已稳后,周公给成王写了一首名叫《鸱鸮》的诗。这首诗被孔子保留了下来,即《诗经·豳风·鸱鸮》,全文如下:

      “鸱鸮!鸱鸮!即取我子,无毁我室。

      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

      今女下民,或敢侮予。

      予手拮据,予所捋荼,予所蓄租。

      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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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羽谯谯,予尾翛翛,予室翘翘。

      风雨所漂摇,予维音哓哓。”

      这首诗直译成白话就是:

      猫头鹰啊!猫头鹰!已经抓走我的孩子,不能毁坏我的家。

      恩爱呀,辛勤呀,生养孩子多么可怜呀!

      趁着天还没有下雨,取那边家乡的泥土,修缮好我的门窗。

      如今你这些手下的人啊,也可能要来侵害我。

      我的手上没有足够的材料,我去揪那开了花的茅,我去积攒没人要的小草。

      我的嘴已经累病了,唉!我没有安定的住所。

      我的羽毛凋零,我的尾巴残破,我的破屋摇摇欲坠。

      在刮风下雨的飘摇中,我只能发出惊恐的鸣叫。

      读这首诗的感觉好像很凄凉,其实诗中充满了杀机。正确地理解这首诗一定要注意其历史背景和《诗经》的所谓比、赋、兴的写作手法及特点。其中,第一段的大意如果意译应为:“王权我可以不要,但你们不能阻止我回家。为了取得周族现在的这个王权,我辛勤努力,付出了很多,不容易啊!”这是在对成王摆功劳,倚老卖老。理解这段诗关键是要理解子字的含义,这里的“子”字,是比喻周族灭商后产生的新政权,即王权。他的含义以我们现在所说的“新生的政权”的意思相同。

      第二段如果意译应为﹕“乘着你们还没有攻击我,我还握有兵权的时候,我要在你们所占据的我的故乡找地方修好我的王城。但你的手下人啊!可能要欺负我,不让我完成。”这段话中的“桑土”指故乡的土,“桑”和“梓”一直是古代故乡的代称。“女下民”指成王的太保召公和太师姜太公。当时的召公在王城统率王师,保卫成王,而姜太公已经到齐国就封,并着手夹击周公。

      第三、四两段的大意是说﹕我这么做是不得己而为之,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我给你们解释得嘴都病了,你们还是不相信我,还是不让我回家。我可怜啊!人到晚年却还没有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家。

      周公为什么要写这首诗给成王呢?当时的周公已经平息了东面的叛乱,想回到京城去又被拒绝。所以想另立山头,筑一个新的王城,写这首诗就是在告知成王﹕既然你们不让我回京城坐王位,我就不要这个王位好了,我另起炉灶。周公的这种行为其实是在给成王出难题。在此我们需要先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政治的手段问题。前面我们曾经提到姜太公所说的一段话:“王若欲久持之,则塞民于兑,道全为无用之事,烦忧之教。”这说的就是政治家的手段。通俗一点说就是﹕政治家要学会搞两面派。周公想篡权,但又怕天下不服,所以就说我只是代成王摄政。召公想为成王要回权力,就送周公双杆禾,也没有公开王室的矛盾。周公现在作这首诗告知成王,他将要筑王城,无疑是威胁成王将向天下公开王室的这个矛盾。而一旦公开,成王肯定很难堪,那有一国两都的道理。所以,成王对周公的这首诗及诗中的威胁很不满,但又不好发作,因为是成王赠“命禾”任命的“二王”。因此才有了“王亦未敢诮公”,成王也不敢责备周公的话。

      政治家们的这些戏都是在桌下演的,不能拿到桌上来。这就像两个调皮的孩子与父母同桌吃饭时的情形,两人在桌下一人踢对方一脚来,踢输的一方最后的招数就是告状。在此我们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这首诗本身也是周公篡权的主要证据,因为,周公本来是鲁国的封君,鲁国才应该是他的家,所以不存在没有归宿的问题。他非要回王城不可,甚至新筑一个王城,目的无非是看中其所象征的王权。周公说得到也做得到,这就是洛邑的产生。

      “成王七年二月乙未,王朝步自周,至丰,使太保召公先之洛相土。其三月,周公往营成周洛邑,卜居焉,曰吉,遂国之。

      成王长,能听政。于是周公乃还政于成王,成王临朝。周公之代成王治,南面倍依以朝诸侯。及七年后,还政成王,北面就臣位,匑匑如畏然。”

      周族有二个王城:一是在今西安附近的丰(镐)﹔二是在今洛阳附近的洛邑。丰(镐)是周武王灭商后,为了更方便统治新王国而建的王城,从周武王开始,西周二百多年的十多个王全住在丰。而洛邑是周公所作,其建筑规模全部是按王城的标准建设。建成后,成王也象征性地去过一次,还主持了开城的祭祀仪式。对此《尚书·洛浩》有详细记载。但让历史学家们头疼的是:为什么周公劳民伤财地建起王城后,周朝的王城却并没有搬迁?甚至查不到周族曾经有过搬迁的打算。它仅仅只是周公的居所。难道成王、周公等领导人将这么大的事当成儿戏?这样解释显然说不过去。其实洛邑的产生正是周公赠诗成王后的结果。

      成王收到周公的《鸱鸮》诗后,虽然不高兴,但也不敢责备周公,所以只能同意周公按王城的标准建洛邑。当然,为了挽回面子,又不发生双方均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他们一定动了不少脑子,作了很多“外交上”的努力,而达成了一些协议。从以上记载及《尚书·洛诰》所述来看,表面上还政于成王以换取对周公主东的公开承认,应是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当然,这个协议要换一种说法。这就是《史记·燕召公世家》所说的:“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这种政治格局是完全违背周族的封土建国制的,所以,所谓“召公主西”的说法不过是为成王捡面子的说法,又是“堵嘴”的伎俩,实际上是成王和周公东西分治。在《洛诰》中,成王也说得很清楚,他对“还政”后的周公说:“我二人共贞。”这句话一般译为﹕让我们二人共同承当这一吉祥。这样译法未能理解“贞”字的含义。贞的本义应为主持、判断等义,而不是占卜(参乾卦注释)。这句话正确的译法应为﹕让我们二人共同主持朝政。

      成王与周公达成的这个交换协议,在当时看来应该算是一个双赢的协议。对周公而言,能够掌握由天子公开承认的大半个江山的实权,并同意筑王城规模的洛邑作为居住地,他己经心满意足,总算没有白“摄政”(篡权)一场。而且如果与成王公开叫板,他并没有十分胜算的把握,他深知王权本身的重量,他打的仍然是成王的旗号,他也清楚召公和姜太公的份量,他的精力也已经有限。对于成王而言,能从已经被周公夺去的政权中要回一半,而且得到了周公不夺王城丰的承诺和表面上对成王王权的承认,即“还政于成王”,无疑是一个较大的胜利。当然,对成王而言,这仍然不过是要回旗帜的权益之计。旗帜一到手,周公就被打得落花流水了。

      《鲁周公世家》载﹕“初,成王少时,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沉之河,以祝于神曰:‘王少未有识,奸神命者乃旦也。’亦藏其策于府。成王病有瘳。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府,见周公祷书,乃泣,反周公。”

      这段记载我们从“及成王用事”开始说,前面的那段故事我们在下一段再分析。“成王用事”当然是指周公居洛,还政成王之后。“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有人说周公的坏话,所以周公就逃到楚国避难。这句话听起来好像从来就没有人说他的坏话一样,而其实从周公摄政以来,就没有人说他的好话。所以,周公的逃亡与有没有人说他坏话没有关系,问题应该出在周公不该还政于成王。 s

      成王用事后,都做了那些工作来削弱周公的权力?我们已经很难知晓,但有一件事却有记录,这就是《史记·齐太公世家》所载:“及周成王少时,管蔡作乱,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到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齐由此得征伐,为大国,都营丘。”成王赐太公征伐权,肯定是周公还政于成王之后,因为周公摄政期间,成王没有这种权力。


展开余文
      征伐权是一个很重要的权力,实际上它就是王权的代理权,姜太公的齐国因为获得了这个权力而兴旺,周族也是因为当时得到了商王所赐的这个权力而称霸。周公主东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征伐权。有了这个权就可以控制下属各国,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各项利益。这里来了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成王要给姜太公这个权力?表面上看来是为了安宁淮夷,而实际上这是在削弱周公的权力,在挤兑周公。因为齐国可征伐的地域属于“周公主东”的权力范围。而且齐国与周公的封地鲁国为近邻,给齐国征战的权利,显然是与周公过不去,甚至可以说这就是在向周公下战书。周公正是在成王、召公及姜太公等人的逼迫下,深感自身难保不得不选择了逃亡之路而奔楚。至此,周公篡权的这条不平坦的路才算是走到了尽头。

      3、将功补过,得于善终

      周公逃亡楚国的情况,史书上没有详细的记载,但逃亡的处境总是不好受的。《诗经·豳风·九罭》描写的可能就是周公的逃亡。全文如下﹕ 

      九罭之鱼,鳟鲂。

      我觏之子,衮衣绣裳。

      鸿飞遵渚。

      公归无所,于女信处。

      鸿飞遵陆。

      公归不复,于女信宿。

      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

      译成白话大意为:

      捕小鱼的网中,困住了大鱼鳟和鲂。

      我遇到的这个人,身着天子的龙袍绣裳。

      大雁只能贴着小洲飞翔。

      周公想回家而没有住所,请你再住一宿。

      大雁只能贴着陆地飞翔。

      周公想归家却不能实现,请你再住一宿。

      是因为他穿着龙袍啊!才不让我们的周公回去啊!

      不要使我的心里悲伤。

      依《鲁周公世家》的记载,周公奔楚后,成王看到了周公曾经求神代成王受过的祝册而接回了周公。周公流亡后,成王又派人将周公接回是没有问题的,但接回的理由却有问题。原因有三:一是成王年少时由周公摄政,成王不可能在执政上犯错误,也就不可能犯“天惩”的病,当然也就用不着周公来替罪;二是从武王伐纣遇凶兆而仍然按计划执行的史实中可知,吕尚、武王、周公等这一代领导人是不信鬼神的,即使过去信,通过武王伐纣一事也不应当再信;三是这个故事与前面所说的周公曾为武王求神代过的故事完全一样,而这两个故事都是在周公篡权失败流亡后才被发现出来,而不是故事发生时的流传,其真实性不可靠,有杜撰之嫌。由此,我认为这是二个虚假的故事。至于是谁编造的?有多种可能,可以肯定的是,它与成王接周公回来的理由有关。

      成王为什么要接周公回来,准确的原因已经很难知晓。可能是他接受了周公编造的摄政理由﹔可能是他被周公及支持者编造的“真诚”故事所感动;也可能是同情心使然﹔但更可能的还是政治的需要,是权谋的需要。

      周公摄政的七年是内讧的七年,通过这七年的争斗,究竟谁是赢家?谁是输家呢?周公摄政之初,周朝的权力集团分为三块:一是周公的官僚集团;二是管叔、霍叔、蔡叔的军事集团﹔三是以成王为中心的召公、姜太公的王权集团。这三个集团都是周王室的势力。但经过七年的内争后,到周公还政于成王前后,周朝的实际权力分别由召公、姜太公和周公三股势力主宰,属于周王室的只剩下不到一半。可见周王室的内争时期,真正从中获利的是召公和姜太公,而王室的权力却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当周公被迫流亡后,摆在成王面前的是一个难于收拾的局面:召公和姜太公的势力因为没有了周王室的势力约束,有抛弃成王的可能,而周公的势力集团又处于受牵连的境地,不可能听命成王,树倒猴狲散,有的可能会投靠召公、姜太公,有些忠于周公的势力甚至于可能在各地反叛。至此,成王大概看出了自己的危险境地,并反思了自己所真正需要的不过是权力,而劝降周公比消灭周公的利益更大,所以,成王做出了接回周公的选择。当然,这又是一个交换的过程,又是一个新的协议。从周公回来后所发生的事件看,协议的主要内容可能为﹕周公放弃王权,并辅助成王统一周朝的政令。而成王不再追究周公篡权的责任,保障他的安全并让其享受王者的待遇。这又是一个双赢的协议。对周公而言,可以在保护自己名声及封地的前提下安度晚年而善终。对成王而言,可以顺利地接管周公的势力集团,而且因为这个势力集团的存在,使得召公和姜太公及其它势力集团不敢有野心存在。从而以最小的成本获取了最大利益,使自己的力量迅速增强而成为名符其实的天子。

      周公回来后,做了许多有益于国家,有益于成王,有益于周王室的事。《周本纪》载:

      “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东伐淮夷,残奄,迁其君薄姑。”

      这是成王参与的一场平乱,这场战争有没有必要由成王亲征是一个问题。但成王选择了亲征,而且是以周公为太师,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胜利,它向全国宣告了两条信息:一是成王已经具备主政的能力;二是王权得到了周朝整个权力集团的支持,从而结束了成王和周公东西分治的局面。这也是周公将功补过,辅佐成王的一个最好的实际行动。《鲁周公世家》载﹕

      “周公归,恐成王壮,治有所淫佚,乃作《多士》,作《毋逸》。……成王在丰,天下己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作《立政》,以便百姓。百姓说。

      周公在丰,病,将没,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从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

      鲁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也。”

      晚年的周公为成王制定了一系列属于周朝自己的礼乐文化,彻底改变了过去遵循殷礼的做法,《周本纪》载:“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改,而民和睦,颂声兴。”正是在周公的大力辅佐下,也只有在周公的真心帮助下,周室的秩序才得于很快恢复,成王的权利才得于迅速加强,并由此开始使周朝结束内争,获得了数十年之久的繁荣昌盛的政治局面,也即我们现在所说的成康之治。为了表彰周公晚年的贡献,为了加强内部的团结,也可能是为了兑现曾经的协议,成王特许周公的封地鲁国世代享有天子之礼乐,并将周公葬于周文王附近。不论如何,周公可谓是善终。当然,周公也有着太多的遗憾。其中最大的遗憾就是不知道如何完全保证自己的名声不被毁坏。 F

      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他曾经做过很多努力:在《周书》及周公其它著作中,他一再强调唯德是用,有德则王的思想,实质上是在对知情者为自己的摄政行为辩护。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有德有才的王者之材;他两个故事的编撰则是在向不知情的人辩护。……大幕将落之际,周公念念不忘的是他自己的名誉问题,《诗经·豳风·狼跋》正是其心情的写照。诗说﹕

      狼跋其胡,载疐其尾。

      公孙硕肤,赤舄几几。狼疐其尾,载跋其胡。

      公孙硕肤,德音不瑕。

      大意为﹕

      狼前行踩上了自己的胡须,后退又绊上了自己的尾巴。

      周公的忠诚有如赤子,仿佛新生的喜鹊。

      狼后退绊上了自己的尾巴,前行又踩上了自己的胡须。

      周公的忠诚有如赤子,名声道德洁白无瑕。 理解这首诗关键是要理解“公孙硕肤”的含义,特别是“孙”和“硕”这两个字的含义。“孙”的本意为家族之中爷—父—子—……的这种血缘维系关系,后被作为名词子孙的“孙”用,这里应用其原意。硕的本意为大头、大脑袋。就人身体的比例而言,婴幼儿的脑袋所占比例无疑是最大的,所以这里的硕字应指婴幼儿。“公孙硕肤”直译就是“公”对后代关系的维系有如婴儿的皮肤。比喻周公对成王的忠诚有如婴儿的皮肤一样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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