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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记叙文写法)a href=http://bbs.ruiwen.com(本站论坛专稿)/a
季子安在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试验作文的第六篇。
第一篇的“成长”话题,是典型的大题小作。到此篇,则是典型的小题大作。
记叙文不管怎么写,还是要小处入手。
先贴下水文:
我的24路
24路,连接着城市的西部和东部,连接着我的两个现实世界。
它是从我家出发直达学校的唯一一路车。这一趟的时间,在这小城里,是遥远得会让人惊呼的三十分钟。
我从三浃站上车,三浃站的对面就是三浃菜市场。而我下车的地方,就是学校正对面的双井头。
每个清晨,只要早于六点五十五分出家门,我总是直奔三浃站。在那里,我会遇到几位和我一起等待24路的老面孔。一位是本校初三的学生,大冬天的,他的衣服还总是穿得很单薄,书包带子挂得老长老长,走起路来,斜挎的书包就在他的膝盖上一碰一碰的。还有一位和我年龄相仿的女性,穿得比我简朴,素颜,比我早两站下车。在同一个时刻,我们会上同一趟24路,各自挑最习惯的位置坐下。我总坐在最后一排靠右的角落。
早上的24路,坐定后,我会眯个回笼觉。清晰地听得到报站的声音,听得到温广电台的新闻,醒来时大都已过了马鞍池公园,亚金大酒店的高楼就在眼前,车子马上就要转弯了。有时候它会停住,那是遇上了红灯。剩下的五分钟里,我还可以从容地打开镜匣子,细看睡醒后的妆容。
要赶上晚归的24路有空座,我必须五点十五分前出校门,这样的时候当然不会常有。如果赶上了,我会松一口气——不用右手护着大包,左手捧着装满熟菜的便当盒,背部艰难地倚靠在某个座位的扶手上。赶上这样的时候,我还是会坐在我熟悉的角落里,一坐下就开始放心地打盹,打盹到旁若无人的境界。有一次同校的周老师第二天跟我说,看你在车上睡觉的样子,都不忍叫醒你。这一盹也是直打到车子拐大弯的地方,通常是新桥电信门口的大转盘。再过两站就到家门了。
下了车,回头就是灯火繁盛又略显暗淡的三浃菜市场。五年多的主妇生涯下来,谈得上熟悉的也只是那几家固定的摊点。卖蔬菜的大嫂几天没见我上门,会关切地问上一句,今天怎么这么迟,七点才来。卖水果的小嫂会很温柔地告诉我,柚子是比橘子更上火的一种水果。而我会向卖猪肉的大叔恳求,拜托把肉切得小一点,我回家就不用再切了。或者是,猪蹄是炖黄豆好还是炖黄花菜好呢之类的话。
赶时间的24路,打盹都只打了一小半,做梦还没见到梦影。我其实是很难谈得上喜欢的。
最好的时光是无事要忙。这时候的24路车上少了行色匆忙赶路的人们。我可以在车上发发我的白日梦。没有人知道我是90个孩子的教师,也没有人知道我是某人的妻、某某人的女儿。从包里掏一点零食,看几页报纸,听一段音乐,或者什么都不干,只是眯缝起眼睛看看前排的生面孔,望望窗外熟悉的店牌。可以冥想,也可以放心地睡大觉,甚至一觉睡过了站。回家的24路终点设在前花,只要三分钟,小三轮依旧可以把我带回家。
在24路平缓的律动中,有时,我会想起十多年来无数次远行中的那些长途车。最早的远行,是一个人坐老式的长途国营车,从青田,绕山路,去上海。那一夜的月色澄明清朗,满车的人都在酣睡。我在听张楚的《西出阳关》:
我坐在土地上/我看着老树上/树已经老得没有模样/我走在古道上/古道很凄凉/没有人来也没有人往/我不能回头望/城市的灯光/一个人走虽然太慌张……
后来的旅途,扛过大厢、坐过军车邮车运家畜的小卡,也坐过丰田2005之类的越野车。
最近的远行,经西藏进尼泊尔,环绕了大半个中国,不停歇的换乘火车与汽车。接近归程,是告别了慵懒的费娃湖,独自去了蓝比尼——佛陀诞生之地。在南亚酷热的大地上,那些和中国内陆小城相似,当地人称之为mini bus的小车是我坐的最多的交通工具。车身饰以大红大绿的宗教图案。车内逼仄不透气,抬头是天花板上繁复的暗色花朵。南亚女性身上层层包裹的纱丽和沉重的金饰成了我在车上打发时间的对象,这一路的“异乡感”多少冲淡了我旅途的惯性,至少我要担心一下,这一次车子停下来是否是到了目的地,还只是司机要补水充食。
而在中国大陆的旅行,长途车对我而言,已经像我的24路一样的熟悉。知道它会将我从这一站带到下一站,有时,它会出点小问题;有时,它会晚点;只要你不着急,只要你不赶时间。坐在车上,只要路况还过得去,就可以睡觉聊天冥想,车子会无边无际地在黑夜里开下去,开到你想去的那个地方。
不能远行的时候,我想,多多少少,无事要忙的24路成了我的长途班车,它带我去远方。
从家里到学校,其实还有两路车可以选择。一路是102,到蒲鞋市,到学校只需步行十分钟;另一路是63路,到体育馆对面,步行到学校也只要十二三分钟。但除非是眼睁睁地看着24路刚走,它们又正好开到,我是不太会选择它们的。偶尔换一下口味是可以看到别处的风景,别处的风景如果变成了熟悉的风景,那还不如只熟悉这一路,对别处的还可以留一个念想。
近来坐24路的早上渐渐地少了。往往出了家门,时间已是七点十五之后。幸好在金虹西街路口总有忠实的出租车在守候。上了车,惯用的一句话是,我去学院西路,十二中,拜托你能不能在七点三十五分前帮我赶到。车走城南大道,又要嘱咐一句,到民航路转弯吧。司机会嘀咕,民航路这个时候人多。我就等着这意料之中的嘀咕呢:我每天都坐这趟,不会堵的。
早上打的上了班,是再也舍不得晚上打的回家。
不到七点钟,总是顽强地等着那等也等不到的24路。等到的24路上永远是一帮睡意惺忪的归人。上车、刷卡,我来了,我加入到他们的睡意中……
我的24路,我的一场白日梦。
早出的车上,我还在昨夜的睡意里。晚归时,它让我提前返回了我的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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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点评:
罗素说过,这个世界如果还能有最后一个理想主义者,那一定是一个女子。我不知道你们师父是否想当这最后一个,她也许没有这么大的野心吧。所以她也认命,嫁了个庸常的老公,过上了庸常的日子。但是她还是不想把另一些庸常的陌生变成庸常的熟悉,以便留上那么一个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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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好歹像个散文了。
我还是坚持认为,这篇文章的要害在于不甘心,不甘心于日常或者说是家常。所以24路成为一个象征,好歹算是在路上。修改后的好处我以为就在于把这一点点明了。
她是个愿意把“在路上”作为常态的人,以我这样的俗人的眼光看来,这似乎有点“把异乡当作故乡”了。而24路则正好相反,可以让她“把故乡当成异乡”。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再贴我的一号宝宝的文章,啧~啧~,比我能写多了:)
我很喜欢喝牛奶/三(1)班陈乐
“你很喜欢喝牛奶。”
妈妈曾经平静地这样告诉幼时的我,如同一个通知一般。
可她从来都不知道,那时的我并不喜欢喝牛奶。
她那么地自信,乃至于省略了本该有的问号。
那时,其实我喜欢的是甜中带酸的苹果汁。
我总以很快的速度解决那些零食,不是因为喜欢,也不是因为贪吃,而是不愿意它们总是在那里提醒着我它们的存在——长痛不如短痛啊。
其实这些,所有的这些,妈妈都不知道。
储藏室里杂七杂八的零食不见了,取代它们的是,奶糖、牛奶饼干,以及其他的牛奶制品。
茶几下那些黑芝麻糊、麦片,渐渐都失去了踪影,取代它们的是泡也泡不完的奶粉。
我还是什么都没说。
只有在妈妈大肆购买的行为后偶尔吱上那么一句,买那么多别浪费了。
没关系,你不是喜欢喝牛奶嘛。
妈妈很是干脆,干脆得好象吃完这些的是她自己。
可我知道,和我一样,她也并不喜欢喝牛奶。
那我呢?又是怎么让她这样地以为。
习惯,或许是相当强大的一种力量。
在妈妈的关怪下,我渐渐喜欢上了喝牛奶,喝到连白开水都用它代替。
我喜欢喝牛奶,就像她说的那样。
我在心里对自己强调着。
亲戚们似乎与妈妈一样贴心,饭桌上他们总是不忘为我备上牛奶。
有时他们甚至记不清我的名字,却依稀记得陈家老幺,那个孩子,她爱喝牛奶。
而我,只是呆楞地坐在座位上,望着高高的杯子,品尝着他们的细心,回味着嘴里的奶香。
很久很久以后。
妈妈说我长大了。还是那平静的语调。
她开始抱怨我为什么那么大了还没什么主见,她开始会询问我的意见。
可我,还是什么都没说。
一天,我突然又喝到了那似曾相识甜中带酸的味道。
我只是默默地喝完,然后将空瓶丢弃。
书包里摆放的仍是牛奶。那个空瓶只能静静地埋藏在垃圾桶里。
“你很喜欢喝牛奶。”
妈妈依旧这样平静地对如今的我说。
是啊,现在的我,真的喜欢喝牛奶。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我的眼睛欺骗了你/三(1)班徐雯绮
总是听人说我的眼睛很大。却没有人知道,曾经的我有一双小眼睛。
有一回,意外地发现了几本残旧的相册,我抱着厚厚的册子走到床边开始翻看起来。母亲开着玩笑对弟弟说,姐姐是老人了,这么早就开始回忆。于是满屋里“咯咯”的笑声不断。一不留神,手一滑,册子摔在了地上,照片散落了一地。当我俯身捡拾时,发现杂乱的相册中有一双小眼睛——那是我时候的样子呀。照片早已泛黄,照片里的单眼皮还是挡不住眼睛中的笑意。真的是在笑啊,一个婴儿毫无遮掩的笑。
这一切尽在母亲的回忆中,她的瞳孔慢慢地放大,该是回到我出生的那一天了:刚出生时,我们家这小猪啊……是单眼皮,是全家人中的例外。我还以为是抱错了呢……母亲缓缓的回过神。
从小到大,她总是在强调这个例外。
生活就在这强调下一晃过了十几年,我的单眼皮也只是让人觉得记忆不够深刻罢了,它也不曾成为我的负担。虽然我也曾祈祷过拥有一双梦幻般的大眼睛,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
慢慢长大了,眼框上的那道褶皱也越来越深,或许是我的祈祷让上帝改变了主意。总之,一切都变了。
我开始享受到弟弟小时候才有的称赞,我的这双眼睛开始让我引人注目。
大,特别,单纯,善意,漂亮,无非就是这些褒义词。听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当然,偶尔也会暗爽一番,心里始终是没太在意的。
还是和过去一样,在学校里歪着身体看书,在家里躺着看书,与电脑屏幕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一日学校体检,右眼近视,左眼远视,外加散光,我落下了个“珍稀动物”的美名。于是也只好无奈地成为“眼镜大军”中的一员,戴上了一副小黑框眼镜。
戴上眼镜后,第一个想不到,是得到了季老师的“赞扬”,她看着我的眼睛,然后夸我的眼睛大得恐怖。我,惊讶于老师的形容。此后的我,更不敢正视老师了。即使面对面,也会有意地先低头。
又一日,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偶然说起了我的眼睛。老师说,你这双眼睛是如此的无辜,看人的时候,完全像个小孩。
我不懂,回家后,站在镜子前,开始表演各种各样的眼神,始终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同呀。 时至今日,我这双大眼睛终于变成了几个好友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开始有意的问:你们觉得我的眼睛到底长什么样?
“大”。
还有吗?
“恩……”
仅此而已。
又不断有人说我的眼睛看似孩子般单纯。我是不愿别人这样说的,别人的描述竟不是自己所认为的自己。我是多么相信自己就是个大人。
我开始怀念,怀念那双童年时的小眼睛,它的天真,它的单纯,不加修饰的单纯,透着光,不会撒谎。
我曾希望在别人的眼睛中看清自己,而他们看不懂,是他们不了解我?或者是我的眼睛欺骗了他们。这双眼睛让他们猜不出我心中小小的心计,和我点点的复杂。这样的结果,是该开心没人懂,还是该失望没人能懂我呢?我暗自苦笑。
当我仍旧苦笑他们的不懂时,却不知我也早已不懂了我自己。 但我唯一清楚的知道,我已不是孩子了。不再单纯,不再无辜。
对不起,我的眼睛欺骗了你。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我那一手华丽的转笔/三(1)班张奔翔
我有一手华丽的转笔技艺,是我苦求小学同桌教给我的。
刚学到手的时候,我是那个叫兴奋啊!上课转、下课转、连回家还不忘转。平时上厕所会带上几本杂志,翻翻里面的插图,可自从有了这转笔的技艺后,那些杂志就被我丢在一边了。
“不对,应该这样,错!手再弯下一点!要我怎么说啊!”我的同桌教我时,永远都是这样暴躁。原因可能是他的这个徒弟资质太差,会了这,忘了那。但徒弟并没有生气,只是会在心里暗暗赌气:去你的,有什么了不起,明天,我非让你大开眼界。但明天,明天的明天,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转起笔来,我还是会卡住。烦得我真想把笔给折了。
可能被他说中了吧,我的确资质差。但如果他好好的教,我好好的学……
可惜最后,居然没被他说中,我还是学会了,哈哈。虽说转得没有师父那样流畅,马马虎虎也转成了。
“瞧,这不就过去了吗?我厉害吧!”当听到我炫耀着自己慢似乌龟的转笔技艺时,师父会慢慢地掏出他的笔,流利地转给我看,不忘再加上一句:“你还嫩呢,哎,徒弟怎么会胜过师父呢?”
他的尖酸刻薄是我跟着他从学艺开始,一路领教过来的,也是我至今不能忘怀的。当我开始无聊地转起笔来,我就知道,旁边的他开始不怀好意。这时,我总会先发制人,急促着问他:“今天有什么作业?你这书真好看,刚买的吧?老师刚才讲什么?”说这些话的目的,只是想让自己的耳根清净点吧。
这样的敷衍之后,就是三年的不见,我的生活里又多了一个熟面孔的过客。
离开了他,我上了中学。
还是习惯在无聊的时候,手指不由自主地转动着手里的笔。那笔开始舞蹈,仿佛一个活的芭比。别人看了佩服,自己听了也舒服,从此我也开始自立门户,招起了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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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转怎么转,能教我吗?转起来满好看的。”
“可以呀,手指要这样,往下弯……对……这样……错了……没关系……”我会温顺的像一只绵羊,细心地教,学的人都很开心,看着他们笑着,用力地弹着笔,慌张、刺激的表情,我在想,这不就是那时候的我吗?
我当师父了,我的师父在哪里呢?
一次偶然,小学同学告诉我他去了国外,可能过年才会回来,也可能再也不回来了。我多么想周围的人早点挂上红灯笼。过年了,也许他就回来了。
我知道在我的生命当中注定会有许多人的出现和许多人的离别,趁现在还没散,趁自己还有那么一点情感。
我一直等。时间的流逝让手里转动的笔,成为寂寞的我和遥远的他唯一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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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点评:
奔翔进步很大,叙事的流畅性尤佳。
写得勤奋、学得主动。今天下午起,就催着我把他这一篇改出来。
当然,碰到这样好学的徒弟,我是乐意被“催”的。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姐姐的钢琴/三(2)班吴冰心
在我生命中有这样一个人,有这样一架琴……
我的姐姐有着一头黑黝黝的长发,一双修长灵巧的手。大概从我有记忆的时候起,我就爱听姐姐为我弹钢琴,在她指间穿梭的每一个音符,每一段旋律,都让我疯狂地向往,向往着有一天能和她一样坐在钢琴前,用心灵去弹奏那有生命的曲子。
一架纯黑的钢琴,立在墙角,一个女孩站在钢琴前,摆弄着双手,偶尔会随着旋律的起伏,摇晃一下身子,脸上看着轻松,实际上却是全神贯注地看着五线谱,她就是我的姐姐。小小的我站在旁边,好像觉得在弹琴的那个她就是我,我长大后也会是这个样子的。
姐姐会牵着我的手,把我领到钢琴前,仔细地教我认识“哆,来,咪” 。她是我的音乐启蒙老师呀。
小学时,妈妈终于同意也让我去学习钢琴了,姐姐却因为学习的压力,停止了钢琴的学习。姐姐的那架钢琴也搬到了我家。我至今还记得当我们搬走钢琴时,姐姐只是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偶尔抬头看一眼她妈妈,似乎有些忧伤,又似乎无可奈何,修长的双手搁在膝盖上无所适从。只是见到我,她还勉强地笑了一笑。临走前,她拉着我,说了一些我并不太懂的学琴心得,还要我一定好好学下去。
就这样姐姐的钢琴有了它的新主人。
那架钢琴放在我家,至今已经有六年。
如今的我还是很羡慕姐姐,只不过我只能在心中默默地想她了。她去了外地读书。虽然我自己早已经会弹钢琴,当我坐在钢琴前,还是会看到姐姐的样子,姐姐的手。从我的童年直到现在,姐姐一直是我的偶像啊。
这一回姐姐从外地回来,来到我家,坐在她的钢琴前。姐姐对她的钢琴已经很陌生了,她生疏地看着五线谱,她的手也不再是我记忆中的那双手了。她只是坐在钢琴前片刻,然后起身,要我来弹。
我看见她那刻的表情正是六年前我脸上的。
她注视着我弹琴,再一次告诉我不要放弃钢琴,要好好学下去。
这是一架钢琴的故事,也是一个人的故事。一架钢琴伴着一个人的回忆,就这样静静陪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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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点评:
很伤感的故事,写得动情。冰心的“首发”起点不低呀:)
描写得比别人细腻一些,忧伤一点,这是你写作的优势。
在这一篇中,我觉得,你的功力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4 05:57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这个贴子最后由季子安在在 2007/01/05 12:15pm 第 1 次编辑]
我的那台电子琴 /三(1)班周伊丽
不知道从何时起,我有了我的第一件与艺术有关的爱物――电子琴。
抚摸着键盘上那一层不知是何年累积上的灰尘 ,听着不知是何年坏了就没修过的键盘弹奏出这一串残缺的乐符,我的心中满是落寞。
不记得曾有多少学琴的机会在我手尖划过,细看我这双手,也已不似当年那样嫩滑了。
隐约记得我小学一二年级时,有这么一个人――林老师,她就是我的钢琴启蒙老师。现在,我不记清她的容貌了。印象中,她有着一头黑色的长发,长着高高的个子。但是她的那双充满灵气,修长的手指确实让我无法忘怀。
忘了当时为什么要学琴,忘了是什么缘故没有去买钢琴,更忘了是谁给我买的电子琴。我就跟着她学了二年的电子琴,在电子琴上练习着钢琴的指法。把电子琴当成钢琴,一次又一次地反复地进行枯燥的指法练习 ……
这二年间,我认识了林老师的一家。每次去学琴时,我都是那么的不情愿,却又有一丝小小的雀跃。每一次立着手指头在钢琴键上来回地练习“哆,涞,咪”时,都会让我想念电子琴那柔软的身躯。
再后来,听说是林老师有了一个出国的机会,她离开了我。只有那架残缺的电子琴依然伴在我的身边。
而爸妈并没有因为林老师的离开而让我结束学琴,也许是他们从来不知道放弃是什么吧?
于是,那年夏天,在山东,我有了另外一位新老师。不记得他姓什么了,记忆里只留下了他那圆圆的肚子和圆润的长满茧子的手。那一年,我原本以为我是去山东玩的,并没有带上我的电子琴。
后来,觉得在这位新老师家学琴和原先并没有大的区别,只是他在我心中,不能替代林老师了。因为没有琴可以让我练习,每次放学后我都要去一个姐姐家借她的琴来练。每当我的手指放在键盘上,马上它就会在钢琴上飞舞,我的心却早早已经离开,我又会想起最初教我弹琴的林老师 ……
我与这位中年老师的交集也只有短暂的二个月。当我坐上返温的飞机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莫名的幸福。
后来的事情,是我没有料想到的。就在那一年,我没能继续学琴,准确的说,是爸妈对我学琴没了指望。
现在的我还是最爱钢琴,看着别人的手指在琴键上飞舞,而我只能在一旁看着……看着……
多年后的今天,那台曾经牵动我心的电子琴啊!它依然静静地躺在那里,只是上面没有了我飞舞的手指,没有了我笨拙的练习身影……
==============================
师父点评:
这篇和〈姐姐的钢琴〉是姊妹篇。
是伊丽的首发。伊丽写得勤奋,勤奋当然会有进步:)
再唠叨一句,伊丽,你太爱用关联词了。用得多了,语感就硬,不太合适这样的文章,我帮你删了一些。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5 08:09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曾经有一个椅子/三(2)班徐青青
在那个角落曾经有件摆设。
很小很小时,感觉是在很久很久以前,老妈买过一张椅子。深蓝色的,象一望无际的海。也许只取了海的一小瓢。
她说这椅子是拿来让我写作业时坐的,可我根本没把这当回事。有用就拿来用上一用,没用就一边凉快去,别在我面前碍眼。妈有点郁闷,把它安置在房间的角落里。
那时放学回来,看它的样子也可怜,就把它搬过来,抹抹灰,有时一抹就抹上半个小时。
大人说:“你裤子有那么干净嘛,平常还挂着鼻涕,现在擦凳子擦那么久。”
“我爱干净不可以啊!”
然后猛地坐下,转会笔,画些画,望望门外。大人正各顾各的,我就猛地踢它一脚。它有点怨,的确也够冤。然后我摸摸它,说:“谁谁谁挨揍的时候没比你好多少。”然后就开始对它念叨着。说到开心处,会突然激动起来:“嘿,你不知道吧,今天……”然后不知何时,门口就会出现“巨大”的身影。终于,门里面还是安静了。
也许,世界是寂静的。也许,那个角落的你,早就知道了。
初中的日子过得有点郁闷,有点压抑。陪你的日子越来越长,你该开心了吧,上帝终于又眷顾你了。但陪你的时候长了,我却很想念很想念我的床。有点郁闷地转几下笔,画几笔画,不管大人是否在,都踢你几下,念着“打是亲,骂是爱,喜欢起来加脚踹。”踢完了接着背诵着化学方程式。过不多久,桌子被口水弄湿了一滩……
冰凉,惊觉,揉眼,起来。把你拖回那个角落。爬回床,这儿才是睡觉的好地方。
有几天,回家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好象少了件东西。但,又或许是我多疑了。想问,又怕大人觉得我奇怪。不问,心里还是不顺。
为这个问题,苦恼了很久,终于有天逮着一个话题问爸爸:“爸,家里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少了?”爸也回想了很久,抓抓头,说:“哦,是不是那张椅子?”“椅子?”渐渐回想,转过头。那个角落现在是空的。
原来如此。
如此之后,又回房间,郁闷着转转笔,画些画,看看小说……
之后那个角落被一张桌子霸占了,然后大人又买了张新椅子,同样是深蓝的,蓝得像海底一样深沉。
有时回想,那个角落,曾经有一个椅子。
======================================
师父点评:
“见证物”作文目前为止最大的收获。
青青开始进行创造性的写作。在构思、用词、画面的刻画等方面,都已经开始有自觉的创作意识。她开始游戏了。到了这个阶段,保持写作的热情,你就会脱离原先所谓的“作文”了。
文字是一个自由王国。只要你有创造力,你就是国王。
青青就当女王吧:)
现在的题目还有一个问题。青青自己来找找看(其他同学能看得出来就更厉害了),问题出在哪里?
你自己再动动脑筋,有没有更合适的题目。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6 04:42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灯笼易碎/三(2)班陈蜜
很小的时候,经常会嚷嚷着要写日记。或许是为了家里刚买的那张带锁的书桌,或许是为了学校门口新到的漂亮日记本。每次也都能写上一阵子,但一般,没过多久,日记本上就满是灰尘。若后来收拾时没有扔掉它们,现在数来想必也有一打了。
可是现在,我竟然写起了博客。一写就写了几百天,想来让我自己都有些诧异。无奈看着几十篇日志,连自己都笑得发愣:怎么里面处处都有你们在呀。
暑假时,你中了暑。我们快马加鞭乘到你家,双手掀开你衣服,已经是青一块紫一块。你边躲着我们不安分的手,边大声抗议自己是一个病人。
我好笑:“你全身上下哪儿我们没看过?”
你大叫:“我全身上下你们哪儿看过?”
……
幼稚的对话重复上演,最后的结果却是三个人在大热天裹在被窝里比谁能先将谁踢下床去。在《自我催眠》里,我们一睡就睡了一下午。
“大笨象会跳舞,小猴子会上树,狐狸也会翻跟斗。嘿…”
醒来后,床上还在唱着,被子却早已盖在了大地母亲的身上。
那天回家后,笑着写完博客。有人留言说:三个疯女人,虚度光阴。
展开余文
又一天。网上聊着。你说你妈店里7年来每个周四总会有四个老太婆约在一起。想一想说,这样太麻烦。老了后我们干脆住一块吧,四个人搓着麻将等死好了……
我们发着举双手的表情一起赞同。
偶尔难过的时候。博客里有你们急切的留言。就像出了什么事你不会离开我一样,我也会一直在你身边啊。
一切就烟消云散了。
当时听着老师说有些人是不可以没有朋友的,我想我就是这样的人吧。
可是忽然有一天,我丢失了我的博客。
那天妈妈不小心说出了看过我的博客。我懵了。脑子里不断过滤着博客里面每篇日志的内容。然后冲向电脑,气恼着她什么时候学会了用“收藏夹”开网站。妈妈不断争辩着:“妈妈是最亲的人,凭什么她们能看你的日记,我不能看?”她气急败坏得掩饰着她想要知道我到底隐瞒了她什么的真相。我横她一眼,打开收藏夹把博客地址删除。大不了不写, 你还是不会知道我想什么。
那天夜里哭了很久。妈妈她永远不会知道啊,她又不是你们,她怎么会懂。非要我停了博客,才顺了她的意吗?
然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博客都闲置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妈妈也闲置了。
时间可以冲淡了一些事吧。博客又重开了,只是并没有再把这串地址放在收藏夹。
跨年那天。零点那天。博客里的你们,陪我数着整点。互道一声:新年快乐。
还有记忆中的旋律:
大笨象会跳舞,小猴子会上树,狐狸也会翻跟斗。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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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样子》
词曲:罗大佑
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
像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
我看到远去的谁的步伐
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
不明白的是为何你情愿
让风尘刻画你的样子
就像早已忘情的世界
曾经拥有你的名字我的声音
那悲歌总会在梦中清醒
诉说一点哀伤过的往事
那看似漫不在乎转过身的
是风干的泪眼后潇瑟的影子
不明白的是为何人世间
总不能溶解你的样子
是否来迟了明日的渊源
早谢了你的笑容我的心情
不变的你
伫立在茫茫的尘世中
聪明的孩子
提着易碎的灯笼
潇洒的你
将心事化尽尘缘中
孤独的孩子
你是造物的恩宠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6 07:25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有你在我身边/三(1)班王誉洲
这十几年来,每个安静的夜晚,有你在我身边。
95年我家装修后,你就一直陪伴着我。你的个子不大,长一米八,宽一米,高三十厘米,木板做的。这十几年来我每天都在你身上安睡。连平时生气的时候,都会“啪”的一声瘫倒在你身上,偶尔还会握起拳头揍你出气。你就这样没有一声怨言地伴我度过了儿童时期。
长大后,我也让你饱尝折磨。一躺下来不是呼呼大睡,而是在你身上滚来滚去、想东想西。那些白天发生的事,有趣的、伤心的、生气的……想完了白天,转个身,趴在那儿,又开始去想明天会发生的事。
有时会侧卧着对着墙壁开始了我的狂想,专门去想些不可能发生的事,什么超能力啊,什么轻功啊之类的。每天晚上就这样反反复复,一想就好几个小时,有时还意犹未尽。你总是一言不发地在下面倾听着我的轻声嘀咕。我以为你真的很善解人意,没想到等到我睡着了,你才开始报复。你这机灵鬼让我睡得好不踏实,把我弄得直踢被子。
去年的一天,你好像得了骨质疏松症。我趴在你身上,在安排未来的时候,“蹦”的一声,你居然断了一根骨头。我当时急得大叫:“爸……”爸爸看了看,又拿起器械动了动,可还是没有办法把你的骨头接起来。于是第二天,爸爸去买了张席梦思盖在你身上,你又活过来了,而且还一下子高了好几厘米。原来你是看着我一天天长大心痒了,也想跟着我一起长大,这个小机灵鬼被我调教得这么调皮……
看你得了病还要坚持工作,觉得真的很可怜啊。但又能如何呢,不能动如何去反抗呢,就算反抗了就能改变命运吗?
就这样,十几年的风风雨雨,你伴我走过。但很快我们该说再见了……
再过一个月我要搬家了,我知道我要离开,我将与你永别了。不知你将去往何方,是去陪伴另一个人,还是就此结束你的生命?
我不会忘记,是你伴我成长,是你见证了我的生命。你身上的每一个斑点,每一处刮痕都将保藏在我的脑海里……
=================
师父点评:
誉洲至今写得最好的一篇。我知道他也很期待。
在他“五大三粗”的外型下,有一颗温柔的童心。这很好。
依然还是老老实实的叙事。在发过上百篇作文之后,我怎么突然发觉自己对这一类清晰纯净的文字越来越有好感。是因为我真的越来越老了吗?还是这一类的文字自有其独特的魅力?因为简单好懂,所以更容易引起共鸣?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6 11:20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我的球和我/三(1)班刘哲
平生最爱篮球。
我从小就受父亲的影响,喜欢看体育节目,特别是对篮球,可以说是情有独钟。有时候,甚至抱怨自己生错了时代。如果可以让我自己来选择,我宁愿出生在80年代,那我就可以亲眼目睹飞人乔丹是如何创造奇迹的。
打小就很喜欢打篮球。记得有一次去哥哥家玩,看见他手里捧着篮球,我就上前和他一起玩。临回家时,我还叫哥哥把那个球送给我了。他起先是死活不同意呀,不过我一哭、二闹,还没开始三上吊,他就屈服了。我拿着球看了一眼他无奈的眼神,得意地扭了扭屁股,开心的走了。
得到平生的第一个篮球后,开始是天天拿着球自己和自己玩,长大些就和同学们一起玩,再长大些就从电视上模仿科比学上几招绚丽的招势。
小学五、六年级是我热爱篮球的发狂时期。为了它,我和同学们甚至会逃课。
第一次就被抓了个现行,害得我的屁股遭了殃。但是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狡猾的猎手,也逮不住好狐狸。”我们学会了轮流分工。这节课先下去2个人,其他的留在教室里。若老师发觉少了几个人就为他们开脱,下节课就轮到另外2个人。这个方法还屡试不爽,居然只被发现了几次。为球而狂的两年是我最开心,最无忧无虑的日子呀。
小学毕业后的暑假无所事事。一天,我应同学邀请,出去打了场比赛。当我兴冲冲地回到家里时,眼前的一切让我惊呆了。好心的奶奶竟正在洗我那虽已破破旧旧褪了皮,但跟了我七、八年的篮球。我瞪大了我那小小的眼睛一边指责一边抢过了我那心爱的宝贝。等它完全干透后,一部分的皮都翘了起来。我还是舍不得扔,就拿强力胶把它粘住。过了几天我就拿着它去了球场。同学拿着球都说它的手感特别不好,现在的手感是那么的硬,可是它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到了初中,我打篮球的时间越来越少了。要打,用的也是别人的球。每当我拿着同学的篮球时,我就会想到他——我曾经的老朋友。
我的老朋友会记得我吗?
他依然躺在我家阳台的那个角落里呀。我想,他会看着我笑,看着我哭,看着我任性,看着我一天天长大……
================================
师父点评:
刘哲的“首发”。老老实实的叙事,平平实实的作文。共写了三个画面:得球、逃课、洗球,最后还能煽上一把。这样的文章足够上二档了。大家一起来学啊!
师公从旁边飘过,嘟喃了一句,“还有趣点……‘我的老朋友会记得我吗?’他一个球呆在角落里,不记得你还能记得谁啊。”
哈哈哈哈~~~~~~~~~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7 02:19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车痕/三(1)班葛宏伟
从小学五年级起,我便开始骑自行车上学。
如今的这辆已是第二辆了。掐指算来,它已跟随我足足两个春秋。
每日都是我踏着它、它载着我,我俩一起上学、回家,风雨不变……
“你的坐垫太低了。”
一次, 一个跟我一起骑车的朋友提醒了我。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他。
的确,坐垫是太低了,我的双腿蹬车的时候已经伸不直了。
回家后,我便开始调坐垫。一开始,只是一点一点地往上移。总觉得没变化。一气之下,双手拉着坐垫就向上拔。感觉够了,便坐上去试试。才发现这下子,拔太高了。没办法,只能用力往下按。看着差不多了,一坐上去,仍觉得高。等调到自己感觉舒服时,又发现看上去与原先的高度好像没有什么差别。
调高车座这事,此后每隔一段时间便需重演一次。每次的经过大同小异,只是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了……
而现在的它也已和刚买来时不一样了——车身上到处是泥印——已经很脏了。
为犒劳它每日劳苦功高地驮我上学,休息天,我准备了一堆的清洁工具便开始为它清洗身体——打气、冲洗、上油,干得是满头大汗。
当抹布擦到车座底部时,我的手不自觉地停住了:支撑我体重的那条钢管上,一条条铁锈是那么的显眼。犹如树桩上的年轮、老人额头的皱纹一般。
此时的我才意识到:它,老了。
在我一天天长大、一次次调高车座的同时,它也渐渐地衰老。
清理结束后,其他的部位都已恍然一新,惟独那段岁月的见证还是那么的明显……
为什么在这之前那样明显都没有注意到?为什么如今只是那浅浅的一抹都觉得刺眼?
突然之间,又想起了我最早的那辆车。想必它的身上也同样有过这些锈迹,如今是不是又会多一层新的铁锈?这些新生的铁锈虽不能证明它到底经历过多少沧桑,却让人知道:它现在——已被遗弃。
想想,对于遗弃它的主人(比如我)来说,遗弃一辆生锈了的旧车也只是有几分可惜吧。
这一切,到底是因为“物非人亦非”呢,还是“人非物亦非”?
========================
师父点评:
宏伟进步大。记叙文“小中见大”的写法是对付烂题目的不二法门,他学会了。
“见大”时生出的那几分幽幽的人生感慨,不拿腔捏调,不错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7 05:54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我的书包/三(1)班陈赵威
在卧室的一角,横卧着我的书包。
浓郁的黑色与洁白的墙壁产生反差。破旧的带子,让我记忆深刻,它承载着我三年来的中学生涯。
记得要进中学那会儿,想起马上要见新同学、新老师,我的书包却依旧是小学六年级时买的。于是,我就向母亲抗议:“妈,我现在可都是初中生了,怎么还好用小学时的书包呢?这书包里连放多余东西的口袋都没有,所有的书都只能塞在一起!”母亲十分不耐烦地说:“你这么小就学会浪费了?你瞧,这书包还不是很新吗?再说,这书包也蛮贵的,你就将就三年吧!”这话一出 ,我就知道不用再说什么了,母亲的想法是不容易改变的。
可我心里仍不甘心,一有机会,就伺机向母亲重提此事。
入学的前一个晚上,恰好母亲在看电视,我乘机坐到母亲身旁,小声说道:“妈,你看,我现在都已经初一了,那书包……”母亲转过头来,厉声说道:“又是那书包,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吗?我是不会重新买的!”“就是嘛,只要学习学好就行了,书包长啥样,又有什么关系呢?”父亲也在旁边附和着。
我无话可说了,也许他们说的都是对的吧。
就这样,接下来的这三年,我一直背着我的小学书包。
不细看,你是看不出它的外表有什么变化的。而我知道 ,它的内容却一直在加重。
初一的时候,我书包的包带扣在第一格。
初二的时候,我书包的包带扣已经到了第三格。
初三的时候,我书包的包带上,出现了裂痕。
我每每到写作业的时候,总要狠狠地把书包重重地砸在床上,接着再耸耸负重了好久的肩膀……
一次放学回家,我耸了耸酸痛的肩膀,又将书包砸在床上,只听到一声“巨响”。母亲闻声而来,劝我说:“第二天没上的书不要带去不就行了,那么大动静,我还以为出什么大事了呢”我答应下来,可这每一本书,却都显得那么重要。
渐渐地,我已经喜欢上了那种声音。那种硬邦邦地,有如砖块砸在地面上的声音。背起它,十分沉重,而放下时,却又觉得浑身不自在,一种想摆脱,却又无法摆脱的负重感。我不知它已经逐渐成了一种习惯。
看着,那倚着墙壁的书包,我想,即使三年之后,我能真正放下它,放下现在的压力和责任,而当下一个征途开始时,我又将重新背起另外一些。人生不就是这样吗?放下一些,又要背起另外一些,一程一程地往前赶。
我那沉重的老书包呀,见证了我人在学场的意义……
==========================
师父点评:
赵威的第二篇,和同学前面发的几篇比较,面目不同。如果说文如其人,赵威的书包沉重得也和他本人一样。我还是希望他在知道了“放下一些又要背起另外一些”之后,放时能放得彻底,背时能背得快乐。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7 06:37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它不只是玩偶/三(2)班金园园
无论时间怎么流失,我始终会记得它出现和离开的那两个时刻。
是因为又到了冬天,让我想起了它吗——我曾经心爱的玩偶“鹅鹅”?
幼时的我和其他孩子一样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每天都沉浸在父母亲给的“惊喜”中。爸爸又买了小礼物送我,我摇摇晃晃地跑过去,仰着头扯着爸爸的裤子要礼物。爸爸笑了,等他蹲下来轻抚我的小脑袋时,我趁机抢走了他手里的礼物,笨拙地打开:“哇,是一只黄色的小鸭子。”从那以后,我便一直叫它“鹅鹅”。
我与“鹅鹅”在一起生活了大约六、七年。幼稚的我总爱抱着它到处炫耀。一脸神采奕奕的夸张表情,却一点也没有留意到身旁的人们正在唧唧喳喳地讨论我是不是“有病”。更糟糕的是,看见他们对我指指点点,我便愈发显得兴奋,还和“鹅鹅”表演一出“人与动物”的对话,一面不断地摆动着“鹅鹅”的手,一面还不时地观察周围人对我的态度。他们越笑,我就越卖力地表演,好象那样就可以多赚几块钱似的……
可是好景不长,我一天天地在长大,父母对我幼稚的举动似乎再也看不下去了,就连亲朋好友都来嘲笑我的无知……
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要对我采取某些行动了。
那天晚上,我还是跟往常一样抱着“鹅鹅”睡觉。半夜三更了,我似乎被什么东西吵醒了,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拼命地寻找着“鹅鹅”,希望能从它那得到一些温暖,它不在……
我全然不知我的“鹅鹅”那时已经被父母趁着夜黑扔到了在我看来连乞丐都不屑一顾的垃圾堆里了。
它再也回不来了……
我伤心欲绝,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为一个玩偶如此难过。当时真的是对父母恨之入骨啊。但为人子女又能怎么反抗?更何况在他们眼中,它的确也只是个让小孩子玩玩的玩偶罢了……
它的离开让我恍然觉醒。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大人会在意小孩说过的话,更没有大人会在意小孩在想什么。就好象在如今的我们眼里,那些比我们小的小孩都是那么幼稚一样,幼稚到我用一颗糖就可以换取他们对我的信任。
还记得妈妈跟我说过:“‘鹅鹅’没了,我可以再买一个更好的给你……”
可她不会知道,在我眼里,“鹅鹅”不只是我的玩偶。
=====================================
师父点评:
金园园的首发。
园园一向敢说,这一次她还是敢说。她说,“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大人会在意小孩说过的话,更没有大人会在意小孩在想什么。”
她在反思:“就好象在如今的我们眼里,那些比我们小的小孩都是那么幼稚一样”。她的反思很有价值,“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只是他们大多都已经忘记。” 这是《小王子》的开篇。有了这样的反思,我相信,园园以后是不会忘记,自己曾经是个孩子。
婷婷 发表于 2007-1-7 07:10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您的IQ很高吧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7 07:16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你对智商很介意吗?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7 09:39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至少我有书/三(2)班黄鹏生
在上世纪末的前几年,书在某个角落发光,照亮着我这块大金子。
读书,读书,有些人读一辈子的书也未必能读出人生,为何?书只是人生的借鉴,微微照亮你我前程罢了。从古至今,读书人不少,书呆子不少,姑且不说贪官也不少。罪不在书,罪在自己昏昏沉沉地混日子,想混也别把书搀和在一起。
我并非文人骚客,梦笔也能生花;我也非悲天悯命者,白天也想黑夜的可怕。我只想日日与书乱舞春秋,夜夜与书四面楚歌,让自己活的有血有肉,让自己活的像个人样。
我出生在小镇。
那里并不是穷山僻岭,也不是山高路远,不知为何,黑夜总是那么漆黑,或许是因为城市更需要白天吧!小镇习惯黑夜无电的生活。每每我早上外出嬉戏,回家夕阳已经当头。但漆黑阻止不了我那看书的热情。坐在屋外的老椅上,点上几盏油灯,月光洒在书上,加上清凉的风,或许这是老天对小镇上的人们唯一的恩惠吧!这样看书也颇有些囊萤映雪的味道。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多了连老天也是会嫉妒的。
事实是残酷的,生活是延续的。
香港回归,举国欢庆的那年,我离开了小镇,来到了城市,又要生根扎地。
在幼时的印象中,城市就是比小镇好,来了,就知道了。城市夹杂形形色色的人,自然而然,不免会染上别人的习性。城市多了现代化,却丢了人性的本质,就似垃圾厂,一片恶气冲天,一片死鼠满地。在城市里,要想不被污染,读书,对于单薄的我们,是唯一的良方。
上学了。
读到的教科书,尽是在歌颂中华传统美德。人是需要认清黑白的,不知道黑暗只是脆弱的沙子而已。无趣的童年,乏味的书籍,万幸的是,我早已认清了这些,我知道我需要的是有自己影子的书,那才是精神上无限的满足。
初中了,长大了,我开始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看的书。与小时一样,还是喜欢在漆黑的黑夜中看。然后,不知不觉躺倒在书上,有书的夜,总是春光无限好啊!
时至今日,一切都要理所当然地改变了。
书架上,依然杂乱无章,不知我爱的那些书是否也在其中,或者早已腐朽成枯枝败叶了,被风撕得粉碎了。面对眼前的这些事,也只能踹踹揣前面的桌椅,像孩子那样傻傻地吃了父母给的糖果,然后接着做自己应该做的。
或许再过几个月,我又可以沾沾那书气,暂时藏匿的自我,又要大摇大摆的回来了。
===============================================
师父点评:
这写的就是散文了,泼开来写了。没有被“物”绑得缩手缩脚的。
想起我自己写24路,还被绑得很不自由,整个周末第三稿还改不出来。鹏生真的很有前途。漂亮的文字也回来了。最好的是,那一派潇洒的劲头。这在16岁的作文中,太难得了。
已经写到这份上了,我要再语重心长地叮嘱一句。有些地方,特别是句子的衔接、语感还稍嫌生硬。不要急,慢慢来。我这是以文学的要求来苛求你:)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7 22:50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我的球和我/三(1)班刘哲
平生最爱篮球。
我从小就受父亲的影响,喜欢看体育节目,特别是对篮球,可以说是情有独钟。有时候,甚至抱怨自己生错了时代。如果可以让我自己来选择,我宁愿出生在80年代,那我就可以亲眼目睹飞人乔丹是如何创造奇迹的。
打小就很喜欢打篮球。记得有一次去哥哥家玩,看见他手里捧着篮球,我就上前和他一起玩。临回家时,我还叫哥哥把那个球送给我了。他起先是死活不同意呀,不过我一哭、二闹,还没开始三上吊,他就屈服了。我拿着球看了一眼他无奈的眼神,得意地扭了扭屁股,开心的走了。
得到平生的第一个篮球后,开始是天天拿着球自己和自己玩,长大些就和同学们一起玩,再长大些就从电视上模仿科比学上几招绚丽的招势。
小学五、六年级是我热爱篮球的发狂时期。为了它,我和同学们甚至会逃课。
第一次就被抓了个现行,害得我的屁股遭了殃。但是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狡猾的猎手,也逮不住好狐狸。”我们学会了轮流分工。这节课先下去2个人,其他的留在教室里。若老师发觉少了几个人就为他们开脱,下节课就轮到另外2个人。这个方法还屡试不爽,居然只被发现了几次。为球而狂的两年是我最开心,最无忧无虑的日子呀。
小学毕业后的暑假无所事事。一天,我应同学邀请,出去打了场比赛。当我兴冲冲地回到家里时,眼前的一切让我惊呆了。好心的奶奶竟正在洗我那虽已破破旧旧褪了皮,但跟了我七、八年的篮球。我瞪大了我那小小的眼睛一边指责一边抢过了我那心爱的宝贝。等它完全干透后,一部分的皮都翘了起来。我还是舍不得扔,就拿强力胶把它粘住。过了几天我就拿着它去了球场。同学拿着球都说它的手感特别不好,现在的手感是那么的硬,可是它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到了初中,我打篮球的时间越来越少了。要打,用的也是别人的球。每当我拿着同学的篮球时,我就会想到他——我曾经的老朋友。
我的老朋友会记得我吗?
他依然躺在我家阳台的那个角落里呀。我想,他会看着我笑,看着我哭,看着我任性,看着我一天天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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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点评:
刘哲的“首发”。老老实实的叙事,平平实实的作文。共写了三个画面:得球、逃课、洗球,最后还能煽上一把。这样的文章足够上二档了。大家一起来学啊!
师公从旁边飘过,嘟喃了一句,“还有趣点……‘我的老朋友会记得我吗?’他一个球呆在角落里,不记得你还能记得谁啊。”
哈哈哈哈~~~~~~~~~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8 07:09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骗”局/三(2)班葛玲娴
墙角一堆的日记,有好词佳句成堆的,有被老师打上红勾另附上“好”字的,有字迹潦草看似漫不经心的。
大概是在小学四年级前吧,被托在阿姨家。一到她家,第一个周末便听她教育我:“玲娴,现在起 ,你每天都写篇日记,我给你去买些作文选,你每天都记些好的句子、词语,以后会有用的。”小小的我怎么也不敢违背面前这位学识渊博的老师的话,于是那三年的“痛苦”就来了,每晚灯下,看着作文选,边抄边写日记,脑子里满是问号,眼睛累了也只是那么揉上几揉,忍着玩意,装着认真,完成阿姨心中好孩子的作文。
五年级可算是回家了,原以为就此可以轻松了——外婆才不懂让我写什么日记。没想到那个学期来了位新的语文老师,她站在讲台上,竖着食指说:“五年级了,要开始每天写日记了,以前有写过日记的同学是好的……”真是骄傲啊,我算是一个吧。
抛开了作文选,写作的确是自由多了,可不幸的是老师要看日记,要看我的心里话。不了,不可能的。于是,开始了我的“记事”生涯,也许就因为这样,我的描写能力一路提高了。
那段时间,我的日记常被老师拿去读,总是一阵高兴后,隐约觉得一阵麻木。心里沉积了太多想法却找不着倾泄的出口。那时,我是清醒着,却又糊里糊涂地骗了自己两年。
小学毕业后到现在,因为内心的敏感,伤心感慨自是免不了的,我的话在脱缰后变成了狂泄,不再是写得满页端端正正的日记了,龙飞凤舞的字迹一次就可以甩满五六页。一直是写啊写,其实,想说的都说了,我只是想弥补内心长久没有自我的空缺,想用尽一切字眼认清现在的自己究竟是什么模样。
经过六年的折腾,能认识的人都认识了,惟独这个被抛在角落里的真我至今才发现了一个影子,偶尔她也探出个头望望我。
写得多了,于是说的也就少了,下课后,有话就劈头盖脸地全泼到日记上,很少去找人聊了,写满话的日记纸却一天天塞满了书包。
终于发现这样不好,却死也改不了,于是决定边写边让人看,希望她们能懂,逐渐日记里的话又变成了能进客堂难进心房的话。
由被动到主动,又由主动转到互动,日记在变,是因为我在变?这样说来,见证我生命的东西,还真非这日记莫属了。但写到今天,面对着它,我是真的说不出口,假的又忽悠不了自己。怎么办呢?
日记日记,日记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
师父点评:
玲娴的写作开始放肆起来了。好!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11 09:22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我眼中的眼镜 /三(1)班 董卓尔
初二开始,我戴上了眼镜,从此有了“读书人”的样子。
银色的镜框,两边框架可以向外侧翘出。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这副眼镜是175度的。
初二上学期起,我看黑板上的字就感觉模糊了,于是我的眼睛前面就开了天窗。上课上到无聊时,我还会时不时地推推它,跟自己说我上课已经认真思考了,也让老师更好的相信,我是在认真学习。
到了初二下学期,我开始觉得眼镜是一个累赘。每天整理书包时,要把它小心翼翼地放进书包。开始上课了,还要用搽镜布为它掸灰。简直成了阻止我好好学习的挡脚石,对它,我一度烦透了。
度过了一个疯狂玩电脑的暑假,我升到了初三,直面中考。
这时,我发觉我这副眼镜的度数不够使了,常常戴上眼镜看黑板的字,还是觉得看不清。而拿下眼镜,来看黑板上的字简直是在看连环画一样,模糊一片。看不清楚的时候,我只好把眼镜竖起来去看,心里一愣,这个方法很不错,原本看不见的字,全看见了。看老师,连老师的痘痘也看得清清楚楚.
长时间把眼镜竖起来看,又很辛苦。看一眼黑板上的字,再拿下眼镜,往本子上记笔记。这时候,我就感受到了眼镜对我是多么的必需。我眼睛前开的这扇小天窗,是我看世界的通道.假如没有了它,我恐怕就成了个"盲人"。
记得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出去玩。朋友居然发现天上飞过一架直升机。我是什么都看不清,也只好跟着往天上看,还不停地去描述那直升机的模样。那种看不清的感受真是痛苦呀。
现在,我眼镜成了我的伙伴。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让我有一个清晰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这辈子,我恐怕是离不开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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