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 手机版
类目:首页教学文摘教师随笔
阅读:3515  
标签:教师随笔
《战国策荆轲刺秦王》课文注释修正(人教版教师随笔)
 (1)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

书注:即使太子不说,我也要请求行动。微,假如没有。谒,请。

书注“微”:假如没有,表假设关系。而译文为“即使……”,表让步关系。前后不一致。此句中的“微”是表否定假设的连词,译为“如果没有”,“要是没有”,可参看上课《烛之武退秦师》“微夫人之力不及此”的书下注释。

“臣愿得谒之”,书注为:我也要请求行动。

书注抛开了代词“之”字。这个“之”字所代内容,在教材所选内容之前已有叙述。荆轲通过田光结识了燕太子丹,荆轲说,秦王已经俘虏了韩王,又举兵南伐楚,北临赵。燕国势弱,应该生劫秦王,命令他把占领各诸侯的土地返还给诸侯,如果不行,就采取刺杀手段。荆轲虽有刺秦王的主张,但并未见行动。下面才是教材所选内容。这就说明,刺秦这一谋略早已定下了。“臣愿得谒之”的“之”就是代“刺秦”这件事。“谒之”的“谒”是为动用法,译为:“为这件事请求(行动)”

(2)愿足下更虑之。

书注“更虑之”:再想想别的办法。更,改变。

把“更(gèng)”译为“再”,是正确的。但把“更(gèng)”训为“改变”,是错误的。作“改变”解时,读音为(gēng),不读(gèng)。书注中的译文与训释前后矛盾。

此句中的“更”与“琵琶行”中“莫辞更坐弹一曲”的更音义相同。另外,此句中的“之”是代词“这”,代“得樊将军首”。全句译为:希望您再考虑一下这件事。

(3)父母宗族,皆为戮没。

书注“戮没”:杀戮和没收。重要的人杀掉,其他人等收为奴婢。” 

书注把“没(mò)”译为“没收”,不准确。“戮”,杀戮,古代的一种刑罚。没,没入,也是一种刑罚。没入,指没收财物、妻室、家人等入官。

(4)既已,无可奈何。

“既已”可以有三种解释:(1)既,已经,副词;已,这样,代词。“既已”意思是“已经这样”。(2)既,已经,副词,已,完毕。既已意思是“已经完毕”。(3)全句标点为:“既已无可奈何”。“既已”同义复音虚词,已经。

(5)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

此句中的“以”,与柳宗元《捕蛇者说》中的“以啮人,无御之者”的“以”相同,都是假设连词,相当于“如果”。

此句中的“试”与“尝”同义。“尝”,有“经历到”、“碰到”的意思,如“艰苦备尝”的“尝”,“技经肯綮之未尝”(《庖丁解牛》)的“尝”。

因为“试”等于“尝”,“尝”等于“碰到”。如“以身试法”,就是“以身碰法”、“以身触法”。

“以试人”就是“如果碰到人”。

书注“濡缕”:沾湿衣缕。不如注为沾湿一根丝缕,形容伤口浅。

(6)给贡职如郡县

书注:像秦国的郡县那样贡纳赋税。给,供。

书注把“给”解释为动词“贡纳”,把“贡职”解释为“赋税”不妥。

“贡”,指“贡品”,指向朝廷贡献的物品。“职”,指“贡赋”、“贡税”,向朝廷缴纳的税收,“给”,是动词谓语,交付。“贡职”是名词性并列短语作宾语。全句译为:像秦国的郡县一样纳贡纳税。

(7)既祖,取道。

书注:祭过路神,就要上路。祖,临行祭路神,引申为饯行和送别。

路神是谁,说法不一,有的说是黄帝之子累祖,有的说是共工之子脩(xiū),有的说是皇帝之元妃嫘祖。

祖,本意是指路神,名词。后引申为出行时祭祀路神的仪式,就是动词了。教材中“既祖”的“祖”就是动词,意思是“祭祀过路神以后”。

后引申为送行,于是有了“祖送”、“祖帐”、“祖饯”、“祖道”这些同义词。

 

张宝正

标签:教师随笔 战国策
把本页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上一篇:《史记•鸿门宴》课文注释修正(人教版教师随笔)
下一篇:《再别康桥》简介 (人教版教师随笔)
教学设计分类检索
人教版| 苏教版| 粤教版| 语文版| 北师大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高一| 高二| 高三
教案| 导学案| 说课| 课堂实录| 教学案例| 反思
教学论文分类检索
教学反思| 教学计划| 教学总结| 备课资料| 德育论文| 作文指导| 中考指导| 高考指导
师生作品分类检索
教师随笔| 学生随笔| 作品赏析| 初中习作| 中考范文| 高中习作| 高考范文| 作文素材| 散文小说| 古文阅读
红楼梦神话孔子庄子李白杜甫苏轼东坡李清照赏析唐诗宋词诗歌鲁迅小说散文文学作文教学
本站管理员:尹瑞文  QQ:8487054
手机:13958889955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