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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孩子
任不寐 () 

    孩子要离开家了

    他们要到学校去,要到社会上去。他们要进入一个更加陌生的世

界,他们脚步迟疑,充满恐惧。动物世界有一条自然法则:弱肉强食!

如果人类社会并未远离这种动物状态,那么孩子厄运即将来临了!

    英国,是这星球上最早以“光荣革命”的形式,或以人的形式向

动物政治法则告别的国家。然而,在代际关系方面,返祖现象在这个

国家里仍然层出不穷。

    不久前,英国一家儿童院爆出震惊世界的丑闻:在北威尔斯多间

儿童院发生了性侵犯及虐待儿童事件,七百名儿童惨遭厄运。政府发

布的一份报告称,在1974至1993年间,有接近700 名居住在40间北威

尔斯儿童院的儿童被员工侵犯。至少有12名受害人因而自杀身亡。侵

犯是有组织地进行的,包括性侵犯、身体虐待和疏忽照顾。被侵犯的

主要是男童,少数是女童,年纪最小的只有7 岁。(《湖北日报》2000

年2 月18日)

    恃强凌弱是成年人欺负孩子根深蒂固的心理根源。在世界的某些

地方,体力或自然暴力还是“强弱”的主要标准,甚至是占有政治资

源和经济资源的主要依靠,那么,在这里,孩子就成为更为普遍的被

伤害对象。有时仅仅为了“论证”成人的权力意识或发泄不知哪里来

的怒火,孩子世界往往成为“成本最低”的“结算中心”。

    就近伤害

    1999年10月23日,中国锦州。

    4 岁的小女孩妞妞永远远离“被结算”的恐惧了,她死了。

    妞妞的生父叫梁宝忠,她是这个父亲和一个没有见过面的“妈妈”

女儿。她3 岁的时候开始了成为父亲的新女友董翠平女士的发泄工具。

1999年10月17日晚6 时许,董在太和区吉祥里家中对小梁妍再次进行

殴打,造成梁妍右侧硬脑膜下血肿、颅内血肿、脑疝。就这样妞妞一

直在医院昏迷着,直到23日晚7 时死亡。在小妞妞短短4 年的生命中,

饥饿始终是她挥之不去的梦魇。逮着什么猛吃一顿,非要撑得吃不下

才行,经常撑到躺在床上动不了地方为止。(2000年06月27日《辽沈

晚报》刘树林崔志军特派锦州记者崔庆平)

    妞妞再也不用挨饿了。感谢梁宝忠先生,他找木匠为妞妞打了一

个小馆材,我们不知道他在用锤子钉那小小的“屋顶”的时候,手是

否也会颤抖。

    虐待孩子的人往往是孩子的亲人,这可能是因为比较“方便”又

比较“安全”之故吧。

    2000年5 月31日《天津日报》报道了一起婶母伤海侄女的案件。

事情发生在2000年5 月29日的天津南开区99中学校园内。14岁的初二

女生张帅,在学校楼道里被婶母刘金凤用浓烈的硝酸当头浇下,烧成

重伤。据说,刘金凤之所以下此毒手,是为了报复丈夫——张帅的叔

叔——的不忠。她对丈夫的怨恨扩大到了丈夫全家,最终把目标定在

了平时与她关系很好、全家人最疼爱的小侄女张帅身上。

    为什么一定选择孩子为抱负对象呢?这种选择显然是通过利害权

衡的,伤害孩子肯定是“趋利避害”的一种选择。这就是成人侵犯儿

童的阴暗心理。

    我们再去探望一下可怜的小琪琪。记者描述她的外形犹如非洲贫

困地区的儿童,医生说这可能是营养不良所致,只有每天只喝稀的而

不吃干的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6 岁女孩小琪琪躺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床上,她是

“姑姑”的“战利品”。她两只惊恐的眼睛偶而眨几下,上部躯干以

及双小腿已缠满纱布,因严重烫伤而溃烂,这些创面都是一周前烫的,

属于深2 度和浅度,约占身体总面积的10%.除被纱布包裹的部分外,

琪琪的头部、面部、左臂、腹部、双大腿被大面积烫伤后留下的白色

疤痕依然清晰可见。肚脐下一处长4 厘米、宽1 厘米左右的皮被撕掉

后,露出深红色的肉;左臂弯处、双侧腿部都有不同程度的血痂,由

于是点状分布,因而无法包扎。琪琪的头上露出一块块白色头皮,那

是被“姑姑”一绺一绺拔掉的……医生的检查结果表明,琪琪头部多

处凹陷,裂缝长3 厘米、宽0.3 厘米左右,可能是颅骨骨折。《半岛

晨报》

    也许这位“姑姑”的身份是可疑的,但是,她显然是能接近孩子

的熟人。不过,下面这位两位舅舅显然是真实的,更真实得令人费解

的是,第一位舅舅拐卖了自己的亲外甥,而第二位舅舅把外甥女活活

打死了。据《光明日报》报道,1998年4 月28日,临汾市城隍乡黄寺

头村的小男孩张鹏飞被舅舅乔建华拐卖,这位舅舅以12000 元的价格

把外甥卖到了河南。家在台北的一位舅舅的光荣事迹是这样的:一名

年仅8 岁的女童,由于父母离异,母亲又无暇照顾,故到外婆家暂住。

不料半身不遂的舅父认为她太顽皮,不但以杀虫水喷她的口鼻,还用

雨伞施以毒打,致使女童口鼻流血而死。

    社会腐败殃及儿童

    我们说过,在灾荒和战争年代,孩子的命运更为悲惨。但是,在

一个腐败的社会里,孩子同样不能幸免。所谓社会腐败,其本质就是

这个社会被力量崇拜和狡猾崇拜的原则所统治,公共秩序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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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孩子无论在“力量”方面,还是在“狡猾”方面,都只能是成人的

借以展示力量和狡猾的对象。

    虐待孩子的背后往往是成人的权威人格在起作用,或者完全出于

恃强凌弱和自私自利这种动物本性。如果社会缺乏自利本性的理性的

表达渠道,同时又未能建立抑制权威人格并保护弱势群体的社会机制,

那么,自私和权力就将肆无忌惮地攫取弱者的财产和恐惧。不幸的是,

孩子永远是这社会的弱者。

    校园暴力和体罚是孩子最经常面对的成人恐怖统治。这一点,我

们在下文专题讨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中国自古以来,打孩子和打

学生是“天经地义”的。对孩子的“打”和“骂”被成年人谎称为

“亲”和“爱”,这真是一种成人的狡诈。至于在“私塾”中,打板

子是老师的“天赋权利”,就如同今天有些警察说“刑讯逼供”是

“工作需要”一样。孟德斯鸠说:中国是靠棍棒维持的国家,这个民

族不可能有尊严。他可能不知道:棍棒统治是“从娃娃抓起的”,而

这里的“师道”就是“尊严”。孩子的尊严从来被看作是天方夜谈。

中国的孩子一出生后开始在板子下学习大人们的“之乎者也”,学习

他们的恃强凌弱和卑鄙无耻。“启蒙”:“蒙者,草丛下一猪也。”

儿童,猪也。“公塾”里的孩子的命运怎么样呢。目前教师的体罚学

生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媒体频频发出“体罚学生何时了”的

呼喊(46)但暴行似乎并未减少。学校暴力足以把学校变成儿童的集

中营,对此人们难免要问:这还是现代社会吗?

    鲁迅说:“勇者愤怒,抽刀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刀向更弱

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很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

头们!”(45)学校暴力和虐待不过是孩子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

被欺凌的缩影。“孱头们”自然不仅在学校有,社会上更是大有人在,

他们是社会腐败的重要标志。

    鲁讯在“推”一文中,就记载这样一个“孱头”:“有一个卖报

的孩子,踏上电车的脚蹋板去取报钱,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

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电车又刚刚走动,一时停

不住,把孩子碾死了。”(54)这种专门欺负孩子的光荣传统一直后

继有人。1999年12月8 日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就发生了这样一种仍然

普遍存在的“推”的悲剧:“蜂拥而上的叔叔阿姨不顾一切地挤啊挤,

八岁学童被挤进车底。”(55) 

    司法腐败同样殃及孩子。有经济学家说,警察是社会购买安全所

支付的费用。但是,当“警察叔叔”和孩子的关系体现出相反的特征

的时候,当警察不是社会的守夜人而成为社会紧闭房门的理由的时候,

人们只能节省费用用来加固孩子的门窗,而与此同时,社会变成了警

察购买安全要支出的费用了。

    中华民族是一个家本位意识很浓的民族,社会成员之间的称谓往

往不是通过先生女士来进行的,每个孩子都被父母教育用叔叔、阿姨、

爷爷、奶奶来称呼外人。并告诉孩子这是礼貌的。这里面当然存在等

级观念,但是,多少也反映了一种家天下伦理之下的人与人的亲近关

系。1949年以来,警察叔叔成为孩子叫得最多的名字之一,但是,这

种称呼近年来显然很少听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是个人尊严的觉醒吗?

还不完全是,它说明着即使传统伦理也无法说服孩子们自发地向警察

敬礼了。

    1998年12月11日,广西防城港市滩营中学学生黄钟声与同学及老

师一起到南宁市观看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活动时,与老

师和同学走散。他想起电视和广播上常说的“有困难找警察”,就找

到一个交警岗亭。交警把他交给了110 警察,110 警察把他带到了南

宁      市公安局朝阳派出所。而派出所又于当晚将他送进了南宁市

收容遣送站。在收容站里,黄钟声度过了恶梦般的4 天。他一进去就

被搜身,先后在两间收容室被先关在里面的人搜身和轮番毒打,也无

工作人员理会。12月15日早,黄钟声和另5 人被拉到隆安县城乡镇西

宁村(距      南宁近100 公里),每人发给一个面包后,就被丢在

公路不管了。黄钟声走失后,其父及学校派人到南宁寻找。15日找到

了被人从河里救起的黄钟声。经广西医科大学和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检查,黄钟声胸部外伤,左侧血气胸,左第7 、8 、9 肋骨骨折,创

伤性精神病。(58) 

    如果你说,这是个别现象,但是,你想过这样的论断对黄钟声意

味着什么呢?他如何能说这是特例呢?当你遇到这样的粗暴对待你还

能说它是个别现象吗?何况果真仅仅是黄钟声的个人遭遇吗?

    1995年10月18日,吉林省双辽市第一中学5 名学生和两个社会青

年以涉嫌“902 ”案件的理由被拘捕。狱中羁押了446 天之后,取保

候审,然后,“无罪释放”。1995年11月19日,抓获这些孩子被视为

警察的工作成绩而上了《双辽报》,双辽电视转播台连续播放3 天,

公安局开庆功会发奖金,热闹一时。

    一个孩子回忆当时审讯过程是这样的:“……这时姓杨的(警察)

脱了衣服走过来便打我耳光,大约打了十五六个,然后把我推倒在床

上,抓起我头发再拖到地上,然后又从地      上把我扯起来,他松

手的时候,地上落了一撮头发……他们打一阵问一阵,我不承认他们

就接着打,我抓住裤带不放手,他们就抱住我的脑袋往墙上撞……我

求他们别打我了,姓杨的一听就火了,说”谁他妈的打你了“,他还

说要与我大战三百回合,我现在承认也晚了……他一边抽我,一边让

我自己数着,数错一鞭子就加五鞭子……他们给我铐上脚镣说要把我

带出去毙了,又说如果承认马上就叫我回家,说我的同学早就办好手

续回家了……当时已经快6 :00了,要是平时该吃晚饭了,我怕我

妈着急,我平时放学就回家……中午就没吃饭……我想我得回家了……

他们让我和其他人的口供一致,可是因为我根本没做所以”一致“不

上来,他们就打我,后来他们说一句,我就跟着重复一句……可是他

们还是没让我回家!……张树鸣、张玉伟(警察)继续审我,打我,

张树明还拔出手枪指着我的头,做出开枪的样子,还抽出梭子让我看

里面的子弹……快到中午,进来三四个人,为首的一个五六十岁,旁

边的人叫他”胡副局长“。  我心里升起一丝希望,当官的总不至于

像刑警一样不讲道理吧,谁想他听我说冤枉竟也破口大骂:”人民白

养活你了,人民的饭你白吃了,人民的衣服你是白穿      了,给我

铐起来!“我绝望了,领导怎么也这么讲话,到底是人民白养活了谁?……

一百来鞭子打得我遍体鳞伤……同号人帮我脱掉棉衣,内衣已与肉粘

在一起了,只好连皮一起揭下来……当时我的眼里没有泪水,只有愤


展开余文
怒,我罪犯何处,法犯那条,我还是个人吗?……(1999年9 月17日

《南方周末》) 

    更骇人听闻的是河南省潢川县的16岁高中生耿丹之死。它使我们

再一次认识到,当暴力垄断部门不是公民和孩子寻求援助的对象,而

是作为相反的东西而存在的时候,它所能犯下的可怕的暴行。

    1999年7 月1 日下午,豫南潢川县城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

年仅16岁的潢川高中学生耿丹,在县农机学校潢高教师严景办的补习

班听课。临近放学时,潢高学生王帅在校门口与保安王利文发生口角,

被王利文踹了一脚。随后王帅打电话叫来其哥哥和五六个社会青年,

与农机校保安张荣辉打架,后社会青年逃散。耿丹这时恰好放学遇上

围观,而后离校回家。当他行至校门外30米处时,公安干警詹家顺不

问事实,就以耿丹参与殴打张荣辉为由将其抓住,强行拉往社会青年

打架的现场农机校,途中让保安恶棍张荣辉手操铁棍猛击头部,以致

造成脑颅挫伤裂重伤。继而詹家顺和凶手张荣辉合伙将耿丹架往农机

校保安室继续毒打。后“110 ”赶到,强行将耿丹扭进其执勤车(当

时围观者众多)。耿丹说,“我又没有打架,为什么抓我?”“110 ”

干警王建辉等人用力猛打耿丹脸部(此时耿丹已头负重伤),不让其

表白……耿丹被带到“110 ”值班室,……耿丹还是委屈地说:“我

没打架,是王帅找社会青年打了校保安。”从当天夜里七时许至次日

上午9 时30分左右,耿丹一直被戴着手铐,铐在“110 ”办公室的床

梆上。他们非法使用刑具、拘留耿丹长达14个小时。……7 月1 日夜

9 时,耿丹的母亲向“110 ”值班干警提出担保,要求让孩子先回家,

遭到拒绝。一个值勤干警说,耿丹恶心是饿的,但耿丹这时已吃不下

妈妈带去的蛋糕了。7 月1 日深夜,曹建凤(母亲)离开公安局,一

夜未眠。就是这一夜,少年耿丹脑颅内在不停地渗血,并且渐渐形成

了可怕的脑疝。从这个时候起,耿丹对亲人的无数次呼唤概无回应。

接下来的时间里,曹建凤强烈要求公安局放了耿丹,她要送孩子去医

院。“110 ”的干警层层请示,九点左右,终于同意放人,一个高个

子警察说,要不是看到这孩子昏迷成这样,我们是不会放的。曹建凤

已顾不上理会,她匆匆忙忙找了辆人力三轮,哭哭啼啼地把孩子送到

了县医院。县医院紧急抢救,做头颅CT,诊断结果为:急性颅脑损伤,

头皮损伤,硬脑膜外血肿,脑挫伤,脑水肿,并脑疝形成。……耿丹

无声地躺在县医院三楼的病房里,下肢僵直,上肢紧缩至前胸,  体

重不足30公斤,肠胃功能瘫痪,严重意识障碍,没有表达意识,不能

说话,对窗外的一切,对家人的照料,对爸爸妈妈的绝望,对每天都

要有的带泪的呼唤,无知无觉……耿新亚说(父亲),在武汉,医生

告诉他人的脑袋里出血非常疼,出1 -2 克人就会疼得晕死过去。

“我儿子脑袋里出了50克血,我不知道孩子那一夜是怎么度过的。” 

12月8 日早晨8 时,少年耿丹在一阵抽搐之后离开了人世。(59)

    “耿丹之死”提前宣告了20世纪的死亡。不管这个世纪的太阳如

何宣称它有神圣的义务继续普照孩子们的心灵,但它已经毁灭了这心

灵,并从所有孩子的心灵的天空上可耻地跌落了。我愿怀着悲愤的心

情兴奋地为它送葬。

    让我们再来看一看《齐鲁晚报》的一篇报道,这是一起应该震惊

全国但仿佛只震惊了一个派出所的恶案。而且我担心,这个警察部门

的震惊并不是出于悔罪,而是因为没有封闭消息而后悔莫及。

    麻旦旦,女,1983年2 月16日出生,陕西省泾阳县龙泉乡麻家村

人。2001年1 月8 日晚8 时许,麻旦旦和一女伴被两个未出示任何证

件的“便衣警察”强行带到公安局,被要求做同一件事情:交待卖淫

行为。她交待不出什么罪行,因为她什么也没有做。于是一场磨难开

始了。

    下面我们全文转述麻旦旦的回忆:

    我被带进一间屋子,在问我姓名、出生年月日和家庭住址后,王

海涛(警察)又问我是否知道他们叫我来是因为什么事,我说不知道,

他说我不老实。胡安定(警察)接着进来审问我,我说你们凭什么抓

我,胡安定跃起身狠狠地打了我两个耳光,接着抓住我的衣领,将我

拖出门外,用手铐将我铐在篮球杆上。胡安定问我和一个叫吴锋的是

什么关系,我说他在我姐的发廊里理过两次发,没有什么关系。胡安

定说让我好好尝一尝卖淫女的滋味,将我铐到凌晨1 时多。随后王海

涛、胡安定你来我往,将我拉到房间,问我考虑好了没有,交待和谁

发生过性关系,我说和谁都没有这种关系,我没有犯啥法。他们不但

不听,反而拳脚相加,把我拉到院子里将双手铐在电线杆上。一直到

凌晨4 时30分,我没有喝过一口水,在寒冷的露天黑夜里遭到不断的

折磨和辱骂,王海涛再一次将我带进屋里,让我交待和吴锋发生了几

次性关系,这时派出所所长彭亮也跟着进来。彭亮到我那儿理过发,

他问我什么时候被抓进来的。说这里说话不方便,让我到他的办公室

里谈。进门后,彭亮让我坐下,给我倒水,拿糖,我不吃。他又给我

取来方便面,他走过去把门锁上,给我讲一些下流的故事,说着就用

手摸我的脸,摸我的胸部。我对彭亮说:“你再这样我就叫人了。”

彭亮说:“别人没事不敢到我这里来。让人都知道你这个卖淫货,到

时看谁敢娶你。”我说:“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承认。”彭亮站起

来,朝我的小腿上狠踢了两脚,我被踢倒在沙发上。彭亮指着我说:

“刚才发生的事情,不准对任何人讲。”让我到王海涛那里继续交待,

我擦掉眼泪又开始接受王海涛的审讯。王海涛说:“你嘴硬,行,我

写好笔录后,你把你的名字填在上边。”大约半个小时后,天已蒙蒙

亮,王海涛拉起我冻肿的右手逼我往纸上签字,我想要是我写上自己

的名字,这一生就毁了。我不签字,他们就要打我。我最后就流着泪

签了字,王海涛又强行抓住我肿痛的手按了手印。审问结束了,他们

希望的口供形成了。我委屈地大哭。后来又把我关到第二天下午7 时

20分,才放我回家。“  

    其后泾阳县公安局下达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上这样写着:

“2001年2 月9 日,麻旦旦,男,因嫖娼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事后,麻旦旦在咸阳215 医院妇科,经医生检查,其处女膜完整,属

未婚型。

    侍强凌弱的成人离“侍机而捕的狒狒”有多远

    Michel Denis-Huot (法国)  摄 

    司法腐败还以更“丰富”的形式严重侵犯着孩子的尊严。1999年

12月9 日《羊城晚报》有一篇题为“12岁女孩受累官司辍学三年”的

报道。广东省翁源县12岁的女孩路路母亲遇车祸,但赔款却拿不到,

简单的案件审理一波三折三年未结,因贫困,路路只能辍学在家,形

同弃儿。记者质问:“为什么申请执行书被两次调包?为什么简单的

肇事案久久不能执结?为什么案卷里有那么多蹊跷?” 2000 年10月

23日,湖北省川市刑警大队的牟金华利用工作之便,对被拐女青年施

行不轨。近年来这些司法腐败的案例不断冲击着人们对法制的信心。

法律本来是援助孤弱的,可耻地是,它唯一的存在价值仿佛是能够凌

辱孤弱而被利用。如果加强法制等于加强司法部门不受约束的权力,

等于加强以法制人的权力,那么,这条路并不通向法治,而是人治的

一种伪善形式。

    一些“警察叔叔”的形象并不仅仅毁损于正式的司法活动中,他

在日常生活中已经早听不见孩子的呼救声了。耀武扬威进入了司法权

力的灵魂。在2000年被众多媒体纷纷报道的河南一警车拖死儿童的恶

性事件中,我们只看见了一辆警车,而看不见人了;或者说,司法人

员同一于自己的外在图腾,而早已丧失的人的精神内涵。被害的孩子

不过是这图腾的祭品。

    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审视一个社会腐败的严重性,那就是育人的教

育部门、助人的警察部门和救人的医疗部门。不幸的很,我们的社会

恰恰在这三个方面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至少丝毫不比官场腐败逊色。

更不幸的是,这些部门的腐败不仅仅非法掠夺社会财富,还谋害人特

别是孩子的尊严和生命。

    医院恐怖症和学校恐怖症、警察恐怖症一样,是腐败社会慷慨赏

赐给孩子的第三种训练。它不仅折磨孩子的精神,还负责通过所谓医

疗事故终结孩子的小命。也许的确如此,孩子的生命对他们来说,仅

仅是一个临床问题。

    1999  年1 月2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湖南长沙市一家医院

“误切”了两岁女孩膀胱的恶性事件。更恶劣的“医疗事故”是1999

年1 月22日《南方周末》报道的“胡绥芬事件”:1997  年6 月5 岁

女童胡绥芬在绥芬河市人民医院因服用了医院提供的6 瓶假药而死,

“在这起案件中,医院令人惊讶地逼着小病将愈的孩子一针一针地承

受假药的痛苦,一直到死;当地省卫生厅拒不做鉴定,卫生部督促也

没用;假药已经证实,但无人查处。”和小绥芬命运不相上下的是河

南省南阳市的6 岁孩子李宁,1996年2 月17日他玩耍时不慎从5 楼摔

下,被送到新野县人民医院,输了由新野县血站提供的400 毫升血液,



展开余文染上了爱滋病毒。(57)

    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地方,然而中国的医院也“产业化”了,医

务人员受取病人“红包”,正象老师应该收取学生的红包而警察应该

收取犯人的红包一样。在一切都成为生产力的唯物主义胜利的年代,

疾病和痛苦也成了生产力。而且,还可能成为精神生产力,当医务人

员如纳粹一样对“贫困的痛苦”施以训斥或象“领导”一样面对病人

麻木不仁的时候,医院又政治化了,司法腐败和官僚主义的一切丑恶

都在这里被疯狂地复制在病痛身上。

    2000年1 月8 日《羊城晚报》的报道,安徽一仅5 个月大的病儿

在南京二附院因此类原因未能及时医治而死。报道说,,1999年31日

12时,“焦急的母亲抱儿急诊排队9 次爬楼6 回,冷漠的医生互相推

诿三个小时无人施救;眼睁睁送走一条小命。”这是20世纪最后一天,

这个5 个月的孩子在本应该受到现代医学呵护的地方却为这个罪恶的

医疗制度和罪恶的世纪殉了葬。如果有人说这种现象是个别现象,我

猜想他肯定有足够的“糖衣炮弹”和足够冷漠的心灵。

    孩子市场

    显然,孩子因父母“买儿卖女”而沦为商品的现象,相对而言毕

竟是少数,同时,父母的买卖行为之所以能成功,主要因为在家庭以

外存在一个买方市场和交易市场。人类社会以孩子为交易对象的经济

活动的存在,再一次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提出了质疑:精神生活如此低

劣的物种,有什么资格蹲在进化树的顶断呢?

    社会上的孩子市场以买卖别人的孩子为主要目的。在获得“原料”

方面,一般通过两种方式:拐卖儿童和绑架儿童,在销售手段上,也

分两种:“批发”和“零售”。所谓“批发”是指直接买卖孩子,而

“零售”则是控制孩子的身体,逼迫孩子从事乞讨、盗窃、卖淫、苦

力和卖花甚至卖毒品等商品的活动。另外一种买卖儿童的方式是买卖

死去的孩子的器官,这种罪行一般发生在医院部门,这种罪行在有的

国家还远员未被揭露出来。

    拐卖儿童往往得到了儿童监护人的同意或参与,或者是通过转卖

从其他人贩子那里购得的,更多是抢骗等手段获得的。这是世界上孩

子市场的主要经营模式。在中国,拐卖儿童的情况有多严重呢?

    祝燕涛是公安部刑侦局侵犯人身案件侦察处的一位专家,他在七

省市的调研结果是:“近年来,拐卖儿童犯罪案件仍处于高频发状态”。

“拐卖儿童犯罪情况仍很独猖獗。”重庆市自1997年以来,共发生拐

卖儿童案件118 起,被拐卖儿童124 名,全市43个区县,有34个区县

都不同程度地发生拐卖儿童案件。今年1-8 月,全市共发现被拐卖的

儿童53名,与去年同期发现被拐卖儿童数20名相比,上升1.5 倍。湖

南省1997年各地公安机关共按报儿童失踪案件54起,比94、95、96三

年总数的51起还多3 起。从立案查破的情况分析,半数以上的报警案

件属于儿童被拐骗、盗卖案。四川省1996年到今年8 月,全省共立拐

卖儿童案件407 起,被拐卖儿童439 名,男性351 名,占80% ,女童

88名,占20%.河南省1995-1998 年上半年,共解救本省被拐出的儿童

245 名,解救外省被拐入的儿童834 名,拐出与拐入比例为1 :3.4.

河北省邯郸市1995年以来共解救被拐卖儿童98名,从破案情况看其拐

卖儿童犯罪活动呈上升势头。如95年破案21起、96年破案36起、97年

破案45起,平均每年以48% 的速度增长。贵州省自1993年以来,共报

失踪儿童487 名,仅遵义市红花岗区近年共有100 名儿童失踪。遵义

地区93年-96 年共立盗抢、绑架儿童案件526 起,立案数呈逐年上升

趋势。从全国情况看,1996年共解救儿童1563名,1997年解救儿童1299

名,1998年1-9 月解救儿童1015名。

    祝燕涛的调查结果显示,被拐卖的多是男童,年龄最小的仅出生

7天。九十年代后期,18 岁以下的少女被拐卖、拐骗的情况越来越突

出,且年龄越来越小,有的还是在校中学生。同时,贩卖超生、非婚

生婴儿尤其严重。不仅如此,孩子市场开始职业化,以亲情、血缘关

系为纽带形成了犯罪网络。

    被拐卖的孩子及其家庭(非参与者)将面临什么样的命运呢?父

母精神崩溃乃至自杀的悲剧屡见不鲜,而被拐卖的孩子的命运同样惨

绝人寰。

    2000年 4月6 日,河南省伊川县公安局破获了一个拐卖儿童的

“批发中心”,警方查证,在被拐卖的婴儿当中,有两名女婴在贩运

途中因染病夭折。

    据《云南日报》报道:云南省麻栗坡县有一个“著名”的“贩卖

婴儿批发站”,人贩将拐、抢来的婴儿喂服安眠药,令其昏睡后装入

纸箱,捆在长途车顶部运往外地。这令人想起对家畜的运输方式,当

这些孩子在奔驰的汽车上醒来是,会发出怎样凄惨恐惧的哭叫啊!据

统计,这个团伙几年来共贩卖婴儿近60名,“批发”到广东、江苏、

安徽、福建等地贩卖,非法获利30余万元。

    我们如何下图的孩子呢?他们在哭喊妈妈,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哪

里,他们悲伤绝望,可是这世界象死一冷漠和沉寂,没有任何一种声

音安慰他们,没有任何一种色彩温暖他们。你可以想象任何悲惨不幸

的词来描写他们此时此刻的痛苦和恐惧,你会感到自己也一样被抛弃

在令人绝望的沙漠上——泪水是对这种命运唯一的控诉。

    这是2000年7 月底广东化州警方在“南粤第一大拐婴案”中解救

出来的孩子。他们从云南拐卖到广东。在14名孩子中,最小的只有几

个月,最大的也才只有6 岁。

    绑架儿童说明了什么呢?这种罪犯拥有恶魔型的智慧,他打算利

用亲情来榨取经济上的好处。不过这种智慧一直是中国政治智慧之一,

在一些“前政治”争夺中,往往通过伤害或绑架对手的亲人或孩子来

报仇或谋取私利,或让对方屈服。纯粹出于发财的目的的绑架行动,

不过是这种野蛮精神在和平时代的延续而已。而在动物原则起支配地

位的地方,绑架孩子被“所当然”地认为是比绑架大人更“明智”的

一种选择。

    近年来,绑架儿童的案件不段上升。2000年5 月10日,北京东城

区的一名儿童被绑架,绑架者勒索25万人民币赎金。同一天。北京海

淀某中学学生12岁的帅帅被绑架,绑架者索要160 万。2000年12月3 

日,深圳龙岗的一名儿童被绑架,疑犯勒索人民币12万元。令人难以

置信的是,2000年08月21日,广东省广丰县排山镇的一名疑犯只为勒

索5500元,  将被绑架的11岁男童撕票,这名11岁男童被他活活掐死…… 

    近年贩卖和不当处理儿童器官的案件,就其影响来说,莫过于英

国利物浦市一家医院非法摘取数千名死亡儿童身体器官案件。可以说,

它引起了整个世界的谴责,尽管有些批判者自己家里也偷偷地干着同

样的勾当。

    英国政府此次同样站在了捍卫人道主义的立场上。英国卫生部30

日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披露,利物浦市一家儿童医院竟然在未经家长

同意的情况下,摘取了数千名死亡儿童的身体器官。这份报告说,在

1988年至1995年间,一位名叫迪克- 凡- 费尔岑的荷兰籍医生曾在利

物浦市的奥尔德海伊儿童医院负责尸体解剖。他在任期间,该医院在

死者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摘取了2000名死亡儿童的心脏和其他器官,

供医院作医学研究。

    小乞丐、卖花女、小保姆、童工和练杂技的孩子

    几乎走在所有的城市广场上,几乎在所有的旅游城市的街道上,

我都怀有一种忐忑不安的心情——我担心碰见拉着我衣襟乞讨或央求

我买花的孩子。一次在拉萨布达拉宫广场上,一个衣衫破旧满脸泥土

的孩子抱住我的腿,直到我给了他钱才放过我,结果是更多的孩子从

角落里蜂拥而来将我包围。我的不安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

成熟地知道,很多很多孩子是被人控制的,有大人在利用他们,因此

不能慷慨解囊,而另一方面,我还没有成熟到心安理得地完全被这种

看法所说服,我总感到即使如此,孩子那百折不挠地央求足以配得上

这微波的施舍了。

    更好的出路是希望不遇见他们。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他们遍布

全国。是的,这些孩子是从哪里来的呢?谁应该对此负责?毫无疑问,

没有一个孩子自愿过这样的生活,他们或者是因为家庭原因成为流浪

儿,或者是因为被成人拐买而逼上街头。无论是那一种情况,成人社

会都是难辞起咎的。

    《检察日报》的一篇报道很有代表性。王文华、陈细会夫妇家住

安徽省临泉县。2000年2 月8 日,二人以到外边做洗衣粉、洗涤精生

意为名,骗得自家亲戚的信任,将4 名不满14周岁的儿童从云南省昭

通市的偏僻山村带到昆明、贵阳、怀化等地沿街乞讨,讨来的钱全归

他们夫妇所有。他们不准孩子们与家人联系,每天只给孩子吃两顿饭,

并给4 名儿童分配每天讨钱的任务,稍有不从或完不成任务就要遭到

打骂,并且不许吃饭。

    我呼吁所有的人们,在今天中国的火车战,在繁华的街头,当衣

衫褴缕的孩子追逐你祈讨的时候,不要口水吐在他们身上,他们身上

已经沾满太多了口水了。这些口水来自那些躲在角落里的人,他们坐

收抵押道德和人性而获取的利息。是的,还有比利用孩子并同时利  

用人类的同情心更不道德的事情吗?没有办法,这些人的字典里没有

道德这两个字的位置。 

    报童是“解放前”的现象,在报业被国有化以后,今天的报童就

成了卖花女。她们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呢?

    2000年3 月,广东省某报的一位记者在阳江市调查采访时发现,

卖花女生活在“魔爪下”。他接触到的16名“卖花儿童”受控于3 个

卖花团伙和6 个“花头”,每天卖花的收入要上缴,而且还经常受到

体罚和虐待。这些孩子年龄最小的7 岁,最大的14岁,来自全国各地,

甚至说不出自己的家庭住址。

    卖花童回家了

    2000年6 月25日晚9 时58分,伴着一场大雨所带来的一份凉意,

安徽省凤阳县领导和西安市公安碑林分局众民警这时也有了一份好心

情。因为前者将带领被西安警方所解救的52名家乡人,踏上归途;后

者则为能帮助33个天真可爱的卖花音重返校园而感到欣慰。(2000年

06月26日《三秦都市报》记者卫浪宁峰摄影报道)   

    2000年5 月16日的《法制日报》报道说,四川省南充市警方在

“打拐”中解救18位流落街头被人控制的卖唱少女,并将她们安全送

回家乡。报道说,近年来,安徽、湖南等省的大批卖花、卖唱女涌入

四川挣钱。她们或自发结伴,或受人操纵,每当夜色降临,便出没于

街头火锅店、茶馆、饮食摊点等卖唱、卖花,仅都江堰市街头就有外

来卖唱、卖花女一百多人。这些以卖唱、卖花为生“浪迹天涯”的少

女,年龄大多在10至14岁左右。这篇报道还说,据不完全统计,从外

省入川的这类少女有万人之多,其中不少人落入拐卖“黑手”。

    2000年6 月29日《新快报》有一篇类似的报道,它显示了问题的

严重性。报道称,南京铁路警方通过一名在火车站向旅客兜售鲜花的

女童,破坏一特大拐骗儿童犯罪团伙。抓获5 名犯罪嫌疑人,解救了

20名被拐骗并强迫卖花的湖南女童,她们大多10至15岁。

    下图这两位小姑娘都来自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桐木镇某农村,一

个叫刘梅香,一个叫刘小玲,年仅十二三岁。她俩听邻村一中年妇女

说,到深圳卖花每扎可挣3 0元,于是就随这妇女南下“挣钱”。到

了龙岗后,她们方知日子难过,由于花卖不出,小姑娘经常挨打受骂,

有时连饭也吃不上。最后,那中年妇女竟撇下她俩一走了之。6 月19

日晚,举目无亲的两小姑娘在马路边相拥哭泣,幸亏给过路巡逻的治

安员碰上,把她俩送到龙岗镇有关部门。

    南京解救20名被拐骗并强迫卖花的女童

    啊,深圳!你知道我们这里过得有多苦吗?(马庆芳摄影)

    孩子的泪水湿透了衣裳,也湿透了镜头和稿纸。但是,它能多少

滋润这个干枯的世界吗,让更多的孩子不在街道上无助地掩泣?深圳,

中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骄傲,但这两个孩子的泪水足以让这种骄傲无

地自容。那天晚上,高耸如云的摩天大楼,车水马龙的繁华街道,可

曾听见两个孩子在街角转弯处走投无路的哭声?那位撒手而去的女人,

此刻是否有些内疚,还是正在勾引另外的孩子?还有,是什么让这两

个女孩背井离乡地去讨生活呢,是家乡的贫困,是为了“一束花能赚

30元钱”;可是为什么她们那么小就被贫困仅仅相逼?每天都在电视

上“上一个新台阶”的经济增长为什么总是不恩及这普普通通的孩子

呢?

    同样在这座叫深圳的城市里(当然不仅仅在这座城市里),还生

活着一群擦车儿童(还有擦鞋的孩子)。我记得看过一篇这方面的报

道,这篇报道大意说,在新世纪的第一个除夕,一些孩子拿一块破抹

布,在深南东路京鹏大厦一带擦车。有的孩子10左右,有的只有五六

岁。夜幕降临她们就开始了工作,通常要干到天亮。她们拼命干活,

想着回去如何向她们的“老板”交差。一遇红灯,立刻窜上前,给停

在前面的小车车身狠劲擦几下,然后向司机伸手要几个小费。有的司

机并不给钱,往往一无所获。可是她们并不想回家,因为家里都没饭

吃。当记者文一个小女孩“那你想读书吗?”的时候,孩子不说话了,

眼泪禁不住落了下来。

    90年代沈阳市的流浪儿(来自“希望工程”)

    天津。2000年3 月17日《今晚报》报道:公安巡警总队二支队解

救了两批被迫卖花、擦车的外地儿童。道道地地说,昨晚11点多钟,

公安巡警总队二支队巡警在八里台立交桥下,发现3 名12岁的外地卖

花男孩。一见巡警,3 名卖花外地男孩掉下眼泪。这些孩子都是湖南

省茶陵县农民的孩子,7 个月前被同乡27岁男青年董小飞以每月给200

元工资为诱饵骗至天津。董在河西区小海地仓储公司租用了一间平房,

每天在东兴立交桥下以每20朵10元的价格购进鲜花,然后让3 个孩子

以每朵5 元的价格再到八里台、佟楼附近卖给行人,而且规定每人每

天最少要卖20元的花,如果卖不到20元钱就不让吃饭,只卖到15元就罚

跪1 小时,只卖到10元则罚脆2 小时。孩子们每天下午3 点出来卖花

时,董小飞只给每人5 角钱的坐车费,孩子们要返回住地时只能从八

里台或佟楼步行到小海地,往往要凌晨2 点左右才能到家。今年春节,

董小飞不让孩子们回原籍老家,怕孩子回家后不再返津。3 名孩子日

夜盼望着亲人,常常为想念父母而流泪。

    在写这写文字的时候,我经常在朦胧中问自己:我这是另一个中

国吗,还是原本就是我真实生活的中国?

    相对于这些苦命的流浪儿,小保姆的处境似乎要好得多。但是,

马上作出这的判断仍然可能是片面的,因为奴隶主的意识几乎深入到

了每一个人的灵魂中了,这意味着弱者到处都有被当作奴隶的危险。

    1999年下半年,南宁市14岁的小保姆遭受雇主变态的虐待,被钳

断10颗牙齿,“遍体鳞伤”。(56)深圳市罗湖区的15岁小保姆小珍

梅同样有着恶梦一样的经历。据报道,小珍梅到百事达花园百景苑1 

号楼周传芳家做保姆后,经常遭周毒打,面部、腿部、臀部以及会阴

部等多处曾受伤。2000年6 月11日,因小珍梅没洗电饭煲,周传芳用

铁棍等工具殴打小珍梅,小珍梅在逃出的路上昏死过去。12日凌晨,

小珍梅被发现后送往医院抢救。经过1 0多天才脱离生命危险。

    童工是“工业家”族的小保姆。我们都知道,在某种意义上,马

克思主义产生于对曼彻斯特工业模式的某种学术反省。而曼彻斯特的

罪恶之一不仅仅是产生了“羊吃人”运动,同时,也把孩子当作廉价

劳动力卷如机器工业之中。从那时起,人类的良心一直在呼吁拒绝把

未成年人变作童工,直至将这一人道理想写进联合国人权宣言和一些

国际人权公约之中。然而,雇佣童工的现象并没有在信息时代绝迹,

特别是在一些前现代化国家里,正加倍地亦步亦趋地复制着曼彻斯特

的罪恶。

    80年代以来,中国的童工问题不断出现。但是,几乎到了90年代

末,华南一些大胆的新闻媒体才开始揭开这冰山一角。

    据报道,2000年7 月6 日,广东省汕头市劳动执法组突击检查达

濠区华伦毛织厂时发现触目惊心的一幕:空气混浊、噪乱不堪的毛织

车间里,10多名女童工在缝纫机上挥汗如雨埋头苦干,她们中年龄最

小的只有12岁。2000年5 月26日《江淮晨报》的一篇报道也披露:一

些10多岁的小姑娘在和县螺百乡的云友童车厂打工,“什么活都干,

擦锈、下料、扶焊……”这些童工工作时间甚至长达16个小时,而每

个月只有30元的生活费用。

    在诸多童工问题中,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童工问题却一直没有得

到应有的关注。我是指,训练孩子成为“杂技”演员的“艺术”。奇

怪的是,这种特殊的雇佣童工问题不仅不被谴责,反而因艺术而受到

社会舆论的鼓励和称羡。然而事实上,这种训练对孩子的肉体和心灵

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其残酷程度可以和束脚相伯仲,而其劳动强度

远远超过任何曼彻斯特工厂里的劳动强度。

    为什么杂技会成为吃饭的艺术?我看不出它具有任何审美价值,

只有最枯燥乏味的生活才需要这种人体变形的艺术来刺激它的胃口。

这种变态的审美口味可能同样和我们这个民族的生存艰难有关。在这

里,没有生活出路的人只有通过自残身体创肉体的超常形式才能博得

一点赏赐,而被生活折磨得“缺乏神经”的人们也只有在他人的痛苦

中才能得到某种安慰或新奇感。但是,只要你认真想一想,你就回同

意,面对一个变形扭曲得令人窒息的孩子的身体,你如何能热烈鼓掌

呢,而那有美在何处呢?

    这里有一组孩子“苦练杂技本领”的照片。看着被强迫压弯的孩

子在哭泣,我想,要做这样的的“教师”显然需要足够的残忍。不过

这一点不需要我操心,如果说要其他东西我们的民族是缺乏的,残忍

吗,我们有的是。

    “苦练杂技的孩子”(李楠摄影)

    (资料来源:中国摄影在线)

    不仅“教师”需要残忍,观众也必须有同样的残忍才能欣赏这种

艺术。当然,我们有的。不过这种“审美”是否太病态了呢?如果我

是一名观众,我将在那些幼小的变型的躯体面前感到痛苦,感到自己

有罪。为了满足我们这些变态的残酷的观众的爱好,为了适应我们日

益提高的对残忍的鉴赏水平,为了“振兴民族的艺术”,这些孩子吃

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挨了多少打?对一种“弯曲”的造型厌倦了,

就必须供给一种更“弯曲”的造型。为了生存,“为了将来有门吃饭

的手艺”,有人这样辩护说。然而我们都知道,有需求才有供给,为

什么有这样的需求?这是对残忍的需求,是猎奇,是嗜血的看客的兴

致,是毫无心肝的对人的痛苦的平常心。在更多的国家,罗马帝国灭

亡以后,杂技艺术更多是驯兽表演。

    是取消孩子杂耍的时候了,在罗马斗兽场关门1000多年以后。

    弱肉强食——被吃掉的孩子

    鲁讯说中国史籍上写了两个字:“吃人”。  我中学的时候还以

为这是文学语言,然而阅读史书我发现这竟然是史实。“壮志饥餐胡

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恨不得吃尔肉、喝尔学”,演义小说中

的对白看来并非是仅仅演义的;而《西游记》中专吃人肉希望长生的

“妖精”,看来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

    吃人不完全出于“饥饿”,往往是出于宗教上的理由,但在中国,

更多是出于仇恨甚至滋补的需要。吃人是有传统的。有考古学家发现

了山顶洞人啮食同类的痕迹。由此出发似乎吃上了隐。几乎每在战争

年代和饥荒时期,就有“人相食”、“易子而食”的记载。即使在所

谓“盛唐”时期,白居易有过这样的诗句:“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

人”。还值得一提的是,元人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载,朱元璋军

队把人肉称为“想肉”,“以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不过,审视“中华食人史”我们发现,孩子往往是被吃的主要对

象。当然,这种令人发指的兽行也分“自吃自子”和“易子而食”两

种。在灾难的年月,“易子而食”几乎是一种普遍的“生存需要”。

不过,“饥不择食”似乎“情有可原”,但是何以“易子”而不“易

大人”?何以朱元璋的军队“嗜食人”,但却偏偏“以小儿为上,妇

女次之,男子又次之”?(3 )隋末的朱粲就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

肉。五代时的赵思绾兵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也以妇女儿童为军

粮。宋仁宗时期,广源州智高的母亲阿也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

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我想,吃人偏偏“重视”孩子,可能不仅仅是

因为“乳食”味道鲜美,更可能是因为孩子挣扎的力量小而大人被吃

时反抗的力量大的缘故吧。中国不是有一个成语,叫“弱肉强食”吗?

看“动物世界”,饥饿的非洲土狼专攻击幼小的角马,“”弱肉强食

“的智慧是一致的。

    除了充饥的理由,吃孩子往往是为了“治病”。这种心理同样基

于对孩子的特殊认识,即它把孩子不当人而当成特殊的产品:“药材”。

不过在世界范围内,具有这种想象力的仍然以吾族为最。何以如此?

我想这和中国人缺乏抽象理性有关,中国人独特的象形思维使它无法

科学地理解生命的起源,它对生命充满了迷信的认识;而对吃的热衷

和生存竞争导致的对人的普遍敌意,反过来鼓励把他人生命看做是自

己生命的治疗工具。

    由于已经说明的理由,吃人治病最大的受害者仍然是孩子。广为

研究者引用的例子是隋代麻叔谋吃童案。麻叔谋初任开河督护时患病

求治,当时治下有陶榔儿者,就偷他人家的孩子并杀死後蒸熟装入食

盒献给他,以至杀害小儿达数百名。南宋广西钦州知州林千之,得病

后也吃“童男童女”。明代万历年间,太监高本为了使阴茎重新长出

来,也把“童男童女”的脑髓和药一起服用。清顺治时,安邑知县鹿

尽心得了半身不遂,“遵医嘱”购买小儿,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

炖熟服用;但是,他吃了一段时间病情未见好转,就捕获小儿活生生

敲开头骨,生吸脑汁。

    吃孩子最疯狂是形式之一是吃胎儿。历代有人相信胎儿具有大补

作用,就烹食胎儿以图健体强身。明代的王冠当其婢妾怀孕快要分娩

时,就让她服药打胎。王冠就把胎儿捣成肉酱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

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清末还有人练什堋金刚禅,也吃人的胎儿。;

    吃人和吃孩子不仅是遥远的历史。民国时期,秦牧曾描写道:四

十年代,“沦陷区有吃人肉案。……在一些比较偏僻的地区,有吃敌

人心肝的风俗……我也曾亲眼看见过杀了强盗把他的心肝炒熟过酒的

惨事。”(4 )此前,辛亥革命的烈士们不曾如袁崇焕一样饱了很多

同胞的口福吗?文革时吃人之风借阶级仇恨之火势又起,从著名的广

西吃人风可见其一斑。

    今天呢?除了我们在前问提到的那个“吸血母亲”以外,仍能看

见这种野蛮风气的“余韵”。

    2000年5 月23日《生活日报》讯:“湖南上演迷信吃人惨剧,11

岁男孩成”祭品“。1999年12月13日,湖南省湘阴县和平乡草湾村小

学六年级学生,11岁的小男孩王胜,被邻居何德畴用篾刀和锄头活活

打死,凶手施暴的目的是为了”祭祖“,使自家风水长流。

    不久前,《云南民族报》有一篇题为“愚老汉抠活婴脑汁治头疼”

的报道。报道说,一个活生生的婴儿,来到世间不到一周竟被泯灭人

性的家伙抠去脑汁,暴尸于山沟。事情是这样的,地处乌蒙山区的大

关县玉畹乡石灰村油房社一位而立之年的妇人韩某,患慢性头痛病,

探得“偏方”——人的脑汁可以根治。于是便去找其叔公公高开华,

求他寻一个小儿脑汁来治头疼病,给他20元钱买酒喝。2000年11月5 

日,高开华在离县城2 公里左右处的栅子门,见到路旁有一个弃婴,

抱回家中。他先担心下手会负命债,就将婴儿放在室外,先让其冻死

或饿死后再抠脑汁。到第二天早上,婴儿仍然活着。高开华就挥起镰

刀,狠心地抠了脑汁,抛尸于离住处不远的小沟边。。

    2001年03月13日《北京青年报》讯:“如此人间惨剧:四川父母

煮食女儿尸体”。报道说,2001年1 月29日,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水

清镇代湾村发生一起煮食人尸的恶性事件。吃人者是56岁的村民邓吉

祥和他的妻子,被吃掉的是他们的亲生女儿邓明清。邓吉祥5 年前与

一精神有病的女子成婚。2000年5 月,其妻生下一女,取名邓明清,

2001年1 月27日邓明清满8 个月时夭折。1 月29日,邓吉祥便将死去

的女儿砍下头颅,将躯体宰成4 块,一并放入锅中煮熟后,自己吃肉,

让妻子啃骨头。邓吉祥被警方拘押后又被放回家。原因是“法律没有

吃掉尸体犯罪的定性规定”,因而不构成“侮辱尸体罪”。邓吉祥吃

孩子的动机是:女儿病了,看病花掉了他的全部积蓄,他“确实气坏

了”。

    邓吉祥:“我确实气坏了”

    今天,据说胎盘和流产的以及为计划生育目的而“刮掉”的胎儿

在一些地方仍然是保健食品,而在这个美容时代,据说胎盘还是一种

美容滋补品了。作为美容产品,孩子们终于享受现代文明的福荫了,

他们不用在各种成年的大嘴和牙齿间握着小拳头挣扎了,没有知觉之

死也是“安乐死”的一种罢。我最近看到魏明伦先生“赋”诗“堂堂

中华”的时候,我真为他捏把汗,因为那似乎无异在说“堂堂的牙齿”

和“堂堂的胃”一样。

    当然,吃人和吃孩子在国外并非绝无仅有,特别是非洲,以几骚

乱中的印尼,东南亚一些国家和朝鲜,新闻媒体不断有相关内容的披

露。而在俄罗斯和美国,这种惨剧也间或震惊舆论,尽管对于有些地

方来讲,这种“举国震惊”似乎有些大惊小怪了。

    《中新社》2000年8 月4 日消息:“俄罗斯接连发生吃人案”。

这则消息称:俄罗斯远东地区星期四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一名

男子酒醉后将邻居一个女婴杀死并吃掉。案件发生在阿穆尔斯克市,

杀人男子先同女婴的父母一起饮酒,三人均喝到大醉,女婴母亲酒醒

后发现孩子不见了,很快查出已被此人杀死并吃掉。女婴只有十五个

月大。这条消息还说,据俄罗斯传媒报道,乌拉尔地区最近也发生过

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吃人案,一名男子将他的一个朋友杀掉,把死者

的肉割下来开宴会,还拿到市场上出售。

    2000年12月23日《生活时报》象国际上众多媒体一样,以“吃人

悬案震惊美国”为题报道了在美国蒙大拿州大瀑布镇里的吃人惨案。

纳萨尼尔·巴乔纳(Nathaniel  Bar -Jonah )曾经是一名精神病

患者,有过多起攻击小男孩的不良记录。他被控4 年前绑架了10岁的

拉姆西,并且将他强暴后杀害,接着将遗体肢解做成餐点,分送给不

知情的邻居“享用”。他还被指控和众多孩子失踪案有关。消息传出

让全国舆论“既震惊万分而又翻肠倒肚”。

    “魔鬼”纳萨尼尔·巴乔纳

    E.弗洛姆在《人类的破坏性剖析》(孟禅森  译  中央民族大学

出版社 2000 年出版223 ——227 页)一书中,曾就北京人的食人行

为是否是“破坏性与残忍”的体现进行过反驳,在他看来,说北京猿

人吃人缺乏证据,即使果真如此,“也很可能只是一种宗教仪式现象,

和非洲、南美洲和新几内亚的食人完全不同,因为这些人的食人行为

是破坏性的,跟宗教仪式没有关系”。我在这里不想进一步步讨论他

的观点的是非(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到我的《灾变论》一书中找到我

的观点),而只是想强调,即使是出于宗教目的,那么为什么这些宗

教几乎都倾向性于以儿童为祭品?是因为他们的神都嫌弃大人肮脏吗,

还是因为这些人类信徒本身的道德肮脏?

    社会杀婴

    在崇尚“斗争”的社会环境中,在“斗争”的形式主要表现为打

人和骂人两中基本内容的时候,孩子往往在其中被置于死地。肖斯塔

科维奇说:“人在打架的时候最能暴露他的本性”(62)我想,一个

社会在打孩子的时候最能暴露这个社会的本性。

    2000年6 月19日中新社的一条消息说,日前,山西运城解州开关

厂子弟小学发生一起歹徒残杀儿童惨案,致使两人死亡,5 人受重伤,

1人受轻伤。中国青年报报道说,6月2 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一名手

持菜刀的歹徒闯入解州开关厂子弟小学一年级教室,对正在上课的小

学生大开杀戒,8 名儿童倒在了血泊中,其中一名男孩当场死亡,一

名男孩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其余有5 人身受重伤、1 人轻伤。

    我们发现,把屠刀伸向孩子,往往是为了报复他人,而与孩子本

身无关。但是这些尚未能命名的野兽为什么偏偏选择孩子来发泄他们

的怒火呢?

    我们还看到这样一个相关的按案例。平度市一名教师,因自己承

包的大食堂经营不善,竞争不过同校的小食堂,竟不顾学生性命安危,

买来5 0克砒霜投毒陷害对手。结果投毒毒倒6 0名学生。这件事发

生在2000年10月24日,地点是平度市白埠镇白埠中学。(《半岛都市

报》)

    当然,更多形式的社会杀婴发生在成人与孩子互不相让的冲突中,

这时,高个子动物充分发挥了“自然的优势”,结果孩子被“揍”而

死或被挤压而死。这种状况除了在学校暴力和司法腐败中常见到以外,

我们日常生活中也屡屡发生。也许,这个社会曾经长期存在资源的短

缺,因此抢夺食物的征战一直是人与人之间的主要关系。即使到今天,

这种生存之战还在人们心灵中遗留下了一种抢夺意识。这种抢夺反对

排队这种文明秩序,一定要把弱者挤到水沟里去,一定要把他们踏在

脚下,或者,一定要把他们看做是竞争的敌人而把他们手里的苹果夺

下来。是的,夺孩子的食物相对来说更是轻而易举。如果孩子拒绝,

那就象掐死一只小鸟一样掐死他。是的,生存压倒一切,如果生存不

能压倒一切,就用铁蹄压倒一切。

    我们把一块香蕉丢在草地上,一群猴子蜂拥而至,争先恐后,互

相推打,结果,大猴子独占了食物,把小猴子打到一边去在那里惊恐

地逡巡,如果它还打算铤而走险的话,等待它的将是被咬断喉咙的命

运。我们的哲学和实践离这猴群有多远呢?在火车站或汽车站,在购

买什么紧俏货的商店门前,以及在“争夺椅子”的看不见战线上,那

种混战,那种残酷,体力和狡猾的确成为取得胜利的唯一标准。然而,

这种“胜利”不过是一群猴子的胜利,坐在地上哭喊的孩子看见了一

群野蛮的动物,他们的反应有两种,一种是为了在这部落里维持生存

希望将来也能如此野蛮,另外一种是抗议这种文化,希望过一种文明

的生活,希望人类也象最低级的生物一样,恢复自组织能力。但是,

无论选择什么样的反应方式,只要你还是弱者,那么将继续被“力量”

掐死,并在你身上覆盖肮脏的口水。

    “争先恐后”,我确信这的确是中国的“话语”,而且是所有汉

语成语中最早的创造,你仔细倾听,这四个子里面能传来无数老弱病

残者痛苦而恐惧的哀鸣……   

    “争先恐后”的生存经验和集体记忆导致了对生命价值的漠视,

在这里,财富的价值永远高于他人生命的价值,对生命的敬畏之心从

来没有坚固地建立起来。2000年众多媒体纷纷报道了“冷娅之死”这

个骇人听闻的案件。我们从肇事司机的心理中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对生

命的尊重。冷娅是光山县晏河乡付店小学的学生的学生,2000年5 月

5日下午两点,在上学途中,冷娅被一辆蓝色的货车挂住。在冷娅和小

伙伴们拼命的“司机———停车———”、“救命———救命———”

的喊声中,可怜的冷娅被汽车拖挂着绝尘而去……学校老师追了4.25

公里,才在晏河乡的大街上见到仍被挂在车上的冷娅。冷娅头被拖掉

半拉,右臂磨成3 截。司机名叫程臻,他实际上从后视镜中看见了挂

着的冷娅,他和他的同伙仅仅为了避免被人拦住因此继续狂奔。他怕

什么呢?罚款、赔偿以及其他损失。在他的心灵中,由于长期形成或

代代相传的文化基因,使他无论如何也不懂得生命的价值,因此,可

以说她的行为是他在危机中“本能”的反应;也就是说,漠视生命已

经在他的精神中内化为一种本能了。

    不过,有一种对儿童的杀害几乎是毫无目的的。但是,这种“毫

无目的的残酷”只能说是毫无实用目的的,因为它仍然给成年野兽带

领精神上的愉悦或轻松。让我们来看一看这样一个例子。

    美国,在1864年的战争年代的一个美丽的早晨,一群士兵们到达

了一个印地安人的村      庄并对其实施了攻击。事实上,印地安人

中青壮年都不在村子里,只有一些老人、妇女和孩子。这些可怜的人

惊慌失措地逃离战火。士兵们看到了一个孩子,大约三岁了,他蹒跚

地跟在其他印地安人后面奔跑,打算逃离这场杀戮。

    这时,一个骑兵跳下马,用他的来复枪瞄准这个孩子并开枪射击,

但并未射中这个在距他75英尺远的沙地上蹒跚奔走的孩子,另一个士

兵马上赶了上来并说道:“让我来试试这个小杂种,我能打中他。”

他下了马并用跪姿射击,尽管他夸下了孩口,他也仍未击中这个移动

的小目标。第三个士兵赶过来并表示出他能更准确一些的自信,它小

心地瞄准并射击,“这小家伙倒下了。”他兴奋地炫耀着。(85)

    有时侯,杀害孩子往往假政策之便而行。2000年下半年,一个令

人发指的案件在媒体上广泛被披露。在中国一个叫蔡店乡的地方,一

个“超生”的婴儿先被遗弃,被好心人收养后,仍被“计生干部”劈

手夺下摔在地上。婴儿被摔得一声闷响,随即四肢抽动,又被踢了一

脚。然後,孩子被带到水稻田,被按到水中淹死了。这一案件引发了

思想界对中国末日来临的深深恐惧。

    除了肉体杀害,“这些孱头们”还热衷于对孩子实施精神杀害。

这往往是通过对孩子实施语言暴力和精神侮辱来实现的,人类倚强凌

弱这点儿出息,在这里表现得尤其充分。

    1998年11月24日下午,2 岁的女娃吴燕珊在深圳一家商店被怀疑

透窃商品,被商店人员将衣服扯开,扒下裤子检查,却未发现任何赃

物(1999年12月8 日《广州日报》)。1999年11月13日《中国青年报》

也有“没偷书却被强行搜身重庆八童投诉新华书店”的报道。而1999

年7 月19日和8 月24日的《北京晚报》报道了广西南宁一女中学生在

南百微笑堂超市购物时,遭该超市两名保安裸体搜身的事件。2000年

12月28日,我们通过一家媒体又看见这样一则新闻:“强令少女持我

是贼牌子示众”。这篇报道说,12月27日下午,西安东郊一家大型综

合市场市场里抓住一个“贼”,保安竟给她挂了一个‘我是贼’的牌

子在市场里‘游行’。这个“贼”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而且是

个聋哑人。

    记者这样转述了一位做服装生意的老板对此事的评论:“本来她

偷东西就不道德,可她是个未成年人,你说该把她咋办呢?让她在市

场里转一圈,给大家都提个醒儿,也给那些偷东西的人一个教训,这

有啥不可以的呢?”   

    这位生意人的话非常有代表性,即在一个反复践踏人的尊严的社

会里,已经不知人的尊严为何物了,而把侮辱本身看作是惩罚的常识。

    侮辱孩子的尊严,在学校里尤其严重(参见后文)。我们发现,

精神侮辱往往是社会底层人士或经常被剥夺话语权力的人特别热衷的

“事业”。这并不奇怪,因为侮辱弱者往往是奴隶的精神生活。由于

自身的尊严被侵害,奴隶就通过侵害他人的尊严来转移这种内部的沮

丧和紧张。但是,由于他的奴隶性,他不敢把这种报复施于强者,而

是“专门向孩子瞪眼”。可以说,侮辱孩子说明着奴隶的全部品行。

不过,有一点希望读者记住,那就是,“底层”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心

理状态,这个社会没有“高层”。

    有人说:“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人类更残酷和嗜血成性的了……

狼与狼之间不会互相残食……每一种动物以另外的一种动物作为自己

的敌人,但人类最大的敌人却是人类自己。”      (86)我想,这

是真知灼见。人类只有对自身彻底绝望,才能在悔罪中获得救赎。人

类的发展史- ——如果确有的话——正是是人类的忏悔史,或是人类

不断反思自身有限性的历史。哥白尼革命发现了人在宇宙中存在的有

限性,地球并不是宇宙的中心;达尔文革命发现人类并不是地球上的

神,而是从低级动物一步一步“进化”而来的;而弗洛伊德革命则发

现了人理性的有限性,这一发现为现代自由主义以各种不同学科的理

论加以深化。现在,人类面临着“第四次革命”,那就是发现孩子,

同时反省成人在孩子面前的罪性和有限性。考虑我们这个星球的核危

机和生态危机,可以说,“第四次革命”是一场“人类自卫行动”。 

标签:教师随笔 社会的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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